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9章 銀子花出去得聽個響
再尷尬也要行禮。
黃光升和鄒應龍跪倒在地高呼行禮。
朱翊鈞左手胡亂揮了幾下,嘴裡嗚嗚,口齒不清地說道:「起身,起身!」
他順手接過祁言遞過來的茶杯,喝了兩口茶,把滿嘴的點心渣順下去,噎得直翻白眼,喘了幾口氣,這才能清晰地說話。
「上午料理政事後,在北海園子裡陪母後說話。然後排著隊見了一堆的人,聊了一下午的話,聊得忘記吃午膳,肚子餓了,趁著空隙吃些點心,墊墊肚子。」
朱翊鈞解釋道,「讓黃先生和鄒先生見笑了。」
黃光升和鄒應龍對視一眼,連忙說道:「殿下勤政如斯,是大明之福,是萬民之福。」
從先皇開始,這祖孫三代都是奇葩!
先皇亂政,亂到群臣抓狂。
皇上怠政,怠到群臣意冷。
太子勤政,勤到群臣頭痛。
祁言揮揮手,幾位內侍端著盛著溫水的銅盆丶捧著毛巾等物魚貫走進來。
「兩位先生先坐。」
朱翊鈞說了一句,轉身走過去,拿起毛巾放在溫水了,洗了幾把臉,擰乾把臉搽了搽。
又拿起茶碗漱了漱口,爽爽利利地走到上首座椅上坐下。
「今日請兩位先生來,主要是討論兩件事,一是調整刑部和大理院職權。」
改革嘛,都是邊改邊總結,然後不斷地調整。
自己腦海的那一套,再深思熟慮,現實中一施行,很多問題就出來了。
比如自己想司法獨立,這個思路沒錯。
司法其實也是一種權力的監督和製衡。司法獨立沒問題,但問題是要以大理寺為主線,重新建立一套司法機製,完全不現實。
還不如依托成熟的刑部—按察使司體係進行完善,大理寺作為上訴法院,最後一道堤壩。
刑部可以身兼司法丶檢察丶法院的職責,本來在現在這個年代,三種職責是很難分得清的。
老百姓不需要司法職責分得多麽的清晰,他們需要的是一個能講理講法的司法機構,需要一個有怨可訴丶有冤可申的地方。
抓住這一點就好了,其它的都是花裡胡哨的玩意。
黃光升和鄒應龍靜靜地聽著。
「各地提法按察使司繼續行使審刑名丶平訟獄丶雪冤抑的司法職權,以及提點本地刑獄之事。刑部專設審案廳,專事覆核地方刑事案件。
州縣普通刑事案件,按察使司為終審,刑部核準批覆。死刑必須由按察使司判定,刑部覆核,發大理寺最終核準。
此外,各地刑事案件,不服按察使司審判丶刑部核準者,可上訴至大理寺,或各地巡撫督察室丶都察院分巡組發現案件有出入者,亦可上訴大理寺,由大理寺重新審理,以為終審.」
黃光升和鄒應龍聽明白了,地方司法還是那一套。
發生刑事案件了,警巡局出警,破案拿人,先由縣檢法官審理,完成卷宗,交給專事民刑案件審理的縣丞覆審,證據案卷核查無誤,依律裁判。
沿用了前宋鞫讞分司的前例,連檢法官都是沿襲前宋。
鞫讞分司就是將審與判二者分離,由不同官員分彆執掌。
前宋各州府設司理院,由司理參軍(鞫司)負責審訊及調查事實等,司法參軍(讞司)依據事實檢法用條,最後由知州丶知府親自決斷。
自古審案包括勘查丶破案丶拿人丶審理等一套流程。
現在太子是破案丶初審分成一部分,交給警巡局和檢法官,覆審和依法裁判交給縣丞丶按察僉事。
但是中樞這一層做了大變動。
按照太子的說法,刑部又變回各地按察使司的業務上級,有權對各地按察司司法審判丶刑獄管理等工作進行檢查監督。
大理院負責上訴案件以及不定期抽查刑部和各地按察司審判的案件,不過它的審判具有最高權威,什麽案子到它這裡都是終審。
行吧,你是太子,怎麽說我們怎麽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