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 一紙詔令

次日。

李諾起床的時候,看到娘子坐在桌旁,還在擺弄著那瓶花。

李諾不忍心告訴她,這門手藝,可比讀書認字難多了,沒有幾年的功底,是插不出那種效果的。

他打算今天路過玉音閣時,再去討一瓶回來送給她。

李諾走到桌前,拿起她放在桌上的劍。

宋佳人偏頭看了一眼,又繼續對付那幾枝花。

李諾看著手中的長劍,娘子對她的這把劍很寶貝,平時都會隨身攜帶。

這是一把銀色的女子佩劍,劍身偏窄,劍長三尺,劍柄下方的位置,刻有兩個小字,名曰「清霜」。

李諾拔出劍鞘,隨手揮舞了幾下,但已經不能像昨天那樣,挽出漂亮的劍花。

法典之上,那楚國刺客的畫像,也已經暗掉了。

不過,就算是一天的體驗卡,也已經很逆天了。

畢竟,他隻需要花費一天的壽命,就能得到彆人苦練數年,甚至數十年的技巧,若要求的更多,則顯得有些貪心不足。

宋佳人看到李諾的動作,就知道他想乾什麽。

從來都是相公教她東西,總算有她教他的機會了。

她不再擺弄那幾盆插花,說道:「你想學挽劍花?我教你啊。」

李諾其實隻是想驗證一下新能力失效了沒有,不過既然娘子這麽說了,他便微微點頭。

平日裡多一些互動,有利於增進兩人的關係。

更何況,挽劍花的動作,真的很帥……

宋佳人從李諾手裡接過劍,先做了幾次示範,然後將劍重新遞給李諾。

李諾有樣學樣,但因為沒有武道功底,怎麽都做不好。

宋佳人讓李諾握著劍,她則握著李諾的手,手把手的教他。

功夫不負苦心人,片刻之後,他的動作就標準了許多。

感覺差不多了,李諾將劍還給她,說道:「我先去縣衙,回來再學。」

宋佳人點點頭,道:「好。」

他教她算學,她教他劍招,她覺得這樣很好。

吳管家嘴裡叼著一根狗尾巴草,靠在院門上等李諾,直到走出宋府大門,快要上馬車時,他才對李諾豎起大拇指,笑著說道:「少爺真有一手,老爺當年都沒有少爺這份本事,少爺真是青出於藍而勝於藍……」

挽劍花這麽簡單的動作,隨便看兩下就學會了。

他活了幾十年,怎麽會看不出來,少爺是故意創造和少夫人相處的機會。

也隻有少夫人看不出。

李諾覺得,其實娘子笨笨的也不錯,起碼,她真以為那幾個簡單的動作他學不會。

他隻是不想浪費被她手把手指導的機會。

兩人從一開始的三天說不上兩句話,到現在,已經對這種程度的接觸習以為常,這中間,隻用了一個月。

按照這樣的速度,下個月說不定就可以有更進一步的發展了。

比君子六藝,李諾當然比不過那位六科狀元的父親,但追女孩子,雖然他自己也沒什麽經驗,但應該比一看就不懂得情調的父親要強。

李諾有些好奇的問道:「我爹和我娘,是怎麽認識的?」

吳管家想起舊事,笑著說道:「老爺和夫人是青梅竹馬,還在地上爬的時候就認識了。」

青梅竹馬李諾的確比不了,他小時候還是個傻子,估計也沒有女孩子願意和他玩,像慕兒這麽善良的小姑娘可不多。

來到縣衙,李諾剛剛跳下馬車,就發覺今天的縣衙有些不尋常。

兩頂陌生的官轎,停在縣衙之外。

長安縣衙三位主官的轎子,李諾都認識,不是其中任何一頂。

他走進縣衙,看到縣衙院子裡,裴縣令,張縣丞,王縣尉老實規矩的站在那裡。

另有兩名穿著官服的男子,站在他們麵前,其中一人,手中捧著一張黃紙,似乎在宣告著什麽。

李諾就隻聽到他說,長安縣令裴哲玩忽職守,玩鬨公堂,停職一月,罰俸半年,縣丞張嶽,縣尉王鐘沒有及時糾正主官之錯,也有失職之實,罰俸三月,以示懲戒,如有再犯,從重處置……

三位長安縣衙的主官,隻能規矩的站在院子裡,老實受訓。

將那張黃紙交給裴哲,兩位官員就趾高氣昂的走了,李諾走上前,裴哲一臉苦澀的看著他,無奈道:「公子,這下不好了……」

李諾從裴哲手中接過那張黃紙。

這是一張詔令,抬頭是「中書門下」四個字,說明這份詔令是從三省直接發出的。

詔令之上,毫不客氣的指出了裴哲三人的失職之罪,雖然沒有明著提李諾,但句句都在說李諾。

玩鬨公堂……這不就是點他呢嗎?

雖然他是當朝大理寺卿的兒子,但李諾自己沒有功名,也沒有爵位,說到底就是一個普通百姓,是沒有資格代替縣令上堂審案的。

這一點,李諾一直都知道。

朝廷的律法中,對此也有明確的規定。

這一個月來,他之所以能順利的審案斷案,是因為這件事情雖然違律,但危害性不大,再說又是為民做事,有關部門對此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當然,更重要的原因,是他有一個好爹。

就像是李安寧一介女流霸占刑部,也沒有人敢多嘴一樣。

這件事情不上稱,沒有二兩重,一旦認真起來,起碼裴縣令一個玩忽職守的罪名是逃不掉的。

今年的政績考核,恐怕也會受到影響。

關鍵是朝廷依法辦事,誰也挑不出半點毛病。

可傻子也能看出來,這是針對李諾的,裴哲等人隻是受了牽連。

李諾對他們抱了抱拳,說道:「抱歉,是我連累你們了,朝廷罰伱們的俸祿,我會雙倍補給你們。」

張縣丞誠惶誠恐,立刻道:「公子千萬不要這麽說,能為公子辦事,是下官的榮幸,就算被朝廷責罰,下官也願意。」

官場之上,最穩固的關係,不是一起做出什麽政績,而是一起乾過什麽壞事。

貪官之間的關係,往往要比清官之間穩固的多。

給公子做事,公子最多記得他的功勞。

但是為公子受過罰,他還會記得自己的苦勞。

不過是三個月的俸祿而已,如果能換來公子的同情,根本算不了什麽。

這一紙詔令,徹底打亂了李諾的計劃。

雖然詔令上沒有明著說不讓他繼續審案,但如果裴哲他們還這麽給他開綠燈,他們屁股底下的位置也就坐到頭了。

換句話說,他被封號了。

正常情況下,要修法家,必須通過科舉,取得功名,獲得官身。

哪怕隻是個小小的縣尉,也能光明正大的修法,不怕任何人挑刺。

三省中誰膽敢阻撓,李諾就敢找父親告狀。

但眼下……

他還真沒辦法。

他和李安寧,都是在正常的框架之外修法家,朝廷封他的號,合理合法。

隻不過,他審了一個多月的案,判過不少權貴子弟,也沒有出什麽意外,偏偏今天……

李諾的腦海中,瞬間浮現出一個豬頭似的臉。

李沅……會是他嗎?

今天的案子,李諾是沒辦法再判了。

他剛剛走出長安縣衙,就看到了一張熟悉的臉。

李沅輕輕搖晃著手中的摺扇,笑道:「今天的天氣真不錯啊,李諾兄,我們又見麵了。」

僅僅隔了一天,他臉上的傷,就消失的無影無蹤,又恢複了翩翩貴公子的樣子,應該是用了什麽療傷的寶貝。

堂堂一等侯府,有這種東西,也沒什麽好奇怪的。

李諾看著他,說道:「果然是你。」

李沅收起摺扇,笑著說道:「我怎麽了,你喜歡講法,我就跟你講法,大夏律法規定,無官無職者,無權審理案件,怎麽,你是修法家的,難道你的法隻管彆人,不管自己?」

這話說的……

李諾還真沒辦法反駁。

不怕流氓耍無賴,就怕流氓有文化。

李沅顯然是個有文化的流氓,短短半天,就將他的事情調查清楚了,居然還知道他在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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