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凶宅(1 / 1)

北雄 河邊草 1056 字 26天前

大屋現在是名副其實的凶宅。

十七個人死在一處,冤魂纏繞,不是凶宅勝似凶宅。

不過對於李破來說,屋中的味道,卻比當晚強了不知多少。

屋中自然狼藉一片,而當日他也有意弄的血腥一些,所以,大片大片乾涸了的血跡,依舊留存在屋中各處。

不過屋中的氣息很清爽,隻飄著淡淡的黴味,這才應該是一間屋子正常的味道。

兩個三十多歲的流民,瑟瑟縮縮的進了屋子,這是他們的正常姿態,能夠充分顯示他們卑微的身份。

當然,現在還夾雜了些恐懼,也許,沒有李破領著,他們寧願回去住自己的草屋,也不會在這裡多呆哪怕一刻。

李春也沒好多少,佛教盛行的地方,鬼怪之說,早已深入人心,沒有這些,佛陀們也就無法展現自己的光明。

這孩子緊緊抓著李破的袖口,恨不能將他破爛的衣袖整個拽下來。

“大哥。。。。。。大哥怎麼選了這間屋子,若是有人來索命。。。。。。”

自從得知大哥選了這間屋子之後,所有的欣喜都沒了蹤影,這話也不知在李破耳邊嘟囔了多少遍了。

啪嘰,李春腦袋上挨了一下。

“鬼有什麼可怕的,可怕的是人。。。。。。咱們住進來,是鬼他也得給騰地方。”

實際上,李破要這間大屋,除了這間屋子地方夠大,後麵還有院子之外,也存著想看看稅官到底有多大本事的意思。

沒想到,昨晚人家就給了準話,這隻能說明,彆看人家現在在看城門,但人家和尉遲,羅三,劉伍長那些苦哈哈可都不一樣。

權力這個東西的大小,從來看的是能辦多大的事情。

這裡剛剛發生了血案,結案也沒幾天,人家就能讓人住進來,這就是本事,根子不知有多硬朗呢。

不過,李破也沒想太多,現在的他,也沒辦法想太多,隻能走一步看一步罷了。

“收拾收拾,把熬不住的人都接過來,那邊也不能空了,誰過來誰留下,你們自己商量,反正有了這處地方,大家就都能活下來了。。。。。。”

一聽這話,其他兩個漢子眼眶立馬紅了。

也沒什麼廢話,乾活吧。

於是,在馬邑人市中的人們眼中,這處死氣沉沉,儼然凶地的大屋,又開始熱鬨了起來。

本來,很多人還存著看熱鬨的心思,估算著多少時候,會有人過來,將這些膽大包天的乞兒拖出來,一頓毒打,然後帶走治罪。

不想,一直到了晚上,也沒人去管。

有的問了問兩位巡市,也有的去問了問人市的簽書,得到的答案都是一般,大屋換主人了,換的是誰,又有怎樣的來曆,自己去問。

實際上,這幾位管理人市的小吏,也奇怪著呢,什麼人這麼大的本事,如此血案,剛剛結案,就能占人家財。

當然,這事也算不得稀奇。

張大郎定的罪名可不小,家中資財,全部充公。

從官府手中,接管罪民家產的事情,再平常不過,說不定,過些時候,張大郎那些人的家眷,也會出現在人市上。

當然,這回他們自家也就成了商貨了。

繼續令人驚奇的是,旁邊流民營地的流民,開始稀稀拉拉的進了人市,直接來到大屋這裡,孩子哭,大人叫的,將大屋這裡,弄成了人市一景。

開始還有人猜測著,或者是城裡哪位善人,盤下了大屋,憫流民之苦,讓他們暫住於此,順便也消消宅子裡的凶煞之氣。

甚至於再陰暗些的,則想著過不了多少時候,這些流民也就成了這個商家的人羊了。

不過,不管旁人怎麼想,這間屋子和後麵的院子卻都被流民占據了。

大屋收拾了一遍,十幾個房間,都有了住戶,加上後麵的幾件房子,足夠將流民營地的人們都安置下來。

隻是營地中那些茅草屋中,還都住著人罷了。

這個時候,流民們卻是不再管什麼凶宅不凶宅的了,天氣越來越是寒冷,能在這樣一個時候,有個地方安居,將烈烈寒風擋在外麵,對於他們來說,就算是地獄,也能闖一闖了。。。。。。。。

等人們稍一安穩,李破又趕著他們開始燒起了熱水,因為屋子裡的味道又開始渾濁了起來。

雖說李破身上一直臭烘烘的,也早已習慣了這樣的味道,但如今情形不一樣了,在李破想來,應該稍微追求一下生活的質量了。

洗澡,洗衣服,不管多破爛,都要弄的乾淨些。

這一天,流民們幾乎沒乾彆的,汙水倒了一盆又一盆,好在這年頭沒說喝水也要錢,不然的話,隻這一天的用水量,就能讓李破去坐牢。

中午的時候,繼續去領粥。

到了如今,吃的該怎麼解決,也就成為了李破麵臨的最大一個難題了。

還得求人,沒辦法,一窮二白,難啊。

這天午時,李破領著李春,要了一碗粥,在施粥的幾個小吏眼中,像往常一樣,靠坐在粥鍋不遠處,一邊烤火,一邊喝粥,喝完了,可以再領一碗。

這樣的特殊待遇,他已經享受了有一段日子了。

隻是今天,喝完了粥的李破湊到了一個小吏邊兒上,笑著道:“張二哥辛苦。”

這個張二,就是這裡的一個小頭目,是糧倉的一個庫官兒。

他不但負責看管北城一處倉房,流民營地建起來之後,還要在這裡施粥,然後將賬目報上去,而且,他還擔負著協助官兵,看管流民營地的職責。

隻不過,北城這裡的流民少,也最是消停,他是一次也沒進過流民營地。

這是托了李破的福,所以,從羅三找到他,他有些不情願的開始關照李破,一直到現在,李破一些出格的行為,他都能睜隻眼閉一隻眼了。

實際上,李破這個小小的流民,在稅官眼中很是獨特,在這位施粥小吏眼裡,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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