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 競拍,瘋狂的成交價!帳麵資金4000億!(1 / 1)

開始了!

各集團丶財閥代表摩拳擦掌。

每個家庭都需要電視。

跟SP4不一樣,液晶電視的受眾,無疑會更多丶更廣。

產品未來市場規模,將是千億美金起步!

「諸位。」

陳皓淡淡一笑:「上次競標,隻是SP4各國代理權,總數多達十幾家。」

「這次出售的是專利,最終勝出的隻有一家。」

「大家先看看合同模版。」

夏輕彥擺擺手。

助理把合同模板分發下去。

「等等!」

Kroger的代表詹姆眉頭微皺:「這合同不對!為什麽是『42寸液晶電視專利丶技術轉讓』?也就是說這份合同,僅限於42寸液晶電視?」

他們目標何止42寸液晶電視?

一旦拿到技術資料,肯定進一步投入研發。

更大尺寸!

更先進!

可……

這份合同把專利丶技術,僅限定在42寸的範圍內。

「42寸液晶電視,是我們目前的極限。」

陳皓早就想好了說辭。

他聳聳肩,一臉無奈狀:「我方隻研發出42寸,轉讓的自然也是42寸——難道我要轉讓連自己,都沒研發出來的技術?」

「可是……」有人試圖質疑。

「還有個原因。」

陳皓沒給他說話機會:「液晶屏是核心技術之一,我隻能轉讓42寸技術。」

「因為,SP4也用了液晶屏技術!」

約翰表情一凝。

立馬站起來,沉聲道:「沒錯!我方的SP4,也應用了液晶屏技術,不可能說拿下液晶電視,液晶屏就屬於他——我方獲得SP4在先!」

陳皓所謂的技術轉讓,隻能限於42寸液晶電視。

進一步。

如果他生產,更大尺寸的液晶電視,裡麵部分零部件相同,也不算侵犯專利權。

因為合同是『42寸液晶電視專利丶技術轉讓』。

「大家還有問題嗎?」陳皓笑問。

「……」

沒人吭聲了

各方想法差不多。

無論SP4還是液晶電視,都使用了液晶屏技術。

這說明什麽?

液晶屏技術在未來,必將在無數領域應用,非常重要。

問題是,該技術在陳皓手裡。

包括摩根財團,雖說擁有SP4專利技術,其中也包括了液晶屏,可……

SP4才多大?

大型液晶屏技術複雜得多。

隻有獲得液晶電視技術,才能進一步研發液晶屏。

更大的!

更先進的!

最終占領該領域技術高地。

換言之。

這已經不再是,單純的液晶電視之爭,而是更高層次的爭奪——液晶屏技術!

該技術未來應用場景,遠遠不僅限於電視啊!

……

「既然沒意見,就開始吧。」

陳皓直接說道:「42寸液晶電視專利丶技術轉讓,起拍價100億美金。」

「110億美金!」約翰立刻開口。

事實上。

摩根財團已組建團隊,針對SP4一些技術,進行更深層次研發。

其中,液晶屏是核心!

他想法很簡單。

今天必須拿下液晶電視,才可能壟斷液晶屏技術!

其他財團想要研發?

從零開始吧!

「120億美金!」

「130億美金!」

幾個頂級財閥丶家族紛紛出價。

先前那麽一番對話,他們意識到液晶屏技術,將來會應用於大量領域。

其價值……

遠非液晶電視那麽簡單。

當液晶屏技術被拔高,意味著今天的競標……

勢必非常激烈!

「210億美金!」

「215億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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