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五十七章 一葉障目(中)(1 / 1)

覆手 蝦寫 2178 字 25天前

小野解釋道:“如果孫海就一刀,有可能不會導致血液噴濺。但是近距離四刀,我可以肯定凶手身上沾有鮮血。現場被孫海血液汙染,很難找到噴濺血液,不過能肯定有噴濺血液。血衣去哪了?這應該是本案的核心關鍵。”

小野道:“孫雪衣的彆墅有很高級彆的安保係統,查詢係統未發現被入侵和破壞。這個係統屬於以房屋為結構的安保係統。比如整體彆墅,比如孫雪衣臥室。在孫雪衣回臥室,鎖門之後,安保係統就啟動,如果是孫雪衣自己從內開門,也會被安保係統記錄。從外朝內開,不僅會被記錄,而且會直接觸發警報。”

小野:“我們再分析彆墅安保,外人要進入彆墅範圍,會觸動警報,這是運動和熱感安保,幾乎不可能混過去。我們假設凶手是第四人,潛伏在彆墅內,到了晚上殺人。問題在命案發生時,保鏢沒有解除安保係統,沒有人離開彆墅。”

曹雲配合:“關鍵問題來了。”

小野看曹雲一副孺子可教的表情:“假設凶手是孫雪衣或者孫地,為什麼警方把彆墅都翻過來,甚至用上警犬,就是找不到血衣呢?”

曹雲問:“會不會不穿衣服?”

小野:“那還得不穿褲子。而且必須要有吸血的布料,否則血液必然會滴落到過道的地毯上。以我的判斷,凶手不僅穿了衣服,而且還穿了棉布類的容易洗收汗液和血液的衣服。”

小野:“我在三十年前曾經遇見過類似的案子,一個案子有嫌疑人,但是沒有血衣。最後我破案了,原來血衣被燒了。棉布料不僅吸汗,而且易燃。無論是孫地還是孫雪衣,他們做這個案子時候,有很多細節要處理。”

小野:“你非要問我誰是凶手?我隻能告訴你,我偏向孫雪衣是凶手。要證明這一點很簡單,由於彆墅有安保係統,自然也有煙感和熱感消防係統。唯一安全的地方是浴室。隻要將浴室的瓷磚、地板等全部挖出來鑒定,就可以知道哪塊瓷磚受到高溫燃燒。”

曹雲:“燃燒之後?”

小野轉而鄙視:“燃燒之後成灰,灰搓成灰渣,用水衝入下水道中。我對管道不熟,不知道灰渣有沒有可能黏住管道。如果有,直接可以說明是哪根管道衝的水。”

……

桑尼那邊正在和檢方進行交流,經過調查和梳理,目前有一大堆的證據指向孫雪衣,唯獨沒有直接證據。

桑尼:“幾位老大,你們告還是不告?東西都在這裡了,孫雪衣的嫌疑大到飛天。”

諸葛明一手摸光頭,一手拿資料看著,很苦惱:“你也說了本案沒有直接證據。趙毅是名老律師,他做事很穩,所有的嫌疑他都可以解釋。為什麼浴室有血跡?因為孫父手受傷,汙染了浴室。為什麼浴室瓷磚有燒痕,我沒事燒錢玩,你能證明是案發後燒的瓷磚嗎?桑尼你和我說實話,這案子你怎麼看?”

桑尼:“私下說?”

“私下說。”

桑尼道:“我認為這是一個誣陷案,從這個角度去解釋你會發現現場出問題了。孫雪衣案發前還在和孫海說話,並且把手機落在現場。現場出現凶手不能控製的局麵。之所以目前局麵這麼尷尬,我懷疑是誣陷出了問題。”

諸葛明:“誣陷出問題?”

桑尼回答:“我個人認為是孫地殺人。孫海提前從海外回國,因此孫地也多次在孫雪衣沒在家情況下進出孫雪衣的彆墅。瓷磚,血跡都是孫地安排的。為的就是案發後栽贓孫雪衣。誣陷出現問題應該出在手機上,原本計劃通過手機聯係孫雪衣去客房進行完美布局,但孫雪衣沒手機,無法聯係她。不可能去敲門:姐,你手機落在客房了。”

桑尼:“第二個可能,原本孫海和孫雪衣應該都睡了,凶手這時候潛入客房動手。沒想到孫海沒睡……這個案子最大的謎題是四刀,經過稍微培訓的人,都可以這麼使刀。甚至理論上知道彈鋼琴刀法,都可以這麼使刀。為什麼又挖出女保鏢和孫雪衣的故事呢?”

桑尼:“綜合所有材料來看,這是一個典型CA手法。CA在做一個計劃之前,他們會先收集情報,什麼情報都要,從幾歲會叫媽媽到什麼時候近視眼,所有資料都要。而他們還真擁有這樣的實力。”

桑尼:“我不認為凶手故意彈鋼琴。因為這會將女保鏢牽扯出來,讓案子變得分外複雜。而且用刀是一項技能,你無法證明孫雪衣會還是不會,即使有女保鏢的證詞也不能說明什麼。反過來,為什麼要彈鋼琴?專業殺手一刀斃命,業餘殺手才會彈鋼琴,業餘殺手在緊張時候才會彈鋼琴。”

桑尼:“我猜測,孫地原本準備潛入,一刀斃命殺死孫海。但是孫海竟然沒睡著,應該是孫海發現了手機,考慮到和孫雪衣產生了爭執,不想主動和孫雪衣說話。於是就在房間等待孫雪衣發現手機不見後回來找自己。可沒想到凶手孫地潛入了客房,孫地也沒想到老爺子還沒睡,一時間非常慌張。”

桑尼:“但孫海不會想到孫地要殺自己,於是和孫地說話,孫地緊張之下拿刀彈鋼琴。”

諸葛明叫停:“你的猜測有個問題,孫地沒殺過人,他怎麼處理案發後的細節,血液噴濺在身體上怎麼處理呢?”

桑尼:“睡衣!孫地藏刀在手拿的睡衣後,殺死孫海,血液被睡衣遮擋下來,並未噴濺到孫地的身上。”

桑尼脫衣服,脫下內穿的襯衫,露出一身肌肉和累累傷痕,桑尼不以為意向諸葛明解釋:“少年時候留下的烙印。”

桑尼將襯衫包在手上,以筆代刀從紐扣間伸出。使用彈鋼琴刀法拔出刀又再次刺入,刀和人體距離始終很近,血液都被睡衣所吸收。

桑尼道:“孫地再把衣服給孫海套上。注意孫海的姿勢,他是站立床邊,死亡後後倒,現場本應該就這樣。但為什麼孫海平躺在床上呢?因為孫地側身讓過,扶住了後倒的孫海,血液從胸部朝前方流淌。孫地人到了孫海側背後,展開血衣給孫海披上。最終順手扶孫海躺到床上。”

桑尼:“這樣一來,孫地有可能會踩踏到一些血液。但孫雪衣家有鞋套,可以用床單擦拭血跡,穿上鞋套離開現場。孫地住在一樓客房,他有一個晚上和立獨的空間來處理不多的證據。”

桑尼道:“我知道有些匪夷所思,你們會問,孫地為什麼突然這麼厲害了呢?”

諸葛明:“對啊,孫地為什麼突然這麼厲害了呢?”

“案發第二天,孫地和孫雪衣都接受了全麵體檢,我接案後找到了當時的醫生。醫生告訴我一個細節,孫地可能習慣用指頭掏耳朵,耳屎容易變成粉末。孫地的左耳前半段很乾淨,右耳有明顯的耳屎渣滓。”

諸葛明:“你意思是孫地戴了耳麥,有人教導孫地怎麼殺人,怎麼處理現場?”

桑尼點頭:“不僅如此,我認為孫地攜帶有錄像設備。比如CA的基本黑科技,眼鏡或者紐扣攝像頭之類。我認為我這個推斷符合目前混亂的案情。孫地沒有按照預期掌控全局,但是也沒露了馬腳。”

諸葛明反問:“CA?又有他們什麼事?”

桑尼:“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自然就有CA。”

諸葛明:“麻煩你正經點。”

桑尼道:“原本案子是劉浩負責,曹雲在得到司馬落給的資料後聯係了我。這家夥知道的事情可真多,平時看沒事人一樣,實際上什麼鬼都知道。按照他的想法,是宇宙和銀河之戰中,宇宙吞銀河的一個陰謀。陰謀主使者就是林落,或者可能是白素或者誰吧。”

桑尼道:“帶著這個疑問,我找到雲隱。雲隱的一位好友是三財團之一星雲集團現任總裁王輝。王輝告訴我,銀河和宇宙不是合作關係,表麵看孫海霸氣十足,實際上孫海白素很客氣,希望兩大財團共同發展。孫海在任時,銀河和宇宙關係很融洽。但是孫雪衣則不然,孫雪衣不僅要吞宇宙,還要吃星雲。她要建立東唐最大商業帝國。”

桑尼道:“半年前,林落入住宇宙前後,警方破獲了一個商業詐騙團夥。王輝赫然發現自己的高層中竟然有內奸,內奸向他坦白,他已經最少提供了五份有價值的商業情報給彆人。王輝猜測幕後黑手就是直屬孫雪衣管轄的銀河獵頭部。孫雪衣曾經暫時離開銀河,獵頭部是唯一直接解散的一個團隊。後來又重新把他們找了回來。因此我懷疑獵頭部是孫雪衣的商業情報刺探部門。”

桑尼道:“王輝告訴我,孫雪衣的侵略性非常強,甚至有時候不講道理。王輝最後說了一件事,他接受總裁職務後不久和孫雪衣一起吃了個飯,孫雪衣比較委婉的表達了自己十年內的目標,孫雪衣希望和王輝一起吞吃宇宙。由於宇宙沒有合適的接班人,白素年紀又大,王輝又相信孫雪衣打了釘子在銀河內部,所有沒有拒絕孫雪衣的提議。在銀河吞吃宇宙海外資產時,王輝向孫雪衣暗中提供了一大筆資金,部分資金來源星雲集團海外資產抵押貸款。”

桑尼:“三大財團局勢很明朗,孫雪衣和王輝建立了一定的聯盟基礎,他們的目標是宇宙的海外企業和資產。白素這隻老狐狸肯定看到了風向,但是她心有餘而力不足,特彆是宇宙未來接班人被小郭誤殺之後,白素無奈之下隻能走極端。”

桑尼:“以上的推測也好猜測也好,並非沒有憑據,但沒有任何證據。”

諸葛明許久回過神:“桑尼,你確實有幾把刷子……不過劉浩將孫雪衣當嫌犯看,你接案之後將孫地當嫌犯看,一個案子你們兩種看法,我是越來越糊塗。你現在要我接卷宗,我接不了。孫雪衣也好,孫地也好,我都告不了。”

桑尼:“是不是孫地?有人幫我們查,不著急。”

諸葛明:“怎麼感覺你有點曹雲的味道?”

桑尼:“三人行必有我師,曹雲很多我需要學習的地方。放低姿態,自己才能進步。”

……

接下去的調查結果讓桑尼和曹雲不開心,按照兩人估計,孫地是有可能殺人的。孫地戴耳麥,上攝像頭,聽從外人指揮,完成作案。關鍵點在,孫地到底喝了多少酒?畢竟孫地可以先裝醉,殺人後再喝酒灌醉自己。

孫地當天所在酒吧是一個表演吧,就是年輕姑娘穿的少一點,走走服裝秀,泳衣秀之類的。這些姑娘被稱呼為演員,不要小看這演員,其中有一個產業鏈結構。演員她們隸屬常被稱呼‘媽咪’的經紀人管轄。經紀人負責介紹工作,拿抽成。然後就沒有然後了,年輕人好奇心不要太重。

表演吧央中是T台,兩個吧台在T的頂部,孫地就坐在吧台邊看表演喝酒。孫地是店的老顧客,員工都知道他身份,給小費也從不手軟,所以很多員工對案發當天孫天很有印象。

根據酒保所說,孫地之前每隔一天就來,最近幾個月偶爾來。每次來從六點開檔喝到淩晨一點。孫地通常喝金湯力:金酒加湯力水。偶爾有單身女客人上來聊天,也會喝伏特加,B52。當天六點到七點三十分,孫地喝的是金湯力,大約兩杯,每杯一盎司金酒,29毫升左右,酒精度45度。

七點三十分,有一位身材相當不錯的妹子坐孫地邊上和孫地喝上了,喝的是B52。倒一盎司的伏特加,再來一杯生啤,將伏特加連同盎司杯直接扔到啤酒內。可直接提高啤酒酒精度。

生啤的酒精度是2.5度,一杯大約是普通一瓶玻璃裝啤酒。伏特加無色無味,54度。

在酒保說了一堆數據後,越三尺拍了五千塊錢,酒保收錢回答:“一共喝了四杯,兩個小時左右時間,醉肯定醉,但不會那麼醉。”

越三尺請了一名常客做試驗,先喝金湯力,再喝四杯B52,常客酒量湊合(拒絕酒神抬杠),還有理智。但是大腦已經跟不上動作。越三尺按照案發當天情況,讓常客醒酒四個多小時後再測試常客。常客可以控製自己走直線,但是無法用水果刀削好蘋果。

按照越三尺測試,孫地能殺人,但是即使有人指揮,他做不了那麼精細。這是讓桑尼和曹雲不開心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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