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天夜裡兩支騎兵的對戰或許開啟了東亞地區的一次新紀元,它代表著騎兵燧發火槍在東亞頭一次大規模應用到了正麵戰場。
或許這次作戰在後人看來,不過是一次攻方打得並不合理,守方守得也一言難儘的爛仗;或許騎兵火槍的表現也有許多不儘如人意之處;或許是因為地形和時間的緣故,整場仗打下來顯得戰局混亂、戰果寥寥……但無論如何,它依然開啟了一個新的紀元。
火槍騎兵的新紀元。當然,實際上這應該加上一個限製,因為這個新紀元隻能限定在亞洲範圍。
如果從整個世界來看,隨著本世紀40年代德意誌黑衫騎士的崛起,騎槍(冷兵器)與手槍(火器)之爭就貫穿了整個世紀下半葉的歐洲。
16世紀末期最優秀的西班牙軍事理論家當屬博納迪諾·門多薩,他的主要著作包括寫於今年(1592年)的《1567-1577年間尼德蘭戰爭史》和尚未動筆(寫於1595年)的《戰爭理論及實踐》。
門多薩也是一位久經沙場的將軍,是聖地亞哥騎士團的騎士,他曾在阿爾瓦公爵麾下與尼德蘭人作戰。他堅持認為騎槍是比火槍更有用的騎兵武器,他說一個120人的槍騎兵連,如果能夠分成數個小隊從多方向同時向敵人發動衝鋒,那麼他們可以擊敗一支為數500人的裝備火槍的騎兵,當然如果有一定數量使用火槍的騎兵在側翼支援槍騎兵的話就更好了。
門多薩還指出,之所以有這麼多人青睞火槍,是因為火槍騎兵對人員和馬匹的素質都要求較低,因此更便宜,更容易組建的緣故。至於騎兵應采用的隊形,他認為指揮官應該根據具體情況決定隊形的深淺寬窄,但縱深與正麵之比不宜大於1:3。
另一位出名的騎兵將軍是出生於1550年的喬治·巴斯塔。他很年輕的時候就當上了騎兵團長,帶了40多年的騎兵部隊,後來做到駐巴爾乾地區神聖羅馬帝國軍的統帥。巴斯塔晚年也寫了一本論騎兵的專著《輕騎兵作戰法則》,於1612年在威尼斯出版。
書中的主要觀點之一,就是他認為火槍騎兵是優於槍騎兵的兵種。不過,儘管巴斯塔作為一名將軍的豐富經驗無人可以質疑,但他是不是一名合格的學者和作家就很難說了。
在他的書中,下斷言太多而論證則過少,論證的章節中時常能找到互相衝突的論據,甚至連一些基本概念都有所模糊。如他經常將持騎槍的重甲騎兵和持短矛的輕騎兵混為一談。巴斯塔這本書遭到了一個鑽研騎兵戰術的軍事理論家馮·沃爾豪森毫不客氣地猛烈攻擊。
沃爾豪森早先是但澤的民兵統領,後來做過莫裡斯親王的顧問。與德拉諾這樣的將軍不同,他沒有帶兵打過大仗而是專注於軍事理論研究和教育事業。但他是16世紀末17世紀初,德意誌地區乃至全歐洲最有名的軍事理論家,也是歐洲最早的軍校之一錫根軍校的創辦人。
沃爾豪森著作頗豐,其中影響比較大的就包括出版於1616年的《騎兵兵法》。這本百科全書式的著作巨細無遺地涵蓋了一名騎兵指揮官從征募、訓練到戰術、戰略等等方麵所應了解的知識。
由於沃爾豪森在軍事教育界的影響力,以至於圍繞推崇他及其著作的人竟然搞成了一個學派。其中有個英國人約翰·克魯索,他於1632年在倫敦出版了《騎兵軍事教程》一書,基本上就是沃爾豪森《騎兵兵法》的英文複刻引介。
沃爾豪森是老式法國騎兵戰術堅定不移的支持者,書中處處可見對巴斯塔及其理論的批判和嘲弄。
這個情況比較神奇,當德拉諾和塔瓦納等前一代法國統帥都更鐘情於手槍騎兵,並且槍騎兵事實上在17世紀初已經被絕大多數國家所淘汰了之後,沃爾豪森卻近乎狂熱地提倡複興法式戰術。
他認為,騎兵應該手執重騎槍以小單位排成不超過兩排的橫隊發起衝鋒,並認為在隊形之間應該留出20~30步(約30~50米)的間隙以防止前排倒下的阻絆後麵,也方便在第一陣衝鋒不成功時前排人員向後撤離。這樣就幾乎完全推翻了密集縱隊的原則,他認為這種縱隊由於自相牽絆踩踏造成的傷亡甚至要比敵人造成的更大。
但是,無論是戰場上的表現也罷,理論上的爭執也罷,都不是最終的決定性因素。
社會和經濟的劇變才是關鍵因素。
重裝槍騎兵的主要來源是騎士階層,當然不是說所有的槍騎兵都是騎士,但是“窮文富武”的道理古今中外皆宜,騎士們主要為貴族子弟,又自侍從時代起便練武,並不缺乏練武的時間和金錢。
到了中世紀晚期,甚至侍從的裝備可以趕上真正的騎士,所缺的僅僅是個頭銜而已,但是眾所周知,中世紀的騎士階層起源自查理馬特的采邑體製,即國王向貴族分封土地,而貴族則為王而戰。
大貴族到小貴族再到騎士,隨著文藝複興的到來,傳統的封建采邑經濟受到了強烈的衝擊,很多騎士為了生計甚至拋棄了貴族的尊嚴當起了強盜。而隨著騎士階層的瓦解,貴族子弟更多地轉入中下層軍官,手持騎槍的騎士於是也慢慢退出了西歐的曆史舞台。
就像《皇帝的刺刀》所述:騎兵自身也經曆了一場轉變,他們放棄了使用騎兵矛,或者說是冷兵器,重騎兵為手槍騎兵所取代。
後者的主要武器是轉燧或是火繩手槍,他們的戰術是半旋轉:“一個騎兵團向預先選定的目標行進,每排騎兵衝上前去,擊發手槍,射擊步兵團或騎兵團,接著撤走,重新裝填彈藥,下一排騎兵衝上前去進行射擊。”
之所以說這些,是因為這其中的道理不僅歐洲適用,在亞洲尤其是東亞也一樣適用。
一個訓練水平極高的騎士顯然來之不易,就好比京華的騎丁雖然是嚴格挑選、嚴格訓練而來,但如果要指望他們的馬術比蒙古人還好,馬上近戰的能力比蒙古人更強,那顯然是強人所難——人家蒙古人幾歲就泡在馬上了,整天出行都靠騎馬,而漢人十幾歲可能才頭一次騎馬,平時也把馬匹看得極其珍貴,能不騎馬就絕對靠自己走,這怎麼可能去比馬術?
所以,大明隻有用火槍騎兵才能與蒙古人的彎刀騎兵競爭,這裡競爭的並非僅僅隻是科技水平,更重要的是成本優勢。火槍本身當然比彎刀更貴,打起仗來花費也更高,看起來成本並沒有優勢,但它勝在“成軍優勢”,即培養優勢、組成優勢。
況且由於生產力的差距,越是人口眾多,越是製造業發達,這種優勢也就越大。
用一個在後世已經不太好聽的戰術來形容,那就是大明的火槍騎兵可以玩人海戰術,而蒙古人的彎刀騎兵卻肯定玩不起。原因在於大明如果願意,其火槍騎兵的增量可以膨脹到驚人的地步,而蒙古的彎刀騎兵存量基本固定而增量太小,那麼一旦損失過多,尤其是存量損失大過了增量,就會導致軍力崩盤。
當然,這個理論高務實明白而高江並不明白,他並不知道火槍騎兵在自家老爺眼裡並不是非要打贏蒙古騎兵不可的。此刻的高江隻考慮一件事:如何把土默特軍接應出去。
鑒於京華一直以來在各條戰線的戰績都很光輝燦爛,高江當然也把戰勝對手視為第一考慮,所以他此刻的計劃是趁著夜色偷襲的優勢,先行擊敗察哈爾軍,然後安安心心地把土默特大軍接應走。
一開始的時候,這個計劃執行得似乎還挺順利的,尤其是京華騎丁們衝出榆樹林打出第一波次火槍射擊的時候,還算密集的騎兵火槍差點直接把察哈爾前軍打懵了。
雖然由於戰場寬度等因素的限製,第一輪火槍射擊實際上隻有不到兩千騎兵完成,但是因為對方毫無防備,在發現遭到偷襲之後也沒法在深夜裡快速完成陣型轉換,以至於京華騎丁命中的目標居然高達四百餘,實際創造了三百左右的傷亡,但是察哈爾騎兵並沒有崩潰。
汗庭精銳到底是有幾把刷子的,坐鎮中軍的布日哈圖更不是省油的燈。這位蒙古汗國的執政、圖們大汗的軍師第一時間判斷出來者的身份肯定是京華騎丁——因為明軍騎兵一般不會打完一輪火槍之後居然選擇停住前進的步伐,開始在馬上進行填裝而準備第二波火槍射擊。
如此在意火槍的發揮,那是高務實當初指揮步兵的風格,明軍騎兵的兩種主要作戰風格都和這個打法不沾邊——遼東李家軍的習慣打法是先用一支小規模精兵頂上去與敵軍纏鬥,然後主力大軍看準機會加入戰場一舉奠定勝局;
馬家軍、麻家軍等宣大係騎兵則更有蒙古範,喜歡先用輕騎兵遠程射擊(無論火槍還是弓矢),待敵人迎擊之時回撤,然後開始周旋,進行遊走式射擊,等敵軍陣容走形再以精兵直取中軍。
這兩種戰法無論哪種,都不太可能出現眼下這般當場填裝彈藥,準備下一輪射擊的情況,這打法隻有可能是京華的騎丁。
布日哈圖非常果斷的下令:前軍靠河回撤,中軍打“右勾拳”,斜斜地往東邊繞襲。他們被要求一邊以弓矢亂射爭取打亂京華騎丁的節奏,一邊繞到京華騎丁的背後去,做出一副要包抄對方的態勢。
老實說,如果京華騎丁的武器裝備與黑衫騎士類似,那麼此刻高江的指揮顯然有很嚴重的問題,其中最大的問題也就是停下來裝彈這一條。
此時歐洲火槍騎兵的代表是黑衫騎士,黑衫騎士的作戰單位通常是300-400人的中隊,排成緊密隊形,保持20-30的橫列。前排的騎兵開火後,向兩側分開,退到陣列後方重新裝填彈藥。
這種行進間射擊戰術本來是西班牙步兵的發明,以此保證不間斷的火力。等到對方的陣形被轟擊鬆動後,騎兵中隊一擁而上,用佩劍和槍柄驅散敵人。
從戰術思路上來看,黑衫騎士的思路很清晰,就是在雙方短兵相接之前保證火器的不間斷火力。這個思路與高務實指揮步兵時幾乎一模一樣,本質上都是確保火力的連續性,提高單位時間內的火力密度,顯然是正確的。
但有一個問題,步兵和騎兵的機動性是不同的,裝填難度也不一樣,所以步兵可以搞密集陣型下的三段擊,而騎兵要想照搬卻明顯難得多。並且,如果騎兵真的這樣做,那實際上就把自己變成了騎馬的火槍步兵,在戰場上的作用和步兵幾乎沒有區彆,然而騎兵的單位密度不可能達到步兵的程度,故其火力密度也就不可能有步兵那樣高。
換句話說,這樣做的騎兵純屬揚短避長。
德國的黑衫騎士用的武器是手槍,射程有限,威力也有限,但因為是手槍,故在裝彈量因為技術原因無法提高的情況下,他們可以采取一人配N把手槍的辦法提高備彈量,相對提高火力密度。
然而京華騎丁並不配備這種隻能打一槍的手槍,京華的騎槍是在步槍基礎上改進而來的,大致特點是槍身略短、精度下降,同時重量減輕、槍體強度提高,並調整了人體工程學設計,使之方便加裝更長的刺刀之後進行近戰。
用槍柄式刺刀近戰絕非最優選項,所以京華的操典規定:火槍騎兵一般隻在追擊殘敵時使用刺刀,與敵近戰肉搏則需換上雁翎刀。
顯然,雁翎刀是用來打鬥的,尤其是針對使用彎刀近戰的蒙古人。而刺刀之所以用於追擊殘敵,是因為在這種時候通常默認敵方已經沒有抵抗之力,不會反擊了,所以“刺”就成了最簡潔明了的殺敵手段,不僅無須多餘動作,也不浪費體力。
高江此時的指揮看起來有一個大問題,他實際上也在把京華騎丁當做騎馬的步兵來用。然而問題在於他們是騎兵,而且時間還是在晚上,如此原地裝填不僅放棄了速度優勢,而且火力密度也上不去。如果按照殺傷力而言,這樣的指揮還不如提前讓他們下馬去擺個陣,乾脆就當步兵用。
布日哈圖顯然一眼就看出了這個缺陷,所以他命令騎兵繞襲,打一個“右勾拳”,要對京華騎丁進行包抄殲滅。
但高江從少年時代就進入京華騎丁體係,這個道理真的不明白嗎?當然不是,雖然他和他的部下沒有數把火槍可以“一槍打完換一槍”,但他們卻另有殺手鐧。
----------
感謝書友“曹麵子”的打賞支持,謝謝!
感謝書友“牛皮道祖”、“曹麵子”、“athulla”、“天堂huwz”、“秦朝小駐”、“雪夜晴空2008”的月票支持,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