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牧隨著胡小二慢慢往前走,這憨批為了配合陳牧速度,也不跑了,渡著小步。
不過陳牧看得出,這貨非常興奮,每走幾步路就會打個響鼻,眼睛一直望著前方,似乎在期待什麼。
陳牧抬頭眺望了一下。
前麵仍是戈壁,這裡的戈壁非常多,一片連著一片,仿佛無窮無儘。
走在這樣的地方,陳牧真不知道如果沒有胡小二的領路,自己要花多少時間才能走出去。
這時候,天陽已經有點偏西,陽光斜斜的照射在這片戈壁上,讓高大的戈壁擋住許多光線,使得一些細狹的岔道產生出深深的陰影,看起來無比陰森,仿佛逶迤的通向什麼怪獸的嘴巴。
“到底要走到哪裡去?”
陳牧一邊打量著周圍的環境,一邊問憨批。
胡小二沒回答,也回答不了,隻是繼續走著,腳步非常堅定。
陳牧隻能舍命陪憨批,繼續往前走。
走了半個小時,終於來到戈壁深處的一個巨大的裸岩之前,胡小二才終於停了下來。
“怎麼,累了?”
陳牧看著胡小二,有點疑惑不解。
周圍,荒蕪一片,看不見任何人跡。
這個裸岩山和其他的並沒有什麼不同,看著就是普通的戈壁,死寂而古老。
胡小二打了兩下響鼻,似乎要對陳牧示意什麼。
陳牧皺了皺眉:“怎麼,到地了?”
輕咳一聲,他再次打望四下,還是看不出什麼,忍不住又問:“你的小方印就是在這裡找到的?”
胡小二又打了一下響鼻。
陳牧無語了。
這意思……
就是隨地撿來的?
隨地撿一寶貝,還要巴巴的送到加油站去給他……陳牧突然覺得自己的運氣真是逆天了。
陳牧搖了搖頭,覺得這一趟白跑了,不由得對憨批說:“那好,既然是這樣的話兒,我們回去吧。”
胡小二轉頭看看他,抬眼看看天,沒動。
“怎麼,還有事兒?”
陳牧好奇的學著憨批看了看天。
天上晴空萬裡,隻飄著幾朵白雲,這樣的天也隻有在大西北這種荒漠上才能看得見。
陳牧看不出個所以然,過去拍了拍憨批的腦袋,又說:“我們走吧,好不好?”
憨批還是沒動,隻看了看他,又看了看天。
陳牧想了想,覺得這事兒有蹊蹺啊,這貨是成了精的,現在這樣表現,肯定有原因的,索性就等一等,看它駱駝肚子裡賣的是什麼藥好了。
於是,陳牧也不催了,隨便找了個能遮陰的岩石坐下,慢慢等著。
等了大半個小時,啥動靜也沒有,憨批自己都站累了,跟著趴了下來。
陳牧看著這貨半耷拉著眼睛,像是一副快要睡著的樣子,忍不住笑問:“你到底在等什麼?”
胡小二沒理他,繼續趴著。
陳牧搖了搖頭,拍拍屁股站起來:“走吧,再不走就又入夜了,到時候天黑趕路,就危險了。”
荒漠的夜裡,常常有狼群結伴出現,遇到它們饑不擇食的時候,很有可能會攻擊他們,真的有一定的危險。
而且沙漠中暗藏流沙,夜晚很難視物,將它們分辨出來,即使經驗最豐富的駝隊,夜晚也會儘量避免行路。
胡小二還是趴著,隻是抬頭看了看天,就又不動了。
陳牧真有點無計可施,也發狠了,決定要和這憨批等到底,看他究竟想要乾什麼
又過了半個小時。
太陽更偏向西邊,照射進入山岩的陽光和陰影之間的那一條界限慢慢向上移動,移到了一個不高也不低的高度。
這時候——
胡小二突然站了起來。
整個兒就像是一下子打了興奮劑似的,朝陳牧打了個響鼻,然後徑自朝著不遠處的一小岔道衝了進去。
什麼情況?
陳牧連忙也從地上爬起來,小跑的跟著胡小二衝了進去。
這小岔道,勉強隻夠一頭駱駝進出。
它位於兩個戈壁之間,看起來這兩個戈壁原本應該是一塊的,也不知道為什麼會一分為二,露出了這麼一條裂縫,
陳牧發現,也隻有這個點,這條小岔道才有陽光能照射進來,否則就是漆黑一片,看不見道路。
更神奇的是,走了那麼二三十米,岔道居然一分為三,其中隻有一條有陽光照射,其他兩條黑乎乎的,感覺陽光就是在指路。
又走十來米,岔道繼續一分為三,陽光指路……
再走十來米,岔道還一分為三……
漸漸地,陳牧有點弄明白,敢情就是要等到這時候進來這條岔道,才能看得見路,才能獲得陽光指路。
這樣的機關……堪稱巧妙!
陳牧覺得自己大開眼界了,怪不得這憨批要在外麵等這麼久,原來是在等陽光照射的角度。
否則光憑感覺走這一段路,真不容易。
一人一駱駝這麼走了十來個岔道的樣子。
陽光開始有點偏移,岔道裡的光線也開始變得昏暗。
胡小二的速度好像一下子加快起來,似乎是在趕時間往前衝。
陳牧緊緊跟上,他也擔心陽光萬一完全移開,這裡就徹底陷入黑暗,完全看不到路。
又走了三五分鐘——
終於——
一直在前麵領路的胡小二身形一拐,居然突然消失了。
哪兒去了?
陳牧怔了一怔,連忙衝過去,才發現原來在岔道的一麵岩壁上,有一個凹洞,裡麵烏漆嘛黑的,胡小二大概是跑進了裡麵。
“難道寶藏就在這個山洞裡?”
陳牧有點振奮,深吸一口氣後,不管不顧的也一頭撞進了這個伸手不見五指的岩洞中。
山洞中,安靜異常。
陳牧能聽得見前麵胡小二小跑的聲音,特彆輕快,甚至隻憑這聲音他都能想象出這憨批跑起來的樣子。
“小二,彆跑太快,哥看不見路。”
陳牧一邊追尋著聲音的方向跑,一邊在後頭囑咐。
可是胡小二根本沒有放慢的意思,仍然在前頭跑得歡快,這讓某人打定主意,出去後罰這貨一個星期沒奶喝,讓它知道知道這花兒為什麼這麼紅。
跑了跑著,陳牧強烈感覺自己正跑在上坡的路上。
而且,從他時不時就摸到岩壁來看,這條上坡的路並不是直的,左拐右拐,能把人繞暈。
到底要通到哪裡去?
戈壁岩山的頂端嗎?
陳牧一邊跑,一邊胡思亂想著,他挺期待跑著跑著突然就看見一團珠光寶氣,然後眼前出現仿佛阿拉丁裡麵金銀珠寶堆積成山的景象。
沒過多久,前麵終於出現光亮了,可是和陳牧預想中的完全不一樣,前麵的光亮並不珠光寶氣,而依稀就是夕陽的光輝。
陳牧加快步子,朝著光亮的地方跑過去,等看清楚這裡麵的景象,忍不住呆了一呆,之前所有的胡思亂想全都消散殆儘。
這是在戈壁山岩體中的一個山洞,山洞裡非常寬敞,起碼有四五百平方米大小,看這周圍岩體的分布情況,應該還是天然形成的,並沒有經過人工開鑿。
在山洞的一側,有一個斜斜的裂縫,可以看見外麵的天空,夕陽的光芒就是從裂縫照射進來的,讓山洞裡麵的環境,非常亮堂。
大概即使在夜裡,隻要天上有月亮,月光一樣能夠照射到山洞裡麵,讓這裡不至於陷入昏暗。
胡小二這時候,正安安靜靜的趴在山洞中央。
而在胡小二的前麵,則有許多駱駝的屍骨。
沒錯,就是駱駝的屍骨。
有的隻剩下骨架,看起來已經死去多時。
有的則皮毛乾癟,形如乾屍,似乎時間還不太久。
這些駱駝的屍體起碼有上百具,就這麼亂七八糟的分布在岩洞裡麵,真讓人有點頭皮發麻。
有一說一,這種詭異的情形,就算是小說裡也寫不出來的。
陳牧曾聽人說,如果在荒漠裡看見駱駝死去的屍體,儘量不要去動,因為駱駝體內蓄水豐富,死了以後會讓細菌迅速積蓄,從而讓屍體膨脹,並且發生爆炸。
一個不小心,就被炸得一頭一臉都是細菌水,很容易因此染上重病。
想了想,陳牧連忙拉起圍巾,稍微掩住口鼻。
雖然感覺山洞裡麵還是很乾燥、通風的,可是為了預防萬一,還是做一點保護措施比較好。
慢慢走到胡小二的身後,看見這憨批趴在麵前的那句駱駝乾屍的前麵,流露出一副很安靜的樣子,也不知道怎麼的,陳牧似乎突然感應到了這貨身上的悲傷情緒,這讓他心裡一動,忍不住問:“這是你的母親?”
駱駝是群居動物,一頭公駱駝會有很多母駱駝,形成一個小族群一起生活。
小駱駝一般是跟隨母親長大的,等到了成年就會被趕出族群,獨自生活。
胡小二對著這具駱駝屍體這麼依戀,陳牧隻能猜測是駱駝媽媽。
看了一眼這具乾屍,雖然皮毛已經乾癟了,可仍然看得出毛色應該是白的,看起來就算不是憨批他媽,也應該是他爹。
再看看附近的一些駱駝乾屍,毛色都是白的,這讓陳牧突然生出明悟,山洞裡的這些都是白駱駝的屍體。
那麼多的白駱駝……
它們族群的墓地?
陳牧看過一些紀錄片,有些動物年老以後,會預感到自己的死亡,它們會離開族群,趕往一個固定的地點,等待死亡的降臨。
這似乎是一種類似於記憶傳承的東西,非常神奇,也非常神秘。
看起來,這些白駱駝好像也是這樣。
陳牧特地留意了一下,這些白駱駝的屍體雖然很淩亂,可有一點是相同的,那就是它們的腦袋都對準了同一個方向。
陳牧抬頭看了看夕陽的方向,大略計算了一下,駱駝屍體腦袋所對的方向……似乎是西北。
他忍不住聯想起老金所說的賈奈達之城的傳說,這個方向,似乎說是慕士塔格峰的方向,也沒有什麼問題。
當然,這個推測有點先果後因,並不準確。
陳牧沒有打攪胡小二對親人的緬懷,他看了看山洞內的情況,發現再深入一點的地方,似乎還有光亮,而且那裡沒有駱駝的屍體,這讓他有點好奇,不禁小心的朝著那邊摸了過去。
越過所有白駱駝的屍體,終於來到那處透著光亮的山洞深處。
原來在這裡,還有一條更小一點的岩縫,正對著天。
讓陳牧驚訝的時候,在這裡,居然還有兩具乾屍,那是人的乾屍。
兩具乾屍的衣飾還清晰可辨。
其中一個,穿著白內衫和黑棉布外套,頭上戴著一頂下沿鑲著黑布的小帽,顯然是西北這邊民族風格非常強烈的裝束。
另外一個,則身穿西服,腳下還有一雙黑皮靴,甚至還掛著一個懷表,戴著眼鏡,依稀能辨認出是一名白人。
兩具乾屍糾纏在了一起。
黑帽子乾屍的手裡,拿著一柄彎刀,刺進了白人乾屍的胸膛。
白人乾屍的手裡,雖然沒有武器,上下垂著,可是他的腳下,卻有一把手槍。
“這是什麼情況?”
陳牧很小心的走近過去觀察了一下,很快就猜想出大概的情況。
這就是同歸於儘了,黑帽子用彎刀捅了白人,白人則用手槍給了黑帽子一槍,兩人幾乎是先後腳死了,白人的槍最後從手裡跌落地上。
“都是狠人啊!”
雖然時間已經過去那麼多年,可是陳牧看著這兩具乾屍糾纏在一起的情況,仍然能想象得出他們當初相互廝殺時的激烈。
陳牧看了看四周,除了兩具乾屍,再也沒有彆的東西了。
他們為什麼要在這裡拚命?
陳牧有點疑惑不解,想了想後,慢慢走近那兩具乾屍,想要看看他們身上有沒有什麼東西能提供點線索之類的。
“不好意思啊,沒有冒犯的意思,你們要是在天有靈,千萬彆見怪啊……”
陳牧咽了口口水,感覺有點膈應,不過好奇心害死貓,他還是忍不住去掏人家的口袋,想找找線索。
他先摸黑帽子乾屍的口袋。
畢竟是自己人,有親近感。
黑帽子乾屍的口袋裡,除了幾枚年代久遠的人民幣硬幣,什麼也沒有。
陳牧又摸白人乾屍的口袋。
白人乾屍因為穿的是西服,口袋有點多,東西也不少。
他的左邊口袋,有一把小刀,還有一個打火機。
他的右邊口袋,則有一本小筆記本和一支鋼筆。
他的胸口,掛著一隻懷表,帶鏈子的,雖然時間很久了,可上麵精致的花紋仍然明亮,仿佛一點也不受時間的影響。
對陳牧來說,這隻懷表的價值很高,可他不是來盜墓的,所以連帶鋼筆、小刀和打火機,全都塞了回去,隻留下了筆記本。
筆記本裡,寫的是陳牧看不懂的文字,不過中間手繪了很多圖畫,還是清晰可見的。
其中有很多山啊、水啊和地圖之類的東西,感覺這玩意兒是揭秘的關鍵,研究價值很高,所以陳牧決定把它拿走。
又轉悠了一圈,陳牧沒找到任何寶藏的痕跡,心底失望之餘,隻能丟下兩具屍體,走了回去。
說實在,在這樣的山洞裡和兩具屍體呆在一起,實在讓人瘮得慌,陳牧離開以後,走到胡小二的身邊,說道:“怎麼樣,我們走吧?”
胡小二還一直趴在那具駱駝乾屍前麵,聽見陳牧這麼說,它用腦袋又觸碰了一下那乾屍,然後才慢慢的站了起來。
陳牧拍了拍憨批的身體,和聲道:“沒事,以後哥就是你的親人,唔,你還有大花二花和三花,再過兩個月還會有孩子,你已經成家立業了,讓你的親人安心離開吧,彆再打擾他們了”
胡小二也不知道聽懂了沒有,轉身就朝著山洞外跑了出去,腳步和進來的時候一樣快速。
霧草……
陳牧感覺自己的情緒都到了,還想多溫情兩句,沒想到這貨居然說走就走,一點都不帶耽擱的。
真是牲口啊!
不敢猶豫,連忙跟著這貨的腳步往外衝去。
現在天色已黑,如果不能緊跟這貨,萬一在那些岔道裡走錯一個,真有可能死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