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李達隨即又輕聲歎了口氣。
這又如何?
換作是大理寺的獄吏,的確決不會將刑恕的屍骸弄到這般破綻處處,便是衙門裡的老斫輪,也應該一眼就能看出其中的問題。隻怕是眼前的這位章辟光章府判,害怕人多嘴雜,泄露真相,沒有安排一名老手來布置,隻敢驅用親信。殊不知這樣做,反而是欲蓋彌彰。
隻是如今最熾手可熱的韓參政,可是親口認定了這具屍體是源自於自縊!
‘君子學道則愛人,小人學道則縊死’,才一天的功夫,就從朝堂傳到了京城中。
可見是多麼迫不及待。
李達好不容易才做到了大理寺少卿,又不是吃飽了撐著,費什麼力氣去證明他是被人先弄暈,然後才掛在房梁上的?
而且事涉大逆,作為逆賊同黨的刑恕,死得也不冤。
無論新舊兩黨,現在都是有誌一同,儘快將這一樁牽連太多的案子給壓下去。
刑恕之死雖是蹊蹺,但新黨也不敢鬨起來。蔡確不知與多少人有關聯,此外還有曾布、薛向,若這邊從刑恕身上開了頭,之後就就彆想結尾了。
真要是將真相捅出去,開罪的不隻是一個韓參政。
作為法官,李達知道自己的職責是查明案件真相,將罪犯繩之於法,讓受冤者得到昭雪。但身為朝臣,李達更明白,到了他這個等級,政治因素卻已經是許多案子的唯一考量。
轉了兩圈,李達就結束了自己的檢驗工作,對章辟光道,“果然是自縊。”
章辟光點頭歎道,“刑恕此賊行大逆不道之事,自絕於二聖與朝廷,本當明正典刑,千刀萬剮以抵其罪,如今一根繩子吊死了自己,倒是太便宜他了。”
李達道:“說的是啊,的確是太便宜他了。”停了一下,又問,“……當時的獄卒呢?”
跟在後麵的典獄立刻道:“就在外麵關著。他實在是太不小心了。”
“也沒必要太苛刻。犯了大逆之罪,這些賊子哪一個不是惶惶不可終日?畏懼朝廷天威,選擇自儘也是常有的事。”
章辟光也道:“人要想死,實是防不勝防,真要咬了舌頭,撞了牆,怎麼救?”
典獄連點頭:“下官這就讓人將他放出來。”
這間牢房就不必李達再多費唇舌,再細加檢驗,開具的依然還是自縊的結論。
從牢房中出來時,李達瞥眼看見了外麵的一群獄吏中個頭最高的一個,五大三粗,手上裹著細麻布,“手怎麼了?”
獄吏沒提防,被李達嚇得一個激靈:“稟……稟官人,是……小人是之前修家裡屋頂給界刀傷了。”
李達笑得和藹可親:“早些去搽點藥,獄中陰冷還好,若是熱了起來,傷處容易爛掉。”
獄吏愣愣的看著李達,一幅沒聽明白的樣子。
“明白了嗎?”李達笑著問。
“明……明白……”獄吏點點頭,又搖搖頭。
章辟光臉色微微變了一下,轉頭喝問典獄:“可是明白了?”
典獄心領神會:“小人明白,小人明白!”
李達點頭,轉身向外。
早點爛掉,爛光了就沒了物證。
不過刑恕死了,短時間內,韓岡就不可能殺蔡京。否則就太過明目張膽,而且也會讓沈括、章辟光陷入被動。
可若是拖延時日,保不準會有什麼變化。
李達真不知道韓岡到底是怎麼想的。難道在他的心裡,蔡京的威脅,還比不上刑恕?
當然,這不是李達能夠考慮的事,他隻要辦好自己該辦的,然後在韓岡那邊留下份人情就好了。
……………………
刑恕被大理寺確認是自縊而亡。
得到這個消息之後,一些人最後的一點不安,也終於放了下來。
幾名騎手連夜從新鄭門出了京城,然後一路向西狂奔而去。
京內京外稍大一點的動靜,現如今都在皇城司的監視下,那幾位騎手的離開,也沒能瞞過王厚的耳目。
次日一早,宣德門前,韓岡笑著對蘇頌道,“西京的那幾位終於可以睡個好覺了。”
“玉昆。”蘇頌瞥了眼韓岡,“你之前好像也這麼說過。”
“前幾天睡覺,他們還得學司馬十二,用個圓木做枕頭,現在可以用個軟和點的了。”
蘇頌微微一笑,神色變得深沉起來:“司馬君實啊……不知道《資治通鑒》什麼時候能修好?”
“天知道。”
韓岡搖搖頭,以司馬光的寫作速度,還不知道什麼時候能寫完這部史家名著。
“《本草綱目》呢?”
“……天知道。”韓岡又搖頭,哈哈笑了兩聲:“太史公修《史記》,用時十三載。班固修《漢書》,二十年未成。本朝司馬十二用了十多年也沒將《資治通鑒》寫好,所以我們也不必著急。”
“薛文惠修《五代史》,用時一年半。”
“可能與《史記》《漢書》放在一個書架上嗎?”韓岡笑問道。
開國初年,薛居正受命修《五代史》,隻用了不到兩年就完成了。這個速度,不僅讓後世史家詬病不已,就是同一時代的士人,也多有不滿。所以才有了歐陽修的新五代史。
蘇頌反問:“曆朝曆代,又有哪部史書能與《史記》、《漢書》並列?”
“若論文教,本朝不讓漢唐。這修史比不上,有傷盛德啊。”
蘇頌轉過頭來,深深的看了韓岡一眼:“玉昆……你想要把誰打發去修史?”
韓岡微微眯起了眼睛:“出外監鹽茶酒稅,居京中編纂類書,子容兄會怎麼選?”
……………………
留在大城市中做官妓,還是去邊州嫁給卒伍?
韓岡還記得王韶曾經這樣問過自己。
一直以來,韓岡都對官妓製度極為反感,自納了周南之後,更是絕足歡場,從不參加召官妓過來佐酒的聚會。
當初,他曾經與王韶、王厚議論過將犯人妻女收入教坊這樣的處罰,實在是有違聖門大義。
儒門講究氣節,卻將女子失節作為處罰。
韓岡當時都說,將她們們遠嫁戍卒也行,一輩子都隻能打光棍的士兵很多。
當時王韶問了韓岡兩個問題:
第一,有人願意嫁嗎?對絕大多數官妓來說,去邊疆過一輩子比死都可怕,何況還是嫁給卒伍,王韶讓韓岡去教坊問問有幾個願意嫁給赤佬,而且是不知多少歲的赤佬。
第二,萬一那個戍卒積功得官該怎麼辦?
在韓岡來看,前一件事,那是針對已經習慣了浮華的官妓,犯人的親眷在還沒有淪落時,至少其中大部分還不至於願意將自己的姓名列入賤籍,要後悔,也是嫁過去後才會後悔。
後一件,就是想得太多,難道說一個罪犯的親眷,還能唆使得動丈夫犯法?若是怕她做了官夫人,朝廷不好安排,直接讓士兵娶妻後離開軍隊屯墾邊疆就行了。
接下來王韶怎麼說的,韓岡現在已經記不清了。他隻記得自己沒有說服王韶,而王韶也沒能說服自己。另外還有討論的起因——當時討論的,其實是一樁本家戶絕、隻有出嫁女的遺產繼承案。
出嫁的女兒,就不算這家的人,隻要不是株連姻親,便不會受到牽累。但未出嫁的在室女就不一樣了,一並要受牽連,往往沒入教坊。雖說可以不死,但由此淪入賤業,也不比丟掉性命好多少。
不過相對的,在繼承權上,在室女就比出嫁女要大得多。若有兄弟,在室女至少能擁有三分之一的繼承權,無兄弟就能繼承全部家產。另外歸宗女——也就是喪夫或是離異後回家的女兒——也擁有與在室女相類似的繼承權,但繼承權要稍低一等。
而出嫁女,即便是沒有其他兒女繼承門戶的情況,也隻能拿到家產的一部分,一般隻有三分之一,其餘沒入官中,而且還有上限,不得超過兩千貫,‘給出嫁諸女並至二千貫止’,除非遺產很多,超過兩萬貫,這才會請天子決定增加多少:‘若及二萬貫以上,臨時具數奏裁增給’。
當時韓岡和王韶、王厚,就這麼莫名其妙的從出嫁女的遺產繼承,扯到了教坊上麵。那時候,熙河路還是天邊的浮雲,隴右最為富庶的鞏州還隻是一個邊境的寨堡,未來的兩位宰輔和一名橫班,隻能屈居在簡陋的房間中,門外倒是還站了一名安西都護府都護,和一位功績顯赫的州將。
而之所以突然間會想起來這件事,當然與出嫁女的繼承權無關,一方麵是因為早上在宣德門外,問了蘇頌一個有些類似的二選一的問題,另一方麵也是因為現在正在於韓絳、張璪議論的話題。
這個話題並非是如何處置大逆案與案犯官們的家屬,在整樁案子還沒有結案之前,除了那幾個為了安定人心而特旨處置的主犯,所有人犯不可能先於案件之前進行宣判,他們的妻女親眷當然也不會例外。
而是一個韓岡前世曾經聽聞多次的名字,而且總是與當今的大文豪聯係在一起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