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5章 禮法也是法
禮部來了一位新官員。
本屆新科狀元,大理寺卿之子,安寧公主的準駙馬,現任禮部員外郎。
這不是四個人,而是一個人。
科舉早就結束了,新科進士的委任也早已下發。
禮部本來就事雜,禮部員外郎,又是手抓實事的官員,可以說公務繁忙,日理萬機,一日都不可缺。
雖說朝廷規定最後的任職期限是七月,但作為長安本地出身的進士,理應早早入職,幫郎中大人分擔公務,可這位新任的禮部員外郎卻遲遲未到,簡直是不像話。
而且,他這次來禮部,也不是正式入職的。
郎中大人對外宣稱,這位員外郎大人,是來熟悉職務的,禮部所有官員,都要好好配合他。
沒有正式入職,也就不需要按照朝廷規定的時間上衙下衙,想來就來,想走就走,無比的自由。
不僅如此,原本正六品的員外郎,是沒有自己單獨衙房的。
禮部員外郎,和祠部員外郎共用一間衙房。
但在李員外郎來之前,郎中大人就讓祠部員外郎搬了出去,和膳部,主客員外郎擠在一間,單獨將那件衙房留給了熟悉職務的李大人。
這哪裡是來禮部當官的,更像是來禮部當大爺的。
不過,禮部的大小官吏,都不認為這麽安排有什麽問題。
如果他們的爹也叫李玄靖,他們會比李員外郎更囂張。
禮部,某處衙房之內。
盧盛將李諾領進來,說道:「李大人,以後這裡就是你辦公的衙房了,你看看還需要什麽,本官立刻讓人去準備。」
李諾掃了一眼,整間衙房打掃的乾乾淨淨,筆墨紙硯等辦公用品,一樣不缺,書架上擺滿了相關的書籍。
書架之後,還有一張柔軟的大床,床上的被褥枕頭,都是新的。
李諾抱了抱拳,說道:「多謝盧大人,沒有什麽需要的了。」
盧盛笑道:「那本官先去忙了,李大人若有需要,隨時叫我。」
盧盛離開之後,李諾一個人坐在寬大的書桌前。
他的椅子上,還做了一些軟包,無論是坐是靠,都很舒服。
不愧是禮部郎中,這一番細致入微的安排,簡直挑不出半點毛病。
李諾從書架上取了一本書過來。
他提前來禮部,當然不是急著當打工人。
舉辦武林大會的事情,遭到了朝中幾個部門的一致反對。
武林大會辦不了,就會影響娘子和伊人的修行計劃。
這隻是其一,其二,那些武林門派,也的確該好好約束了。
部分門派的弟子,仗著個人武力,為非作歹,視律法為無物,肆意的踐踏律法,這種亂象,也要趁著這次大會,一並解決。
當然,這一切的前提,是武林大會能成功的舉辦。
李諾可以讓父親出手,迫使朝廷通過這一提議,但那樣,恐怕父親的名聲會更差。
雖然他的名聲已經夠差了……
他不想被人說什麽事都靠爹。
遇到難事,應當先嘗試自己解決。
自己解決不了再說。
李諾翻開手中的書籍。
這本書上,規定了一些禮法的內容。
禮法更多體現在儀製上,比如,不同等級的官員,應該乘坐什麽馬車,穿什麽衣服,戴什麽配飾,聽什麽音樂,這些都是有明確規定的,官員權貴不能私自逾矩。
除了儀製之外,還有一些事情,也歸禮部管。
上衙遲到早退,官服不整不潔,上朝打瞌睡等失儀行為,不孝順父母,不敬愛妻子等失德之舉,禮部也有檢舉揭發的權力。
像是官員私自出入青樓,朝廷雖不提倡,但也不是什麽嚴重的事情,其實本來也是歸禮部管的。
但是因為大理寺太霸道了,經常越權行事,禮部官員不敢怒也不敢言。
李諾將這些條例一一記下,然後離開了禮部。
……
關於禮部有人提議,在長安召開武林大會的事情,當著朝會,被各部聯合否了之後,朝臣們很快就忘得一乾二淨。
中書省。
中書舍人杜宇,收到了禮部遞上來的一封摺子。
六位中書舍人,每人負責六部的一部,杜宇負責的,正好是禮部。
這封摺子上說,戶部左郎中蔣維,驕寵妾室,冷遇正妻,其三個月前納入府中的妾室,仗著蔣維的寵愛,不敬正妻,甚至對正妻肆意辱罵……
杜宇看的直皺眉頭。
妻是妻,妾是妾,妻尊妾卑,是寫進大夏律法中的。
以妾辱妻,是以下犯上,法理和情理都不容許。
雖說清官難斷家務事,但這並不是戶部左郎中的家事,寵妾滅妻,有違禮法,禮法也是法,身為朝廷命官,竟然放任妾室以下犯上,會為他的履曆之上,添上一道抹不去的汙點。
杜宇將這份摺子下發門下省,待門下核實之後,再對戶部左郎中做出相應的懲罰。
他皺著眉頭,翻開下一份摺子,眉頭皺的更深。
這一封摺子,是彈劾戶部右郎中的。
戶部右郎中王尚的家裡,倒是沒有寵妾滅妻的事情發生,但是他的妻子,不願意伺候王尚的老母,兩夫婦住在王家的豪宅中,卻讓王尚的母親,搬到了另一處小宅,隻派了一名丫鬟,照顧她的起居。
這是不孝,比以下犯上更嚴重。
大夏首重孝道,官員們在學習十六經的時候,會學習許多有關孝道的典故。
一個人如果連生養他的父母都不孝敬,更不能指望他對國家有多麽忠誠。
王尚夫妻此舉,為禮法所不容,既然禮部的摺子遞上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