賽迪不是淩歧“招攬”的其他施法者,不是什麼野法師。
他本就是肯尼托聯邦的議長,歌賽尼亞的守護者!
有著這樣的身份,他當然不能隨隨便便就離開歌賽尼亞。而且,這也不符合淩歧的利益需求。
既然賽迪本身有著不小的權勢,又何必讓他像是小兵一樣衝殺在前,他完全可以用自己的身份,去做更多更有用對淩歧幫助更大的事情。
歌賽尼亞以南,有一片巨大的平原,平原上卻沒有統一的國家,因為在這片平原生活著一群可怕的生物,獠牙猛獁!
如果說這世上九成九的異類,都隱藏在不為人知的地方,那麼獠牙猛獁,就是少數幾種堂皇生活在陽光下的異獸,並且還是其中較為強大的一種!
朵拉平原雖然沒有統一的國家,但有很多自由的部落。
這些部落通過和北方的肯尼托聯邦進行貿易、以及從東麵比鄰格陵蘭帝國的派爾王國劫掠,來獲得給養。
能在朵拉平原世代生存的部落,就沒有弱小的,部落中最年長的成員,也能征善戰。
朵拉平原麵積巨大,雖然還比不上泗海,但也有內瓦王國八倍大小,按理來說它應該是一片沃土、樂土。
但這片看似肥沃的土地,其實根本不適合耕種,也不適合人類生存。
它有著自己的生態圈,在這片土地上,最基礎的植被,就是一種堅韌的茅草,對於一般人而言,甚至能當成裁紙刀來用,比荊棘更危險、更鋒利。
平原的霸主獠牙猛獁,也讓這片看似平靜的土地,變得更為危機四伏。
一般的時候,獠牙猛獁還算友好,但是每個月總有那麼幾天,比如血月之夜,獠牙猛獁會發狂。
所以任何部落,都會因為獠牙猛獁的動向而不停遷移。
並且,既然獠牙猛獁能生存下來,就表示這片土地上有著它們所需要的食物。獠牙猛獁可不是食草動物,他們看似溫順,其實有著尖銳的牙齒,最喜歡的獵物,就是各種強悍的猛獸!
在這種危機四伏的環境中,就算土地適宜,想要耕種或者放牧,也是做白日夢。
所以,這些部落,除了日常采集狩獵一些珍惜資源,用以交易,大部分時候也隻能客串強盜。
事實上,環境影響人,窮山惡水出刁民。
朵拉平原的部落民,和內瓦國王北邊山嶺中的野人一樣,都是天生的強盜。
當然,他們還懂得貿易,所以他們顯然比野人開化,至少能交流。
最早的時候,願意在這片平原安家落戶的,本來也是看中了這片平原上諸多珍惜的資源,又或者在其他國家生存不下去,寧願在這種地方紮根,適應新的環境和規則。
“尼泊爾特!風之子!今天你準備好帶我們去狩獵那隻衰老的猛獁了嗎?”
一位少女撥開了茅草,她的身後跟著幾位年輕的部落戰士。
幾人全都目光炯炯的盯著躺在金眼豹的屍體上睡覺的瘦弱少年。
瘦弱意味著沒有力量,沒有力量,在惡劣的環境中就無法生存,但這少年看起來好像有些不同。
他生存了下來,並且獲得了尊重。
金眼豹,是獠牙猛獁的食物之一。這並不代表它們不強大,也隻有在看似憨厚,實則凶猛的獠牙猛獁麵前,金眼豹才會不堪一擊,淪為口糧。
若是對象換成普通人,最少要五個訓練有素全副武裝的戰士,加上陷阱的幫助,才能狩獵一隻金眼豹,並且還有著隊伍減員、甚至全滅的風險!
若單人就能獵殺這種猛獸,除非精通陷阱並且運氣極好,不然就是真正的強者,或者異人!
三米長的豹屍身上,少年打了個哈欠,好像剛剛睡醒。
一隻罕見的靈鳥從他身後飛出,繞著他嘰嘰喳喳叫了幾聲,這才飛遠。
幾位年輕的部落戰士,全都羨慕的看著那隻靈鳥,那可是神物,但他們也知道,它是風之子的朋友。而少女從始至終,都將目光放在尼泊爾特身上。
“獠牙猛獁不好對付,就算是衰老的,也一樣。”
“你們跟我去,我可以保證,活到最後的,一定能分享到我的喜悅和榮耀,但你們確定,自己能活到最後嗎?”
少年實話實說。
任何事情,都有風險,何況是這種整隊部落勇士都不敢做的事,絕對比去獵殺落單的食人魔更危險。
“當然了,我們來的時候,就已經有覺悟了。”
一位肌膚黝黑的部落戰士說著,領頭的少女也跟著表態。
“尼泊爾特,你放心吧,我們既然敢來,就有了付出生命的準備。況且部落的戰士,就沒有貪生怕死的。”
少女的話,得到了身後幾人一致的認可,這是部落的精神,尼泊爾特卻有些不以為然。
不怕死是好事,但如果死的毫無價值,就沒有意義了。
狩獵獠牙猛獁,這在年輕的部落戰士看來,是最大的榮耀,然而隻有年長的戰士,才知道那是多麼作死。即便成功了,最大收獲的,也不是榮耀,而是不菲的財富。
人為財死,鳥為食亡。但也要量力而行。大部分人,尤其是成年人,還是懂的這些道理的。
“好吧,你們可以跟我去。”
“隻是,我不希望,這次有人出事。”
身為部落中百年來唯一覺醒風之力的人,少年對於部落,對於家園,還是有那麼一點責任心。
一行人很快出發,其中一名身材尤其高大的青年,還用少年準備好的板車,將金眼豹的屍體也帶上。
這是用來吸引獠牙猛獁的誘餌。
以獠牙猛獁在食物鏈頂端的地位,成年的獠牙猛獁,不可能對金眼豹的屍體感興趣,即便它看起來還非常新鮮,它們更享受十足鮮活的血肉。
但是落單的幼崽,或者被遺棄的年老體衰的獠牙猛獁,就不一定了。
雖然年老體衰的獠牙猛獁,除非遇上成群結隊的猛獸,不然也依舊是平原上絕對的霸主,根本不會缺少食物,直到真的衰老到走不動的那一刻。
但是金眼豹,畢竟是獠牙猛獁最喜歡的食物之一,而且這種猛獸速度很快,老年獠牙猛獁,幾乎不可能追上它,一旦被遺棄,當然也就再嘗不到金眼豹的滋味,這就使得誘餌的分量大增。
這也是前人傳下的經驗,從幼年猛獁、直到老年猛獁,都有一套不同的狩獵方法,其中難度當然也完全不同。
尼泊爾特選擇的,不過是風險最低,最簡單的一種。
就算是這種方案,靠著他掌握的疾風之力,其實也沒有十足把握。
終究,他還很年輕,血脈中的力量還沒徹底開發出來,而獠牙猛獁,也是真正的異獸,從出生,直到死亡,都是真正的霸主!
天空陰沉,一道道閃亮的光線在遠處劃過,猶如閃電,隻是貼著地麵,又仿佛匹練。
尼泊爾特身後,幾人已經在瑟瑟發抖,包括少女薇琳。
“追光豹!怎麼會有那麼多追光豹!難道我們闖進了追光豹的領地?”
薇琳心中發出了驚恐的呼聲,不斷讓她那薄弱的意誌變得更為脆弱。直到聞到死亡的味道,她才發現自己一廂情願的愛和執著是多麼可笑。
這一刻,什麼對尼泊爾特的崇拜和迷戀,什麼戰士的榮耀,全都被她丟到了九霄雲外。
尼泊爾特回頭看了看薇琳,察覺到她的恐懼,臉上不禁閃過一絲無奈。
若非這少女是族長的女兒,又和他從小一起長大,他這次又哪裡會帶上她。他知道少女對自己的感情,卻從未想過要接受,因為這不是他想要的。而且他知道那種愛一點都不堅定,完全經不起任何考驗。
崇拜會讓人盲目,但除非它真的已經讓人變的狂熱,失去理智,否則這也不過是一種看似狂熱其實很容易戳破的情緒。
當然,很多時候,愛也一樣,來時熱情如火,轟轟烈烈,去時聚散如風,樹倒猴散。
“好了!不要怕!”
“追光豹不是金眼豹,你們身上都有風的氣息,還要靈鳥的祝福,它們不會主動攻擊你們的。”
“想要狩獵獠牙猛獁,怎麼可能一點風險都沒有。”
尼泊爾特老生常談,這本來就是正理,聽起來也不難讓人接受。
可當真的直麵風險,有幾個人還能保持平常心,理性的麵對一切?十個裡麵,可能連一個都沒有!
尼泊爾特鼓勵的看了看幾人,這讓從者心中稍稍安定了一些。他過往創造的奇跡,起到了安定人心的作用。
眾人繼續前行,隨著時間推移,周圍白色閃電掠過的情況越來越多。
那種難以描述的乾臊的味道,正是追光豹的體味!
就和尼泊爾特說的一樣,追光豹沒有攻擊他們。
追光豹不是金眼豹,雖然都是食肉動物,但前者凶性大大不如後者。
其實就算沒有風的繚繞,也沒有靈鳥的祝福,隻要心中不懷著敵意,追光豹也不會主動向人類發起進攻。
比起凶獸,它更近於靈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