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誌洋興奮的跳動兩下,像是在熱身似的。【Google搜索】
他用盾牌護著自己的頭,往前移動了幾步,也是像模像樣的。
事實上,自從上次做「吳瓏山野人案」受傷以後,牧誌洋就專門的學習了一番。一中隊的中隊長伍軍豪也不吝教導。
用伍軍豪當年的話說:這年月,再遇到拿支手槍就謔謔的歹徒,你就當是中獎了!「領導,前後夾擊,彆給他挾持人質的時間!」牧誌洋催促著,又喊王傳星,申耀偉等人排自己身後,組成了一支臨時突擊小隊。
鄭天鑫回頭看看江遠,心道,你這些手下還凶的很。
江遠看牧誌洋等人情緒高昂,倒是挺能理解他們的。江遠積案專班的成員,都是非常有闖勁的警員組成的,要是沒有想立功,想成就一番事業的心思的話,是不會大老遠的借調到江遠手底下的。他的積案專班的工作量不低,甚至壓力巨大,工資福利還比不上長陽市的普通警員,大家圖的就是有所成,有所勝。江遠自己何嘗不是如此。
要是討論性價比,專注於仕途的進步的話,江遠做法醫都是沒意義的。
「假定案犯是一個人的話,可以讓牧誌洋他們試一試。他們也都是有訓練過相關科目的。「江遠表達了支持的意思,令鄭天鑫有點意外。
要說訓練,其實大家都是有訓練過的。警察本來就是暴力機器,看美國的警察,一兩人,兩三人,頂著槍聲衝出去,都是常有的事。國內的警察不敢衝,並不是警察不敢衝,而是領導怕出事。
對領導們來說,寧可用三五百人去耗死一名持槍歹徒,或者寧可等幾個小時,等武警或特警過來處置,也不願意讓普通民警上陣。
這樣的情況多了,許多民警自己都不願意上去了。但這種情況,顯然不是正常態。
任何事情都是有成本的。明明是經過了充分訓練的警察,經常讓他們做著許多危險的工作,可到了有槍械出現的時候,警察們突然就變成了瓷娃娃似的。如果一名持槍歹徒需要200名刑警跟他耗一天的話,那就得有上百件的盜竊案束之高閣了。
一年365天,命案要全員出動,持槍案要全員出動,開大會要全員出動,大領導出行要全員出動,那留給大家做普通案件的時間,又能有多少?
江遠自己也是經曆過槍戰的人了,如今想來,當時的恐懼是真實的,事後複盤,許多地方也確實可以做的更好。
牧誌洋大概也是一樣的心態,淋過雨的人,又何懼在雨中再走一趟,何況是防護周全的。
比起一天天的熬資曆,牧誌洋更願意冒一點點的風險。
「江隊,他們是你的人,你要是願意的話,我也不反對。」鄭天鑫能猜到一點這些年輕人的想法,雖然不是很讚成,但老實講,對麵一隻小手槍,己方幾十號人,有防彈衣有頭盔有盾牌的情況下,衝過去起碼兩個三等功往上,年輕人想拚一下,也很正常。他自己年輕的時候,不也是抓住幾個機會才拚出來的。
按部就班的工作,除非是像江遠這樣的技術天才,破案高手,否則,大部分人就是一輩子的乾警,加班加到頭發稀少,熬夜熬到肝臟硬化,寫報告寫到滿腹油脂,還不如挨一槍子!
「那讓牧誌洋他們試試?」江遠向牧誌洋等人確認了眼神。鄭天鑫點點頭,道:「給你們帶三支槍,儘量不用。」
他讓人去取槍了,又回頭看向自家隊伍,道:「你們有想法的可以一起去,也是個機會。」
跟前兩名刑警笑嘻嘻的沒吭聲,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