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八章 黃昏(九)(1 / 1)

無限進化 楚仲 1582 字 28天前

短短一個呼吸,淩歧就提取了孟傑的所有記憶,將之化為自己掌握的情報信息。

果然,這個世界沒有表麵看起來那麼簡答,可似乎也並不像想象中的那麼複雜。

超凡者是存在的,但如果連一國之主都並不明確這一點,隻是因為一些蛛絲馬跡而有所懷疑,那麼要麼這個群體已經距離世俗太遠,要麼這個群體有不得不隱藏自己的理由。兩者有一定的共通性,本質亦可能有天壤之彆,而淩歧相信,這個世界的超凡群體,後者更有可能!

這本來就是一個不怎麼親和超凡力量的世界,這才能對他加以有效限製,當然,這隻是基礎條件。

有了孟傑的記憶,淩歧本來超然的眼光,終於填補了空中樓閣下麵很大的一塊空缺。世俗的權貴其價值,在淩歧而言並不是本身掌握的勢力,而是他們超人一等的見識。這東西淩歧早就有,可因為換了一個截然不同的世界,甚至是截然不同的體係,就需要一些基礎層麵的補充。一位國王的記憶,其實剛剛好。

這並非沒有代價,最大的代價不是來自國家機器的反噬,而是這個世界對他的排斥和厭惡,立刻變得更為清晰和嚴重。

他自身身體逆轉退化的情況,已經像是江河日下,滾滾難擋!它目前還在承受範圍內,遠遠沒有達到他的極限,可這也是一種不好的趨勢,換個普通聖人來,就算有手段做到這種程度,也立刻要被打回原形。

但淩歧覺得,這樣做很值得,絕對得大於失。

因為,他不是有特殊手段的普通聖人,他是淩歧,是巨無霸!

他可以為自己弄一個合理的身份,來免去一些不必要的麻煩。

這不表示他就一定要偽裝成一個普通人,一步步慢慢往上爬,用龜速去達成自己的目的,那樣做太傻了!

明明有實力,為什麼不走捷徑?

就算有顧慮,就算有後患,莫非一百分的力氣,連一分都不敢出?

這不是藏拙,而是笨拙,是徹徹底底的傻帽。

表麵的偽裝,終究隻適用於表麵,若以為一張麵具,真的就能把自己變成另一個人,除非是在本身實力嚴重不足的情況下,不然那種行為,永遠都是最愚蠢的,是自縛雙手。

富豪辦了張公交卡,莫非就一定要天天裝逼去擠公交?

又不是玩電車*之狼,這有必要嗎?

淩歧離開了總統府,絲毫不顧長鳴的警報聲。

那是世俗的喧囂,距離真正影響到他還差了好幾個層次,即使是對此時的他。

現在,他要去找到這個世界的超凡群體。

淩歧腳下的國家,在世界上綜合能排到前二十的程度,勉強也算一大國。

一國之都,當然會有懷疑中存在的超凡者,而那就是他的目標。

淩歧需要找到他們,總統的記憶給了他這個契機。

那些超凡者的力量可能很弱小,但這就是一個機會,一個接觸更多超凡者的機會,一個了解這個世界真實麵目的機會。

這有助於他破解世界本身,從而脫身而出,順便還能汲取其精華,讓自己有可能變得更強,這一點是暴力破局所不可能獲得的福利。

以凡人之身,行走世俗之間,不是不能明心見性,直接破開迷障,得見真實,坐享一切,可是那太慢太慢。

力量是一個引子,沒有這個引子,理論上也能夠超脫,但是難度起碼大了億萬倍。

有這個引子,超脫才能按部就班,才會方便很多。

淩歧現在不需要超脫,可他欲成之事,在道理和超脫是一樣的。

憑空去剖析一個世界,肯定比沿著縫隙去認知,需要更漫長的時間。

時間對他來講原本不該是問題,問題是他現在真的已經沒有多少時間,他感覺到了,“它”即將到來...

下水道,蛇鼠橫行。

這種地方,適合西幻世界的盜賊和黑巫師生存,但肯定不適合現代社會的超凡者。

現代社會的超凡者,在一個以凡人為主題的世界,哪個不以人間之神自居,區彆隻是有的號稱英雄,滿口仁義道德,做著無謂之事,而有的被稱為超級惡棍,行事卑鄙下流,做著讓人不恥的事情。

這兩類人,除非有特殊目的或者癖好,否則根本不會讓自己的生活太糟糕。

偏偏淩歧的第一站,經過分析一國之主的記憶得出,這是最有可能存在超凡者的地方!

這個國家的總統,掌握著相當的決策權,真正的建議權,以及對下層權力的分配,卻掌握在國務卿的手中。

這可能也是一種相互製衡的手段,國務卿大權在握,有實權,但如果得不到國會和總統的認可,那麼他的任何提議,都不可能在議會上通過,進而推行全國,甚至變成一種法律,那麼他在明麵上其實什麼都做不了。

同樣的,如果沒有國務卿和國會的支持,總統就是一個高高掛起的印章,看起來手握大權,其實大部分權利都是被架空的!

在這種情況下,淩歧其實更應該去掠奪國務卿的記憶,而不是總統的。

第五十一區,聽起來就像是傳說中的秘密軍事基地,某種專門用來研究地外生命、超時代技術的地方。

其實,這裡就是京城的紅燈區,這個國家最大的銷金窟。

大概在十幾年前,這裡還是一片真正的“貧民區”。

後來,有個外籍商人異想天開,想要在這片空白地上,建立起一座電影城。

京城的地產,當然相對昂貴,不過那時候,這個國家的房地產還沒有興起,還處於一種供求平衡的原始階段,所以對於一個真正的富豪,那並非不可承受的投資。

但他最終還是失敗了,理由很簡單,這個國家,直到如今這個年代,緊盯著的還是金融和能源!

文化產業?各種相關附屬產業?就算有些金融價值,又有多少!

也許再過上十年,等到自循環的經濟體係,足以支撐起這個龐大國家僵硬的軀殼,政府也許會象征性的關照一下這方麵吧。

但是現在,特彆是在當時,本土的電影業,確實低迷得很。

所以,任何相關方麵的投資,也是十去九賠,賠不起就上吊自殺,也不奇怪。

有時候做投資就是那麼簡單,想要學那些被人當成“成功典範”的例子,大抵最終隻能淪為石子。

無數追逐奇跡的人中,成功的往往隻有一個,其他都失敗了。可笑的是,所有人都在盯著成功者的那個,有心人也在大肆宣傳,旁聽者就信以為真,以為成功可以如此簡單,一本書就寫完了。然後幻想著自己就是對方,卻不看看更多被掩埋的白骨,曾經同樣是英雄豪傑。

遠見這種東西,真的不是人人有的,它必須要有運氣支撐,才有極少數本就具備傑出天賦的,忽然能表現出傑出的遠見。

他們中的一部分如果去經商,又沒有出現大的意外和波折,也許就能想人不敢想,做人不敢做,成為另一個奇跡!

這奇跡的光環,會籠罩很久,會埋葬一些人,也會福利另一群人。

所以投資很簡單,不是一劍寒光十九洲,不是一聲風雷動天下,而是跟風!

隻要跟對風,跟著第一、第二、第三股東風,隻要運氣不是特彆差,做生意,絕對穩賺不賠。

成功的生意人,就是牆頭草,哪邊風向好,就往哪邊倒。

想引領潮流,想一枝獨秀,想要吃最大塊的蛋糕,就要冒掉頭的風險。其中九成九都掉了頭,所以多數人也隻有在夢裡,才有成為傳奇的機會。

隨大流不傻,真正傻的是逆著大流的,以及跟在末流的。

若非如此,世上怎麼還有那麼多人喜歡跟風,這不光是因為從眾心理,更是因為明眼人都見到那樣做的前輩們得了好處!

不支持跟風,是理智,但如果盲目的“理智”,那和傻缺也沒什麼分彆。

掌握真理的少數人,他們逆風而行,但除非他們本來就能影響多數人,能改變風向,不然他們一定會被多數人先摧毀,然後到了很多很多年後,才會被另一群多數人證明,他們是對的。

這不光是做生意,在其他方麵,也能適用。

風,不是不能逆,但逆風的,幾人成行?

千萬不要被一些盲目的宣傳洗了腦,迷了心,以為自己那幾公升的熱血,真能染紅一片天,失去了自我的準確判斷。

清醒的頭腦,才是成功的一半。

電影城搞不起來,這不是投資商太蠢。他不僅不蠢,反而還很精明,不然也打拚不出那份家業。

但他太精明了,也太自信了,他想引領一波新潮流,想吃最大的那塊蛋糕。

遺憾的是,他失敗了,所以血本無歸。

後來經手的幾位地產商,也證明這地方確實不好開發。

這幾位同樣聞名世界,也算八仙過海,各顯神通,各種辦法都用了,就是沒讓這塊寶地起死回生!

直到七八年前,另一位巨擘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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