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如虎軍隊中的部分寧夏兵在八月初盜馬縱火,引起了小小的兵變。但猛如虎迅雷手段,立捕首惡百人斬之,很快將兵變平定。雖起小小風波,可他言出必踐,等病症完全痊愈,旋即在八月中旬拔軍北上。
趙當世預計猛如虎將在三日後抵達襄陽府宜城縣,因而提前從範河城趕到襄陽府城做迎接的前期準備。恰好,火器坊內又有成果,何大化遵守七月底靶場上的承諾,將自己結合所見所聞西洋軍爭編撰而成的冊子呈獻給趙當世。
冊子很薄,但在趙當世看來內容無不針砭軍弊。簡而言之,何大化提出的條陳建議主要分為兩個部分。
其一,徹底規範部隊武備。
這是趙當世與徐琿等人前期一直在推動的工作,比起其他各部明軍,趙營其實向來重視統一火器製式。自從有了楚北為根基,經過數年發展,趙營利用開拓商渠、屯兵屯田、建立器坊等手段已經穩步著手將農商內政、軍備製造和裝配部隊這一整條鏈路打通捋順,基本能夠做到自給自足。但這並不意味著無需仰仗朝廷製造並供給兵甲火藥的趙營可以隻憑軍將、工匠意願喜好,隨意粗製濫造各類武備。
兵士掌握武器貴精不貴多,今日操演三眼銃、明日又用迅雷銃,用心不一,對軍隊戰鬥力的提升有弊無利。況且銃炮之間對於火藥的配比、彈丸的要求亦不儘相同,多出一種製式裝備就意味著在源頭處多出一條專門的生產線,徒費人力物力。是以無論從提高兵士訓練效率還是節約成本等角度考慮,在五花八門的各類銃炮中擇選出最優者都是必要之舉。
通過比較,趙當世認為銃類以鳥銃為最優,所以很早就下達了淘汰三眼銃、迅雷銃、神槍等其他銃類專練鳥銃的軍令。這一點與何大化的看法不謀而合,他也覺得當今明軍中,鳥銃在操作、射速、射程、威力等方麵都較為均衡,適合大規模裝備。
統一使用鳥銃的軍令下達了很久,可各營各部的執行下效果不一。作為倡議人之一,徐琿親統的效節營自然是執行得最到位的,營中銃手完全使用鳥銃,而且對鳥銃操作的熟練程度同樣最高。相比而言,其他營頭就多多少少沒有貫徹到底,無儔營、起渾營等趙營老本精銳尚可,譬若昌洪三營以及最近新成立的國安營等營頭就沒那麼講究了。
昌洪三營及國安營的軍官,要麼似陳威甫、徐啟祚、盧鎮國這種不通火器更不明操練作戰之法,要麼似覃進孝、李延朗這種擅長弓馬搏擊輕視火器之利,自是沒能將鳥銃的普及重視起來。何大化覺得這樣長期下去,對於趙營軍隊整體戰力均衡的拉扯隻會越來越大,不可靠的軍隊實在還不如不養。
趙當世經他提醒,甚覺推鳥銃、收雜銃的事理應放在個更高的層麵,否則難見成效。於是讓統權點檢院也介入進來,下達了“不管軍中火器比例若何,但凡裝備銃類,隻能是鳥銃”的指令,由軍、思兩院協力監督推行。
軍隊製式銃類用鳥銃,炮類則用新近自研製一號紅夷炮、二號紅夷炮及大佛郎機炮。
靶場演炮後不久,趙當世將火器坊中俸祿翻倍作為激勵,在何大化帶著火器坊漢人工匠、佛郎機人炮師等廢寢忘食的努力下,專為承載作為野戰炮的二號紅夷炮與大佛郎機炮的兩型炮車很快就有了雛形。
以二號紅夷炮的炮車為例,炮車構架以櫸木製作,櫸木重且堅固,抗衝擊。蒸汽下易於彎曲,可以製作造型,抱釘性能好。雖成本相對較高,但比起一炮管動輒千金的價格來說,實在談不上奢侈。
炮車雙輪,長約一丈、寬約六尺,平日以輈、靷連結馱馬的轡頭、牽靳,由馬拉前進。到達目的地,馬、車分離後,進行短距離調整,則三人推動,更需一人掌車舵。炮載其上,以刹片將車輪略作固定後,紅夷炮可在炮車上調整俯仰角度並直接射擊。炮車緩震功能雖算不少極好,但隻要不是超高頻率的連射,正常限度內,有炮手及時調整,亦不會使炮車本身坍塌或傾翻。
有了炮車,大型的二號紅夷炮在野戰中靈活機動即成為可能,再與同樣架在炮車上的大佛郎機炮相互配合,趙營野戰的火力必然會有大幅度的提高。
火器裝備之外,冷兵器的統一製式亦為重中之重。
還是拿徐琿的效節營來說,營中八成銃手外,剩餘二成皆為長槍手。明代製式長槍分長短兩種,徐琿沿用的是長型長槍,長一丈六尺,比起川中白杆兵所用甚至長達一丈八九尺的白蠟木長槍,長度隻能說中規中矩。
但何大化認為一丈六尺太長了。他指出,長槍固有“一寸長一寸強”的說法,但那隻是處在雙方冷兵器肉搏的環境下,效節營以銃炮為主,隻用作防禦的長槍太長不利於周旋與變陣。他建議將趙營防禦用的長槍改為一丈,因為總體看來,無論明軍還是繳獲官府武庫裝備自己的流寇,他們軍中對銃手威脅最大的騎兵慣用的線槍、或稱透甲槍長度均在九尺。一丈對九尺,已經足以應付大部分的戰況。
談及長槍,何大化同時對趙營的騎兵裝備也做了分析。他走訪過駐紮襄陽府城的飛捷左營與飛捷右營,承認趙營的騎兵悍勇無畏,是合格的戰士。但他也看出,來源龐雜的趙營騎兵平均水平固然出類拔萃,可將眼光聚焦到一個個兵士身上,就不儘如人意了。
明顯的一點在於並非每名騎兵在馬上都能嫻熟使用長柄武器,大部分還是精於短兵相接。不過此點的利益相關方是教練使司,他沒有過多展開,隻是在眼前的基礎上就裝備方麵提出,趙營的所有騎兵都應該是重甲重裝,弓弩、短銃之類的兵器需得全部摒棄,一律操持騎槍,不會騎槍的也該裝備適於搏殺的寬刃馬刀。輕甲遠程,隻該出現在偵查哨探用的遊騎斥候身上。
至於車營車陣,他深惡痛絕,極力反對。他明確表示,戰車營通常不能以疏散的行軍隊列進行野戰,需要花費時間轉換成緊密相連的戰鬥隊形以阻擋騎兵滲透。可他們尚未布陣完畢,就能被以行軍隊形迅速投入戰鬥的騎兵隊伍趁虛而入。在趙營整體提速的大潮流下,這種作繭自縛的老舊戰術絕對不能再碰了。
此外,著眼機動,他覺得趙當世力圖給步兵配馬的舉措可謂高瞻遠矚。有了馬拉炮,火炮遲鈍的痼疾會有極大的改觀,由此出發,步、騎、炮三者間至少在行軍速率上保持相對的平衡是十分明智的。
總體說來,何大化對趙營武備發展的觀點與趙當世當初構想十分貼近,故而趙當世此前做的許多努力剛好與何大化對趙營軍事改革的推動接軌相成,避免了時間成本與金錢成本的額外消耗。
其二,各兵種在作戰中應該重視協同。
長期以來,趙營的戰術都建立在明軍舊有戰術的基礎上並加以小小改良,在何大化眼中這種改良是不夠的、不徹底的。舉例而言,觀摩過徐琿在鄖陽府野戰打擊來犯的張獻忠所部賊寇的戰鬥後,他發現趙營兵士在對火炮的運用上十分“草率魯莽”。臨戰時,十有八九是將所有火炮置於前列,一股腦兒猛射猛打,場麵看起來盛大唬人,可在足以承載大重量炮管的炮車產出前,這些小型野戰火炮的火力還不足以將正麵衝鋒的敵軍挫骨揚灰,而且沒有專業炮手操作,精準度更是低得可憐。試想,火炮的數量哪裡能與鳥銃相比?鳥銃可以用密集射擊的方式彌補精準的不足,火炮這麼用實乃暴殄天物。
趙營現在的兵種按大了分,很明顯是步和騎,再細分,有了炮車後的火炮在野戰中的重要性勢必水漲船高,從步中進而分出步和炮隻在早晚。步、炮關係既然這麼緊密,就更應該相互配合。否則類似當前這樣炮轟幾輪,步兵接踵而上,看似炮前步後似乎有所協作,實則是完全疏離的,要在野戰中充分發揮火炮的優勢,就不能“車輪戰”。他強烈要求趙營將野戰火炮分配到哨以下級彆的編製中,均勻布置,而不是直接隸屬於一營在戰鬥中一齊調配。當然,他並不反對營一級直轄一定比例的火炮以便在最短時間內針對特定目標形成局部火力優勢,但他堅持,隊一級、哨一級都必須擁有自己的火炮。
戰鬥的構想因此也成為了先以各隊、各哨配合營中火炮進行火力壓製,之後步兵循序推進,同時各隊、各哨火炮不能就此割裂,需要同步推進,並在過程中繼續以為步兵提供火力支援。換言之,他提倡強化更小作戰單位的戰鬥力,從而再以小單位強化整體。這勢必對趙營上下級的指揮溝通能力提出極大的挑戰,不過這並不在何大化考慮的範疇內。
步、炮要協同,這是第一步。如果第一步已經能得心應手做到位,那麼接下來第二步,步、炮、騎三兵種間的協同作戰勢在必行。在此理論下,騎兵也不能像現在這樣隻用於臨場救火、四處亂竄,而是要敢於脫離步兵,單獨展開衝鋒。衝鋒也需要選擇更好的衝鋒機會,優先攻擊敵軍騎兵的側翼或者是靜止的敵軍騎兵。而且在衝鋒時要儘量保持密集整齊的隊形。平時布置在側翼或者是空心方陣的中央,伺機而動。總體而言,何大化對趙營騎兵的主要要求還是以白刃戰以及衝擊為主。
趙當世對何大化的這些建言很重視,但即便是金玉良言,施行起來也並非一日可成,所以好言感謝了何大化,讓他先將主要精力放在火器坊研製銃炮的工作上,自把何大化的冊子收起來,有空時時研讀思考,並準備找機會與軍中各主要將領商討一番。
“爹,李中軍派人來了。”
趙當世尚在思索往後趙營的軍隊的發展,一身勁裝、精神抖擻的趙元亨跨入堂內稟報。他便是老君鐵頂之會時李自成讓給趙當世的那個李來亨。自打認趙當世為義父,他就改了名,營中呼為“大少主”,“二少主”則是趙當世另一個義子趙元劫。
趙元亨年不過十六,但老成持重,做事得力,趙當世很看重他,時常帶在身邊著意鍛煉。這時他剛送走何大化,卻帶來“李中軍”的消息。“李中軍”即昌洪左營中軍官李延朗,他時下正隨徐琿坐鎮鄖陽府,忽而派人來所為何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