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訊室。
楊麗坐在椅子上,隔著中間那張審訊桌,對麵是兩名國安人員。
「我沒犯法……」
她有點害怕,更多卻是憤怒:「你們憑什麽抓我?我有人權!我要找律師!」
「去年的脫口秀,你是不是忘了?」審訊人員冷喝。
脫口秀?
楊麗就算再傻也明白,自己被抓捕的原因了。
「我觸犯哪條法律了?!」
不愧是脫口秀演員,邏輯還是很清晰的,言辭非常犀利:「我知道,因為那場脫口秀原因,有很多觀眾丶網友非議,但在節目上隻是調侃,我沒犯法!」
「彆說沒犯法,就算我言辭傷害他人,頂多也就是名譽損失。」
「憑什麽把我抓到這?我觸犯刑法了?!」
兩名審訊員皺眉。
說起來……
至少目前掌握的情況,她還真沒有觸犯刑法。
「給你講個故事。」
突然!
審訊室門打開。
戴口罩的陳皓走進來。
審訊人員立刻起身,站到一旁讓出座位。
陳皓坐下。
麵對著楊麗,淡淡說道:「有個律師,他說了這麽一句話——不是你撞的,為什麽要扶?就是這句話,真要是按照法律,確實沒犯法。」
「可他是律師,且這句話火了。」
「就句話,導致舉國道德水準倒退,這樣一個人給整個國家,帶來的負麵影響之大,超過殺死千百人。」
「所以,他死了。」
聽到這番話,楊麗徹底驚呆。
因為一句話……
死了?!
一個人的罪行,不能單純看做了什麽,而是做的事給整個國家,帶來何等嚴重的影響。
有些罪,遠超殺人放火!
「你認為自己沒犯法?」
突然!
陳皓站起來。
手槍依然掏出,指著她眉心爆喝:「因為你,造成性彆嚴重對立,造成嚴重社會問題,一槍打死你都是輕的——你這種人,該千刀萬剮!」
撲通……
楊麗嚇得後退。
先前坐在椅子上,後退帶翻了椅子,她也一屁股跌倒。
「你怕是不知道。」
陳皓又收起槍,麵無表情坐回去:「現在,槍斃不是最狠的。鞭刑知道吧?在治安處理之外,還有另一種鞭刑,打到死為止的那種。」
此時此刻。
楊麗嚇得篩糠般顫抖。
「我不是故意的……那場脫口秀,我真不是故意的,隻是為了出名……」她驚恐的連連搖頭。
「是麽?」
陳皓眯著眼:「那場脫口秀之後呢?」
「之後……」
陳皓從她眼神中,捕捉到一絲異樣。
脫口秀之前,她還談不上什麽名氣,當然沒有利用價值。
那場脫口秀沒摻雜其他東西。
隻是調侃,
隻是為了火。
但!
當有了名氣,當對立話題遍布全網,她的價值就體現出來了。
通過她,製造性彆對比,撕裂整個社會!
十來分鐘後陳皓起身,已經得到想要的答案。
「陳先生,她……怎麽處置?」國安審訊人員問道。
「叛國罪該怎麽處置?」陳皓反問。
「是!明白!」
「我沒有……我沒有叛國!」
「我說你有。」
陳皓丟下一句話走了。
……
同樣一件事,如果由其他國家調查,或許需要很長時間。
舉國體製的好處再次彰顯。
整個國家所有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