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兩百六十三章 暗動(1 / 1)

覆手 蝦寫 2160 字 25天前

李墨心情相當複雜,組織了好久語言,道:“以我的刑偵經驗看,我認為東二很可能是被冤枉的。我知道以我的身份不應該私下見你,說這句話。但是存在一些特殊情況,和你還是可以談的。我希望這次你能打贏官司。”

曹雲有些驚訝:“李課長有什麼內幕消息嗎?”

李墨道:“是我帶人搜查的辦公室,搜出手槍時候,東二非常震驚,難以置信。一把槍在天花板,一把槍在辦公桌下麵。辦公桌底部挖了一個槍型的洞,把槍和一彈匣放在洞裡,用膠布貼上。我之所以懷疑是有多方麵的。我無法肯定他是不是烈焰,以我和鬣狗打交道,鬣狗這類人是不會犯法的,甚至不隨地扔垃圾。攜帶槍支更是無稽之談,完全沒有必要。洞是新的,也就一兩天挖出來的,但是地毯上沒有半點木屑。還有不少……越檢察官的搜查令開的很蹊蹺,她說是非常可靠的線人提供的線報,這名線人早年在名唐坐牢,現在在東唐灰色場所工作。工作時候聽見東二和美女吹噓,說自己辦公室有三把槍,到時候讓美女見識見識。”

曹雲:“特殊是特殊在越三尺上?”

李墨:“我……也許吧。”李墨懷疑越三尺幫助烈焰或者鬣狗,幫助一方打擊一方策略沒錯,但是行為錯了。不能說。

能坐到搜查一課課長位置不會是省油的燈,曹雲知道李墨真實的意圖。曹雲是烈焰和鬣狗都熟的人,通過曹雲可以認定東二到底是鬣狗還是烈焰。

李墨特彆說明東二有可能被誣陷,對事情的發展會有任何改變嗎?沒有,因為曹雲作為東二委托的顧問,必然要全力為東二爭勝。東二是鬣狗還是烈焰,對李墨目前來說是很重要的一個答案,他能知道越三尺到底在幫誰,自己應該怎麼做。

另外,李墨還想知道,最近因為匿名舉報而被捕的七個人中,有多少是鬣狗的人。這對於他的下一步審問工作,離間工作,甚至是收買工作都有著極其重要的意義。曹雲是烈焰和鬣狗都熟悉的律師,他成為東二委托律師的顧問,顯然是知道很多內情。

被捕七人,他們之間缺乏聯係,並且和鬣狗缺乏聯係,他們是很單獨的案子。

東一是計算機入侵,東二是非法持械,東三是入侵民宅……

曹雲道:“李課長,根據我的了解,最近被捕的一些嫌疑人,都是鬣狗的人。根據我對鬣狗和烈焰的評估,實力上,烈焰會比鬣狗強一些。但是鬣狗在東唐的資源非常廣泛,甚至不排除司法係統有他們的耳目。現在的比分並不符合他們的實力。另外,有一些人被送到警局,會不會有一些人被烈焰被扣押了呢?”

李墨道:“恐怕烈焰也不知道這些人中誰最有價值。不過,現在答案已經出來了。”

曹雲點頭,桑尼找自己說了東二的事,並且說服了南宮騰飛出馬,還請自己做顧問。說明東二對鬣狗的重要性。至於其他人,桑尼提都沒提,從一定意義來說,另外六人是可以犧牲的。而東二則是不可或缺的。

和曹雲分彆後,李墨聯係了司馬落:“司馬檢察官,睡了嗎?如果方便,我希望能見個麵。”

……

曹雲很閒,他現在屬於三年不開張,開張吃三年的人,加上最近狠賺一筆,人生感覺漂浮起來了。要一千億乾嘛?要一百億乾嘛?要十億乾嘛?幾千萬我都不知道怎麼花。有錢何必忙著賺錢呢?反正也上不了福布斯。

九點上班,到辦公室看一眼,去後院喝茶。通常雲隱都在,上次和魏君對陣失利後,不知道雲飛揚怎麼知道的,雲隱被呼回雲家,目前被禁足在家裡。

一個人喝茶也很有意思,最少不需要顧慮氣氛。曹雲在高岩有一個慘痛的經曆,有一年過年回老家和母親一起過年,有一位不怎麼熟的表哥要去東唐,問曹雲車方便不方便。表哥一家和母親關係不錯,自然是不能拒絕的。

但是路上曹雲就抓狂了,表哥坐副駕駛,沒話聊吧尷尬,必須找話題。兩人並不熟,話題不多。表哥又不好意思睡覺,導致三個小時的行程,兩人一直在講話和聊天。那個累啊。

一個人什麼都不乾,有時候就是最好的減壓方式,因為一個人不需要顧慮氣氛,顧慮彆人的看法。隻要自己舒服,就非常舒服。

電話在桌子上震動,曹雲不緊不慢的看了一眼,拿起杯子喝掉了茶。右手拿電話,看號碼,靠躺椅背後,才按下接聽:“南宮律師。”現在應該是南宮律師和東二見麵的時間,目前自己不需要介入案子。

南宮騰飛也沒有和曹雲客套,再客套兩人也不熟,完全的工作關係反而會讓對方更滿意,南宮騰飛道:“曹律師,我剛到一課,司馬落在這裡。”

曹雲驚訝問:“司馬落?”

南宮騰飛道:“司馬落和我談有關東二的司法交易。司馬落說,他的底線是東二完全配合警方和檢方調查,作為汙點證人出現。在他這個條件上,讓我詢問東二有什麼條件。”

曹雲:“這話有點意思,他竟然問東二條件,已經說明汙點證人。也就是說,汙點證人的待遇上還可以有額外好處。”汙點證人屬於一個司法名詞,如同嫌疑犯,罪犯一樣,有司法解釋和定義的一個名詞。

當一個人成為汙點證人,就已經包含了他必須履行的義務,也包含了他能得到的權益與好處。按照東唐司法解釋,警方要無條件保護汙點證人的安全,有必要時候,不僅必須提供改名換姓獲取新的身份的服務,甚至可以將其送出國外。對於重特大案件的證人,證人到了國外隱居,還會派遣證人保護小組跟隨在證人身邊。汙點證人之前的所作所為全部一筆勾銷,所以檢方在同意時候,也必須查準汙點證人的底細,有些罪名是不能勾銷的。

南宮騰飛:“我認為司馬落的潛台詞是,東二如果願意成為司法汙點證人,他甚至可以讓鬣狗中部分人員無罪。我現在還沒見東二,我猜測警方可能有相關的信息,比如未婚妻或者是誰和鬣狗有關,也許就是被捕的七名鬣狗人員之一。我們的介入讓警方知道,東二是鬣狗最重要的人。”

曹雲道:“不僅是警方知道,烈焰也通過我們證明了這一點。如果我們打輸了官司,東二肯定要坐牢,三年起步。三年的監禁不能在本地看守所執行,必須轉移到監獄。三年時間,烈焰可以從東二處拿到什麼,這就不好說了。東二如果身份如此重要和敏感,不排除被鬣狗滅口的可能,如果闡明這個利害關係,東二未必不會接受檢方的交易。”

南宮騰飛道:“我雖然名聲不好,但是我接了案子,我肯定要將委托人的利益最大化。”潛台詞是,我無法幫助鬣狗或者烈焰,我隻幫助委托人。

曹雲非常同意:“我和你的立場一樣。”

南宮騰飛:“我現在要和東二見麵……中午一起吃個飯吧?”

曹雲:“好,湖景區有一家西餐廳,據說還不錯,我訂位置。”

“好!”

第一次合作,南宮騰飛給曹雲印象不錯,不廢話,說話點重點,不質疑對方,先禮後兵。很純粹的工作關係,這種工作關係是曹雲最喜歡的。感情深,一口悶,先去酒吧或者哪開心快樂,儘地主之誼,因為賓客不喝酒,地主還不高興,認為不給自己麵子。

曹雲在高岩實習期經常出差,最討厭安排了酒局,飯局的工作,累半死,還得應付一群人。他最喜歡的是,本地合作夥伴幫他訂好了客房,約定了談事情的時間。這樣一來行程就非常簡單,到外地,入住賓館,到了時間去約定地點談事情。完事,走人。

不過,在生意場很多人吃那一套,我和誰做生意都可以,你這麼有誠意,就選擇和你合作了。有些情況下,乙方沒有親自招待和接見甲方,會被甲方視為不尊重和不重視,實際上乙方是否親自招待,沒有影響甲方的生活和工作質量。

有些人就是要麵子,有些人就喜歡排場,有些人就喜歡酒局,有些人諸如曹雲就喜歡簡單。

……

喝茶到十點,上樓換了睡衣……沒錯,曹雲就是穿睡衣,他今天就沒打算工作。有錢了,很有錢了,應該要享受生活了。996也是為了明天的生活能更美好,既然我現在擁有明天生活更美好的物資,我為什麼還要996?

下樓後,一名年輕女子坐在沙發上,新接待員正在接待她。接待員新來不太懂事,家裡幾個律師都在外麵,看見曹雲就上去:“曹律師,他們都不在,客戶預約了陸律師……”

“我來吧。”曹雲還有點時間,他已經打量過女子,並不是很富裕的人。曹雲和女客戶握手:“你好,我叫曹雲。”

對方根本沒聽說過曹雲,這很正常。要問,你知道馬雲嗎?基本都知道。問,你們市長是誰?副市長是誰?鬼才知道。

曹雲很快進入正題,聽完女子的陳述後感覺到無力的好笑。

女子丈夫是一名上班族,一天早上乘坐公交車上班。新買的鞋子被一位五十多歲的婦女踩了一腳,女子丈夫沒說什麼,但是翻了下白眼,很嫌棄的後退幾步。婦女開始發飆了,大概意思是,什麼眼神,什麼態度,你們這些外地人……

女子丈夫用不太客氣有禮貌的話語回,阿婆,是你踩我腳。

阿婆這句話讓婦女暴走,她指著男子,看什麼?有種你打我呀,你敢打我試試?接下去一幕吃瓜群眾震驚了,女子丈夫將婦女摁在座位上打了十幾個耳光。司機擔心行車安全,靠邊停車製止,才結束了這一切。

這一視頻被網友發到網絡,被稱呼為今年最減壓的視頻。

婦女在兩個女兒陪同下報警,警方根據公交車的監控,拘留了女子丈夫。檢方以故意傷害罪對女子丈夫提出指控。

曹雲問:“你丈夫怎麼做的口供,最主要一個問題,為什麼會毆打婦女?”

女子回答:“我不知道,警察早和我說要找律師了,我覺得打人,警告,最多關幾天。因為被指控會被起訴,我丈夫公司已經下了解聘通知書,他是我們家唯一的經濟來源,他要坐牢了,我和孩子不知道怎麼辦。”

曹雲道:“就你的描述來看,你的丈夫應該有很大麻煩。會指控最低輕傷。你不能這麼說,你得說,你丈夫熱心助人,在對方強烈的要求之下,對對方進行了幫助。這種行為不僅不會坐牢,而且還可以評選本市十大熱心青年。你現在要做的一件事,就是去聯係自媒體。自媒體是沒有良心和公德的媒體,你丈夫這件事很賺流量,他們一定會跟蹤報道。然後要散布‘耀眼’,說,老太太的女婿或者什麼親戚,在司法係統中工作,先把案子炒起來。你聯係自媒體,他們懂得怎麼炒。”

說話間,陸一航風風火火進來:“對不起,對不起,有點事耽誤了。”

曹雲道:“當然了,你的律師是陸律師,我剛才是提供點個人看法。”

陸一航坐下,疑問:“什麼看法?”

曹雲笑,當你的委托人和你的意見不一致的時候,你要如何選擇?

要說這個案子,曹雲是有信心打贏的。根據法律規定,語言挑釁和肢體挑釁都屬於挑釁,但是在很大一部分情況下,語言挑釁取證難,所以無法判定為客觀挑釁。比如有人說:你們這些南方人都很賊。這句話是挑釁,誇獎還是陳述?語氣環境不是根本問題,兩人的理解是根本問題。如果說話的承認是挑釁,聽話的認為是挑釁,那挑釁才會成立。

在這個條件下,根據責任法,如果雙方無傷,挑釁者有麻煩,主要責任,但因為無傷,挑釁者也不會有事。輕微傷,相對平等責任,輕傷或者以上,打人者主要責任。

既然是打人者主要責任,辨明挑釁責任有什麼意義?

意義在曹雲是一名無良的律師,他不會承認你的輕傷和我的毆打有關。比如本案受害人是腦震蕩。行,根據視頻,未發現被告毆打受害人的頭部。視頻像素低不能怪我,是你們取證的問題。看不清楚等於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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