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必輸之案(1 / 1)

覆手 蝦寫 1267 字 25天前

雲隱撥打電話:“老翟,我在高山律師所。你幫我送一套新沙發,新茶幾,新書桌……不,你叫個設計師過來,我這邊需要裝修……空間不大,十平方米不到,三百萬預算,恩,行,拜拜。”

魏君走到雲隱麵前:“你使用的是非常好並且非常貴的手機。”

“那是當然。”雲隱灑然一笑。

魏君:“我想它的品質也應該很好。”

“一分錢一份貨。”

魏君:“既然品質好,你不需要在打電話時候如同被狗咬一樣嚎叫。”

雲隱吞咽下口水,踏馬的,律師這行水有點深,自己才上班幾分鐘,竟然被下馬威兩次。第一次自己沒轉過彎來,失去了反駁的機會。第二次,自己無從反駁,除非自己賴皮裝橫,那就坐實被狗咬。

今天認輸,這些律師毒舌起來確實比自己牛,自己最大缺點就是有涵養,願意承認一些本不屬於自己的失敗。

雲隱沒想到魏君和陸一航很快心中後悔,鋒芒過露了,第一天就得罪人。

三個律師各做自己的事,很安靜,辦公室門推開,高山杏走出來,拍掌問:“誰擅長醫療領域的法律。”

“這不是醫療領域。”曹雲跟隨出來:“杏子,三年前,同樣的案子在同樣的地方發生過,法庭裁決已經定了,再有類似的案件,判決結果必然會參考之前的判決。”

高山杏反問:“你意思是不接?她去了七家律師所,我們是她最後的希望。”

曹雲反問道:“你有沒有想過,為什麼七家律師所都不接?”

高山杏道:“我隻知道,我必須接,我請你一起和我去見委托人,如果你不願意,我可以自己去。或者你們誰願意陪我去。”

陸一航問:“什麼案件?”

“羊信夏令營。”

“哦,買噶。”陸一航拍額頭:“我知道這案子。”

這邊不知道似乎隻有雲隱一個人,很納悶的看大家,作為高岩市人的曹雲介紹了羊信夏令營。

羊信是一個地點,距離東唐大約一百二十公裡,是一片荒郊野嶺,是早年的牧羊地。

十二年前,東唐國家級醫療專家,四十歲的日川開設了羊信夏令營,羊信夏令營是收納上網成癮的青少年,是一個戒網夏令營。一經開辦,得到了最大的官方媒體的宣傳,一時間成為社會熱點,不僅大量的父母將自己的孩子送到夏令營,並且為了能得到夏令營的一個號,提前一天在報名處排隊。

夏令營實行輕度菌訓管理,提倡集體生活,團隊合作,不僅能鍛煉孩子們的意誌,還可以讓孩子們原理網絡。畢竟在十二年前,大家視網絡為洪水猛獸,在微信普及之後,大家似乎忘記了之前自己對網絡的定義,也沉迷在手機網絡之中。

伴隨著一年年的過去,夏令營也時常爆出醜聞,比如體罰孩子,在烈日下站立兩個小時,另外,還日常使用抗焦慮藥和抗抑鬱藥,同時使用電療方式對不服從管理的孩子進行專門治療。

由於父母都簽訂了全權委托合約,雖然社會上頗有爭議,但是羊信夏令營一直在開辦。日川本人也始終是羊信夏令營的最高組織者和負責人。

三年前,一名男生上吊自儘,男生的家長將夏令營告上了法庭,經過長達四個月的審理,原告完敗。庭審結論,夏令營存在看管不嚴的主觀事實,但情有可原,負20%的責任。最終庭外和解,羊信夏令營在隻承認看管不嚴的過錯情況下,賠償男生家屬三十萬元。

去年暑假期間,一名女生在羊信夏令營上吊自儘,女生的母親表示會追究殺人凶手日川的責任,但是一審二審全部敗訴,這次法庭認為夏令營已經儘到了看守責任,是女生用各種欺騙的方式找到自殺的機會。羊信夏令營同意按照標準賠償三十萬元,但被女生的母親拒絕。

女生的母親這半年來一直在尋找能幫自己打官司的律師,不僅由於三年前有判決在先,而且法庭已經裁定女生母親敗訴,所以一直沒有律師願意接這個案件。當然,最主要原因是,母親是位單身母親,工薪階層,無力支付高額的訴訟和律師費用。反觀羊信夏令營,其常年合作夥伴為東唐著名的大律師令狐蘭。大律師令狐蘭擁有自己的律師所,主律師隻有她一人,她的三名法律助理全部是辦案經驗超過十年的律師。雖然人不多,但是令狐律師所是公認精英律師所。

曹雲道:“我在高岩市考律師證的時候,看過羊信案的全部庭審記錄,可以說滴水不漏。對方沒有鑽空子,完全是用光明正大的法律打死了原告。原告的律師也不錯,一個缺口打不開,就換一個缺口,在我看來是刀刀致命,但是令狐在法庭上早有準備,將原告律師的每一刀都輕輕化解。並且理直氣壯。”

“怎麼可能?”高山杏道:“亂用藥物,電療,體罰……怎麼可能會敗訴?我不相信夏令營曾經的幾千名學員,沒有一個人願意出來作證。現在是一名十四歲的女孩死了,她找任何可能的機會去自殺,可見她絕望到什麼程度。而這樣的夏令營還在開辦,每年都有愚蠢的父母花費高價,將自己的孩子送到夏令營中。我一定要接這個官司,誰和我去。”

雲隱拍掌:“說的好,人間正道是滄桑,我和你去。”

魏君低頭道:“我也想去聽聽,我聽說過這個案子,但是不了解實情。”

曹雲勸說道:“杏子,冷靜,現在律師所慢慢在複蘇,隻要我們抓住機會,接受一些商業上的法律委托,高山律師所就遲早會回到當年的輝煌。現在我們沒有本錢去接這個案子。”

高山杏道:“之前你說的,律師所已經沒有什麼可以輸的。”

曹雲道:“可是我們現在有一定資本了,憑借上一個案件,我們可以向中小型商業公司兜售自己。經過時間和業績的沉澱,慢慢的上升到一家著名的商業律師所。”

高山杏道:“我已經想過了,之前委托者告的是間接謀殺,最終敗訴。我們要控告對方非正規治療……我們走吧。”

“你有沒有聽我說?喂……”曹雲隻能看著雲隱和魏君快步跟上高山杏。

陸一航道:“曹律師,高律師明知敗,還要戰,這就是一種勇氣,我們應該支持她。”

曹雲看陸一航:“你認為高律師純粹是為了正義?”

“當然,我能感覺到。”

“我去喝一杯,律師所先麻煩你。”曹雲頭疼。什麼正義?這次敗訴,必然把自己剛贏回來的一點籌碼全部扔掉。不會輸?不會輸才怪、曹雲已經說的很清楚,羊信案是被當了法庭經典案例,都快成為官方教材了。如果會贏,怎麼可能會有那麼多的法律人士一麵倒的佩服令狐蘭呢?諸如曹雲這類人,麵對令狐蘭的庭辯,鑽死了牛角尖都鑽不出一個洞來。

踏馬,不能輸,否則自己又要白手起家了。既然阻止不了高山杏,要麼就乾掉高山杏,要麼就乾掉令狐蘭和日川。

思來想去,還是殺掉高山杏會比較靠譜一些。

“寒子,心情怎麼樣……我也一般,出來喝一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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