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將林詩雨放在床上,蓋上被子,自己趕緊就到水龍頭邊上衝了一下自己的腦袋。
涼水過腦,江城幾乎瞬間清醒了過來。
“該出去轉轉了,老待在這我感自己能瘋。”
江城用手抹了一把臉,自言自語道。
去地裡看了一眼,現在江城的地已經有三畝了,不過還得靠自己手動種植。
要不是有那口井,江城都能累的站不起來。
三畝地,其中竹子占了一分,但是現在江城看著這密密麻麻的竹林,起碼得有半畝地了,讓它自己長去吧。
其他的地裡,江城種了一畝稻米,一畝小麥,還有半畝地種植西紅柿和香菇,剩下的半畝,江城種了家裡的小尖椒,自己種完菜的時候,躺在地頭,看著天上的點點繁星,不知道這裡的星星月亮和自己平時看到的星星月亮,是不是同一個。
第二天早晨,林詩雨醒的時候,江城已經為她擠好了牙膏,拿了一條嶄新的毛巾,以及桌上做好了早飯。
“起來啦小林,洗漱一下吃飯吧,吃完之後記得去君悅報道哈,我下午要出一趟遠門。”
江城一邊用毛巾擦臉,一邊說道。
“哦,知道了,城哥。”
林詩雨心裡是喜歡江城的,但是她作為一個還沒畢業的大學生,對於男女感情,往往還是認為由男方來說比較好。
但是江城卻一直沒有和自己表白,哪怕是在君悅酒店的時候,江城說自己是他女朋友也隻是因為想幫自己。
林詩雨早飯吃的也有些出神,她不明白江城到底是怎麼想的,也沒有去主動說出自己對江城的喜歡。
林詩雨不知道,因為這次的錯過,下次卻是在數年之後了。
江城等林詩雨回去的時候,選擇了直接踏入通道,回到自己的那片菜地旁邊。
“哎,大學生出去工作回來啦?”
還是當初的周叔,扛著一個鋤頭從地頭回來。
江城看著他,仿佛時間又回到了從前。
“哎,周叔,回來了。”
江城看著自己家後山這塊地,還是自己當初用鋤頭刨出來的印記,乾旱的根本沒有翻動過的痕跡。
“自己光種那塊地了,家裡的地不能荒了呀。”
江城想著如何把自己家裡的地和自己得到的那塊地之間連接起來。
這樣才能讓老爸老媽都不那麼辛苦。
江城的父親是一名小學教師,但是因為一些原因辦了提前退休,五十出頭的年紀,現在在鎮上的雜貨鋪給人家算賬,一個月隻有1000多的工資。
老媽在大棚裡乾活,夏天時候的大棚江城去過一次,外麵30多度,大棚裡都要4-50度的溫度。
自己老媽好幾次都差點暈倒在大棚裡。
家裡的生活還是太苦了,江城想改變。
必須讓他們都回來頤養天年。
江城十分堅決的說道。
回到家,家裡的大門永遠是鎖著的,因為老媽去大棚裡乾活要下午六點半才回家,老爸在縣裡的雜貨鋪,每周回家一天。
而江城回來的時間是早晨,從門口一側的磚頭下麵,找到家裡大門的鑰匙,江城開門回家。
隻要自己不回家,江城不敢想象老媽在家裡吃飯能簡單到什麼地步,一碟炒鹹菜,一盤蘿卜乾,再沒有其他的。
村裡的年輕人大多出去打工了,留在家裡的大多都是年齡偏大的,地也大多沒人種,很多年輕人寧願把地荒著,也要出去打工。
因為在他們的看來,留在農村種地是一件很沒出息的事。
就像自己碰到周叔,他看自己一個大學生在種地,說話的語氣就有些讓江城感到不舒服。
不過,江城這次從後山回家的時候,看著村子裡那麼多的空地,上麵都長滿了雜草,江城想著如果能將自己地裡的那些種子等它們發芽之後進行移植。
這樣自己就可以人工的擴大了自己土地的麵積。
哪怕是口感不如自己的那片農地裡種出來的好吃,但是起碼是從那裡培育出來的,而且江城打算將自己地裡水井裡的水拿出來進行稀釋,然後進行澆灌。
這樣種出來的蔬菜和糧食,即使沒有自己那三畝地種出來的好吃,但是也絕對要遠遠超過市場上的那些糧食和蔬菜。
而那樣的話,價格就會提上去,自己家裡人,甚至鄉親們都會因此而獲益。
種地是一件辛苦的事,能夠儘量多的增加他們的收益,這樣也是好的。
既然決定了這麼做,那第一步就要讓他們肯定自己的育苗。
江城上街上買來糧食和蔬菜的種子,隻要等自己中的這一茬糧食蔬菜收獲之後,就開始進行培育。
首先還是要請壩地機來把家裡剩下的這兩畝山地給壩出來,如果指望自己用鋤頭翻地的話,那不知道得翻到什麼時候了。
鄰居孫二叔家裡就有一台機器,江城直接到他家,孫二叔叫孫有誌,不過年過五十之後,卻一直在家裡喝酒,農忙的時候就給人家收收麥子,犁田,播種,他這個機器都能乾。
但是隻要一不是農忙,他就在家喝酒。
每天喝的醉醺醺的,晚上等嬸子回來就吵架。
“二叔,在家嗎?”
江城走到門口,門口那條剛看到江城的大狼狗就衝著江城汪汪汪的狂吠起來。
“誰呀。”
聽到狗叫的孫有誌從家裡向門外喊。
“二叔,是我,阿城啊!”
江城避開那條就拴在家門一側的狼狗,又回了一句。
“阿城啊,快進來,這狗不咬人,去去,一邊去。”
孫有誌端著一碟花生米和一瓶酒,一瘸一拐的走出門口,一邊趕著狗一邊讓江城進屋。
孫有誌個頭挺高,就是精瘦得很,而且腿還有些殘疾,走起路來一瘸一拐的,即使沒喝酒的時候讓人看著都以為喝了一樣。
“阿城不在城裡工作,回村裡來乾啥?”
孫有誌走進屋,把花生米放在桌上,倒了一杯酒,然後先捏一粒花生米丟在嘴裡,嘎嘣作響的聲音,吃的孫有誌表情陶醉極了。
然後又倒了一杯酒。
“來點?”
孫有誌舉起酒杯,對江城笑著說道。
“不了二叔,您喝。”
孫有誌也不繼續讓江城喝,而是呲呲的沿著酒杯口,把酒入喉,那感覺,雖然都知道酒很辣,但是在孫有誌的表情裡,江城隻看到了有人在喝玉露瓊漿一般。
“二叔,我想找您幫個忙,幫我家裡在後山的那二畝地給犁出來,然後種上秧苗。”
江城笑著說道。
“種地啊,行,什麼時候要,不過現在麥子都種完了,你怎麼現在才種,會不會晚了點啊,種地是看天吃飯的,你這上學的不知道種地的事,你現在種下去,不一定能成活呀。”
孫有誌放下酒杯,十分嚴肅的和江城說道。
“二叔,這個我知道,不過我這種子是農業大學的同學帶給我的,說是最新的優良品種,具有不同於尋常種子的優秀特質。”
“最新品種。”
孫有誌吃了一粒花生米,又喝了一口酒。
“你有把握就行,我隻是提醒你一句,那行,下午我就開機器過去,是你家後山的那塊田吧。”
孫有誌端著酒杯問道。
“是的二叔。”
咕嚕咕嚕……
聽到江城說完後,孫有誌端在手裡的酒杯一口氣全部下肚。
“行。”
“那我先回去啦,下午我在地頭等你,二叔。”
“好的,阿城,回去吧。”
孫有誌一個二兩的杯子酒下肚,臉都有些紅了,躺在床上迷糊了起來。
嘴裡卻小聲說著,現在的大學生,真是想一出是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