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8 比人多是吧(中)(1 / 1)

一群人看到安多娜拉,都露出驚豔之色。

年紀最大的中年貴族男子看了一會,然後走上來,彎了下腰,用驚歎的語氣說道:“果然是王後殿下。”

安多娜拉盯著這個中年貴族男子,思索了一會,微笑道:“好久不見,切撒蒙伯爵。”

畢竟對方是一地的領主,時不時到王城小住幾天,參加一些在官貴人的宴會,安多娜拉自然是見過這位中年貴族的。

雖然印象不深,但思索一會,依然能記起對方的姓名。

切撒蒙的視線盯著安多娜拉挽著羅蘭的手臂,一會後,他看著羅蘭,有些疑惑地問道:“殿下,請恕我多嘴,你身邊的這位年輕人,與你是什麼關係?”

“我男人!”安多娜拉毫不猶豫地說道。

除了羅蘭和耶利亞,周圍其它人都是一片驚呼,這答案對他們來說,確實有些過於詫異了。

雖然貴族階層很亂,人人心知肚明,但那隻是在暗地裡,像安多娜拉這樣,身為王後,卻挽著彆的男人的手出現大庭廣眾之下,還一臉自得的模樣,實在是……太讓人羨慕了。

切撒蒙皺起眉頭:“王後殿下,不是說多管閒事,如果你真的想這位男人好,就請自重些,王室難道會放任你的行為不成?”

安多娜拉笑道:“多謝關心,但羅蘭是明著把我從王的身邊搶走的。國王並沒有多說什麼。”

嘶!

幾乎是同時在倒抽冷氣,眾人妒嫉地看著羅蘭,隨後便收斂了目光。

能光明正大把王後從國王的身邊搶走,而且國王還沒有發布通緝令,這本身就能說明很多問題。

要麼就是這年輕人身後勢力極大,大到連王室都忌憚的地步。

要麼就是他本身能力極強。

無率哪一種……王室都惹不起的人,他們切撒蒙也惹不起。

切撒蒙那種審視的目光立刻收了起來,而後微笑道看著羅蘭:“這位閣下,歡迎來我們切撒蒙家作客。”

羅蘭點頭:“我是受耶利亞邀請來的,叨擾了。”

看到羅蘭頗有禮貌,切撒蒙內心鬆了口氣。

他知道自己剛才的態度不算好,萬一惹對方內心著惱就不妙了,雖然切撒蒙並不怕什麼事,可憑白無故惹上一個強敵,怎麼說也是件不太愉快的事情。

耶利亞這時候走上前,說道:“伯爵,聽說這裡出了事情。”

“耶利亞,你來了就行。”切撒蒙很溫和說道。

一群人散開,所有人都對耶利亞抱以微笑,唯有昨晚羅蘭見到的那位年輕人,對著耶利亞冷哼了一聲。

耶利亞也不在意,他走到剛才人群圍著的地方,然後發現那裡躺著一具少女的屍體。

屍體的衣服被扒光了,顯得很沒有尊嚴。

耶利亞有些不快。

切撒蒙在一旁說道:“不是我們做的,屍體送過來就是如此。”

羅蘭也走了過來。

兩人看著屍體,再看看少女的容貌,都有些沉默。

法師的智力都挺高,相對來說,記憶力肯定也不差。

這少女他們兩人見過,昨晚救回來的少女中,就有她。

屍體的皮膚發青……這不是正常死亡該有的顏色。

羅蘭再仔細看了下,發現少女的脖子處,至少有二十個以上的小血孔。

雙手臂上,也至少各有十個以上的血孔。

切撒蒙在一旁說道:“剛才我們看過了,這女孩身體裡的血液,已經乾了。”

“不用想了,是吸血鬼乾的。”耶利亞站了起來,神情嚴肅:“沒有想到,他們來得這麼快。而且看起來數量還不少。”

羅蘭雖然內心中也很憤怒,但表情顯得有些淡然,他問道:“你昨晚不是說做好了準備措施?”

“是做了。”耶利亞點點頭:“我在魔法塔的頂端設有偵察黑暗生物的魔法物品,一旦吸血鬼進到城裡,我肯定會知道。這個少女,肯定昨晚離開了城市,我明明早告訴她們,近段時間內,不要往城外跑,不聽話。”

“如果不是她想往外跑,而是被騙出去的呢?”羅蘭問道。

耶利亞點點頭:“也有這可能。”

然後他將視線轉身自己的嶽父:“伯爵,這少女是在城外找到的嗎?”

“是的。”

“那我們該調查一下,昨晚是誰讓她出城的。”耶利亞站了起來:“這事就交給伯爵你了。”

“不用那麼客氣,我們是一家人。況且保護城市的居民,本來就是我們切撒蒙家應該做的事情。”

羅蘭在一旁聽得有些詫異,這個領主為人似乎不錯。

然後耶利亞對著羅蘭說道:“我們也出去找找,先回魔法塔,把偵察黑暗生物的那件物品拿在手上,在城外走走,或許能有所發現。”

“行。”羅蘭點點頭。

而在利古堡城外的陰暗樹林中,樹上掛著密密麻麻的蝙蝠群。

沒多會,一群圓潤的,肥肥的,顯得十分可愛的蝙蝠飛了進來,然後在黑暗中化成少女的模樣。

她看著樹冠上倒吊著的近千隻蝙蝠,怒罵道:“你們這群白癡,明知道我們的敵人就在城裡,居然還用魅惑術讓人把那個女孩子騙出來。騙出來就罷了,居然二十幾個人一起吸她的血,直接把人吸死,你們有病嗎?這豈不是打草驚蛇?”

一群蝙蝠飛下來,變成男青年的模樣,是埃德蒙。

他不快地說道:“現在我們能嗅出來的味道,就屬她最濃,本來就是我們的食物,居然敢逃了回去,殺了她又如何,打草驚蛇又如何。我們就是要讓這座城市的所有人,未來的日子都生活在恐懼之中。接下來我們會每天吸血一個少女,讓這座城市所有人都在恐懼中崩潰。”

“那個會改良大火球術的法師還在這座城市裡,你們想找死嗎?”

“不知道他的底細或許我們還怕他三分。”埃德蒙笑笑:“但知道他使用強力魔法需要蓄力,那事情就好辦得多了。十秒鐘的時間,足夠他死好幾次了。”

“那是黃金之子,死不了的。”

“溫格不是說了,黃金之子死亡後,實力會下降,死的次數越多就下降得越厲害,直到和普通人差不多。”埃德蒙的眼中閃過一絲恨意:“我們隻要殺死他一次,就可以圍住生命神殿,一次次地殺他,等他變成普通人之後,就把他帶回族裡,用鐵鏈綁起來,讓他成為我們血族永遠的食物。一個不死不滅的人,想來他血液的味道會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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