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了所謂上房,林皓明發現,這房間確實不小,而且裡麵也是金碧輝煌,很是氣派,隻是用的都是一些俗物。
“客官那你要些什麼酒菜!”店小二陪著笑容問道。
“你們這裡有什麼酒菜?”林皓明隨口問道。
“我們這裡三醇酒很有名,隻需要三度靈石一壺,能夠提供些許靈氣。”夥計笑著道。
“那就三醇酒,再配幾個菜。”林皓明道。
“沒問題!”店小二聽了,立刻去了
夥計說著就出去了,一刻鐘之後,夥計敲了敲門,跟著送來酒菜了。
三個菜,都是肉菜,還有一壺酒,林皓明估計有一升的樣子。
“客官,如果你晚上寂寞,我這邊可以幫您找個漂亮的女人,都是修士,質量上乘的,也就四五十度靈石!”夥計放下酒菜之後,笑著說道。
林皓明一聽,頓時一陣哭笑不得,沒想到這仙城裡也有這行當。
林皓明直接打發了,跟著品嘗這裡的酒菜,發現味道其實也隻能算還行,但不管是酒還是肉,確實都含有一點靈氣,但不多,絕對沒有十度,但五六度的樣子還是有的,至於自己,能夠煉化到的混沌元氣更少,幾乎可以忽略不計,林皓明也就不浪費這個時間了。
林皓明也知道,這算是酒店賺差價,吃完之後,林皓明很快也消化轉為法力。
第二天一早,林皓明出門了。
花費了一天時間,林皓明差不多把仙城走了一遍,此時他知道,仙城規模不小,在這裡絕對住著至少幾百萬人,要知道,這裡可沒有高樓大廈,就算有樓閣也隻是幾層而已,這麼大的地方聚集幾百萬人,可見仙城規模。
當然,仙城之內也不都是所有人都是修士,甚至說修士可能隻有兩三成,多數人實際上隻是凡人,專門找來做事的,如果運氣好,這些凡人能得到一部功法的話,那麼也有修煉成仙的機會,隻是太難了。
林皓明知道,仙城之中有一處坊市,不過在最南邊,而自己如今在城北,林皓明也是最後才抵達坊市,因為他天又要黑了,這才回來。
當然,林皓明一路走著,也會打聽一些房子的事情,甚至能夠看到有些屋子出租的消息,而越是接近坊市越貴。
除了這些之外,林皓明還聽聞了仙城兩位城主的一些事情,作為這裡主人,他們自然也是受人敬仰。
除了這兩位城主之外,城裡還有數百築基修士,這些人是仙城的根基,至於煉氣期的修士,那足有數十萬之多,當然最多的還是凡人,做著一些苦力的事情,也有跑腿的,譬如酒樓中的夥計,就是凡人,那像是掌櫃的美婦則是修士,不過修為很低,隻有兩三層的樣子。
在客棧多住了一晚,翌日兩天後林皓明才直接去了坊市,到了這裡林皓明才知道,這邊才是仙城的精華。
坊市成井字形,有四條主要道路,中間井口一塊是最繁華的地方,這裡不管是店鋪還是樓閣,都是屬於兩位城主的,井口之外的才是其他人的,不過林皓明參觀之餘,倒是也知道,能夠在這裡有店鋪的,肯定至少有築基期修士背景,否則是開不起來的,修仙界比起一般地方,更加血淋淋。
這裡的很多東西,林皓明實際上都見到過,就算沒有見過,以林皓明見識,隻是稍微研究一下就能夠明白了。
方式裡交易,用的最多的還是靈石,林皓明林皓明之前在二層修煉六年半左右,幾乎都是四倍時間流速在裡麵修煉,如此一來,一年能夠那一百靈石,加上之前的,實際上身上靈石已經有了兩千七八百,看看這裡物品價格,林皓明發現,自己如今絕對算得上是富裕的。
既然手頭有靈石,林皓明開始琢磨一些對自己修煉有幫助的東西了,特彆是有鮮明陰陽屬性的物品,畢竟自己身上的萬年冰靈水,這些年煉化了一百多噸,加上之前損耗的,耗去了五分之一,總要找東西來補充的。
事實上,因為仙城地處沙漠之中,陽屬性的東西反而好找,沒多久,林皓明就找到了數種類似於地火根、旱陽草這樣的東西,甚至還有一根三百多年的人參,價格也隻需要一百靈石,相對於這根人參能夠帶給自己的好處,一百靈石明顯是劃算的。
陰屬性的物品,林皓明尋覓了許久,這才找到兩樣可用的,一種名為沙地根,是一種生長在沙漠深處的草根,還有一種名為太陰花,這是一種隻有在黑夜才會開放的花朵,也是陰屬性。
林皓明白天在坊市轉悠,晚上回客棧嘗試,結果發現,陰陽兩種物品,不僅僅可以和靈泉水混用,本身中和使用也是可以,隻是靈泉水最容易調配比例。
此外,林皓明得到這些東西之後,接下來考慮,是不是可以把這些東西煉製成丹藥,如果能夠成功,那麼以後修煉上,混沌元氣的需求就可以源源不斷的供應給自己了。
在坊市走了三天,也也就了三天,林皓明算是大致明白這邊情況,對接下來自己居住地也有更進一步了解了,畢竟之後自己總要有個住處,就算離開塔內也方便,當然也可以把城主位置拿下來,隻是現在自己心思並沒有在這裡,故而也不想破壞這裡的穩定,等到自己騰出手來,有想法的時候再做這件事。
整個城池,最繁華的就是南邊,北邊次之,而東西兩邊很多都是凡人居住地方,在南邊靠著坊市,有幾處布下了聚靈法陣的居住區,在這裡修煉,因為有聚靈法陣存在,所以修煉速度要比彆的地方快三成,當房價也高的多,租金自然也是一樣的。
這幾處地方,一個月的租金就要三塊靈石,如果租一年,三十靈石。
林皓明在確定之後,直接選擇了一處屋子先租住了下來,並且直接是一年。
之所以這麼做也很簡單,因為林皓明初來乍到,如果就買下房子,有些過於顯眼,畢竟買了就要住下來,不想在方式變化一下樣子就好了。
在有了住處之後,稍微安頓下來,林皓明也不在停留,直接離開了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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