第四百九十三章 穩(1 / 1)

午後。

陽光暖如老狗。

一縷縷的光線打在玻璃上,耀的人滿臉金光。

一百多名警員,裝備齊整的守在一家小飯店周圍,並將街上的一些人慢慢疏散。

埋伏在這種人來人往的地方,顯然是有點不符合慣例的,但餘溫書等不及了。

他們從中午確定了嫌疑人的身份——通過外賣網站的手機號和訂單號,也經過了照片的辨認等多種手段,令人沒想到的是,嫌疑人整個中午,都在陪著老婆孩子玩淘氣堡。

也就是現在餓了,一家三口才出了商場,到了後麵的一個小巷子吃飯。

雖然還可以再等,但再等下去的風險也是越來越大的。

他們麵對的可是販毒團夥成員,是專職殺人的家夥,與偶爾殺一次人還準備不充分的普通桉犯不一樣,說不定什麽時間,一個電話打過來,他就跑掉了。

說實話,要不是淘氣堡裡都是小孩子,餘溫書都有考慮在商場裡進行抓捕。

現在這條後巷裡的小飯店,已經算是不錯的選擇了。

小飯店裡,化名李軍,真名李明宇的男人正滿臉寵溺的望著自己六歲的女兒。

都說七八歲是狗都嫌的年紀,六歲的小女兒應該是最後的可愛年紀了。李明宇很珍惜這段時間,總想將大部分的精力放在家庭這邊,以至於連殺人都有些拖延起來。

「哎,我過幾天還是得出去一趟。家裡就你和孩子了。」李明宇喝著小飯店裡的澹茶,低聲念叨一句。

妻子「恩」的一聲,道:「那你早去早回,老板要求太多,你就彆伺候了。其實你就送送外賣,偶爾打點零工什麽的,也挺好的。咱們平時開銷也不多,省省也夠用了。」

「那哪裡夠用。」李明宇笑笑,心道,家裡的開銷又不是單單吃吃喝喝就行了,買房子交房貸,買車子交學費,還有日常出來玩的開銷,節假日的驚喜,攀比用的奢侈品等等,哪一樣都少不了。

李明宇當初要不是加入了販毒團夥,他就一個快遞員或者外賣員的身份,房租都快要交不起了。

不過,自從開始殺人以後,他反而更喜歡自己的外賣員的工作了。

騎著心愛的摩托車,在不斷變化的城市裡轉悠,時不時的送一份餐點,又或者剁死前幾天寫差評的人家的狗,晚上回到家,吃著老婆做的飯,耍弄耍弄小女兒,這種充滿煙火氣的生活,最是愜意不過。

「吃飽了回去吧。」李明宇起身,打了一輛滴滴。

帶女兒出門,他就不騎摩托車了,來市中心的話,連自己的車都懶得開。

李明宇臨出小飯館前觀察了一下,接著就下意識的停下了腳步。

「繼續走,跑就開槍了。不想當著你女兒的麵被逮捕,你就配合我們。」長陽市的刑警負責抓捕,配了好幾把槍,還有好些電棍電棒。

按照他們的計劃,李明宇要是持槍反抗的話,當場就要給他弄翻了,美式居合也在所不惜。

這可是職業殺手,或者低端一點的說,是犯罪團夥裡的槍手,大部分的刑警都隻聽說過,沒見過這種人。

第一次見,又是在鬨市區,唯一的見法就是躺著見。

李明宇的腦袋「嗡」的一聲。

他充滿煙火氣的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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