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胖年輕人想說什麼,還用問嗎?他早就把自己當成了三爺的繼承人。
“三爺的武器,當然要留給我,你要識相的話,馬上還回來!”
他不是不知道賽先生,也知道曲澗磊接受了賽先生的委托。
但是……我討要原本屬於自己的東西,這是應該的吧?
他比曲澗磊還大七八歲,往日裡小看傻曲小看習慣了,又覺得自己有理,語氣就有點衝。
曲澗磊眨巴一下眼睛,這可是從貪狼手裡搶來的激光手槍,對方還曾經威脅要殺人!
沒他出麵的話,手槍鐵鐵就歸了貪狼,其他拾荒者都沒有出聲。
他疑惑地發問,“憑啥給你?”
“三爺是我老大!”微胖年輕人毫不猶豫地回答,“他人沒了,東西就該是我的!”
曲澗磊懶得跟這智障多說什麼,隻是隨手打開了保險,冷冷地看著對方。
“好,你很好,”微胖年輕人見狀點點頭,然後轉身就走,“這事兒沒完!”
說實話,傻曲平時的存在感實在太差了,就算手上有槍,絕大多數人還是看不起他。
不管是這微胖年輕人,還是剛才的豁牙,總是忍不住習慣性地欺負他。
這也是曲澗磊六年底層生活的真實寫照,被人欺負的時候太多了。
他行事確實足夠低調,所以沒攤上什麼大事。
但是在固有印象的加持下,他有槍都唬不住人。
微胖年輕人回去之後,直接去找三爺的另一個手下紅毛了。
紅毛的性子偏軟,沒有微胖那麼衝動,“老大的槍好像差點被獵殺者搶走。”
“這不是沒搶走嗎?”微胖悻悻地表示,“我也沒要其他東西,隻想拿回來手槍。”
他可沒有提,其他的東西加起來再乘以十,也趕不上這把手槍值錢。
紅毛想一想表示,“可是……他不是搭上了洪字總聚居點的線兒?”
“你怎麼這麼膩歪?”微胖火了,“那家夥就是一個人,孤家寡人,殺也就殺了。”
這才是曲澗磊最大的短板。
紅毛還是有點猶豫,“可是……那是洪字總聚居點的人啊。”
“洪字聚居點能看上傻曲哪一點?”微胖年輕人冷冷一哼,露出一切儘在掌握的笑容。
“他隻是一個幸運兒,走了狗屎運,你不用考慮那麼多。”
“人不狠站不穩,如果連老大的槍都拿不回來……咱們還守得住礦場這點家底嗎?”
紅毛下意識覺得有點不妥:以前傻曲隻是做苦力,可不也活下來了?
但他性子偏軟,沒有再說什麼——傻曲以往的日子過得太苦了,沒誰想要那樣的生活。
“那怎麼著,咱們召集點人手,埋伏乾掉他?”
三爺剛死,有些人情還是在的,找幾個人來幫手不難,不過就是殺個人。
廢土幸存者活得很實際,但也不缺敢亡命一搏的主兒。
說到底,人命真的太廉價了。
“沒必要,”微胖年輕人搖搖頭,“就咱倆出去找他談話,借機乾掉就完了。”
他在骨子裡,還是鄙視傻曲的——那家夥不但軟弱,從來就沒乾過出格的事。
紅毛知道他的想法,心裡有點不以為然,傻曲終究掛著洪字總聚居點的字號。
但是轉念又一想,己方也算師出有名……討要老大的遺物,無論如何不能說錯吧?
有些行差踏錯,不是自己蠢,純粹是信息麵的層級不夠高,才會導致錯誤的決策。
不過他最終還是建議了一句,“要不還是喊上狼滅?”
狼滅也是拾荒者,腦瓜不太好使,但是戰力驚人。
關鍵是他有半套末日前留下的機甲,那是祖上傳下來的。
那機甲還有配套的振蕩刀,攻擊力驚人,防禦力也極其可怕。
不太擋得住高斯自動槍,但是抵擋普通的激光手槍,還是沒有問題的。
“沒必要,”微胖搖搖頭,漠然回答,“他管不住自己的嘴……嘴巴一大,還是麻煩。”
他沒有曲澗磊想的那麼傻,他會小看傻曲,但真不會小看洪字聚居點,
把人殺掉,造成既成事實,這才是正經。
廢土的規矩,死去的人是沒有價值的,也隻有這樣,才能阻斷傻曲的外援。
兩人商量了好一陣,終於確定了行動方案。
不過在行動之前,先要借一把高斯自動槍來才行。
他倆隻有兩把超頻振蕩刀,在礦場保命是夠了,想殺一個有兩把槍的人,還差點。
這還是三爺對他倆不薄,要知道在礦場討生活的拾荒者,很多都隻有隨身的短匕。
高斯自動槍很快就借來了,借槍的是一個叫娜姐的外鄉女人。
他倆沒有那麼大麵子,不過三爺才死不久,人情尚在——關鍵是拿地盤做了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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