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靈平安的個人修養(1 / 1)

靈平安心有餘悸的坐在櫃台裡。

“這世界真可怕!”他看著在自己懷裡的小貓。

“我好好的,宅在店裡,喝著茶水唱著歌,就被人持刀挾持了……”

“太可怕了!”

“今年大選,我要投票給共和派……”

兩百年來,共和派不變的主張就是收緊移民,減少對外關注,全力做好自己的事情。

彆問,問就是非吾族類,其心必異!

但不知道為什麼。

他興奮的有些過頭。

腦海裡不斷回現著不久前的那一幕。

那一下重擊……

敲在頭骨上的回音……

手心回震的力量……真的有點爽……

“難道我有暴力傾向?”靈平安心想。

“不可能!”他立刻否定了。

“我從小到大,除了殺魚殺蝦外,連隻小鳥都沒有傷害過……”

咚咚咚……

這時,門口傳來敲門聲。

靈平安看過去,發現是那位魁梧的警官先生。

他連忙起身去開門。

“警官先生……”他小心翼翼的問道:“那個人怎麼樣了?”

“我這次來,就是來通知公子的……”魁梧的警官很小心的說:“那位外邦人,已經搶救無效,在醫院死亡了……”

事實上,那狼人根本不需要搶救了。

在他看到對方的瞬間,就知道,肯定沒救了。

所以,直接拉到了黑衣衛的分局,上了法醫室。

“死了……”靈平安瞪大了眼睛。

“是的……”警官小心翼翼的說道:“這次來,我奉命谘詢閣下……”

“您對這次事件,有什麼需要說明的嗎?”

說著這位魁梧的警官先生,心中就不免在吐槽:“都那個樣子了,你居然還覺得它能活?”

但上司的嚴令,讓這位警官先生,隻能是儘量小心、謹慎的選擇用詞。

靈平安聽著警官的話,毫無疑義。

因為,聯邦帝國自古就有著自衛殺人無罪反而有功的傳統!

早在漢代,古代的法學家就已經確認了——任何劫持人質、入室搶劫、偷盜和欺淩婦孺的罪犯,當即格殺,有功無罪!

放古代,這樣做的人國家是要嘉獎的。

如今,雖然沒有那麼誇張。

但自衛無罪,特彆是在公民自己的私人住宅,自衛是無限製的早已經是公論。

所以,靈平安隻是斟酌了一下用詞,就對對方說道:“我要求追究相關方麵的責任!”

對方立刻拿起筆記本記起來。

“我要求有關方麵給我一個交代!”

“必須保證類似的事情不再發生!”

這些都是必須的。

海關、入境管理局,還有相關審核的單位,是必須加強監管,不能再隨便放這樣的危險分子進來了。

傍晚的事情多可怕?

要不是小貓貝斯特忽然開團,他就可能交代了。

所以這些要求是很合理的。

也是受聯邦帝國憲章保護的合法權利:公民有權要求國家機構,在其受到人身危險的時候,做出必要的回應!

“至於死者……”他想了想,終究是人死為大:“既然他已經付出了代價,那麼我也就不再追究他的責任了!”

嗯……

得饒人處且饒人!

想想那個外邦人,似乎也不像有錢的樣子。

既然他都已經死了,就沒必要再強行追究他的家人的經濟補償了。

但靈平安根本沒注意到,他每說一條,那位警官先生的身體就顫栗一下,心中更是哀歎萬分。

因為他多少知道一點內情。

知道,廣南方麵現在已經因為這個事情震怒不已了。

已經有一位海關的直接負責人,被打包送去北海種玉米了。

這些條件交上去,恐怕不知道有多少人要跟著去種玉米。

把那位警官送走,靈平安拍了拍胸膛。

“我怎麼就殺人了?”他問著小貓。

喵嗚!

小貓將頭蹭了蹭他的胸膛。

“我不是故意的!”靈平安看著那地上,那外邦人曾經倒下的地方:“到了下麵,你可彆怨我……”

“當然了……”他抬起頭:“這世界上是沒有鬼的……”

“唉……”他歎了口氣,回想著那個外邦人。

“你說你是何苦呢?”

“就算是經濟遇到了困難,或者感情有了問題……”

“也不必危害社會……更沒必要把刀子對著我這樣的普通人……”

“他怎麼就死了……”靈平安有些愧疚。

“或許他有遺傳疾病……高血壓、心臟病什麼的……”

“我隻是加速了他的死亡……”年輕而守法的書店老板,儘可能的為自己的良心尋找著避風港。

終究,那是一條生命!

每個人的生命,都是寶貴的。

“他或許是幾個孩子的父親……”靈平安想著對方的年紀。

“也可能是某個人的丈夫……”

“或許還有父母健在……說不定還有祖父母在等著他回家……”

他看著小貓貝斯特漂亮的琥珀眼睛,問道:“貝斯特,你說……我要不要拜托江城方麵,匿名向他的家人捐點錢?”

“多多少少,表達一下歉意?”

喵嗚!

小貓輕快的叫了一聲。

靈平安於是拿起電話,撥打了剛剛那位警官先生留下的號碼。

“您好,警官先生……”他說:“我想拜托您,替我轉達對死者家人以及親屬的誠摯歉意……”

“嗯……”他看看自己的手信餘額,一咬牙說道:“此外,我還想請您替我匿名向死者家屬與親人捐贈四千四百四十四華元……”

“雖然不多……”

“但是……”

“嗯?”

“好的,多謝!”

靈平安掛掉電話,歎息了一聲。

“要是我是個富翁,說不定可以多給一點……”

“但我隻是個普通人,還得留生活費和水電費……所以隻能分你們一半了……”

他的手信餘額隻有八千八百八十八。

分出一半去,真的已經是極限了。

畢竟,他隻是同情,隻是良心過不去。

但他不是聖母。

在法律上來說,他沒有繼續追究對方親屬的連帶責任,要求經濟補償,就已經很大度了。

如今,再捐幾千塊慰問金,這已是聯邦帝國多年的教育,給他造成的影響了。

平等、尊重、互助、仁義……

這是寫在小學課本上的內容。

也是刻在大學教室裡的標語。

“君子之於禽獸,見其生不忍見其死,聞其聲不忍食其肉……”靈平安念著這古老的哲言,安慰著自己的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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