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鹽肯定是賺錢項目,這一點從兩淮鹽場和長蘆鹽場等地的鹽商之富就能看得出來,本來應該是毫無爭議的問題,然而遼東的鹽場辦著辦著居然快要折本了,這就很值得深究。
當然高務實現在沒工夫去深究,因為在他看來,製鹽都能搞到快要虧損,那無非是兩個原因:一是管理製度漏洞太大,二是製鹽技術陳舊落後。
大家都是同根同種的漢人,總不能說這遼東人就格外懶惰一些吧?要知道遼東本來生存壞境就更惡劣一點,怎麼還可能更懶?顯然不能。
所以新開遼南鹽場的事,難點不在於在哪開辦——不必說整個遼南了,光是一個營口,就已經“百裡銀灘”了,隻要有錢有人,在哪開不出大鹽場來?
難點還是管理體係和技術體係。
在管理體係上麵,京華雖然沒有開辦鹽場的經驗,但企業運作的大方向是類似的,絕大多數可以照抄,頂多做出一些相關的技術性改動,所以這個方麵無須高務實過於費神。
倒是技術體係需要升級一下。
高務實在請張四維、張四教二位舅舅幫忙提供了長蘆鹽場的幾位製鹽大匠之後,經過交流了解,確認現在大明的製鹽技術有不小的提高空間。
中國的製鹽技術發展到大明時期,原材料主要是海水、池鹵、井鹵和礦鹽這四種,原料不同,製鹽方法當然也不同,具體到海水製鹽,方法主要有兩類:日曬製鹽和熬鹽。
一開始高務實是完全沒有考慮熬鹽這個選項的,因為熬鹽就得用燃料。
以前中國曆朝曆代曾經流行燒炭熬鹽,這顯然是個成本極高的製鹽法,雖說熬鹽並不需要大火急燒,相對來說能耗也不能說特彆高,但畢竟炭價不低,還是很不劃算。
後來開始有了燒煤熬鹽,成本開始降低,這對於高務實來說就是好消息了,因為他是真的不缺煤。
京華現在的煤炭開采能力相對於用量來說近乎爆表——主要是礦多,後世的河北、河南以及著名煤炭大省山西,這三處都是京華的主要勢力範圍,京華除了老早就提前占據的開灤煤礦和門頭溝煤礦(燕京城郊)之外,在高務實的河南老家、山西“舅家”都有好些大礦,隻要他高務實一聲令下,產能完全不成問題。
就算這年頭運輸耗費大,營口頂多能用從開平海運過來的煤,也能支撐得起,但京華作為商業集團,成本肯定是越低越好,所以一開始高務實並不打算在熬鹽上動腦筋。
他最先考慮升級的還是曬煙技術。
根據長蘆鹽場的大匠介紹,目前大明的曬煙技術一共有四種,分彆是畦曬製鹽法、灘池曬鹽法、坎井曬鹽法和木盤曬鹽法。[不詳述,有興趣的朋友我給介紹一篇論文:《15—19世紀中國與歐洲製鹽技術的發展》,作者徐寶政、王連第。]
此時的歐洲,在製鹽技術上與東亞尤其是大明並無技術交流(史學界目前無證據),但有很強烈的趨同性,差彆隻在某些小問題上,但有一項,歐洲領先了大明乃至更往後的韃清很多,那就是汲鹵設備。
歐洲人早在1437年就搞出了“抽鹵機”(法國的艾哈德·漢),到1507年又被海因茲汲水器取代,後來的發展越來越快,最後在蒸汽機時代就理所當然的搞出了蒸汽汲鹵設備。
除此以外,長距離輸鹵管道也是歐洲的一個優勢項目,不過這個項目跟歐洲分裂的局麵有關(尤其是神聖羅馬帝國),和高務實所處的環境不同,因此關係也不大。
高務實目前第一項打算升級的技術就是汲鹵設備,這可以顯著提高製鹽效率,尤其是在采用了這一技術之後,熬鹽也可以納入升級範疇——指在製鹽的最後階段進行熬製加工,以期加快製鹽速度,關鍵是這樣做需要的煤炭用量不大,對於煤本身的要求也很低,可以使用一些用處不大的煤種(煤分很多種)。
對於京華而言,在某種程度上來說,近乎於廢物利用。
這樣的兩大升級,除了一開始製造汲鹵設備得花點小錢之外,剩下的就隻需要付出一些煤炭海運的運輸費用,但卻可以把製鹽效率提高兩到三倍,高務實覺得這就很值得乾了。
這兩件事,高務實通通丟給了開平方麵,交給高瑞負責聯係京師的京華工匠學堂聯手搞定,北洋艦隊方麵單純負責運輸。
接著高務實就去學習後世的某位偉人,去營口的海邊“畫了一個圈”。
封建主義的“製度優勢”在這一刻體現無疑,高兵憲先上疏一道,連批複都沒等,便親自跑到營口看了看,把一些早就荒掉的衛所鹽田大筆一揮就給改了性質,原先的衛所鹽丁舊地遣散回衛,兵憲衙門發給本年薪水——這筆錢是高務實個人補貼的,但最後會找朱翊鈞分攤。
各衛所對此並沒有什麼特殊反應,反而紛紛請求高務實上奏朝廷,說既然不曬鹽了,是不是應該免了他們的額鹽。
高務實膽子很肥,直接答應了下來,送走了將信將疑的各衛代表。
其實這個問題,之前他就和朱翊鈞談好了,原先的遼東25衛和2個自在州每年兩百萬斤的額鹽,由將來的京華鹽場一力承擔,保質保量提供給各衛、州,並且京華鹽場會在這個額度的基礎上上浮一成,也就是實際上繳二百二十萬斤細鹽。
這也是高務實不怕挨罵的原因:以前說是遼東額鹽兩百萬斤,但實際上能有多少,連神仙都說不準,現在京華接手之後,不僅從兩百萬斤提高到兩百二十萬斤,而且從粗鹽標準提高到了精鹽標準,這其中的溢價可不少。
實際上,他這一手就仿佛是一個“承包製”,把以往遼東的“額鹽”全部進行了個人承包,以後朝廷就不需要在遼東額鹽產出不足的時候,一個衛一個衛的去查、去催,而隻需要找高務實一個人就行,從行政效率上來說,上升了至少二十五倍。
如果這還要被人罵,隻能說明對方這樣做,根本不是對事,完全就是對人來。
高務實的奏疏送到京師,還真的引起了一些爭議。
不過,爭議的焦點居然不是高務實這個“承包製”——大明的鹽業實際上現在就是承包製,隻不過在其他地區是通過“鹽引”這個形式來承包的,好比張家掌握了長蘆鹽場大部分的鹽引,就差不多壟斷了該鹽場。
而高務實現在的做法,也隻是一種不要鹽引的承包製,而不要鹽引的主因則是由於他吃下了整個遼東的額鹽——反正就他一家,具體多少引就無所謂了,隻要能交出他自己承諾的兩百二十萬斤細鹽,其他一切好說。
因為對於朝廷來講,這麼坐反而讓他們能夠擺脫一筆陳芝麻爛穀子的壞賬、死賬。
真正引起爭議的問題,在於那批被高務實遣散回衛的鹽丁安置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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