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8章 似乎缺了點血氣?隻求最優解(1 / 1)

那個人進到院子那邊後,不少人開始行動起來,去往院子裡。李龍知道這是要提貨了。

這邊李龍對著不遠處的一個人做個了手勢,那個人點點頭,然後衝身邊的人小聲說了幾句話,附近有些看著像是擺攤,又有些像是在買東西的人立刻向著那個院子聚攏過去。

李龍看到這群人已經圍到了院子外麵,他收好攤,將自行車放到奶茶館,讓克尤木幫忙給看著。

「咋?要開始了?」克尤木看李龍手裡提著一根棍子,笑著問道。

「嗯,以後你可能就沒辦法給他們賣饢了。」李龍走的時候提了一句。

「不賣更好。我不喜歡吃我饢的人有問題。壞人,不配吃饢。」克尤木的道理很簡單,不會因為賺錢而降低道德標準。

李龍笑了。

他提著棍子來到院子附近的時候,過來的人已經開始敲門了。

李龍和這群人中的一個點點頭,然後就退到了一邊。

時間回到兩天前。

李龍在確定那是一個倒買倒賣假冒偽劣電子商品的窩點後,就回到瑪縣,通知了大院對麵派出所的郭警官。

郭警官在認真詢問了李龍關於這個窩點的情況後,很快就上報,並開始聯係相關部門。

公安這時候管不了那麽多,但打投辦的人也需要公安這方麵能帶來的線索。

雖然是石城發生的事情,但李龍和那邊的公安並不熟悉,隻有那個大橋卡點的,這有點不方便他操作一些事情。

所以才在瑪縣這邊報警。

換來的方便就是他能在對方默許的情況下,在外圍「參觀」這一次抓捕行動。

郭警官和李龍熟了,行動前也把事情給李龍說了。

「我們已經接到了多起報案,但涉案的情況比較複雜,而且金額分散,不容易定罪。當時追查的線索是各自為戰,沒想到會是一個窩案——這次還是多虧了你給提供的線索。」

李龍心想那個女的就挺滑頭的。讓顧二毛這些人把東西背回來,然後散攤子讓那些人去周邊縣市城鎮和兵團售賣。這樣的話,哪怕出了事,想找具體的人也不容易。

隻是沒想到帶貨的顧二毛讓李龍給看到了。

「這樣的人抓住能判多久?」李龍問郭警官一個關鍵的問題。

「看具體的情節吧。這兩年放開搞活經濟,但保護好老百姓的錢袋子還是大事,他們搞這種假冒偽劣商品,那是比投機倒把還嚴重的犯罪,關鍵時期,至少三年起步。」

李龍就覺得三年還是有點少,但也行了。

他其實有想過先前在碰到顧二毛的時候,不報警去敲個悶棍打一頓,甚至打斷條腿,解解氣。

但那又能乾什麽呢?也就是讓他痛苦一陣子罷了。

李龍沒想過把顧二毛搞死——在山裡,在石城路邊碰到那些犯罪的,他都沒想著把人搞死。

兩世為人,有些道德和法律的觀念影響還挺深,為了自衛,把人打一槍可以。但直接照死裡打,他還真沒那個想法。

不至於。

現在能讓顧二毛進去幾年,就挺好。

真要論起來,李龍也會覺得自己沒有年輕人的血氣,碰到仇家竟然隻想著把人送進去。

但可能人和人不一樣吧,上一世十年後,村子裡有人家結婚請隊裡人喝酒,有兩個年輕相仿的年輕人喝了酒,就因為吹牛的事,關係非常不錯的兩個人吵了起來,其中一個一刀子紮另外一個人大腿上了。

李龍當時是在隔壁一桌子,還給兩個人勸架——他有點想不明白,關係那麽好的兩個人,怎麽說著說著就能抽刀相向呢?

說是酒的原因嗎?不全是吧。畢竟紮完後那家夥就跑了,也知道害怕。

隻能歸結於人和人不一樣吧。

李龍對這幾個院子還算熟,郭警官看了李龍一眼,示意他彆跟得太近,其他人都帶著家夥。現在院子裡麵已經有人進去開始散貨了。正是收網的時候。

李龍就退後幾步,繞到了另外一邊。

這邊院子院牆大約就是一米五六左右的樣子,不算高,夯土牆,李龍看公安和打投辦的人把院子圍著,這邊矮的地方也有人守著,就提著棍子活動著守著。

他猜測那麽多人在裡麵,肯定不會老老實實被抓,那麽大概率會有人竄出來。既然來看個熱鬨,那就當個熱心群眾,幫忙也好。

石城這邊打投辦的人看著來回溜著的李龍,也知道這是瑪縣那邊同行帶過來的人,而且是提供線索的人,所以也沒管他。

多個人多個抓捕力量,沒啥。

然後就聽院門那裡響了一下,緊接著就是一連串的「彆動」丶「抱頭蹲下」丶「有個小子跑了」丶「靠,有家夥」等話從院子裡傳了出來。

這些拿著警棍戴著袖標的打投辦的立刻就集中了注意,然後就看到有人提著包從牆頭上竄了出來,剛落地就被按倒了。

這人還挺講義氣,被按倒的時候這邊還喊著:

「有埋伏!」

我去,以為兩國交戰嗎?

竄頭上又竄出兩個人來,聽到喊話已經來不及了,牆下麵還有人追著,翻過來的時候就讓李龍給一棍子撂倒一個。

另外一個一看有機會要逃,抱著個包就衝了出去,到巷口就被支援過來的一個公安一掃腿給放倒了。李龍按著人,看著那個出去的是臉著地的,他感覺自己的臉都疼了一下。

然後就看到前麵十幾米的地方,一個熟悉的身影跳了下來,然後彎著腰抱著一個大包就往對麵院子裡竄!

可算是逮著你了!

他衝出去的時候,聽著有人「哎喲」一聲,李龍跑著沒停,扭頭的時候看著一個打投辦的工作人員正在那裡抖著。

「他們有電槍!」

「小心!」

>

举报本章错误( 无需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