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0章 錢荒

元豐八年五月庚戌(十八日)。

權知開封府蔡京丶開封府判官胡及丶推官李士良,坐貢院失火,救火不力,各罰銅八斤;承議郎丶給事中兼侍讀蔡卞丶起居舍人朱服各降官一級,以貢院失火特罰。

正議大夫丶禮部侍郎李定,連降五級,自正議大夫,責授朝議大夫。

相當於是過去的文散官階,從六部侍郎直降到太常寺少卿丶司農寺少卿或者尚書左右司郎中。

對文臣士大夫來說,這已經重貶了!

但這還沒有完!

禦史台方麵旋即上奏了大量彈章,挖了這麽久的黑料。

被關在禦史台裡的李定也想清楚了。

乾淨利落的承認和交代了大量罪行。

禮部丶戶部興高采烈的和過年一樣。

因為李定承認,他在禮部丶戶部任職期間,貪汙挪用了大量公使錢。

你問他到底挪用丶貪汙了多少?他自己也說不清楚。

反正就是挪用丶貪汙了。

於是禮部報告,雖然賊臣李定隻在禮部上了五天班,但已經喪心病狂的挪用丶貪汙了一萬多貫!

而戶部更是開開心心的報上了一個八萬貫的數字。

一次性就把戶部公使錢的虧空,都給填上了。

與此同時,李定還認下了,烏台詩案的時候,編造丶誣陷丶詆毀大臣的幾乎所有罪責。

那些但凡他能背的罪名,他現在一個人全扛下來了。

背不下來的,他就甩鍋給已經死了的王珪。

說都是王珪脅迫他,指使他乾的。

除了烏台詩案其他元豐時代,他參與的大案,他也全部認了罪,順便把責任都丟給王珪——全部是王珪逼著我做的!

李定這麽懂事,有司自然是高抬貴手了。

所以,最後都堂上報,宰執們商議的結果是——朝議大夫李定,當坐貪汙丶構陷等罪,編管某州居住。

自仁廟親政以來,再無待製級彆的重臣被剝麻,就連編管也是寥寥無幾的。

待製級彆的重臣,一般最高的懲罰措施就是安置居住。

都堂宰執們這麽報,自然是擺出了姿態來。

同時也是給兩宮一個推恩的機會。

不然,直接報安置居住或者除名勒停,兩宮怎麽法外開恩?又如何彰顯兩宮慈聖?

而現在的兩宮,也不是剛剛聽政的時候了。

她們各有一個翰林學士可以當幕僚,向她們介紹國家故事丶典故。

所以,這個事情一報,她們就大概明白了。

然後,又問了趙煦的意見,最終拿出了最後的處置方案。

朝議大夫李定,貪汙丶瀆職丶構陷大臣,詆毀大行皇帝德政,罪大惡極!

但姑念朝議大夫李定,尚存一絲良知,認罪丶悔罪,從寬發落,責貶越州團練副使,英州居住,不得簽書本州公事。

於是,李定在千恩萬謝中,被派出的官吏押送著,踏上了前往英州的道路。

他要是運氣好,或許還能在幾年後,得到恩詔赦免,換一個條件更好的地方居住。

此外,他保留了一定的體麵。

比如說,準許他向朝廷上書,準許他和他的家人一起居住,俸祿雖然減半領取,但允許他在英州開墾土地,準許他在英州講學。

也就是說,趙煦在這裡開了個口子。

給他一個將來做狗的機會!

同時也保留了他,通過講學,積累名聲,然後被恩詔赦免的可能。

畢竟,李定還是有些東西的。

不能浪費!

不過,那也起碼是好幾年以後的事情。

……

處置完李定的事情。

兩宮擁著趙煦在延和殿便殿,接見了要陛辭返回許州的元老韓維。

韓維這次陛辭,沒有和趙煦上上輩子那樣,對新黨和王安石進行無差彆攻擊。

更沒有給司馬光歌功頌德,甚至帶頭對章惇起草的那一封『求直言』的詔書進行攻擊。

恰恰相反,他幾乎沒有提及任何國家政務上的事情。

隻是按照著流程,說著許州府的事情,並和兩宮要了些優待和特殊政策——譬如準許他在許州,不需要和都堂報告,就可以調整青苗法丶免役法丶保甲法的權力。

對這些請求和優待,兩宮自然是一一應允——此乃元老特權!

熙寧變法的時候,韓絳丶富弼丶文彥博出知在外,都擁有這些特權。

在陛辭禮儀將要結束時,太皇太後循例問道:「未知愛卿,於國事可有進言?」

韓維當即奏道:「兩宮慈聖保佑擁護皇帝陛下,推恩天下……」

他說著,就看了看那位自始至終都保持著沉默的少主,拜道:「皇帝陛下躬行大行皇帝遺命……」

「廢惡法,逐小人,與民更始丶休息,天下歡欣,喜不自勝……老臣本無所言……」

「然太皇太後丶皇太後不以老臣老朽,垂詢老臣於殿中……老臣惶恐……」

「乞下詔禁中國銅錢出關……」

兩宮在帷幕中對視了一眼,然後太皇太後便道:「韓卿之意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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