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二章 娛樂闖關(中)(1 / 1)

覆手 蝦寫 2121 字 25天前

等待十分鐘後,曹雲進入了第四關第二選擇。這裡又來一個坑,裁判說給予寫有十名嘉賓的卡片,並非給予十張有嘉賓名字的卡片。裁判給了曹雲一盒的卡片。

臥曹?曹雲拿著卡片口音都變了。是不是考慮回去第三關拿船槳。不,曹雲不是那種人,不是願意花費體力,攜帶重物劃船250米的人。

一盒卡片一共有十小盒,每小盒有十名嘉賓名片。

曹雲到第一個窗口,上麵寫著狡詐,曹雲拿第一盒卡片,十名嘉賓分彆為:越傳、李龍、曹雲、桑尼、宮本、雷玉、趙德、雲隱、犯伍和喬治。曹雲把雷玉抽出來,然後將剩餘九張全部給裁判員。

裁判員核對了一會:“一個錯誤。”將九張卡片推回曹雲。

曹雲看了一眼,恍然,將趙德抽出來,把剩餘八張給裁判,裁判檢查後:“請前進。”

曹雲前進,裁判也前進到下一個窗口。曹雲無語:“我們不能在一個窗口把事情給辦了,嗎?”

裁判回答:“不能。”這是規則。

第二窗口寫了無恥。

曹雲問:“無恥怎麼理解?廣義還是狹義?”

裁判看筆記本電腦:“為了達成不是非常重要的目的,比如並非生命或者安全受到威脅,為了一些附屬利益,不惜降低自己的格調。”

曹雲毫不猶豫將桑尼卡片給裁判,裁判:“一個錯誤。”

曹雲一愣,把雲隱給裁判,裁判:“一個錯誤。”

這就可以推測出,無恥名單是兩個人,一個肯定是桑尼,那還有一個是誰?

越傳?錯誤。李龍?錯誤……曹雲把每個人都試了過去,最後拿了自己名字卡片,大怒:“我無恥?。”

裁判淡定看曹雲,曹雲猶豫許久把自己卡片遞過去,裁判接卡片道:“為了過關,不惜將自己放入無恥名單,這就是無恥。謝謝,第三個窗口。”

“草了。”

第三個窗口:職業。裁判解釋職業的意思是對自己工作很負責。

曹雲把越傳,李龍和自己的卡片給裁判,裁判回答:“三個錯誤。”

曹雲自己卡片收回來,裁判:“四個錯誤。”

哦!曹雲很滿意,不錯,還是知道自己的閃光點。曹雲將自己,趙德,喬治和桑尼卡片給裁判,裁判核對後道:“一個錯誤。”

哦?有一個人不職業,曹雲看了一會,將喬治的名字撤掉,換上了雷玉的名字。裁判:“請移動到第四窗口。”

哇,這個有意思,喬治不職業。說明他的行為對不起目前從事的職業,他目前從事的職業是領事館保安人員。這是烈焰在實錘喬治的身份。反過來說,烈焰可能對CA存在不滿,雙方沒有辦法精誠合作。

第四窗口:狠毒。

曹雲將雷玉扔給裁判:“最毒婦人心。”

裁判扔回去:“女拳警告。”

曹雲思索一會,將喬治卡片給裁判,裁判:“一個錯誤。”

哈!這代表要麼喬治不狠毒,要麼還有一位狠毒人士。曹雲看卡片許久,這邊人都是江湖留一線,日後好相見的角色。難道自己又一次沒有清楚認識自己?曹雲試探把自己卡片給裁判。裁判:“第五窗口。”

曹雲勃然大怒:“XXX!你才狠毒。你全家都狠毒,麻痹,把這傻X給老子叫出來。”

裁判道:“上麵寫:第四窗口第二名單隨意。也就是說,你給誰都行。”

曹雲勾手指:“換一張。”

裁判搖頭:“不行。”

曹雲排窗口大理石:“草XX,換一張。”

女導演一直跟隨在曹雲後麵,道:“換,換。”這是大名城拍攝以來,曹雲第一次發火,一分鐘內罵的臟話超過了一個月總和。隻有了解曹雲的人知道,曹雲不吭聲才是真發火。

裁判把曹雲卡片還回去,曹雲將桑尼卡片給裁判。裁判:“第五窗口。”

第五窗口的標簽是:老謀深算。

哇!越傳、李龍沒跑。兩張卡片遞進去。裁判核對:“兩個錯誤。”

曹雲尋思一會,把犯伍卡片交進去。裁判:“一個錯誤。”

難道又是自己?自己又不老,年紀最大的隻剩下趙德。曹雲把自己卡片遞進去,裁判:“一個錯誤。”

曹雲心中不知道什麼滋味,挺願意被人承認老謀深算的,但是又不太願意被人知道自己老謀深算。人啊……

曹雲問:“這個錯誤不會是某兩人中選一人吧?”隨意給兩人中哪一個,都算過關。

裁判:“不知道。”

曹雲基本知道了,這是要在雲隱和宮本中二選一。這裡有點講究,曹雲對宮本並不熟悉,給宮本名片就有點過份了。不給雲隱名片,說明曹雲偏向維護雲隱。想念到此,曹雲把雲隱卡片送進去。裁判:“第六窗口。”

第六窗口標簽:下流。

越玩越大,如果說前麵的還是能力問題的話,這道題就是人身攻擊。攝像師在後麵拍呢,你想乾什麼?

曹雲對這道題很認真,尋思許久用排除法,把大部分人都排除了。剩下女友很多的雲隱,和不知道其情況的趙德和喬治。因為遠征之死案,宮本下流嫌疑被排除。在三名嫌疑人名單中,雲隱雖然女友多,但是人家很認真,而且絕不下流。不過外人未必這麼看。

曹雲先解釋道:“雲隱前女友數量很多。”然後把雲隱卡片送進去。

裁判:“一個錯誤。”

曹雲鬆口氣,拿回雲隱卡片,將喬治送進去。畢竟是老外,鬼知道人家喜歡什麼。裁判:“一個錯誤。”

曹雲有些納悶,將教授趙德送進去。裁判:“第七窗口,這邊有標注,如果嘉賓有疑惑,可以解釋。”

曹雲沒興趣,女導演拍拍曹雲肩膀,這是節目效果。不通過曹雲問出來,隻能用字幕來解釋了。曹雲無奈配合問道:“為什麼是趙德?”

裁判回答:“投資方給的資料顯示,經過調查,趙德作為東大教授,以學術和成績等為誘餌,和多名女學生有不正當關係。並且還收集場景照片存放在家中電腦中,和妻子一起欣賞。”

曹雲驚歎:“你們電視台牛啊,這話都敢公開說。”

裁判:“節目組已經向檢方移交了證據,趙德在昨晚已經被檢方控製。今天上午檢方對趙德進行私人搜查,找到了大量證據。”趙德他的行為是沒有犯罪的,法律沒有規定結婚後不能和妻子外的女生談心。但是趙德利用職務之便和女生談心,這就是賄受。有麻煩的不僅是趙德,所有女生都將以賄行罪被起訴,罪行和趙德同等。趙德和這些女生基本上算是前程儘毀。

曹雲心道:烈焰才是真狠毒!

當發現趙德是鬣狗的嫌疑很小之後,考慮趙德在道上的影響力很小,缺乏利用價值。於是寧殺錯,不放過,將他送進監獄。原因是烈焰沒有興趣再在趙德身上浪費時間和精力。當然,如果趙德不是乾了這些事,烈焰也不至於故意潑臟水。

這種事在東唐,乃至在一些發達國家是非常嚴重的事情。如果一個學校的學風有這樣的問題,那其就不配稱之為名校。有人說這是個彆原因,但個彆原因就代表監管上的缺失。校方要麼是能力不足,要麼是沒有專心工作。不可否認有這樣的人,關鍵點在於,是校方通過監管查到的,還是外人查到的。

如果是校方查到的,說明校方監管有效,能抓出壞蛋,這樣反證其他師生都是乾淨的。如果是外人查到的,說明校方監管無效,有多少人是乾淨的就很難說了。

東大慘了,百年名校毀於一旦。除非趙德或者東大願意聘請自己當律師……

說曹操,曹操就到。曹雲接電話。考慮到嘉賓們的現實工作,並不禁止他們接打工作電話。

“南宮老哥。”曹雲招呼。

南宮騰飛:“知道趙德案嗎?”

曹雲:“知道。”

南宮騰飛:“案子有點大,有興趣一起辦嗎?”

曹雲:“事關男女之間的事,我不好接辦,蝦很難處理文字細節上的問題。我有個不成熟的想法,你可以將案子打成愛情。”

南宮騰飛:“愛情?”

曹雲:“沒錯。有新聞稱男子同時和幾十名女友戀愛,包括食堂大媽。這是本事。如果將性質轉變為愛情,趙德沒有犯罪,東大名聲也保住了。”

南宮騰飛:“最少有三名女生因為賄行,拿到了重要學分。”

曹雲:“愛情使人迷惘。當見到自己所愛之人不及格需要補考,趙德於心不安。於是就動了點手腳。”

關鍵點:在女生主動提出學分要求,還是趙德主動滿足女生的學分要求。

曹雲:“你手上有個有利的武器。這麼多女生垂涎趙德的外貌,知道趙德結婚,知道趙德有其他女人,即使在畢業之後,仍舊一心愛著趙德,卻沒有任何一位女生出賣趙德。這就說明是愛情,而不是賄行。”

南宮騰飛接曹雲的話:“過程是愛情升華後必然發生的結果。不僅說明趙德沒有職務犯罪,並且還體現了趙德廣闊的博愛胸懷與精神。雖然他愛所有女生,但是他遵紀守法,並沒有違法娶她們。他畢竟隻是一個人,他隻能用自己有限的精力去滿足愛慕自己女生們的心理和生理上的需求。如果這也是犯罪,那麼愛情就應該判處死刑。”

曹雲讚道:“沒錯,反正朝死裡混淆。逼迫檢控官去尋找大量證據。女生知道如果不是愛情,自己也會倒黴。事先走訪,和追求愛情的女生談一談。在現實中,幾個女生沒有隔閡的與一位男生生活在一起的事,還是時有發生。類似新聞一大把,找出來,用事實表明,這麼多名女生愛上同一位男生,並且無私奉獻自己的可能是存在的。”

兩名律師聊了五分鐘,曹雲掛斷電話,女導演不知道要說什麼,隻是感歎:名律師……可惜不能拍攝私人電話,否則就曹雲剛才所說的一切,絕對比節目本身更有看點。

女導演並不知道這類事對曹雲來說司空見慣。從憤怒到麻木,直到最後的習以為常。多大的事,何必那麼認真呢?

第七窗口標簽:不擇手段。

女導演發誓,如果其中名單沒有曹雲,她一定要和節目組理論一下。

曹雲頭疼的不是給不給自己名片,實際上他給了,他還給了喬治的名片。經過幾次試探後,曹雲麵臨一道難題。到底是越傳做事不擇手段,還是李龍做事不擇手段。這是選擇題,隨便給誰都可以過關。反而讓曹雲不知道怎麼給。

不擇手段是個褒義詞還是貶義詞?問題就出在沒有準確定義上。理論是貶義詞,實際操作中,就曹雲來看更接近褒義詞。說明此人非常努力,有目標,有方向,有理想,有誌向。在法律角度來說,不擇手段並不違法,除非是手段違法了。

諸如九尾審訊井下,九尾審訊方式沒有違法。但是其打破井下生物鐘的方式,就屬於不擇手段的方式。這恰恰又體現了九尾的能力,如果沒有這種能力,九尾和芸芸檢察官們有什麼區彆。大家都按照程序辦事,讀檢控書,無論被告有罪無罪都和自己無關。下班時間到了就收拾回家。

這樣的作風似乎沒錯,但是要考慮到檢控官要對抗的對象可是商業律師。商業律師為了能賺錢,為了名聲,他們不會朝九晚五,不會隻走程序。他們為了錢必須要拚。此消彼長,這就是優秀的律師能輕易打敗檢控官的原因。

不擇手段又有一個界限和分寸,諸如警察越傳和李龍,他們不能違法。違法那就不是不擇手段,而是違法。

曹雲就此概念和裁判交流:“不擇手段指的是使用合法手段達成目的,還是指用非法手段達成目的。不擇的代價是什麼?是道德,犯罪,親情,良知,還是金錢呢?”諸如曹億雲用一百萬挑撥一對男女關係,導致他們分手,曹再趁虛而入。這對曹雲來說,根本不算不擇手段,這隻是一個戰術和策略。用最低的成本達成目標的一個辦法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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