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兩百零九章 商談(1 / 1)

覆手 蝦寫 2171 字 25天前

曹雲將小姑娘徐娜朝座位上一放,問:“怎麼回事?”

“……”徐娜支支吾吾,左顧右盼,很慌張。

“你時間不多,最多隻有幾分鐘,不想有麻煩就趕緊說。”曹雲鄭重警告。

徐娜家徒四壁,為了十萬元律師費,她想到了賣自己。不過,目前大學生處子的價格並沒有那麼高,也許是沒找到對的買主。徐娜在網絡上找到了有此需求的李某,李某看了徐娜的麵貌和身材後,出了兩萬的高價,雙方按照約定時間到了賓館。

畢竟是第一次,徐娜扭扭捏捏。李某雖然中年油膩,但也算體貼,不著急辦事,開了一瓶紅酒。徐娜也是狠人,知道兩萬根本幫不上自己,於是偷偷下了藥。十分鐘後,李某不醒人事,徐娜拿走了兩萬現金。按照徐娜認識,她認為李某有家有業,隻能吃悶虧,沒想到李某一醒來就報警。

雲隱在辦公室門口邊靠著,外麵敲門,雲隱開門。

中年男出示手機:“這是傳票,我們現在要把人帶走。”

“我看看,驗證下真假。”雲隱接過手機,說真的,他真不知道傳票是真是假。

曹雲在徐娜耳邊道:“進去後什麼都不要說,明白嗎?”

徐娜連連點頭。

年輕男把雲隱推到一邊,王牌在手,再阻擋就是妨礙公務了。年輕人給徐娜戴上手銬,徐娜哪享受過這待遇,眼淚立刻掉下來。曹雲也不再說什麼,走到客廳,目送徐娜被送上車,汽車消失無蹤。

曹雲坐到沙發上,伸手按身邊的美式咖啡機。高山杏和雲隱分彆坐下,看曹雲等待回應。曹雲在咖啡磨好時間,簡單介紹了情況:“我去南湖釣魚,聽魚友說,有個小姑娘在打聽我的事。我看她的穿著肯定是付不起律師費……”

高山杏瞪大眼睛指曹雲:“這叫什麼……”

雲隱小人一般,諂媚道:“逼良為X。”

“對……說的就是你。”

曹雲反問:“你們會免費接案嗎?”

高山杏內心是理解曹雲的。這個問題非常尷尬,不接吧就是逼良為X,接吧……這世界上有多少窮人?如果都不要錢,還開什麼律師所?

雲隱道:“錢算什麼東西,良知呢?這麼漂亮可愛的小姑娘,被你逼的賣第一次……”

曹雲不理會瞎起哄的雲隱,聯係寒子:“幫我調查一個人,徐娜,徐‘洲’的徐,娜是女字旁,加那個的娜。她是東唐醫學院的大二學生。不著急……看她造化了。”

曹雲意思,如果在寒子了解之前,徐娜招了,曹雲也回天乏術。高山杏看的出來,曹雲本人很為難,他不想幫徐娜,但是又想幫徐娜。不想幫是因為曹雲不願意違反自己的原則,免費辦案。

漂亮,清純,可人的小姑娘,免費辦案。那醜陋,老朽,歹毒的老太婆是不是也可以享受免費辦案的待遇?如果不是因為徐娜籌集律師費而犯罪,曹雲理都不會理徐娜。曹雲想幫的原因就因為此,畢竟是曹雲開了價格,徐娜才去籌集律師費。

幫還是不幫,就看小姑娘聽話不聽話,有沒有這造化。

按照正常情況,訊問時,隻要警察大聲一句,徐娜基本就招了,一旦招供,覆水難收。對於曹雲來說,徐娜完全配合情況下,這種案子如果翻不過來,也不要在律師界混了。

……

由於高山杏的交代,雲隱成為了曹雲徐娜案的助手和司機。簡單來說高山杏動了惻隱之心,如上所說,主要是小姑娘漂亮,清純,可人,為了請律師不惜冒險,甚至願意賣了自己……

小姑娘為什麼要請律師?高山杏發現自己竟然沒有問這個問題。

曹雲坐副駕駛位,這有講究。願意和司機聊天,曹雲才會坐副駕駛位。

曹雲看手機:“徐娜,今年十九歲,快二十。東唐本地人,一年前,父親因殺人罪被捕,一審死刑,三個月前二審維持死刑……按照東唐法律,可以進行申訴,隻要能找到新的理由,死刑犯距離死刑還有相當的一段路要走。”

東唐每一樁死刑案從宣判到執行的平均時間為七年。不過有個前提,那就是需要錢。以極窮的人來說,一審,二審,終審(東唐,三審,最高法)的律師都是法援律師,審理結束後,法援律師工作就結束了。接下去,要麼死刑犯自己找理由申訴,賭運氣求延長羈押期。要麼找律師,找比較專業點的律師進行申訴,以延長羈押期。

徐娜父親一審是高級法,二審是最高法,所以二審就是終審。其生命進入了倒計時,在這期間,如果東唐所在國家的法務大臣,相當於高岩的司法部長簽字,那徐父會很快被執行死刑。在法務大臣簽字之前,徐父提出申訴,如果是在一審和二審中沒有出現過的新線索,新證據,有關部門判斷後就會暫時中止死刑簽字手續,重新就這條線索進行調查和取證。

曹雲道:“找我這樣律師申訴,徐娜肯定燒不起這錢。這小姑娘很聰明,找我風險委托,我沒法翻案就沒法收錢。”

雲隱:“你要不要把人家想的那麼壞?”

曹雲道:“反正這案子她請不動我,我把她從她自己的案子裡弄出來就是了。”

雲隱:“我們打個賭,隻要你把她弄出來,你肯定要接她父親的案子。”

“切!”

雲隱:“相親三次。”

“OK,如果我贏了,永遠不要再提這件事。”

“成交。”

……

曹雲很順利在搜查三課臨時羈押室會見了徐娜,如果徐娜已經招供,她會被轉到拘留所、看守所。檢察官開逮捕通知書後,她將會在看守所等待開庭。

這次談話有的是時間。徐娜按照曹雲要求,對警方的兩次訊問都隻字不提。再見到曹雲後,很詳細的說明了自己情況。不過在敏感問題,比如李某詢問的話題,說的話題,李某觸碰了身體哪個部位,自己當時的心情時,她非常難以回答。雲隱在旁邊聽著,如果不是了解曹雲,會認為曹雲是個態變,享受徐娜口述的過程。

這種案子在曹雲手上有多種翻案辦法。最簡單粗暴的就是,否定下了藥。沒錯,李某身體內驗出有藥,杯子內也有藥,但是為什麼就肯定是徐娜下的。既然你說是徐娜下的,拿證據來。曹雲可以反咬,李某見徐娜不太配合,於是下了藥,沒想到拿錯了杯子。

這隻是切入點,步步為營,一件事一件事的掰回來。

不過曹雲不想上法庭,沒錢啊……上個狗屁法庭。上庭需要準備,還需要勞心費神,律師所那麼遠,去一次法院不容易。

在叮囑徐娜之後,曹雲電話聯係了李某,電話中曹雲說明,作為徐娜的律師,就本案自己想和李某談一談。對此,李某是反對的,不過李某是否反對和李某會不會談一談無關。先服軟談錢,不行就強硬談法。手上拿到李某資料的曹雲很順利的約見了李某。

……

李某不是一個人來的,和他一起來的還有一位女律師,不到三十歲的女律師。以東唐文化來說,女律師能獨立辦案,並且站穩,很大可能是其本人有一定的實力。女律師叫蔡文,是銀河律師所的一名客座律師,上個月她還是客座律師助理。

雙方在咖啡廳見麵,氣氛還算友善,互相握手。

客氣落座後,曹雲也不想浪費時間,道:“我說明下我方的意願,李先生撤案。雖然本案已經立案,隻要李先生配合逆轉下證詞,一切都搞定了。”

李某立刻勃然大怒:“她陰我,我撤案?憑什麼?”

曹雲道:“憑我是她的律師。”

李某怒極反笑,蔡文道:“曹律師,你的威名我是早就聽說了。可是這案子事實清楚……”

曹雲道:“是很清楚,李先生有特彆的嗜好,花費兩萬在網絡上購買了我委托人的第一次。雙方見麵後,李先生發現我的委托人不太願意,於是就在酒裡下了藥……”

李某愣了數秒,跳站起來:“無恥,明明是她下的。”不可思議,作為普通人難以理解曹雲能這麼平淡說出謊話。

蔡文倒是很冷靜,道:“曹律師,物證組已經采集了證據。”

曹雲問:“物證組可以證明藥是誰下的嗎?”

蔡文道:“徐娜是醫學院學生,現場有一個小瓶子,裡麵有液體,瓶子上隻有徐娜的指紋。”

曹雲道:“蔡律師,我非常欣賞你說謊不打草稿的能力。但是你知道嗎?如果現在在法庭上,我保證你已經丟了律師執照。這是我的手機,現在開啟錄音,蔡文律師,你說現場找到的小瓶子上隻有徐娜的指紋嗎?”

徐娜把小瓶子落在現場,曹雲不奇怪。李某蘇醒後,肯定心中會想出了什麼事,看見瓶子,自然會拿起瓶子,而後明白了。也有一定概率不會拿起瓶子,不過曹雲識破蔡文的撒謊。因為案件還在偵破階段,警方不會提供詳細的證據說明。而且曹雲在搜查三課套過話,沒有李某的律師去搜查三課。也就是說蔡文是曹雲邀約李某之後,李某聯係的律師。

也許自己是錯的,無所謂,曹雲不怕丟臉。自己猜錯的代價隻是丟臉而已。

蔡文不回答,道:“曹律師的意思是打算誣陷李先生了?”反證了蔡文撒謊。

曹雲道:“是徐娜有罪,還是李先生有罪,從法律角度來說,由法官下結論。不過,李先生有家有業,如果這件事被媒體知道,對李先生來說肯定不是一件好事。一方是賣身救父的學生,一方是有特殊嗜好的中年公司社長。既然我接了這個案子,就算無法證明徐娜的清白,我也會讓案子翻天覆地。所以我請李先生和蔡律師給鄙人一個小小麵子,大家都不要浪費時間,把事情解決了就算了。”

蔡文道:“曹律師,徐娜拿走兩萬元,人贓俱獲,就憑這個證據,你還能翻手為雲覆手為雨?”

曹雲道:“兩萬元是定金,還是雙方說明事後付款?在網絡記錄中沒有體現過。也許李先生看徐娜不太配合,於是先給錢以此來‘有貨’徐娜呢?誠然,這個案子不好打,但是一審贏不了,就二審,不行就三審。”案子不好打,不儘然,曹雲一審就有一定把握。曹雲現在是提醒對方,雙方的成本完全不一樣。

李某和蔡文開始交頭接耳,蔡文搖頭,繼續交頭接耳。雲隱練武之人,六感比常人要好一點,聽見了他們的部分討論。大概意思是,蔡文勸說李某不要追究。李某心中不忿,表示不追求可以,但要求徐娜主動服務一次。蔡文告訴李某,律師介入後,千萬不要提這個要求。

許久後,蔡文道:“曹律師,考慮到徐娜年紀還小,我的委托人李先生願意給她一次機會。不過,刑事案撤案沒有那麼簡單。”

曹雲爽然一笑,道:“也很簡單,李先生在網絡上遇見大學生賣身的事,本人非常痛心。本著社會責任和教育心態約見了徐娜,並且在見麵後給了徐娜兩萬元,希望她懸崖勒馬。徐娜感動萬千,帶著錢離開後,李先生為自己善舉而喝了一杯美美入睡,醒後又擔心妻子知道了誤會,思來想去,選擇了報警。”

蔡文問:“那藥呢?”

曹雲道:“藥自然是醫學生徐娜帶的,她將藥放入杯子中。原因她想麻醉自己,她不想記得這一次,畢竟這是一次很糟糕的遭遇。可是她萬萬沒想到,李先生竟然是如此善人,徐娜感激之下忘記說明藥的事。卻沒想被李先生誤服,實在是千古一大誤會。”

這很牽強!但圓的過來就可以了,李某堅持這個說法,偉光正。徐娜堅持這個說法,浪子回頭。警察和檢控官無法入手。在李某堅持口供情況下,即使上庭,曹雲也有必勝的把握。

事後李某再改口供怎麼辦呢?那就玉石俱焚,開戰,拖入媒體,保證李某家和公司雞犬不寧。曹雲相信李某這麼乾不是第一次,法庭上再挖出李某的黑曆史。

檢方要證明徐娜有罪,需要證明徐娜在李某不知情,昏迷等情況下拿走了錢。隻要徐娜堅持錢是李某主動給予。由於雙方沒有在網絡上談論給錢的時機,李某一家之詞,無法證明這點。

這個案子能卡住,最關鍵是徐娜在訊問期中沒有亂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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