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天晚上八點,某酒店會議室擠滿了記者。呂雲孤獨站立,麵對鏡頭開始述說他和金寄的友誼,恩情。兩人亦兄亦友走過了最艱難的時刻,他粉身碎骨也無法報答金寄的提攜之恩。
呂雲進入正題,告訴記者們,金寄之所以會去會見小雲。是因為小雲威脅金寄,說看見自己和一名女子在一起,如果金寄不願意換角色,那她就會把事情告訴媒體。
呂雲:“我們是在網絡上認識的,她是一位素人,沒有後台背景的一位素人。我不想因為我的工作導致她的壓力。她也不願意因為她耽誤我的演藝生涯。所以我請金寄和小雲溝通協商。但是沒想到發生了一係列的事情,對金寄和公司造成極大的困擾,這裡我向大家道歉。”
長鞠躬之後,呂雲道:“我已經決定站出來為金寄作證,即使因此影響我的演藝生涯,即使因此我必須退出演藝圈,我也在所不惜。以上就是我今天要說的內容,謝謝大家。”
……
天下娛樂自然很快知道了這個消息,南宮騰飛接到副總助理的電話,出席了今夜臨時召開的公關緊急會議。
天下娛樂首席法務代表名字叫於首,今年四十七歲,是東唐中最熟悉娛樂界的一名律師。有人說明星可以不知道天下娛樂總裁和董事長叫什麼,但是明星不可以不知道於首是誰。
在現代社會,競爭越來越激烈。各財團,集團憑借財力優勢,開始染指娛樂圈。還有灰色地帶的網紅等準明星圈子。於首通過法律武器牢牢的把控旗下藝人的資源,去年於首律師團索賠成功金額以億為單位。
索賠中最常見的就是侵犯肖像權。明星屬於公眾人物,以娛樂等為目的使用明星肖像權是沒有問題的。但是不能使用明星肖像進行盈利。簡單來說,利用明星照片增加網站點擊率因此造成網站盈利,就屬於侵犯明星肖像權。
更嚴格來說,無論明星還是普通人都擁有肖像權,彆人未經過你允許把你照片刊登在網站上,就屬於侵權。部分明星肖像權屬於個人,諸如白茹這樣巨星。大部分明星的肖像權屬於經紀公司,由經紀公司營運其肖像權。國外一些足球俱樂部擁有本俱樂部球員的肖像權,甚至連球員本人都不能亂發照片。
於首對小魚小蝦沒興趣,遇見小侵權他就存著證據,等著時機。假設有較大企業侵犯肖像權,他自然會立刻出手。假設三年前某小工作坊侵犯肖像權,三年後小工作坊發達了,這時候就可以找上門要錢了。為什麼是三年,按照法律規定,除非有特彆說明,否則民事訴訟時效期為三年。
自己照片被網站使用,很多人的做法是向網站投訴,網站撤下照片,這對於首沒有意義。我就是要告你,我就是要賺錢。嚴格執行法律的話,從圍脖到公眾號存在很大的侵權事實。比如16年某公眾號:某明星不僅漂亮,而且更會穿衣打扮。屬於解讀明星的文章,但是法院判決其侵權,賠的不多,10萬。
於首缺點和優點一樣,他的業務範圍比較狹窄。甚至不太算是司法業內人士。金寄涉及的罪名超過了娛樂圈法律範疇,所以天下娛樂副總助理想起了和自己公司簽訂了五年法律顧問的南宮騰飛。
南宮騰飛被吊銷了三年執照,這三年就等同空白期,南宮騰飛實際上是八年來第一次到天下娛樂總部。他和天下娛樂的合同隻剩下一個月,按照合同約定,每年他可以收一萬八的律師谘詢費。
前文介紹過長年法律顧問,通常雇主為小微企業或者是個人。律師為雇主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需要打官司是另外收錢的。有些合同還規定律師每年幫忙看多少合同資料等。
南宮騰飛之所以和天下娛樂合作,是因為他和天下娛樂並購的小經紀人公司簽署有法律顧問合約。並購後,權益就歸天下娛樂所有。南宮騰飛接到電話,懵圈了快一分鐘,這一分鐘時間南宮騰飛心裡隻有三個字:什麼鬼?
拿天下娛樂錢最少的南宮騰飛進入會議室,現場法務部的兩名年輕律師先是愣半晌,再一起站起來鞠躬:“南宮律師,你好。”東唐律師兩萬五千人,平均每位律師年收入90萬,南宮騰飛是兩萬五千人中的大佬級人物。因年齡、資輩、名氣等原因,南宮騰飛受晚輩的鞠躬禮是再正常不過了。
南宮騰飛坐在年輕律師的身邊。他雖然是個胖子,但有個能力叫:無存在感能力。能讓大家忽視他的存在。陸續的與會人員進場,要麼是南宮騰飛啟動了能力,要麼大家並沒有在意他,多是在尋找自己會議位時候看南宮騰飛一眼。
天下娛樂的副總是本次事件的全權負責人,公關部門出身的他深知這件事對企業的影響。會議開始後,副總助理說明了目前情況,南宮騰飛根本不知道緣由,身邊的年輕律師小聲和他解釋了好久後,南宮騰飛才基本了解情況。
副總:“呂雲突然召開新聞發布會,承認自己和一名女子有關係,並且承認金寄是因為這個原因才去和小雲協商。我想問問大家,我們現在應該怎麼辦?是否承認呂雲所說的一切,順水推舟?還是堅持我們原先的計劃。”
於首回答:“如果能把整個案子翻過來,變成小雲敲詐和誣告金寄,對公司來說肯定是好事。但是我們不清楚小雲說了什麼?不清楚四課掌握了多少線索和證據。一旦公司對外擺明態度,很難回轉自己的立場。現在變成兩個案子,一個是金寄牆尖案,一個是小雲敲詐勒索案。兩個案子似乎是有關聯的,但似乎又沒有關聯。”
副總有些不滿:“你之前說可以犧牲呂雲的時候,沒說明這是兩個案件。”
於首回答:“王總,情況在呂雲召開新聞發布會後出現變化。對金寄有利的是,呂雲能證明金寄是正常接觸小雲,解釋了金寄在晚上去見小雲的原因。對金寄不利的是,四課對醜聞完全沒有興趣,醜聞和法律無關。他們更關心是不是發生了關係。所以又可能變成一個案件。”
副總不滿於首的說明:“我沒聽懂你想表達什麼?”
於首隻能承認:“我也是剛知道情況,還沒有整理好思路。”
副總點頭理解,於首太太最近在住院,大部分時間都在醫院。副總看大家:“大家有什麼看法?”
於首還搞不清楚情況,其下屬麵對這問題,隻能回答:“需要點時間。”
副總有些失望,他知道需要時間,但是現在更重要的是向外表達公司的立場。這時候副總助理問道:“南宮律師,你有什麼高見?”
副總一愣,看向南宮騰飛:“他是誰?他怎麼在這裡?”
助理低聲回答:“XX經紀公司的長年法律顧問,很牛的。”
副總看了眼助理,看南宮騰飛:“有什麼看法嗎?”
南宮騰飛道:“我建議與呂雲方合作,互利互惠。坐實小雲的敲詐勒索罪。”
於首道:“可問題是,你怎麼就能確定呂雲方能坐實小雲的敲詐勒索罪呢?娛樂圈不是法律界,娛樂圈受眾者的腦洞是很大的,八卦娛樂記者什麼都敢寫。但凡沒有官方準確的結論,是無法停止受眾們對新聞的追捧。除非出現更大的娛樂新聞。”
南宮騰飛坐正道:“我不清楚什麼情況,但是金寄原律師是魏君。再加上突然的新聞發布會,我隻能說呂雲的後台是很硬的。相比之下,小雲就不算什麼。強強聯合互利互惠這麼簡單的道理,不用我多說。”
南宮騰飛補充:“不僅硬,而且人家顯然是有備而來。我建議現在就和呂雲方的律師進行磋商,一起協商如何解決目前雙方的困境。”
副總問:“什麼後台。”
南宮騰飛回答:“應該是高山律師所。從新聞發布會等看……我覺得金寄的原來律師魏君其核心目的是呂雲,不是金寄。高山律師所就三個律師,幕後者十有八九是曹雲。”
副總又問:“曹雲又是誰?”這次看的是法務部人員,
一名年輕律師站起來:“曹雲人稱曹百萬,其接案百萬起步得名,常被一些老師用作反麵教材,稱他是典型的死要錢律師。風評不佳,實力超強。業內人基本認同曹雲、南宮律師、令狐蘭,歐陽逸這四人是東唐目前第一梯隊律師。我很讚同南宮律師的觀點,為了公司利益,我們沒有必要去麵對更強大的敵人。而且整件事都是小雲一個人折騰出來的,理應由小雲買單。”
副總道:“行,幫我約下,明天我們見見曹律師。也麻煩南宮律師參加協商會。”
南宮騰飛點頭:“應該的。”
不知道自己名字的人很正常,沒什麼奇怪。副總做事乾練明了,也不代表他需要知道自己是誰。對於普通人來說,彆說知道本城市的著名律師了,甚至沒幾個人知道寺長和副寺長是誰。
……
說利益不談麵子,一個剛竄紅的新人呂雲本沒資格和集團副總協商談判。因為操作得當,存在互惠利益,這種事就這麼發生了。
協商會氣氛友好融洽,但是無法跨過一個核心問題:小雲的敲詐勒索罪是否能成立。
這也是娛樂圈的怪象,或者說是傳統文化的一種怪象。鄰居被捕,潛意識會認為自己的鄰居是壞人。即使因為庭審鄰居最終無罪釋放,法律承認他不是罪犯,但是周圍人會有多少人相信他是無辜的?
不僅是傳統文化,發達國家也存在同樣的情況,據說相比會好一些。人們總是對娛樂圈的明星要求的更多。諸如某神,作為編劇時留下了兩部目前未有人超越的經典,但是其因為毒吸最終淡出了圈子。
從法律角度來說,毒吸是違法行為,但不是犯罪行為。按照道理來說,編劇也不算是台麵上的人物。即使這樣還是因為此事,基本退隱江湖。更彆說剛剛竄紅的呂雲,呂雲要想繼續自己的演藝生涯,就必須洗的乾乾淨淨。
呂雲要乾淨,小雲必須被定罪。
曹雲:“這個案子涉及到好幾個部分。第一個罪名牆尖罪,按照我的分析,警方拿不出實際證據,除非金寄當晚假公濟私。如果是這樣,犧牲金寄對大家都好。呂雲可以出庭作證,證明金寄是為了照片去和小雲溝通,至於他們發生了什麼事,呂雲不知道,也不負責。金寄沒有必要咬呂雲,麵對牆尖指控,咬呂雲對他沒有任何好處。同樣的是小雲,小雲不能承認照片的事,否則她就涉嫌敲詐勒索。”
曹雲:“第二部分,呂雲女友身份是否會被揭示?我相信搜查四課已經還原了金寄和小雲的手機被刪除的照片。”
副總:“我說實話,原照片一旦公布,呂雲演藝生涯到此為止。”
曹雲道:“沒錯,但是搜查四課敢公布嗎?他們認不出裡麵的女生是誰嗎?他們很清楚,公布呂雲女友身份,對案件辦理,對指控任何人沒有任何幫助。”
南宮騰飛插口:“曹雲,你最近是不是不在狀態?有一個可能會導致警方公布照片女主角身份,那就是小雲的敲詐勒索罪。依靠什麼敲詐?這需要照片證據。你想讓小雲服罪,又不想把照片女主角身份公布出來,這完全是自相矛盾。”
PS:螃蟹之事實在是對不起大家。蝦見識少,木有吃過皇帝太子蟹。對於蝦來說,二兩四的母毛蟹就是最大的螃蟹了。十月金秋,買上十斤,一家四口人吃的很充裕。十斤大概是40隻,計算律師所六位成年人,150隻螃蟹好像也很正常。大螃蟹的大是針對毛蟹家族來說,而不是螃蟹家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