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6章 召對爭鋒(上)(1 / 1)

大明元輔 雲無風 2412 字 24天前

公文往返在寒冬臘月之時較往常更慢一些,等遼東的爭執捅到京師,已經將近年關了。

這一日早上,皇帝給內閣諸閣老、都察院及六部堂官以及個彆經筵日講官賜下了一些年貨。東西談不上貴重,無非是些冬筍、熏肉、乾貨之類,但這是一種分了親疏銜職的“親切關懷”,能夠列入此類的人自然就會被外界看做是皇上的“股肱之臣”。

作為親信中的親信,股肱中的股肱,高務實得了十二斤冬筍,十二斤熏肉,各類乾貨十二種、各十二斤。至於為什麼全是十二,其實連高務實都不是很清楚,他也沒問過。估摸著,應該是內廷的慣例,圖個“月月紅”之意。

早上這些乾貨剛送到府上,身在戶部衙門的高務實隻得了張單子,本應該立刻寫謝表謝恩,但還沒來得及落筆便立刻應召入宮了。

內閣就在宮中,離文華殿較近,而戶部、兵部則在宮外,要遠不少,因此等高務實和梁夢龍聯袂趕到的時候,內閣諸位閣老已經等候了一段時間,甚至連皇帝都在。

高務實和梁夢龍趕緊告罪致歉,朱翊鈞擺了擺手:“你們離得遠,有什麼罪不罪的,朕總不能讓你們飛過來。陳矩,給二位卿家賜座。”

一聽朱翊鈞這說話的語氣,高務實就知道他今天心情還不錯——至少目前還不錯,因此也沒多禮,與梁夢龍雙雙落座。

朱翊鈞順手從禦案上拿起一本奏疏,道:“這是遼陽副總兵曹簠的奏疏,說的是前不久建州虜酋努爾哈赤進占董鄂部一城之事,諸位卿家都看過沒有?”

其實這道奏疏隻有高務實沒看過,因為這奏疏是遼東副總兵所上,談的是軍務,本身是兵部的正管。於是過程是兵部先看了,然後上呈內閣,內閣過目之後,寫了票擬再呈送司禮監給皇帝審閱。

這裡頭單單沒有高務實什麼事。

不過事實上高務實是知曉這道奏疏內容的,曹簠不僅提前送了消息給他,還把前因後果明明白白陳述了一遍。而且在剛才入宮的路上,梁夢龍也猜到皇帝召對肯定是要說這事,因此也和高務實有過一段交流。

說實話,高務實也覺得有些頭大。

現在的麻煩在於事情紮堆,京裡這邊正在“財權大戰”。高務實雖然先給了一顆甜棗,把全國上下大大小小官員的俸祿折算基本清除,隻留下了大家還算可以接受的糧食和布帛折算,但因為接下來他要全麵收攏財權,還是會影響很多人的利益,所以輿論上爭得很凶。

輿論這玩意,有時候沒什麼鳥用,但有時候作用也很大。比如某件事皇帝如果堅持要搞,那麼無論你輿論如何反對,該搞還是得搞。但是一般而言這種情況還是比較少見,真要是有的話,那就是大禮議、國本之爭這種檔次的爭議了,幾乎是皇權與文官集團的直接衝突。

收攏財權這事不至於會如此,因為這事歸根結底是文官集團內部的爭議,是實學派與心學派之間“大政府”和“小政府”之間的爭議,皇帝處於高高在上的調停者角色,穩坐釣魚台。

高務實顯然是一個“大政府”製度的支持者,經曆過後世紅朝崛起的他,深知在很多時候一個強有力的“大政府”之重要性。

以前他在黨校進修的時候其實也對這個問題稍有涉獵,比如他知道漢文化傳播到歐洲後,最讓歐洲學者困惑的問題,就是無法理解“仁義”的真正含義,因為仁義是基於社會層麵的,而社會是西方狩獵宗教文化所沒有的東西。

狩獵經濟隻需要個人層麵的自發組織,對個人而言,那是主動的、自由的。而農耕經濟才需要社會組織,以應對自然災害,那是被動的、強製性的。

而另一方麵,對於宗教文化,人與上帝(或者說自然層麵)之間更不可能有一個中間環節,哪怕是基於個人層麵的,個人與上帝之間的橋梁——教會組織,也被認為是多餘的,500年前馬丁路德的宗教改革就給廢除了。所以西方人不能理解、也更不能容忍個人與自然(上帝)之間存在一個中間環節(社會),更不能理解這個中間環節的重要性。

至於人的精神層麵,那就更不存在了,因為在那裡,隻允許存在對上帝虔誠的信仰。如果有例外,那也隻允許有一個,就是贖罪。因此,基督徒麵對複雜的世界,隻會、也隻能考慮兩個因素:神和契約。

西方也有人群的意識,因為人群客觀存在,但那叫群體,而非社會。

社會與群體的區彆,就類似兄弟與朋友的區彆。社會中,兄弟之間的關係是客觀的、被動的、是不可選擇的、是不以人的意誌為轉移的,哪怕是打得頭破血流、哪怕是成為仇人,都得一鍋吃、一炕睡,必須包容、沒有自由。

而群體中,朋友之間的關係,則是主觀的、主動的、是可以選擇的,和則聚、不和則分,充滿了自由。

沒有社會意識,關於人類的存在和組織形式就必然發生扭曲,這才有了法國盧梭的《社會契約論》,這個所謂“現代民主製度”的基石。其實這個東西並不複雜,也算不得高端,它的本質就是個人讓渡部分權力和自由給國家,換取國家對個人的(有限)保護。

這裡多說一句,《社會契約論》裡的“社會”,英文是Social,意思本來就是群居、人群,當年日本人自作聰明地誤譯為“社會”,結果遺患至今——人家的本意和中國人理解的意思在本質上就有區彆。

也就是說,“現代民主製度”下,政府是基於個人授權產生的,政府的“合法性”取決於個人(選票)授權,政府對個人的責任是有限的(個人層麵的契約範圍之內),個人(選民)關注的是,政府是否損害個人權利(根據契約),而不是政府能否對自己提供充分的保護。

既然個人讓渡的權力本就有限,那麼政府的責任自然也是有限的。

打個比方,過去歐洲人的決鬥,一定要在現場的法官、警察監督和公正之下舉行,為什麼?因為他們法官和警察的責任,是保障決鬥的過程符合契約,而當事人的生死結果並不在其責任範圍之內。

這就是基於個人契約的、有限責任的政府,即小政府。

但中國不同,曆來中國的政府都不是基於個人契約、個人授權的,其合法性不取決於個人。從古至今,中國的政府都是基於社會要求、社會授權、由社會精英選拔組建(或戰爭獲勝),對社會中的每個人承擔無限責任,其合法性取決於社會所有成員對其儘責結果的認定、而不是其產生的過程。

換句話說,在漢文化中,社會是個人的存在方式,那麼作為社會的管理機構,朝廷也好,政府也罷,就都必須“以民為本”,對所有人的生存和發展負總責。

這就是基於社會的、無限責任的政府,即大政府。

做個對比,美國警察救人隻是一種“工作服務”,這個“服務”的前提不足以讓他拋棄自己的生命、健康去滿足。而中國警察的首要責任是保護社會每個成員的人身安全,為此他們甚至不惜犧牲自己的生命去換取獲救者。

所以在後世,你可能經常聽見說在美國襲警有多嚴重,動不動就被警察拔槍斃了,但中國警察除非是在抓捕擁有危險武器的嫌疑人,否則必不可能朝普通人拔槍射擊——連鳴槍示警有時候都會在事後內部受罰,因為涉嫌執法過度,對人民群眾造成了威脅。

這就是區彆。(注:這就好比為什麼我們應對疫情是“三儘四早”,而西方隻能“群體免疫”,連作業都不會抄。不是會不會的問題,是他們做不到的問題。)

那麼這種差異是如何形成的?高務實又為何堅持認為大明隻能搞“大政府”?

當然有其原因,而且這個原因早已形成,難以更改,隻能順應。

三千年前,周公姬旦攆走了神,結束了中國的宗教文化時期,但建立於宗教文化的二元權力架構並不能隨之自動消失。

人,最恐懼的是不確定性,誰知道明天會怎樣?下輩子會怎樣?子孫會怎樣?因此,文化最基本的功能就是提供確定性。

不確定的存在並不能提供確定性,因而自身也不確定的政權或王權、皇權都無法提供確定性,隻有穩定且確定的神權,才能擔負起提供確定性的重任,而成為權上之權,從而與政權形成二元權力架構。

提供確定性、為政權的合法性背書、對重大事項決策,就是神權的三大職責。從而形成後台神權與前台政權(皇權)的穩定配合,管理權的所有權屬於神權,管理權的使用權歸於政權。

這就如同誕生於宗教文化的“現代”企業製度,相當於神權的董事會擁有企業的所有權,相當於政權的公司(CEO、總經理及各部門)擁有使用權,各得其所、分工合作。

當周王朝拋棄了神,那麼有困難就隻能找社會,當然應該由社會提供確定性。但問題是,社會是個抽象概念,誰代表社會?

周公想到一個天才的主意,即用明確的社會“製度”來保障確定性,這個製度就是禮樂製度,我們的漢文化也因此被稱為禮樂文化。

在後世的中國,禮樂文化的內容雖早已湮沒於曆史,但其思想一直主導著中國和中國人的發展。

用今天的話說,“禮樂”就是憲法。

誰說中國古代沒有憲政思想?禮樂製度就是中國最早的憲政製度。

“禮”就是一套成文的製度性安排,讓掌握政權者明白應該做什麼、不能做什麼,同時也讓民眾清楚將會麵對什麼,以做好自己的安排。

這也就是現代憲政理論所說的,用製度約束國家權力、規定公民權利,並建立與憲政的基本要求相統一的憲法基礎、政權結構及其保障機製等構成的體係。

長久以來,每年一次的家族祭祖,其根本目的就在於讓平日裡難得一見、甚至有些不睦的族人,明白大家同屬一個家族,以此增強凝聚力。這就好比後世每年一次的春晚,其實就是國家級的製度性祭祀活動,以強化中國人的同屬感,這就是“樂”的本意。

我們不能約束神,但我們需要約束人,所以我們就用製度代替神來約束人。

什麼是憲政?不論學術專業,簡單通俗地說,其實就是用製度代替神權,對全民提供確定性。

當孔子以仁義、以君子之道將禮教再次拔高,當董仲舒以“天人合一”將神權與皇權綁定,中國的正統皇朝也就都成為了無限責任政府,需要為全天下負責,無可推卸。

因此,天不下雨是皇帝失德,地有大震也皇帝失德,海嘯颶風蝗災雪災等等,反正一切不祥的出現,不是皇帝失德,就是國有奸佞——歸根結底一句話:總得有人負責!

然而高務實現在最憂心的就是大明朝的現狀:它是個無限責任政府,但它根本承擔不起無限責任,它的皇權頂多能下到縣級,再往下完全隻能靠士紳自治。

你想“黨支部建在連上”?做夢呢,大明沒有這麼強大的統治力,它沒有這麼強大的組織能力和經濟實力!

高務實能完全控製京華,靠的是以經濟手段為後盾、以家丁為組織骨乾,所以京華在南疆哪怕有十幾萬大軍,他也能萬裡迢迢的牢牢遙控。

相比之下,大明堂堂一個皇朝,擁有“驅除韃虜,恢複中華”的絕對大義,卻隻能滿天下靠將領們的家丁部隊充作武力核心,這是何等的病態!

不搞成真正的大政府,不把社會責任有效的承擔起來,這個大明就始終是外強中乾、一推就倒的虛偽強權。

為什麼原曆史上清軍一入關,大明內部就實際上四分五裂,隨隨便便就被清軍逐個擊破?那時候,號稱願意“一死謝君王”的人剩下幾個?

你沒有承擔起你的“無限責任”,你的朝臣、士紳自然也就認為對你的下場沒有責任。

然而這一切的責任想要承擔起來,在沒有“黨”作為社會組織骨乾的前提下,就隻能靠財權維係,因此高務實隻能想方設法收攏財權,無可妥協。

但偏偏樹欲靜而風不止,他想收攏財權再做其他,圖們、努爾哈赤等人不斷給他製造外部麻煩,讓他不得不一次次地砸錢應戰;心學派也不肯讓權,他還得想方設法去和他們鬥智鬥勇。

真是內憂外患。

朱翊鈞的這個提問,看似針對“眾卿家”,其實隻望向高務實一人,因為他也知道其他人都已經看過。

高務實悄然歎了口氣,麵上卻不動聲色地道:“臣方才已經聽大司馬說起了。”

朱翊鈞聽他這麼說,欣然問道:“好。既然如此,諸位先生和二位卿家有何看法?”他說著,頓了一頓,補充道:“努爾哈赤前次勾連圖們、擅自進軍哈達的賬還沒和他算呢。”

皇帝這話的意思其實已經很明確了,他顯然是想來硬的。

申時行眼觀鼻鼻觀心,仿佛沒聽到一般。王錫爵瞥了同樣不說話的高務實一眼,微微一笑:“皇上,努爾哈赤的賬好算,難點是咱們自己的賬不好算……請教大司農,俸祿折算取消一事若是今年便要行之,戶部可有餘力支應遼東再啟新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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