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生難不成想要獨自開發這個項目?”陳鬆青對徐誌說的話似乎並不在意,反而笑著說道。
徐誌點點頭說道:“難道陳生以為和記黃埔公司沒這個實力嗎?”
“哈哈,我當然知道和黃有這個實力,更不用說徐生自己也有足夠的財力來完成這個項目。”陳鬆青笑著說道:“不過現在的香江,大家賺的都是快錢,能夠迅速獲利才是最重要的,和黃前段時間在股市上集資30億港元投資海外,現在如果再承擔這個項目,負債比然極重。
而與我們合作則很簡單,隻要我們簽了協議,置地與佳寧會先期從銀行貸款,一部分給和黃作為訂金,另一部分則作為項目的啟動資金,隻要等到項目能夠出售樓花,所有的資金都將回流,我們三方得利,而且這個過程中,和黃的獲利將會是最多的一家。
徐生,是自己公司高負債經營獲得全部利潤,還是什麼都不做就可以獲得大部分,我徐生應該很清楚這其中的得失。
更何況,徐生的眼界要比我們這些人強得多,在國際市場上也是呼風喚雨,完全可以利用先得的資金在國際上投資獲利,這完全就是一舉兩得。”
“陳生想的真周到,我得仔細想想。”徐誌笑了笑說道,這陳鬆青說的的確有道理。
在香江,自己開發自己的地皮物業不是不行,實際上雖然獲利最多,但效率上來說反而最慢,因為香江的法律規定,出售樓花必須要在樓盤封頂8個月之前,這一條對於住宅來說沒什麼太大影響,因為住宅蓋的都很快。
但對於大型寫字樓來說,興建的時間可能高達2-4年,這過程中會沉澱太多的資金,從投資回報率上來說並不劃算。
70年代末的合和實業在地產五虎之中實力最強,但太多的資金沉積於興建香江第一高樓——合和中心,反而失去了發展的黃金時間。
所以,在這個時代,很多擁有地皮的公司都會快速出手手中地皮,然後再利用這筆資金發展壯大,而不是守著一塊地皮,自己吃著獨食。
這種做法的根本原因就是讓出一部分利潤和大量的風險,同時自己獲得資金開發其他項目,屬於投資比較穩健的方法,接手一方則是利用銀行杠杆,幾乎零成本接受項目,但承擔了極大的風險。
而風險是相對的,隻要對房價有信心,風險就不存在,後世的四大家族大部分都是在這個時間段利用這招從英資公司手中獲得地皮,從而獲取發展的機遇。
當然,這些合作是針對的中型公司,如果公司規模夠大,負債不重,又對房價有著信心,在沒有太多快速獲利項目的情況下,自己發展大型物業也合適自己,比如後世85年之後的李嘉成,資產超過數百億港元,這麼大的公司不可能再像小公司一樣四處開花投機,穩下心來開的發四大圍村就變成了利潤最高的項目。
前段時間和記黃埔公司在股市通過渣打銀行公開吸納資金30億港元,這幾乎已經是和黃市值的一半,陳鬆青必然認為和黃公司在海外有大型項目投資,需要從香江調集資金,而且也判斷和黃此刻負債極重,不會再自己單獨開發大型項目,所以才有了和置地一起打希爾頓酒店這塊地皮的主意。
陳鬆青笑道:“好,希望能夠早日得到陳生的好消息。”
……
一星期後,徐誌召集了王禮明、馬士民、袁天帆三人,召開了一個小型會議。
“這些資料你們都看過了,覺得怎麼樣?”徐誌在主會議桌上問道。
馬士民第一個說道:“陳鬆青其實說的很對,希爾頓酒店的管理權並不在我們手上,雖然能夠能夠每年獲利,但遠比不了開發大型寫字樓。
不過,如果我們是我們自己負責開發,會對公司的資金形成不小的壓力。”
徐誌問道:“你的意思是可以考慮直接將整個酒店物業出售給置地與佳寧集團?”
“是的,雖然現在的希爾頓酒店處於黃金位置,但想獲得最佳收益,必須得先從酒店一方收回管理權,還要解散酒店,然後拆除大廈再興建高樓,與其這麼麻煩,還不如我們獲得一筆資金,在其他地方興建大廈,港府這些年來一直在填海造地,參與競拍要方便很多。”馬士民簡潔的說道。
“如果能夠賣個高價,我原則上不會反對。”徐誌點頭同意道,他一直以來都是要求公司長期持有中環內的黃金物業,不過馬士民在這點上也很有道理,畢竟酒店物業現在的盈利太低,而收回來再拆除重建也需要極長的時間。而且這個世界上不存在永遠不會出售的物業,隻是時機與價格是否合適罷了。
如果現在能賣一個高價出去,等到83年地產危機,港府一樣會推出大量的黃金位置的地皮,雖然很難碰到能與希爾頓酒店這樣位置的地皮,但從利潤來說,現在高價套利,再在未來地價收購,總會劃算很多。
而現在如果自己開發整個項目,就要涉及與希爾頓這種國際酒店的扯皮、大廈的設計招工、墊資興建,這樣一套下來,至少要等到83年才能發售樓花,而那時地產危機已經形成,即使是中環這一塊,房價也會跌個三四成,更不用說港元還會暴跌,誰開發這個項目都會虧死。
現在的置地因為股權已經不會被華資威脅,同時也逐漸脫離的怡和的控製,開始進入了瘋狂擴張的地步,雖然與原先曆史上不一樣的地方有很多,比如港燈早已被徐誌收購。
但置地不會因為沒收購港燈而省下一部分錢,隻要手裡有錢有抵押物,置地就會拚命利用銀行融資來進行擴張,現在是81年中旬,地產價格的最高時候,出手希爾頓酒店足以讓置地再背負幾十億港元的債務。
徐誌接著問道:“東亞銀行這邊怎麼說?”
“美麗華酒店的項目,置地與佳寧意圖向我們貸款25億港元,這筆資金東亞銀行可以獨立承擔。
但是如果和黃同意了出售希爾頓酒店物業,那麼置地與佳寧將會再申請貸款30億港元,這已經超過了我們東亞銀行的能力,不過我可以與渣打銀行合作,共同貸款。”袁天帆第一個彙報,他還是希望東亞銀行這次能拿下這兩個大型項目,這樣這段時間因為廣告效應而增加的存款也會一次性找到出口。
不過兩筆貸款的資金實在是太多,隻能尋求其他銀行的合作,房地產公司之間可以形成聯合財團共同開發大型項目,而銀行之間自然也可以合作組成銀行團,這其實也是分擔風險的措施。
徐誌搖頭拒絕道:“美麗華酒店的項目,東亞銀行可以直接貸款,但是希爾頓酒店的項目不能從東亞銀行走,和黃的大股東與東亞銀行的老板都是我,銀行的資金雖然是貸給了置地與佳寧,但會有一部分到和黃的手中,雖然沒有違反銀行法,但以後如果出了問題,很有可能被懷疑是內部交易,這種事情能避免就要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