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銘是一個典型的利己主義者,當然他好歹受過高等教育,不至於將這自私自利的一麵表現的十分明顯。
在都市生活中,其實每個人都在戴著麵具生活,包括楚銘。
久而久之,甚至連他自己,都以為自己是一個至情至性堅韌不拔的網絡作家。
其實這又哪裡是真正的楚銘?
對他來說,若是真到了走投無路的時候,什麼節操都可以丟掉,什麼事情都敢去做!
無論是漢奸、賣國賊,還是其他背負千古罵名的事情,倘若真沒得選,楚銘做起來絕對不會有任何心理負擔有!
比如當他處於人生低穀或者麵臨絕境的時候,若是要他出賣靈魂,他也狠狠心就賣了。
可這並不表示,他事後不會懊惱,不會後悔。
畢竟他不是大仁大勇的英雄,也不是大奸大惡的魔王,他沒有那種堅定不移的心,有的隻是偏執的性格。
假如自身幸福美滿,楚銘其實不介意做個好人,偶爾做做好事,給更多人帶去快樂。他其實很容易得到滿足,也願意讓彆人滿足,前提是自己已經知足!
為了理想去死,楚銘做不到。為了理想苟活,楚銘已經做過了!
楚銘從小就想當個英雄,卻隻想享受英雄的待遇,不想承擔英雄的責任。
其實,大家都是這樣,隻是大部分人自欺欺人的以為,自己多麼高尚純良。
楚銘不高尚,更不認為自己純良,即使是違背誓約、諾言,隻要對未來有益,也可以和家常便飯一樣!什麼一諾千金,在他眼裡根本一文不值!
所以,即使女友沒有拋棄他,他也並不能保證,若是有那樣的機會,自己將來不會變成另一個陳世美。
就算是他付出大量心血的作品,就算是讓他鹹魚翻身的契機,若是已經不需要它,若是發現了它帶來了巨大威脅和隱患,他也完全不介意嘗試去一刀兩斷!
小說可以是寄托,可以是希望,可以是楚銘的全部。
但倘若已經擁有了夠多,不再需要寄托,不再需要縹緲的希望,那它就什麼都不是!
不,它是麻煩!
楚銘真的很人渣,他就是那種遇到困境連鬼都敢利用,利用完了要付諸諾言的時候,又想找個法師來,把鬼弄死的人!
他隻是一個自私的小人物,隻想抱著老婆過自己的小日子!
楚銘原也以為自己心中的憤恨,唯有讓天翻地覆才能洗刷。
然而當他利用心靈控製之力,控製了一位美麗的已經和父母分開居住的富家小姐,然後一起生活了一段時間之後。
楚銘可恥的發現,自己已經滿足了,已經非常知足!
原來自己非但做不成英雄,果然連魔王都做不成,因為他根本沒有任何大誌和野心!
他終究隻是普通人、路人甲,不是什麼天生的主角!
他不是筆下那個為了達到目的能不顧一切的淩歧,也不是什麼有著大抱負大理想的野心家!楚銘可以丟掉節操,但不能丟掉唾手可得的幸福,更不能丟掉自己的小命!
他想要的,其實一直都很簡單,就像現在一樣,有花不完的錢,有一個體貼的女人。他不需要太多錢,因為他不是一個喜歡揮霍的人,彆人揮霍幾天的財富,對他來說就和花不完一樣。他也不需要什麼世界頂級的模特,即使稍微有點姿色的女人,隻要溫柔體貼,他就已經很滿足了,因為他知道自己的斤兩。
然而...
他做不到!
他已經準備停下,安於逸樂,故事卻還在繼續...
麵對著新一篇的章節,麵對著和想寫的結局完全不同的章節,楚銘忽然笑了。
他現在呆在精致裝修的彆墅中,他現在用的電腦,一台就抵得過他之前全部的身家,然而他卻感覺,自己仿佛還在那棟破舊小樓的廉租房裡,麵對著那台還是七八年前買來、即使在當時都不算高配的電腦!
環境的改善,非但沒解決他的窘境,反而帶來了新的更為沉重的壓力!
曾經,麵對銀行高額的助學貸款,他能靠著一腔狠心一點點還清。
現在,他卻意識到,自己欠這本小說的,自己和這本小說間的糾葛,或許永遠都償還不清了!
既然這樣...
屋門被推開,一名穿著蕾絲睡衣、身上香風襲人身材姣好的少女,款款走了進來。
林蓯蓉看著坐在電腦前的“情人”,迷戀的目光中,閃爍著愛慕的情意。
那個男人其實一點都不帥,年紀也有點大,二十七八歲,比她大了整整十歲。雖然社會上老夫少妻的情況並不罕見,但那完全不是林蓯蓉的菜。
二十七八,大齡青年,這種年紀,在過去已經是她心目中“大叔”一級的人物。
就算對方再帥、再有錢、再有本事,她也不會看得上。
奈何——
因為三年前自己剛脫稚齡時一次荒唐的經曆,因為這個人身上某種莫名的吸引力,因為被埋葬的童年記憶中、她總是像條小尾巴一樣跟在那個有智慧的少年身後。
數年後再遇,她還是像是飛蛾撲火一樣,不可救藥的愛上了他!
但不知為何,明明隻是去洗了個澡的功夫,這個男人身上的某種氣質,仿佛又發生了巨大的變化。
就像一朵含苞的花骨朵,原本隻是馨香,在被刀劍強行撕開了外衣後,綻放出絢爛的顏色,撲鼻的香氣,卻難免為時過早!
“楚銘...”
聽到少女的聲音,麵色已經恢複平靜,眸子裡閃爍著某種覺悟的光的楚銘,回過頭來,用一種寵溺的眼神看著少女。
這個女孩,原本是他無論如何都不可能勾搭上的,現在卻變成了對自己最忠誠最癡迷的人,成為了自己的私有物。
楚銘不知道彆的獲得了類似超能力的人,會將這種“心靈之仆”當做什麼。他自己,是將少女當成“最心愛的人”的!
這不是天真,這很現實。比起曾經的女友,他和這女孩雖然才認識不到半個月,卻已經瘋狂的愛上了她。
並不是因為她有錢,並不是因為她更年輕、更漂亮,而是因為她更忠誠,無論如何都不會背叛自己!
很多人都很在乎忠誠的來由,但楚銘一點都不在乎!有些人可能會認為,隻有那種發自內心的忠心,才是真正的忠心,更勝被操控的心靈、被奴役的心靈無數倍。然而,他們卻不知道,所謂忠誠,原本就是一種對心靈的束縛,手段可能不同,但結果不存在高下之彆,隻有牢固不牢固之分!
這個世界上,絕對沒有一種愛和忠誠,是絕對的,是不可變的!
相對來說,“心靈之仆”的忠誠,已經比所謂情義的忠誠,可靠了無數倍!
因此這少女,才是最值得他去嗬護的人,是有資格承載他脆弱麵的人!
當然,會不可救藥的愛上,也是因為他需要這種愛!
楚銘畢竟不是那種可以無端堅強、強大的人,他需要理由,需要目標,去讓自己變得更強!
愛可以讓人強大,恨也可以讓人強大,強大本身甚至都可以不需要理由,隻是楚銘做不到那麼純粹!
所以,他選擇愛,選擇去愛、被愛,選擇去愛一個傀儡,被一個傀儡愛,來讓自己有一個變得更強的理由!
這可悲嗎?或許吧!但那又如何!這便是人性!
比起將感情交托給某個不可控的對象,楚銘至少做出了理性上最合適的選擇,並且由於對象之於自身的完美,這讓他在感性上也未嘗不能很好的去接受!
楚銘站了起來,走到少女身邊,一把將她抱住。
兩人相擁著滾上了床鋪,然後,被翻紅浪,一夜無眠,那醉人的呻吟,將一切懷疑和遲疑掩蓋。
第二天,楚銘強打著精神,看了一眼躺在他懷中的白皙少女,目光中有著溺愛,有著複雜,還有淡漠和疏離。
人都是複雜的,一些人尤其如此,楚銘便是其中之一。
他可以專情,因為他沒有濫情的資格。他可以為了理想毫不猶豫的往前衝,因為他除了理想一無所有!他也可以在實現目標後,將理想和忠誠都丟到垃圾堆去,因為它們在那時已經毫無價值!
時移世易,每個人在不同的環境中,都會受到不同程度的影響,隻有被設定和神話的人,才能一成不變。
當然,又或許彆人說的都是對的,尤其是一個和自己生活了很長一段時間的女人。
楚銘始終是一個自私的人,他這隻綿羊群中的山羊,最愛的,終究還是自己。
楚銘推開了少女,打起精神,走到臥室內的電腦桌前。
少女自己不用台式機,更不會將這種輻射源擺在臥室裡,但楚銘已經有了這個習慣,於是讓少女添置了一台。
換了以前的楚銘,一通發泄之後,肯定是直接蒙頭大睡。
應該說,換了以前的他,那一夜的酣戰,就足夠讓他死上十次,更彆提還有餘力做其他事情,當然這在少女也一樣。
無論是楚銘還是少女,都在那塊獨特玉佩的影響下,身體素質變得遠超普通人,恐怕就是正麵被捅幾個窟窿,隻要心臟沒有受傷,都不會有致命危險。
這種潛移默化的改變,一天兩天,可能還感覺不到,或者漫不經心。然而一旦量變引起質變,那隻要不是傻瓜,誰都會發現異狀。
楚銘之前哀莫大於心死,狀態不對,所有沒有察覺。等到後來,連異能都有了,些許異常,也自不會介意。既然有好處,那當然揣著明白裝糊塗。
可要到了這種時候,他還在掩耳盜鈴,以為能悶聲發大財,那就未免太蠢!
有了覺悟,楚銘打開電腦後,翻出自己寫的小說原檔,選擇了最新的自己還沒發布的章節。
章節中有一部分,描述的是主角淩歧,在一處小部落中的豔遇。
那隻是章節中微不足道的一段,說是豔遇,但實際也隻是為了凸顯主角非人的一麵,或者說對人欲、人性的淡漠。
現在,楚銘卻忽然想起,準備將它利用起來!
楚銘其實已經無力再對小說進行太多乾涉,他就像是一個打字機一樣,隻是在轉述一個正在發生的故事!但是楚銘畢竟是作者,不是什麼打字機,所以對於作品,他還是能進行一定程度上的調整,隻要不影響大略!
楚銘也不知道自己這麼做的究竟對不對,因為那想想就覺得很瘋狂,而且十分冒險!
甚至,若非多出來的那份記憶中的一些細節、玉佩的變化,以及最近夢中總是見到的那扇水晶門。
或許,楚銘連這種嘗試都不會有!
即使他的小說真的發生異變,由故事變成真實,甚至能對現實都造成影響。可是這一切,是由他這個作者、或者書中的主角造成的概率,根本微乎其微!
也就是說,即使一切成真,那也絕對和他、和那位主角無關,必然有另一股恐怖的力量在推動,而他們統統隻是棋子!
可是他不甘心,他不可能甘心,他能感覺主角淩歧已經開始反擊,淩歧也不甘心,所以楚銘也要反擊!
至於他們反擊的對象,很遺憾,他不知道!
甚至,就連彼此的立場,他也說不準!
那詭異的小說,是不是真的會成真?這一切,全都隻是楚銘的猜測,證據嚴重不足!
可這又有什麼關係?
人生就像賭博,有的人押注小,有的人押注大!
楚銘一輩子都不敢壓大注,可他還是越輸越多,幾乎輸到一無所有!
所以這一次,他要玩把大的!
既然小說已經無法被提前終結,那麼就讓自己再加把力,讓它變得更加精彩!
北風原,風光宜人,草場茂盛。
這片草原上,一共有五個中等規模的部落!
說是中等規模,又是遊牧部落,其實放到魔法大陸,也能稱得上國!
占據北風原中央的,是飛馬部,五部中實力最強,對北風原的法神供奉最多,善於馴養混種的飛馬。
這一日,飛馬部的王帳旁,一座極為豪華的紫金帳篷被搭建起來,徹底蓋過了王帳的風頭!
有資格接近王帳範圍的貴族都在猜測,究竟是誰有這樣大的氣派,莫非是遊曆至此的某位法神?
然而,隻有五部共同供奉的那位法神才知道,來人究竟有多麼尊貴、多麼恐怖!
那個人,是由這個世界真正的主人,陪同前來北風原的!僅此一點,一旦傳出去,就是驚天的波瀾!
紫金色的帳篷中,淩歧看著眼前脫得赤條條的大女孩,感覺很有些無語。
這無語不是說他尷尬,或者不得不沉默,而是真的漠然,真的不屑開口。
看著身材樣貌膚質無一處不完美、隻是有些過於年少的女孩,淩歧忽然很想笑。
這世上,究竟有多少人在追求他現在這種生活?有多少人想要代替現在的他?
然而他自己,最想要的,卻永遠是那些人無法想象、甚至不能理解的!
“下去吧,孩子,這裡不用你繼續服侍!”
雖然根本不屑和這樣的凡人過多交流,但想到自己已經惡了富蘭克林,對方還將自己安排在這個地方,恐怕有些深意,淩歧倒也願意給對方幾分麵子。
那顯然還是大隻蘿莉的女孩聞言,像是鬆了口氣,同時卻又有些失落。
她是部落的小公主,當然不願意來做這種事情,把自己當成奴隸、當成禮物一樣獻給一個陌生人。可是,她也知道,有資格讓父親做出這種決定的,無論是威逼、暗示、還是根本連暗示都沒有,那都不是自己的部落能得罪。甚至,倘若對方連暗示都沒有,父親就那麼做,這就意味著——
可現在,對方居然對她一點都不動心,她也不知是該慶幸,還是該失落,或者乾脆惱火?
淩歧也不以為意,自顧自己的就要離開。
他不需要休息,更不會繼續浪費時間。
接受安排,給富蘭克林麵子,是態度。但這不表示,他就真的要唯命是從。
“等等!”
那女孩忽然說了一句,淩歧原本是不想理會的!
可是瞬間,他懷中放著,利用空間力量進行壓縮、隻有彈珠大小的魔晶球,竟然散發出一陣陣灼熱!
淩歧瞬間回頭,目光掃向了女孩,猶如一道閃電!
女孩卻顯得恍恍惚惚,喝醉了一般,一字一句說道:
“難道你真的那麼嫌棄我?”
“我們,真的沒有辦法,更進一步了解彼此嗎?“
這兩句話,放到這樣的場景中,孤男寡女,其實很有些挑逗意味。
可若是將眼前美麗的女孩屏蔽,再回過頭來看,就會發現其中的一些不妥。
當然,那或許證明不了什麼,語言嘛,總有歧義。
淩歧懷中的魔晶球,才是最好的證據!
“我,的確不需要你。”
“不過,那是在剛才!”
淩歧笑了,看著女孩,忽然改口,就仿佛自己看到的已經不是一個難以吸引自己的凡人少女,而是一個同等層次的有趣的存在,或者什麼讓他垂涎欲滴的美味!
電腦桌前,楚銘看著文檔中逐漸被改變的文字,怵目驚心。
心驚之後,他卻不可救藥的低聲笑了起來,笑著笑著,眼淚已經婆娑落下!
人呐,總是這樣,患得患失。
楚銘哀歎了一聲,不得不強打起精神,利用異能斬殺紛亂的雜念,繼續在鍵盤上敲打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