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哨兵霸王槍,伯爵小女兒(求追讀求推月票)
問征夫以前路,恨晨光之熹微。
盧炳威躺在天台的簡易帳篷裡,睜開雙眼,看到東方一抹魚肚白,驅散了漫漫長夜的黑暗。
「天……亮了。」
他沉眠一夜後醒來,有塵封的記憶在腦海裡泛起。
他不由自主地,習慣性在胸口默默的劃了個古怪的結印手勢:「讚美太陽。」
是的,他讚美太陽,而非讚美大部分超凡者們信仰的「列陣子」。
這世界一切都會變,世事無常,人心難測。
但唯有太陽永恒。
不論風霜雪雨還是電閃雷鳴,每一天的早晨,太陽都會照常升起。
朝生暮落,周而複始,從不間斷。
太陽,就是永恒的信仰。
晨曦教會的信徒,每日六點都要做早禱。
——也就是對著東方初生的太陽祈禱,沐浴在晨曦中,感受光明的照耀。
謂之曰,一日之計在於晨。
在祈禱聲裡,親眼見證東曦初生,開天辟地似的,撕開那黎明前最深的黑暗,是每一位晨曦教徒心中,最神聖的事情。
就連偉大的天文會初代會長丶賢者之祖梅西耶,都曾說過,太陽是人世延續之根本。
他的話一直被印在晨曦教會聖經《日字卷》的首頁,也是晨曦教會成為後末世時代三大教會之一不可或缺的推動力。
隻不過晨曦教徒稍微有點極端,他們認為沒有看過初生的東曦,擊碎黑暗的人,太過怠惰,注定要渡過一個相對失敗的人生。
這不可取,但是他們一直以來都是這麽認為。
沒辦法,個人有個人的信仰,不可撼動,無人可以動搖這群虔誠又固執的朝聖者。
——當然,對於盧炳威而言,這些都是過去的人生了。
正如《日字卷》中所記載的一般,「棄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
他就是被棄的那個人。
盧炳威很清楚,如今的自己,如果膽敢再次出現在某座晨曦大廳,一定會被當做邪惡的異教徒給趕上火刑架。
因為在當年被一夥密教邪徒偷襲的遭遇戰中,他為了活命,親手殺死了那位將他撫養長大的老牧師,向密教的成員搖尾乞憐,才得以苟活。
而他自己,當然也被上了通緝令,所以在那之後,他再也不敢以真名示人。
「可是,憑什麽我就要死?」
「我想活而已,我有什麽錯?」
「什麽狗屁的救世主!當我真的需要被拯救時,你,又在哪兒?」
盧炳威對著初生的朝陽,狠狠地吐了口唾沫。
帶著些黃色膿痰的唾沫飛出去兩三米,於半空中墮落,砸在地麵上摔得屍骨無存。
帳篷裡,擺在地上的有三塊新鮮的白色侵蝕結晶,兩塊9級,一塊10級。
他站了起來,戴上了頭盔,穿好了灰色迷彩服。
摸了摸手中的一個紫色蜘蛛印記,盧炳威臉上呈現出一抹厲色。
這個是「奴隸烙印」,隻有高階的異種,至少是伯爵以上,才能施展烙印。
被施展烙印的人,自然就是對方的奴隸。
不過,這個奴隸並不是他自己。
盧炳威手裡這個奴隸烙印,來自於他殺死的一個被異種擄走後,被虐待成奴隸的可憐家夥。
從對方口中得知,廢土上逃進來一位黑寡婦伯爵的小女兒,對方是奉伯爵的命令,前來尋找這位幼年黑寡婦,將她帶回荒原的。
異種伯爵是三階以上的精英怪物,可能是『無瑕』級彆。
而它的子嗣,自然最多也隻是「無瑕」品級,或許隻是『優異』的藍名怪也不一定。
而她既然能穿過邊境線的封鎖,自然目前還隻是一階段,一隻十級左右的黑寡婦小蜘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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