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3章 我求的不是章推(1 / 1)

返回2006 木子心 1651 字 1個月前

想了好一會,孫全才想到兩個相似的創意。

一個是風上忍的作品《異體》,他記得那本書裡主角的異能就是修煉出另一個彆人看不見的生命體,那本書他隱約記得好像是一本都市異能題材,書裡男主角修煉出來的那個“異體”,類似於仙俠小說裡的元嬰,但這本書的創意新就在新在“異體”不是元嬰,它一誕生就是一個類人的生命體,隻不過完全是由能量組成。

而且男主角修煉出來的那個“異體”好像還是一個小女孩?

仙俠小說裡的元嬰就不可能出現這種情況。

孫全想到另一個相似的創意則是島國陰陽師所操控的式神。

式神是一種靈體,可以理解成“鬼魂”,而島國的陰陽師就類似於我國的道士。

寫“式神”類的作品,孫全很久之前看過兩本,印象已經模糊了,感覺那兩本書有一定的人氣,但人氣不算旺,應該屬於典型的小眾作品,讀者群體不大。

而樂超讓他幫忙看的這本新書《鬥神》,就和孫全記憶裡那兩個創意有點像,但又不完全一樣。

在《鬥神》這本書的設定中,在一片神奇的大陸上,那裡的人類出生之時,都會有一個伴靈一起出生。

而伴靈,則是一種靈體,完全由能量組成,外形可能是自然界中的任何一種花鳥蟲獸。

新生的伴靈很弱小,似有似無,一受驚嚇,就會躲進主人的體內,看上去有點像是與主人身體分離的靈魂在外遊蕩。

伴靈是沒有戰鬥力的,在孫全剛剛看過的那些章節裡,他看到樂超是這麼設定的:伴靈會隨著主人的成長,而一點點長大。

當伴靈長大到一定程度,就不再是那種似有似無的鬼樣,它也漸漸能幫主人做很多事。

而其中一部分伴靈,會在主人的幫助下,挑選一個和它們本體一致的物種,不拘於花草樹木,還是飛禽走獸。

選好之後,伴靈會強行奪舍或者說附體那些花草樹木、或飛禽走獸。

而一般這麼做的,伴靈一般都是飛禽走獸,越是珍惜強大的物種越好。

奪舍或者說附體成功之後,伴靈就不再是伴靈,而進化成“鬥神”。

它們開始擁有強大的戰鬥力,不僅有獸體原本的戰鬥力,還伴有能量攻擊。

在孫全看來,這樣設定的鬥神,已經類似於神話傳說中的神獸。

不同的是——神獸是神獸生的,而鬥神……是伴靈與飛禽走獸結合而成,其中最關鍵的伴靈,卻是在人類嬰兒出生時就一起出生的。

實話說,樂超的新書有這樣的創意,孫全心裡是很驚訝的,這和樂超之前給他的印象很不吻合。

這家夥不是習慣扒彆人的大綱嗎?怎麼這次這麼有創意了?

還是說——這個創意也是扒的彆人大綱?

目前市麵上有這個類型的作品嗎?孫全搜遍自己的記憶,也沒有搜到一本與《鬥神》相似的。

倒是讓他又想到一部歐美大片《黃金羅盤》。

在他的記憶中,《黃金羅盤》的創意和樂超這本《鬥神》是相似的,目前……《黃金羅盤》應該也已經上映了,那部電影據說投資金額非常大,但上映後,卻撲得鼻青臉腫。

那部電影,孫全以前看過,創意絕佳,大場麵也確實不少,很有經典大片的氣質。

但上映後還是撲了。

究其原因,可能是沒那麼爽?

而《黃金羅盤》最令人驚豔的創意,就是某個異世界中,每個人出生時,靈魂會變成靈神的形態陪著主人。

而所謂的靈神,孫全記得好像是有血有肉的野獸,這些靈神會保護主人,強大的靈神戰鬥力非常強大,和主人是兩位一體的。

主人如果死亡,靈神會一起死,反之也是一樣,如果靈神被殺,主人也會立馬嗝屁。

孫全越想越覺得樂超這個《鬥神》的創意,和《黃金羅盤》的靈神非常像。

僅有的區彆,僅僅在於靈神天生就能戰鬥。

而樂超寫的鬥神,卻需要為出生時的伴靈找一個形體一樣的飛禽走獸奪舍。

原來這家夥這次沒再扒其它小說的大綱,開始扒歐美大片的創意了?

孫全心下有點感慨。

沒有鄙視。

真的沒有鄙視。

因為遍觀網文的誕生與進化史,你會發現網文的多數創意都是從影視作品裡扒來的,包括一些人設和劇情。

早期寫網文的很多大神都是用這種方式賺了個盆滿缽溢。

不僅如此,對於新生的網文來說,天底下任何創意都是可以扒的。

比如寫奇幻的作者,就喜歡扒《魔獸》的設定,寫遊戲類的作者,就喜歡扒《傳奇》等遊戲的設定,喜歡寫仙俠的,扒完《西遊記》、再扒《封神榜》、扒完《封神榜》、再扒《山海經》等等。

這樣的作者一般都是沒人鄙視的。

因為大家扒的隻是創意,了不起再扒一點設定,而版權法,一般是保護表達方式,而不保護創意。

簡單說就是照搬彆人的文字或者劇情,不行!借鑒彆人的創意,一般都是ok的。

比如穿越、重生這樣的創意,第一個寫穿越、重生的作者,能告得了後麵千千萬萬寫穿越、重生的作者嗎?

不能!

所以,孫全就算終於認出鬥神的創意大概率是借鑒的《黃金羅盤》,他心裡還是佩服樂超。

因為他目前看的幾章正文,在劇情上,和《黃金羅盤》是完全不同的。

孫全來了興趣,繼續往下看《鬥神》的故事。

大概半個小時後,文檔裡的章節看完了。

總共就24章。

看完之後,孫全眯著眼睛,皺著眉頭,沒有立即喊樂超過來說他的意見。

其實當初他第一看《黃金羅盤》的時候,他也想過寫一個和《黃金羅盤》類似的故事。

他也認為《黃金羅盤》裡的靈神設定很驚豔。

而那部電影撲了,很多人都沒聽說過那部電影,如果借鑒靈神的設定,一定能給很多讀者新奇感。

而新奇感,對一本網文來說有多重要,孫全心裡很清楚。

但考慮好幾天,他還是打消了那個念頭。

原因有好幾個。

比如:《黃金羅盤》都撲了,那個靈神的設定真的足夠驚豔嗎?讀者真的愛看嗎?

比如:一本打鬥類的作品,大家最想看的還是主角自己親自下場和敵人交手,而靈神的設定呢?根據靈神的設定,一個人想揍另一個人,完全不需要自己出手,甚至都不需要用意念指揮,靈神有自主意識,它自己就能打得很棒,所以這到底是人的故事?還是野獸打架的故事?

等等。

當初孫全最終還是沒碰這個創意。

如今奇妙的是——樂超把《黃金羅盤》的靈神設定借用了,寫了這本《鬥神》給他孫某人看。

這本書能火起來嗎?

孫全不確定,他個人感覺這個設定很棒,但讀者卻未必會買賬。

而且,《鬥神》目前寫好的章節……那些劇情,孫全看完之後,是有點失望的,樂超到底還是個新手,寫網文的時間還不長,一兩年而已,而且,過去的一兩年,樂超幾乎沒有寫過一個真正的原創故事。

這應該就是樂超的短板了。

《鬥神》的劇情,在孫全看來有點平庸,流暢度也比較差,文風也是偏向於正經講故事的那種。

按理說,正經講故事,應該算是一個優點。

但這個優點出現在樂超身上,孫全卻覺得是一個缺點。

因為《鬥神》的目前的劇情新意不足,如果劇情很有新意,那正經的文風就是加分項,否則,劇情本身就平庸的前提下,文風還那麼正兒八經,喜歡網文的讀者會喜歡看嗎?

網文讀者之所以愛看網文,其中很重要的一點難道不是因為行文足夠幽默有趣?

當然,例外的也有,比如曆史類、軍事類作品。

但《鬥神》是什麼類?

玄幻!

“姐夫,姐夫?”

韓麗的呼喚令孫全回過神來,他循聲看去,看見坐在沙發那裡看電視的韓麗、樂超以及袁水清,此時都奇怪地看著他。

孫全下意識抬手摸了摸臉,有點納悶,“怎麼了?我臉上有東西嗎?”

韓麗失笑搖頭,“不是!我是想問你看完了嗎?我剛才看你視線不在電腦上了……”

孫全瞥了眼電腦上的《鬥神》,微笑點頭,起身往他們那邊走去,邊走邊答:“看完了。”

“怎麼樣?你覺得怎麼樣呀?還可以嗎?”韓麗一臉期待。

樂超眼裡也有期待之色。

孫全微微點頭,也沒提《黃金羅盤》的事,看向樂超,說:“新意很足,唔,我說的是伴靈和鬥神的設定,應該能令很多讀者耳目一新。”

“是吧?我前幾天第一次看他這本書創意的時候,我也覺得這個設定太棒了!那……姐夫,我求你個事呀!等樂超這本新書發表之後,你能幫他推薦一下不?”

韓麗興衝衝地說。

孫全以為她幫樂超求的是他作品裡的章推,章推的話,對他來說,隻是舉手之勞,所以他沒有拒絕,含笑點頭,“行啊,什麼時候要,你讓他到時候跟我說一聲,我給他一個章推。”

話音未落,卻見韓麗連連搖頭,“不是!姐夫,我跟你求的不是章推,我是希望你幫樂超給出版社推薦一下,你出版過幾本書,跟出版社肯定熟嘛,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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