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二章 曹大魚(1 / 1)

覆手 蝦寫 2162 字 25天前

於是赤尾很聽話的滾了。白落原地想事情,突然發現赤尾小跑的方向不對,於是忙追出喊道:“不是那邊,那邊是懸崖。”說完懸崖後,白落聽見了一聲哎呀。白落基本猜到了情況,作為名律師前女友,她知道如果是自己追死赤尾,問題很大條。於是白落選擇回到房子內報警,並且開始在心中醞釀假證詞。

白落口供中稱:對方被自己嚇跑,自己回到房子,由於不清楚對方的身份和對自己的處境存在擔憂情緒,於是打電話報警求助。警察來之後,使用了巡邏車的車載探照燈,發現白落所說陌生人逃跑方向是懸崖,接著發現了赤尾屍體。

曹雲審視看白落,琢磨著白落這番話的真假。

白落比較了解曹雲:“我說的都是實話。確實,當時赤尾摔下懸崖後有可能還活著。我計算過,前後最多五分鐘的差距,沒有什麼差彆。再者從法律角度來說,我沒有救助的義務……算我心腸狠毒好嗎?”

曹雲搖頭:“不是這個問題,按照你的說明,本案就深了。因為你沒法說實話,你一說實話,就會被控方變成殺人動機。你有刀,他敲詐你,你可以逼迫他朝西麵跑。可是你不說實話有幾個麻煩。一是謊話和現場證據可能存在衝突,這還好,你就說記不清,記錯了,可以拒絕回答。二是孫雪衣,她知道的不少,她如果突然來個正義感,說明赤尾調查你,聯係到赤尾欠賭債,桑尼有可能猜出一些情況。這時候你說實話也沒人信。但現在說實話,也不是一個好選擇。”

曹雲苦惱:“你這案子雖然不算大,但可以算是我辦過的比較棘手的案子之一。”

曹雲倒不是在意撒謊與否,而是案子牽扯的人和事比較多,容易被警方查出問題。反證之前白落的口供,對白落非常不利。

現在有兩個大問題,一個問題是真話不好說,謊話也不好說。還有一個問題,按照東唐法律程序,如果指控過失致人死亡或者是意外,是沒有陪審團的。桑尼明顯在望風試探,不排除桑尼有和九尾勾結的想法。

君子坦蕩蕩本應該說實話,但是就曹律師看,說實話可能把白落置於死地。曹雲有兩個辯護方法,一個是維持原筆錄,白落和赤尾沒有交談,一追一逃釀成悲劇。一旦警方查詢到更多問題,白落不僅口供撒謊,而且可能涉嫌假造現場,進而有可能被控殺人罪。這個案子要點很少,加之對手已經確定是九尾,曹雲感覺這個辯護方式不是最好的選擇。

第二個辦法,主動和說明情況,警方找到偵破口,順藤摸瓜後,九尾可能以殺人罪被起訴,會有陪審團介入。最後結果是白落逼迫赤尾朝西麵逃跑,還是赤尾慌不擇路跑向西麵?陪審團會偏向後者,因為白落在赤尾跑向西麵後,追出了三十多米,這不要命,可以解釋。要命的是,白落沒有去查看赤尾墜崖情況,沒有確認情況,並且和現場警察撒謊。

白落是曾經的江湖女俠,她懂很多,諸如她懂得赤尾被逼死的話她有法律責任。同時她又不懂很多,她在一定時間內無法編造出完全符合現場證據的證詞。

如果白落是普通人,陪審團會考慮到白落的實話是實話。其實話符合現場證據,符合其內心心態,陪審團內部不太可能一致裁定白落殺人罪成立。但是白落不是普通人,她曾經是一名雇傭型特工。

曹雲經過再三斟酌:“最好的辦法是你說九成的實話,但是風險肯定是有的。不過我認為不至於上升到殺人罪。過失致人死亡罪不難打,一名陌生男子三更半夜在你獨住的附近出現,我認為陪審團中的女性會偏向你。能不能打掉過失致人死亡罪,我沒有把握。你願意聽我的,就必須承擔這個風險。我重點是考慮,你這次隱瞞了事實,等同命運被孫雪衣所掌握。綜合考慮,我認為九真一假最為合適。”

白落問:“哪個環節假?”

曹雲回答:“刀。”

有人說美國佬槍擊案和槍械管製沒有太大關係,因為沒有槍還有刀。這個認識是不符合人性。同一個人在同一個環境中,分成空手,刀和槍械三種情況,結果是完全不一樣的。槍械更甚於刀,提供了一種武力便利。

刀和空手,將本案轉變成不同的兩個概念。赤尾身體不存在搏擊傷,所以挾持和威脅之說無從談起。即使赤尾知道白落曾經是江湖人,但是赤尾無法肯定白落的戰鬥力有多高,依仗男‘姓’生理上的力量優勢,不存在挾持和威脅之說。

曹雲在聽完當事人描述情況下,對當時人說明需要隱瞞某個事實以麵對庭審,已經是教唆當事人做偽證。這也是可以接朋友刑案的一個原因,在幫助朋友的立場上,曹雲心中自有分寸。

曹雲出來到桑尼辦公室:“桑尼,白落要更改口供。”

九尾也在,狐疑看曹雲:“你又……”

“為什麼說又呢?九尾你真的不了解我。在我虛偽,奸詐,狡猾的麵具下,是一顆向善和真誠的心。”曹雲道:“我認為白落第一份筆錄有誤,我本著法律精神勸說她說實話。同時桑尼你也要記錄,是白落主動交代事實這一點。”

桑尼看了曹雲好一會:“我內心在拿捏白落在你心中的地位,如果沒有地位,你確實會很真誠和善良。但是就你和女朋友通宵整理案件資料的行為來看,你的首要目的還是讓白落脫罪。這邊沒有其他人,和我們說說實話吧。”

“說你妹,事實就是這樣,白落會和你們說明的。”

……

檢察官也是人,也需要吃午飯。正常情況下他們是去位於附近的總警局的二樓餐廳用餐。這不是內部餐廳,雖然原則上隻對司法機構開放,但在這裡吃飯是要掏錢的。

司法公職人員的素質總體較高,即使是用餐時間,餐廳內也很安靜,互相之間交談都壓低了聲音,不想打擾了附近的用餐人員。也沒有呼朋喚友拚桌的情況。

九尾一個人靜靜坐在角落,不會有人打擾她,除非找她有正事。越三尺也不例外,保持微笑的看了看九尾,拿了餐盤坐到了九尾隔壁的小桌子上。

九尾和越三尺雖然之前在名唐一起共事,現在又在東唐一起共事,但是她們幾乎沒有私下的往來。九尾並不喜歡越三尺,她知道越三尺做事時候不在乎越權越職。越三尺在她看來和曹雲很類似,他們追求的是一個目的,會儘可能選擇好的過程,如果沒有太多選擇,他們也不會太在乎過程的好壞。

反之越三尺對九尾很和善、很友善。每次遇見都是保持微笑先打招呼,偶爾九尾有刑偵方麵的問題谘詢,越三尺知無不答,甚至願意犧牲自己一個下午的時間。

九尾看向越三尺,這個案子有谘詢行家的必要性,特彆是在白落重新闡述了故事之後。越三尺偏頭看九尾,送上甜甜的一笑。九尾眼神詢問,越三尺點點頭,九尾拿了自己餐盤坐到了越三尺身邊。

仔細聽九尾說明,期間詢問一些問題,越三尺在九尾說完之後,很肯定道:“白落說的基本是實話,也符合現場勘察。曹雲沒有那個本事,他沒有能力在看過警方提供的大部分證據後,就能和白落假造出一個符合現場證據的說辭。彆說曹雲沒有,我認為基本上沒有人能在那麼短時間內將物證和口供結合的這麼完美。所以我斷定白落所說基本是實話。”

“基本?”

“對,本案有個不可能的細節。”越三尺解釋:“白落基本說實話,她淩晨發現附近有人,但是當時的光線很差,白落肯定看不見此人是誰。甚至不好肯定有幾個人。白落從臥室窗戶翻出去,迂回摸到對方身後,行為非常符合白落的行動邏輯。這是帶有偵查性質的行為,白落不僅在靠近對方,而且還在判斷對方,同時還給自己留下逃離的空間。所以迂回的弧線很大。”

“不可能的細節是什麼?”

越三尺回答:“白落隻有一個人,沒有後援,她知道自己得罪白素。對方在灌木林,白落看不清楚情況,白落不肯定對方有幾個人。淩晨時分有人出現在這裡,白落不能排除對方帶有攻擊和危險性,這麼解釋沒問題吧?”

“沒問題,白落曾經是特工,肯定很警覺。”

“沒錯,那白落怎麼可能空手包抄對方呢?”越三尺道:“對於白落來說,身邊的武器很多。在這種環境,最好的武器除槍械外,一定是小刀,匕首,水果刀。這類刀可承擔中近距離的殺傷。容易隱藏,出手隱蔽,下手快準狠。白落既然能發現有人,使用迂回包抄的戰術,卻忘記了帶武器?她忘記帶武器是完全不符合邏輯,是不可能出現的情況。”

越三尺道:“必然是曹雲知道武器是本案關鍵,曹雲才會建議白落說實話的同時,掩蓋了持有武器的事實。還有一點可以印證,在我印象中赤尾和白落沒有直接交集,赤尾他具備一定的搏擊能力。按照白落口供,他們沒有發生衝突。難道在什麼都沒有情況下,白落叫了赤尾的名字,赤尾回應,然後兩人就站立在原地友好交談了勒索的事?”

越三尺:“正確的態勢是赤尾被白落挾持,赤尾隻能誠實說明自己找白落的目的。我個人偏向白落確實沒有逼死赤尾的主觀意願。所以有武器和沒有武器,沒有太大關係。但是如果白落持有武器,案件就會瞬間變得非常複雜,甚至有可能導致白落坐牢。這也不是你這位檢控官願意看見的。”

九尾慢慢品味:“你確定白落沒有逼死赤尾的主觀意願?”

越三尺回答:“我肯定。”

九尾:“所以我就不應該糾結在白落是否持有武器的細節上?”

越三尺:“我雖然肯定,但是你有質疑的權利。”

九尾道:“不,我相信你的偵破能力,這點我必須相信。雖然我對你的結論有些存疑。”

越三尺點頭:“沒錯,應該存疑。我隻是有一些其他情況可以佐證,讓我對結論做出確定的判斷。”

九尾明白越三尺意思,越三尺對白落或者赤尾有更深的了解,但是為什麼了解,了解了什麼,越三尺沒打算說明。九尾內心好奇,越三尺一向是盯大魚,赤尾和白落小雜魚不應該被越三尺看在眼中才對。

諸如孫雪衣,很牛,但越三尺對抓她沒有興趣。那越三尺眼中什麼人才是大魚呢?

越三尺眼珠一轉,湊近九尾:“你想不想弄倒曹雲?”

九尾:“曹雲?”

越三尺:“曹雲到東唐後混的風生水起,很快就步入名律師行列。其白黑通吃,一邊從烈焰處賺錢,一邊和鬣狗關係不乾不淨,另外又經常幫助警方。王磊,司馬落,還有東唐多位大律師和他關係很好。很顯然他的存在已經影響了司法公正。我早幾次想放倒他,但是他太聰明了,一直找不到合適的機會。這次是絕佳的機會,如果白落指證曹雲,說明曹雲讓她隱瞞持有武器挾持赤尾的事實,那曹雲肯定要和律師行業說再見,說不準還能將他送進監獄。”

南宮騰飛因為在民訴案中教唆證人做偽證,被拿掉了律師證。如果在刑事案中教唆證人做偽證,很可能需要坐牢。

九尾不理解,問了一個核心問題:“可是白落怎麼會出賣曹雲?”

越三尺道:“你不需要知道,你隻要知道我可以讓白落出賣曹雲就行了。你的選擇就是做還是不做。我知道你的三觀,你不會讚成我的提議,但是你肯定看見曹雲的危害性。他的存在已經有些破壞遊戲規則。再看看他的行徑,他隻是把法律當賺錢的工具,從來沒有尊重過法律。”

越三尺道:“原本我就想抓曹烈,後來發現抓曹雲比抓曹烈還更有挑戰。曹烈我隻是不知道他在哪,曹雲則相反,我沒有名目抓他。”

九尾道:“我不同意。說曹雲控製司法,真的控製?上次西斯案中,王磊和司馬落自行一套。你說桑尼是他好友,但是桑尼不會放任他做壞事,李墨同理。雖然很多人或多或少欠曹雲一些人情,但是有資格欠曹雲人情的人,都是很專業,很職業的人。”

举报本章错误( 无需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