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一下,這最後一章其實是我決定作廢存稿的時候就已經寫好的,如果沒有請假,當天下午六點鐘就應該是這一更,第三卷也就算是正式結束了。
隻不過後來我重新調整了思路,作廢第四卷開頭部分,還在第三卷結尾的時候增加了轉會的詳細描寫。
但不管如何,這一章我保留了下來,隻是做了一些修改,刪減了一些和現有劇情衝突的部分,增加了全新的段落。
僅這一章我就可能修改增刪了大約五六次——直到昨天晚上加入自動更新之前都還在改。
雖然改的很多,但都是增刪內容而已,對結構和主題思想,還是非常滿意的,該交代的都在這裡交代了,該收束的也都收束了,該懷有希望的還有希望。
之前在請假單章裡有朋友說我奪冠之後對各方反應描寫不足,像是流水賬一樣。
我為什麼沒有在奪冠之後重點描寫各方反應?
因為我要在最後一章描寫各人的反應啊……如果在聯賽奪冠之後寫了,現在再寫不重複了嗎?
有何意義?為了多水出一兩章來?
奪冠之後這一卷還沒結束呢,但也距離結束不遠了,如此近的篇幅內同樣的事情寫兩遍,完全沒有必要嘛。
本來按照我原來的計劃,寫完搬家之後就該是最後這一章的。
這一卷以買新房子作為開頭,最後落在搬家上也算得上是首尾呼應了。
哪想到最後我對胡萊去哪支球隊的選擇出了問題,迫不得已推翻重寫了這段劇情,所以才在搬家之後又加了一段轉會的劇情。
還好加的不多,就三章,否則情緒都要不連貫了……
不過因為更新不夠快,追更的話會體驗稍微有些不好。不過大家回過頭來再一口氣看的話,應該就會好很多。
說一說整個第三卷吧。
第三卷寫完了,照例用WORD看一下字數,七十一萬七千字。
和前兩卷的字數差不多,章節數也差不多。
能夠如此巧合我自己也沒想到。
我也沒有刻意去控製字數或者篇幅,情節寫到哪兒就在哪兒結束。
現在回過頭去看,其實這一卷七十萬字也沒寫幾件事情。
大的劇情也就是卷首的U23亞洲杯劇情,中間有打王獻科的劇情,接著是奧運會劇情,奧運會回來就是奪冠劇情了。
奪冠那場比賽寫完,後麵的其實都是餘韻。包括轉會都隻是小劇情而已。
重要的故事劇情也就這四個,夾雜其間的都是一些小插曲。
要按照“不水”的寫法可能四十萬字就寫完了。
在奧運會劇情之後,有一些讀者已經開始迫不及待想要看轉會去歐洲之後的故事了,但我還是按照計劃把後麵的聯賽奪冠劇情寫完、寫滿。
因為不這樣寫,怎麼才能表現出書中世界那些人對胡萊去歐洲的期望呢?
最後怎麼才能有他在機場那麼多人來送彆他呢?
畢竟胡萊可是在這一個賽季中幫助球隊獲得了中超冠軍,他自己也收獲了最佳射手,還破了施指導的紀錄。有這些成績在前麵,才能凸顯他在目前國內足壇的地位。
整整一卷鋪陳的情緒要在最後收尾集中綻放出來,就不能太急匆匆。
反正這一卷的結尾我很喜歡,不僅僅是對第三卷進行了一個收尾,也是對整個前三卷做了一個總結。
聯賽的最後一輪比賽也是如此,我采取了兩場比賽並行描寫的做法,很多時候甚至讓胡萊刻意地消失在描寫中,就像他這個前鋒的特質一樣——比賽大部分時候你都可以看不到他,不在意他,忘記他,但最後時刻,最關鍵的時候,他一定會出現在最要命的位置。
有人說拖?
我不覺得。
兩場比賽一起寫,從開球哨到終場哨,一共八章,拖嗎?這可是本卷最後一場比賽,最重要的一場比賽,是很多人命運交織在一起的一場比賽。
這卷初期的那場超級杯,一場比賽我都寫了十一二章呢。
在這最後一輪聯賽中,有多名主要角色需要表現,隻用八章來寫他們我覺得我已經足夠簡練了。
奪冠之後為什麼國家隊換帥的事情我一章就拉過去了?換帥過程被我用一個新聞公告解決了,我沒寫威爾森和足協的交鋒,寫了固然可以水字數,卻會破壞最後的節奏,冷卻從最後一場絕殺開始醞釀的那種情緒。讓故事變得支離破碎,模糊焦點——這裡我後來加的轉會劇情稍顯多餘了點,如果我把轉會放到最後一場聯賽之前寫,那麼卷尾的這段情緒效果會更好,更集中。
可惜了,這就是沒有足夠多存稿的弊端啊……要是我還能有個三十萬字存稿,那麼在大家不知不覺間恐怕我就已經完成了自我調整和修改。
通過這次修改也想讓大家知道我寫文是什麼狀態,為什麼存稿一直多不起來……
有人說你就寫兩章,平均兩個小時一章,給你六個小時還寫不出來嗎?
真寫不出來。
每天打開文檔先改昨天寫的錯彆字,如果有什麼地方描寫不對,情節不對一樣也要改——這次改文是大改,而平常的小修小補一直都有。
改完頭天寫的東西之後再想今天的內容,怎麼切入,怎麼開頭,寫到章節最後落到什麼點上,以什麼情緒收尾……這些都是讓我絞儘腦汁的東西。
烏賊說他每天開始寫之前常常要在電腦前坐上很久才能開始寫。
我和他差不多,但他是一旦想好就能很順利寫出來。
我不行,我中間時常會卡。
角色說一句話我都要想半天,怎麼說才好,以什麼形式說會更好……在這個地方角色做出這種舉動會導致什麼結果,再往後又會帶來什麼影響,伏筆要不要在這裡就埋下?
想要表達一個意思,有一種現成的方式了,但會不會還有更好的方法來表達?
就像是你玩遊戲,當你選擇了A,會引發的劇情和你選擇B所引發的劇情就完全不同了,但選A好還是選B更好呢?
身為作者,就得不停地做類似的選擇題。
這次的問題就是我選擇了A,並且按照A選項的前提寫下去,寫著寫著發現不對勁,於是隻好推翻倒回來,重新選擇,選B,後續劇情便得根據B選項重新調整。
之前所準備和寫出來的內容全都不能用了,廢掉四章稿子對本來就隻有四章存稿的我來說,簡直就是讓本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
說回到寫作本身,作者是有創作高峰的,而其實屬於我的創作高峰已經過去了。現在的我想要寫出高質量的東西,就必須舍棄速度,用更多的時間在電腦前一點一點去磨,和自己較勁。
而且仔細想想……我好想從來就不是那種速度和質量都兼具的作者。
當初寫《我們是冠軍》我一個星期才更兩章,甚至是一章。
寫《冠軍教父》時,我每天一更,雷打不動——除了汶川地震時請假斷更過。
也就是寫《禁區之雄》和《勝者為王》時速度快一些,但風格不同,寫作的方式也不同。況且單論文本質量的話,寫的最快的《勝者為王》肯定不是我所有作品裡最好的。
寫了快十八年的足球小說,這麼多年隻在一個題材裡打轉,我不知道起點有多少作者能夠像我這樣。我也不得不說,我的創作生涯確實是在走下坡路的,會逐漸的質量和速度都提不起來,失去商業寫作和讀者共情的嗅覺,寫一本撲一本,寫一本撲一本,然後徹底退出這一行,消失不見……
如果沒有《禁區之狐》這本書,我可能就真的會這樣。
這也沒什麼不好意思承認的。上本書大家可以看得出來,創作激情在消褪。
寫了那麼久的足球小說,哪怕再怎麼熱愛足球熱愛寫作,也有激情耗光,審美疲勞的一天。
這也是為什麼我現在每次完本一本書,就會休息很長時間的原因——以前的我頂多休息一個月,哪能一休息就是半年啊?
人要服老,也要尊重客觀規律。
還好我在《禁區之狐》這本書上重新找到了感覺,我不能說我的職業生涯第二春了,但最起碼現在的我還有很多話想要說。
而傾訴欲對於一個作者來說是至關重要的。
以前我寫《我踢球你在意嗎》和《我們是冠軍》是21歲到23歲,寫《冠軍教父》是從24歲寫到26歲,算是把自己人生前二十多年的積累說給你們聽。
現在我想把我人生26歲到40歲的閱曆積累說給你們聽。
於是有了《禁區之狐》這本書。我相信大家一定可以從裡麵看到很多我對生活和足球的態度與想法。這些態度可能和當初我寫《我們是冠軍》和《冠軍教父》時都不一樣了。
現在對我來說,最起碼寫好這本書遠比爆發更重要——我所謂的寫好是寫出一本可以經得起時間考驗,經得起反複推敲的書。而不單單是訂閱有多高——我不是說訂閱不重要。訂閱高當然好,但如果說要讓我拋開質量提速爆發來把訂閱成績拉起來,那我真的做不到。既然心有餘而力不足,那就做個取舍,質量優先吧。
我知道現在網絡小說IP難賣,體育足球小說的IP就更難搞了,版權改編我做不了主,身為一個作者,我所能做的也僅僅就是把這本書寫好了。
在這本書以後的日子裡,我也會秉承這個想法去寫的——質量第一,數量靠後。
說到這裡,雖然我已經說過很多次了,但我還是不得不再說一遍:如果覺得追更太痛苦,大家可以開著自動訂閱養上,比如在重要比賽的時候養著,等更完了一口氣看。
你好我好大家好。
不要說什麼“明明是高潮被你拖得毫無激情了”。
不是我拖,是我每天就能寫這麼多,產出有限,還有可能寫了也白寫——全部作廢了。
實際上如果倒回去把那段劇情一口氣看完的話,會覺得一點都不拖,每一個字都不浪費,每一個出場的角色、說的話、對他們的描寫都是有意義的。
關於我自己說完了,接下來說一說小說本身。
這一卷,胡萊結束了他在國內的全部征程,出發去往歐洲,開啟他人生中的一段遠行。
尹吾的那首歌我從寫秦林退役的那一章開始一直聽,反複聽,隻聽著一首歌,聽了許多天,寫完了第三卷,又重新寫了第三卷的尾聲部分,一直到現在,在寫這篇總結的時候還在聽。
其實這首歌不口水,旋律也稱不上朗朗上口。但我就是喜歡。
在寫到秦林退役的時候,我就已經決定把這首歌完整地用到最後一章的結尾,因為這首歌的歌詞實在是太適合我想要表達的東西了,是對這一卷結尾部分的總結和對胡萊未來的展望。正好可以起到承上啟下的銜接作用,猶如電影裡的轉場一樣。
胡萊背負著那麼多人的期望遠行,不就是為了追逐他心中的夢想嗎?
但因為夢想而遠行並不僅僅是一件美好的事情,也會有艱難險阻,這不是一次唱著歌兒蹦蹦跳跳的郊遊,而是一段需要勇氣和運氣的艱苦跋涉。
正如歌中所唱的那樣:
“可遠方也有酷暑寒冬,有風雨的夜,泥濘的路。”
同樣,儘管有這麼多艱難險阻,我們這些書裡書外的人也還是會期望胡萊一路無恙,多些坦途,少些曲折,多些喜悅,少些愁苦。
他是書中的“全村人的希望”。
也是書外的我們看著長大的孩子。
從一個被人嘲笑排擠的中學生,一步步成長為一個能夠承載所有人希望的“天才球星”。
我用了兩百三十萬字來展現他是如何做到這一切,如何完成這種轉變的。
放到我上本書《綠茵崢嶸》,這個字數已經快要完本了,而現在也不過才走出國內足壇……
但我並不覺得節奏慢,我個人覺得這前三卷我寫的非常好。
就該是這樣,一個人的成長不可能是一蹴而就的,一個天才也不是直接就從石頭裡蹦出來的。
他應該有來路,這樣才能有去路。
二百三十萬字,我寫出了他的來路,接下來我要寫他的去路。
我不知道會寫多少字,但我一定還是會儘量按照前三卷的這種感覺寫完整,寫透徹,寫的讓人信服,讓人真就覺得在那個平行時空裡有這麼一個人、一群人,發生著那些事情。
而我,隻是一台莫得感情的攝影機,將之全部忠實記錄下來,呈現給電視機前的觀眾老爺們看。
這是一場大型真人秀,這裡麵的每個人都是有血有肉的真人,而不是NPC。
就像我反複強調董文一定要堅持讓歐洲俱樂部給出一個他認為符合胡萊身價的報價,哪怕這種做法在書中很多球迷看來是沒必要的,存在極大的風險,不討人喜歡。
但我還是寫了。
因為我認為董胖子他就應該是這麼一個人。他有他的立場和看問題的角度,他會堅持一些他認為應該堅持的事情,而不是成為一味給主角服務的NPC,隻要涉及主角的都是“好好好”。
還有李自強。有讀者看到現在,覺得胡萊已經事業有成,證明了自己,李自強沒必要老是看不慣他。
但要我說,他對胡萊的看不慣不是在足球事業上,而是在女兒李青青身上。作為一個早年喪偶,獨自把女兒拉扯大的父親來說,任何一個企圖靠近女兒的男人,都會被他當做敵人。不管這個男人有多優秀,哪怕家財萬貫,富可敵國,名動天下……作為父親,該炸毛還是會炸毛。
這種不爽和是非對錯沒關係,是一個人的感情。
而感情這玩意兒是不講道理的。
不要說“這樣不對”“不應該這樣”。
沒有什麼對不對,應不應該。
可能直到最後,李自強都不會發自內心的喜歡上胡萊,接受胡萊。但那有什麼關係呢?讓一個人保持他獨立的人格和思想不好嗎?
總之,這就是我在寫這本書時的一個創作態度。
而且我也很開心地看到這本書的成績始終是在向好發展的,哪怕進步的很慢,但確實是在變好。
現在高訂過九千,朝著一萬去了。
均訂也過了六千,是當初我目標的兩倍。
我想,作為一個純架空,一開始缺乏代入感的故事,還能有這樣的成績,足夠讓我有信心繼續寫下去了。
感謝大家的支持和包容。
這本書一開始我就說了算是任性之作,你們還能讓我繼續任性的寫,令我感到無上滿足。
這本書寫的很累,經常寫到後半夜,絞儘腦汁一天也就寫兩章。
可看到自己的成果,還是挺開心的。
我會經常翻過去重新看我之前寫過的那些情節,看大家的本章說,然後一個人捧著手機傻樂。
我覺得自己所構思創作出來的那些東西,能夠被人讀懂,就是創作者最大的幸福。
很顯然,我和你們是有這種默契的。
謝謝大家!
感激不儘!
請大家繼續期待和欣賞胡萊這次遠行中的風景。
※※※
PS,根據我自己的統計,胡萊職業生涯到目前為止已經在正式比賽中一共打進了一百二十一個球,兩個半賽季的職業生涯,算上聯賽、足協杯、國家隊、國奧隊的各種正式比賽進球,一百二十一個球,這效率還可以吧?
後麵有彩蛋章給大家看看我是怎麼在寫書的過程中做統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