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百二十六章 勞倫斯(1 / 1)

第三站有點遠,當整支船隊鑽出紅海之後,就開始沿著阿拉伯半島的海岸線向東北方駛去,一邊走一邊探,花了十五天時間才走完了二千多公裡路程,跑到了阿拉半島的北側。這裡是麥提尼和阿爾因的故鄉,大概位置就是後世阿曼蘇丹國的馬斯喀特港,此時這裡叫馬斯卡。

和進入亞丁灣相比,船隊進入阿曼灣就輕鬆多了,這裡的阿拉伯海商們經常出現在卡巴蘭港,很熟悉金河國的船隻和旗幟。雖然他們不一定希望這些大海船來自己的地盤上搶生意,但雙方實力對比實在相差太多,也就不會生出什麼非分之想。

這就是互相了解的好處,很多麻煩都是因為雙方不清楚、不明白造成的,一旦大家有了交流,看清了對方到底是誰、是乾嘛的、是什麼性格,有些麻煩也就隨之而去了。

到了阿爾因的家,洪濤膽子就稍微大了一點兒,於是他又帶著陸戰隊登陸了,去阿爾因家裡拜訪了一下。這次洪濤送上了重禮,整整三箱平板玻璃,不看僧麵看佛麵,麥提尼也算是帝國裡貢獻很大的總督,他短時間內還回不來,自己幫他孝敬孝敬他的父母也是應該的。

麥提尼的老爹很虔誠,有了好東西頭一個想到的就是他的神,他認為把這麼好的東西裝在自己家裡是對真主的不敬,把三箱玻璃全都捐給了城裡最大的清真寺,還是以洪濤的名義。結果洪濤不得不和當地的蘇丹國王再來一次熱情洋溢、充滿了廢話的見麵,然後又送出去一箱玻璃,給這位大胡子蘇丹回家去裝飾裝飾他的宮殿,得到的回禮則是十頭駱駝和一把精美的匕首。

“老賽啊,蘇丹和埃米爾有啥不同?”離開了王宮,洪濤又開始問問題了。阿拉伯世界對他來講也是神奇而陌生的。很多東西還需要補一補。

“權利上沒有什麼不同,埃米爾是哈裡發任命的,名義上是哈裡發的下屬。蘇丹不需要哈裡發任命,也不屬於任何國家,是獨立的。”賽義德回答得言簡意賅,一句話就把兩者之間的區彆說清楚了。

到現在為止,洪濤才大概搞明白了整個伊\斯\蘭世界的政體。他們的哈裡發和伊瑪目就相當於宋朝的皇帝。隻不過多了一個宗教方麵的責任。再往下就是埃米爾了,這個稱呼和我們的節度使有點像,轄區之內軍事、民政、官員任免一手抓,叫他們地方軍閥更形象。一個埃米爾管轄著很多部落,這些部落的首領叫做謝赫。但是當這個部落太大,並且獨立於王朝之外時。謝赫就變成蘇丹了,大概意思就是國王吧。蘇丹有大有小,大的像阿尤布王朝、奧斯曼帝國的統治者也叫蘇丹,小的像阿曼這種彈丸小國,也叫蘇丹。

但這些稱呼僅限於阿拉伯人之間,而且還是遜尼派,要是到了什葉派、突厥人、波斯人、塞爾主人建立的伊\斯\蘭國家裡。還有一些變化,不過大概意思也都差不多。

現在洪濤也是擁有十頭駱駝的人了,還是最好的駱駝,所以他那顆好奇心又開始悸動。乾嘛去呢?他想去貝都因人部落裡去看看。正好阿爾因家族的人有貝都因朋友,當初賣給洪濤阿拉伯馬的部落就正合適。而且他們離馬斯卡港不遠,隻有五天路程,騎著駱駝走五天。

為了這五天的行程,整個馬斯卡港都忙活起來了,阿爾因家是商人,家裡沒有那麼多駱駝。洪濤要帶著三百陸戰隊一起走,光馱運食物和淡水就需要五十多頭駱駝。這位皇帝還愛民如子,他的兵一個都不能走著。一人一頭駱駝。整個馬斯卡港裡也找不出這麼多空閒的駱駝,隻能是到處出高價去雇。

光雇來駱駝還不成。洪濤還得要求駱駝乾淨、身上不能有寄生蟲。於是在馬斯卡港城外就出現了一大片帳篷和一大片駱駝,這是專門雇來洗刷駱駝的人。駱駝太多一天兩天洗刷不完,要住在這裡連著刷好幾天。

有了駱駝還不算完,既然是在沙漠裡旅行,那就得有個旅行的樣子,穿著海軍製服肯定不合適,入鄉隨俗嘛,還得一人置辦一身阿拉伯大袍,再戴上頭巾,這才完美。

“哎呀……很威武嘛,有點勞倫斯的意思了,出發!”洪濤本人也換上了阿拉伯大袍,戴上了頭巾,坐在駱駝上看看自己的隊伍,再看看阿爾因家族給提供的幾十名向導、仆人、保鏢隊伍,感覺很滿意。陸戰隊員的長袍外麵還係著腰帶,上麵掛著子彈匣和******匣,腰帶上彆著兩把短槍,長槍綁到了駱駝身上。這麼一打扮,比挎著腰刀就好看多了。

洪濤不會指揮陸軍,更沒學過什麼兵法,他的安排很簡單。朗崖的副官帶著五十名陸戰隊員呈雙路縱隊走在前麵一百米處,就算是前鋒了。朗崖和自己跟著大部隊在後麵就算主力,再分出五十人看護後麵運送補給品的駝隊和炮車。

為了增加自己的安全感,這次出行洪濤特意帶了三門甲板炮。駱駝不會拉車,就由六匹馬拉著。這玩意不僅可以在野戰中用霰彈對付騎兵,還能在攻城戰裡換上實心彈射擊城牆和城門。不過洪濤在看完馬斯卡港之後,已經打消了這個念頭。阿拉伯人的城市好像都不太重視城牆的建設,馬斯卡港比亞丁稍好一點,好歹有一圈土牆,但也用不上炮,那個土牆隻有不到一人高。

“陛下,乾嘛非穿這種大袍子?這麼熱的天,穿著夏季製服都出汗,我能不能脫了?”朗崖很不習慣寬寬大大的阿拉伯大袍,在他看來,短袖上衣和短褲才是對付熱天的正確選擇,外麵再罩一層,不是更熱嘛。

“可以啊,我不強求,但是先彆讓士兵們脫,等中午吃飯的時候,如果你覺得不穿舒服,那咱就都不穿。如果你覺得還是穿上舒服,也就彆折騰了。”洪濤自己也不知道穿上這個大袍子到底是什麼滋味,據說它能讓人在沙漠這種乾熱的氣候裡避免曬傷和保持身體水份,但沒親自試過的東西他從來不急著下結論。

這次又是洪濤對了,還沒到中午,朗崖就重新把大袍和頭巾戴上了。這裡的熱和海南島、呂宋島、爪窪島、卡蘭巴都不同,根本就看不到汗,不是不出,而是剛出來就被毒辣的陽光和乾熱的風蒸發了。

如果沒有這層絲質大袍擋著,不光要經常喝水,皮膚也受不了,兩個小時就把朗崖曬成了大龍蝦,渾身通紅。估計晚上他就該後悔了,被輕度灼傷的皮膚會發癢,這個滋味兒洪濤嘗試過。經常釣魚,尤其是去海釣的人,都逃不過這一劫,就算抹上防曬霜有時候照樣不管用。

從馬斯卡到貝都因人部落的路說沙漠不是沙漠,說戈壁又不是戈壁,有的地方居然還有小綠洲,具體是什麼地形洪濤也說不清,反正是不太舒服。即便穿著大袍,也隻能略微好受點,實際上還是難受。隻要太陽一出來,所有的東西就都是熱的,摸一摸腰帶上掛著的短槍,能把手上的皮膚燙紅。迎麵吹來的風會讓人覺得鼻孔裡都是火,嗓子眼總是乾的,說話聲音都沙啞的。

怪不得這裡的阿拉伯人一個個乾什麼事兒都是慢悠悠的,在這種自然條件下,如果再是個急脾氣,那就沒法活了。不光人是慢性子,駱駝也一樣,它們走起路來就和有心事一樣,走一步想一步,平均時速不到五公裡,和人自己走差不多。

洪濤頭一次管住了自己的嘴,不再瞎白話了,坐在駱駝背上他都快睡著了,隻有在這種朦朦朧朧的狀態下才感覺不那麼難受。這時候如果沒有彆人跟著,他都想直接打道回府,還得往前走五天,要人命了!

光這麼走著就如此難受,要是在這片地區和阿拉伯人作戰,難度可想而知,占領城市沒問題,清理城市周邊也沒問題,但是想深入大漠去打敗這些遊牧部落,恐怕得有了飛機之後才能辦到。當然了,如果要是有了阿奸就另說了,帶路黨對於任何殖民者來說都是必須的。

可是最要命的不是白天,而是晚上。沙漠裡的晚上氣溫不超過十度,體感溫度更低,淩晨的時候居然還有霧氣和露水,外麵站崗的士兵披著毛毯渾身都是濕漉漉的,凍得直哆嗦。帳篷裡麵也好不到哪兒去,氣溫低還可以忍,但是那些從沙子裡鑽出來的小蟲子就沒法忍了。一晚上的功夫,就有十多名士兵被蠍子給咬傷了,好在隨行的阿拉伯人有藥可以治療這個,還不至於死人。

忽冷忽熱愛感冒,除了蠍子和毒蟲,傷風感冒也成了陸戰隊員們遇到的第二個大麻煩,而且連傷熱還是傷寒都弄不清,治療起來事倍功半。看著那些整天頭疼咳嗽流鼻涕的陸戰隊員,洪濤覺得自己真不是塊帶領千軍萬馬征戰四方的將才,還是在海上待著比較踏實,那裡才是自己的地盤。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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