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九章 以夷製夷(1 / 1)

覆手 蝦寫 2208 字 25天前

桑尼解釋:“我認為這區域是劉小小的舒適區。看劉小小的經曆,她很勇敢,同時有一個很少見的情況,她沒有什麼朋友,隻有同事。這代表了劉小小對私人交往非常小心和謹慎。或者你可以理解為缺乏安全感。畢竟在工作時,有各種規章和規則,私人交際沒有規則。”

曹雲道:“這個區域也很大,二十多棟寫字樓,中型公司的聚集地。”

桑尼道:“劉小小這麼上進的人,會不會就此結束自己的前途呢?”

曹雲回答:“不會,壓這性格不會甘心自己沉淪。而且她家境很差,戶頭被凍結,她又沒有死黨好友,她必須解決自己的生活經濟來源。另外我認為她不應該會留在這個舒適區。沒錯,這個區域她很熟,彆人對她也很熟。”

桑尼撥打000:“我是桑尼,我需要一個信息。東唐六區東南區域的公司,工廠或者企業是否有長期業務外派人員……好的,我等著。”

桑尼掛斷電話:“我認為劉小小對這個區域的商業信息非常了解,在沒有好友死黨幫助下要潛逃這麼久,很可能利用了事先得知的商業信息。”

“偶然?”

“不,應該是必然。她作為老總時候,知道有一條信息,但是她用不上。當她決定潛逃時,她想起了這條信息。”

曹雲還是滿腹疑慮:“你猜的?”

桑尼:“我覺得挺靠譜,休息吧,我估計明天上午才會有消息。”

……

休息就休息,曹雲乘坐快艇去了附近一個小島。很漂亮的無名島,漂亮主要是海水乾淨。桑尼沒有與曹雲一起上島,他去健身了。在成為警察之後,桑尼每天要抽一到兩個小時去健身,並且還規勸曹雲注意身體,曹雲現在有未婚發福的跡象。

曹雲懶但不懶腦子,他的大腦除了睡眠外,幾乎從不停止運轉。腦力工作腦細胞也是很累的。雖然腦細胞不會讓人體形完美,讓人身體健康。但請問是腦細胞更重要,還是八塊腹肌更重要?

好吧,這是最近就體重增長個人想的一些托詞。必須要說服自己:懶是對的。

曹雲推測出一個很重要的信息,但是他不清楚自己要把這信息給誰。一來他無法確定信息真假。二來他不確定自己能不能獲利。曹雲需要思考。思考結果讓曹雲有些難受,就如同事先得知孫雪衣遲早會接管銀河一樣,知道和獲利完全是兩回事。

曹雲就如同屍體一般,上半身在沙灘,下半身在海水,任憑海浪的衝刷。在他身邊十多米處有郵輪提供的保安,他們手持魚叉槍警惕看著海麵。誰也不能保證這片海域沒有鯊魚。

嚴格來說鯊魚對人類並不算危險。以去年為例,鯊魚襲擊一共造成不到十人死亡,而河馬則造成三百人死亡。蛇和鱷魚等就更不用說了。但是因為存在有風險,無論風險大小,萬一的事情就是一條命命。

在海洋展館,潛水員經常和鯊魚戲水。鯊魚圈養了?不,鯊魚是養不熟的。潛水員實際上也冒了一定的風險。

曹雲反對桑尼的看法,被鯊魚襲擊的風險和劉小小暴露的風險一樣,舒適區同時也是危險區。劉小小不太可能會信任舒適區的信息,劉小小隻是生活在舒適區感覺舒服。一旦出事,舒適區會被其列為風險區。

不過桑尼卻有一些迷之自信。對還是錯呢?曹雲不肯定,畢竟追逃是他第一次做,他之前也沒接觸過在逃通緝犯。

因謝陸案獲得的湖景區房子裝修基本完成,正在散甲醛。曹雲暫時沒打算搬過去住。作為土豪,也沒打算租借出去。房子算是有了,錢也是有了,地位和名聲也有了,是時候考慮成家了嗎?

影子這家夥難道隻有技能?走叉是可以保護他,但是同屬十人營的影子就甘心在走叉手下做事嗎?

胡思亂想中一艘快艇朝小島而來。保安顯然已經收到信息,上前問:“曹先生,李墨先生也想上島,請問你同意嗎?”以郵輪停泊為中心,方圓十五海裡內的小島很多。

曹雲點頭:“可以。”

……

李墨和曹雲屬於比較熟,但又帶了幾分夾生的關係。

李墨穿著花色大短褲坐在曹雲身邊,從穿衣態度看李墨情緒很放鬆。

曹雲先開口:“李課長,有問題應該去問越三尺。本次遊戲我隻是一個打醬油的。”

“很多人都想和你聊聊遠征的事。”李墨:“有什麼信息嗎?”

曹雲:“有信息你也沒錢啊。”

李墨:“錢確實沒有。”

“話說李課長,桑尼囂張到沒邊了,你和李局長就不治治他?”

李墨反問:“為什麼要治他?他做了警察應該做的事。至於對我的人身攻擊,我保留起訴的權利……喂,我用一個信息換你一個信息怎麼樣?”

曹雲:“信息不是商品,沒有明確的價格。”

李墨道:“你說出對我身份有利的信息,我告訴你對你身份有利的信息。”

曹雲:“反過來說,李課長掌握有一條和我有關係的重要信息?”

李墨想了一會:“隻能說和你有關。”

“OK。”曹雲很好奇李墨手上有什麼。

李墨道:“有一位神秘人通過大聯盟購買知更鳥服務,知更鳥配合警方全麵調查和境外冼錢有關係的賬戶。這個事由搜查二課負責,我知道你離岸賬戶內有一些錢,最好馬上想辦法。”

曹雲聽完很震驚:“李課長,你這份可是大禮。”自己大約還有三百多萬左右正在洗白,其中包括了烈焰內審的酬勞。

李墨:“你隻是小蝦米,沒人在乎你。”

曹雲不滿:“蒼蠅再小也是肉。”

李墨:“需要關注你?”

“不需要,謝謝。”這是兩回事好不好。

李墨道:“我們認為神秘人就是走叉,目標是烈焰。烈焰花費巨大,這需要很多國際財務公司對金錢進行全麵的處理,才能有效的保護法官們的身份。”

比如承包郵輪三百萬,三百萬必然是烈焰法官出錢,但是又不能直接和烈焰法官真實身份掛鉤。這就需要技術上的操作。假設法官通過A公司處理了這些錢,那麼必然會通過A公司給曹雲這些人發錢。一旦知更鳥得到準確情報,烈焰法官的身份麵臨曝光的危險。

李墨:“神秘人時間掐算的很好,烈焰遊戲開始聯係玩家的時候,神秘人準確出手。烈焰現在很尷尬,取消遊戲的話烈焰的麵子過不去。不取消遊戲,知更鳥可能會從龐大的數據中找到蛛絲馬跡,順藤摸瓜的掏出烈焰法官的身份。曹雲,你是律師,知道後果的。”

曹雲苦笑,烈焰倒莊曹雲麻煩不小。烈焰給曹雲的酬勞大部分是白的,搜查一課也給曹雲開過綠燈,依法納稅後就算曹雲的收入。但是上次烈焰內審的酬勞實在拿不上台麵。正在通過烈焰渠道進行洗白。一共為三百萬元。

現在唯一的辦法就是聯係服務員一號,表示自己這筆錢不要了,不要讓這筆錢進入自己的離岸賬戶導致賬戶被汙染。如果已經進入賬戶,那就向警方說明,以來曆不明為由將錢交給警方。

作為律師,曹雲知道這種事不要抱僥幸心態。首先是收益太低,三百萬沒什麼了不起。烈焰輸了,自己損失三百萬保個平安。烈焰贏了,人家有可能會補貼自己的損失。

李墨悠悠道:“曹雲,你的錢已經夠多了,沒必要冒險。除非你對知更鳥收集情報的能力有所質疑。”李墨願意把這條信息送給曹雲的原因很多,曹雲在很多事情上偏向警方。還有幫助小郭等事情不提,還有鬣狗贖人等等功勞。李墨對曹雲賺這些錢持無所謂態度,嚴格來說曹雲並沒有出賣良知去賺這些錢。

“李課長覺得我有多少時間?”曹雲問。

李墨想了好久:“遊戲結束前應該就事發了,除非知更鳥是水貨。走叉化整為零,蓄謀許久,這一刀不出手則已,一出手必然捅在烈焰的死穴上。”

用知更鳥反製烈焰,這是好辦法,但是需要錢。大聯盟就有這好處:你給錢就行。彆說賣烈焰,知更鳥甚至可以賣曹烈。假設知更鳥有曹烈的信息,又有人出得起這個價格的話。

曹雲看向郵輪停泊的方向,沒想到如同日常一般的烈焰活動期間,烈焰正在微波爐內被熬煮。

李墨說完自己的信息,沒提交易信息的事。曹雲回神過來,主動道:“按照我的推測和推理,我認為遠征投奔的目標不是鬣狗,而是烈焰。”

李墨有些吃驚:“烈焰,可以烈焰為什麼還要勞師動眾的抓捕遠征呢?”他吃驚不是因為消息吃驚,而是驚訝因為曹雲怎麼會知道。

曹雲回答:“因為遠征有一件事必須要做,那就是手術。手術前後怎麼也得一個星期。我相信你們警察肯定留意到遠征需要做手術。烈焰遊戲把警察卷進來的目的就是為了誤導警察。也許烈焰給我們提供100條信息都是真的,隻有一條是假的。也許烈焰更高明,由於他們完全控場,在搜捕遠征的時候,烈焰掌握了主動。比如我確定遠征在某小區某房間內,我的抓捕小隊一出發,烈焰就通知遠征離開。”

李墨問:“為什麼你認為遠征投靠的目標是烈焰?”

曹雲道:“遠征和美國人關係很複雜,遠征本是忠誠的士兵,但是被導師出賣,於是進行複仇。你難道不奇怪,遠征在各唐襲擊CA人員,一抓一個準。最少說明遠征有比較強大的情報後盾。這點優勢對鬣狗來說沒有任何好處,走叉不可能因為遠征是十人營就救他,就養著他。對於烈焰來說,我不知道有什麼好處,但肯定有很多好處。”

李墨道:“遠征的仇家是導師,導師是三腳貓計劃的策劃者和實施者。西斯等人是三腳貓計劃的成員……話說西斯還在看守所等待二審判決。”

曹雲驚訝:“二審?”

李墨點頭:“不知道什麼情況,一審中陪審團對西斯表現出極度的厭惡感,最終西斯律師隻能翻出鬣狗,詳細說明其中的利害關係。法官認為嫌犯存疑,西斯殺人的證據不足,判處殺人罪不成立。王磊認為,鬣狗和西斯下屬的案件與西斯和珍妮的案件無關。法官因為一件不相關的案件判定罪名不成立,王磊提出了抗訴。法院最終不接受抗訴,王磊提出了上訴。”

曹雲道:“這點王磊說的很對,這是兩個案件。如果是因為這個原因罪名不成立,王磊在二審是有可能打贏官司。”

刑案中控方要求二審與辯方要求二審不太一樣,二審主要內容是辯證歧見。王磊認為兩案沒關係,西斯律師認為兩案是同一案件。那麼二審的焦點就在這裡。二審不會再去查詢殺人動機,證據之類等。如果王磊說服法官,法官認為兩案沒有直接關係,那案件會發回重審。重審理由為:兩個案子沒有直接關係。重審時要麼法官接受這個理由,如果一審法官不接受重審理由,需要開合議庭。

再說辯方二審立場。假設西斯在一審時,法官裁定兩個案子沒有直接關係,裁定西斯罪名成立。西斯上訴就非常具有技術性。要以什麼理由上訴呢?如果隻以兩個案件的關係上訴,一旦二審維持一審看****就跑不掉了。這裡就是被告優勢,被告可以提出多項上訴理由,比如兩個案子的關係,比如證據論辯被法官忽視等。

再假設西斯二審有罪,死刑。那麼案子還要過最高院,這可以說是一次最後的正式機會。這時候不會再討論兩個案子關係問題,這時候被告需要新證據,新線索才可能翻盤。原先庭辯過的問題不會再拿到最高院法庭上討論。

再再假設西斯三審死刑,死刑需要法務大臣簽字。在這期間西斯最少有三個月甚至長達幾年的時間。如果西斯獲得了新證據,新線索,還可以提出申訴。申訴不開庭,類似聽證會,審查你提出的申訴理由充分與否。如果認定充分,那就要繼續開庭。

東唐還好,美國佬那邊有死刑犯十幾年才最終執行死刑。在業內通過法律渠道將死刑執行延期的行為稱呼為續命。通常是沒救的,但是能續一天算一天。不過續命費很貴,普通律師續不了這命的。

在高岩,刑事案是有法定的收費標準範圍。一方麵為了規範了市場,讓律師不會獅子大開口,被告不至於為了打官司傾家蕩產。另外一方麵導致一些優秀的律師不願意接刑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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