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察覺(1 / 1)

無限進化 楚仲 1722 字 28天前

正當淩歧想從史矛革暴露在金幣堆外的修長身軀上,找到那個隻在長湖鎮少數人口中流傳著的,據說是當年的長湖城城主攻擊造成的,永遠都不會愈合的創傷時。

這條在酣睡中連呼吸都能掀起金幣潮動的巨龍,忽然睜開了眼睛!

刹那,整個隻有幾堆火盆照耀的昏黃大廳,亮起了一陣金色的光芒!

傳說中巨龍的眼睛都會發光,幼龍的眸子就比夜明珠還要明亮,那是最奢華的藏品。

而某些傳說中的古龍,甚至比神靈還要強大,睜眼就是白天,閉目就是黑夜。

史矛革當然沒有這等偉力,不過它的魔威在中土大陸也可謂滔天。

它的眸子是琥珀色的,瞳孔呈豎立的棱形,這是最標準的龍睛,而它們和傳說中一樣,始終釋放著淡淡的明光,宛若黑夜裡的兩盞大燈!

睜開眼睛的史矛革並沒有急著抖動身軀,反而人性化的左右掃視了一下,流露出一絲狡詐和狐疑,撅著鼻子在空氣裡嗅了嗅,聞著那並不存在的味道。

“嗯?奇怪,我怎麼總覺得在我的寶庫裡,偷偷溜進了一隻可惡的蟲子。”

史矛革低聲自語,聲音卻已經傳遍了大廳,引起一陣陣回響。

淩歧閃身躲到一根斷裂的石柱之後,隨後才意識到這種行為毫無必要。

史矛革察覺不到已經脫離物質世界的訪客,隻有天生強大的靈魂令它躁動不安。

假如在其他位麵,傳奇級的它隻要隨意讓靈魂力量散開,就能發現躲藏在黑暗中的來客,可這裡是中土大陸!

沙沙沙!

嘩啦啦!

巨龍開始蠕動身體,就和蝮蛇一樣,隻是龐大的令人心驚,大量落下的金幣濺起了迷夢的金沙。

有些金幣堆積的太久,已經有一部分開始風化。

這讓寶庫看起來更為富麗堂皇,同時也讓史矛革的鱗片皺皮都嵌滿了金粉,看起來金光閃閃、威風凜凜,像是穿上了黃金的戰甲。

“唔...沒有人嗎?”

“不會是可惡的矮人,也不是愚蠢的人類,難道是某種精靈?”

“吸吸~唔~到底會是什麼呢?”

“出來吧,蟲子,我看到你了!”

“...”

“唔~難道真的沒人?隻有我在自言自語?”

大概是太久沒有和外界交流,史矛革的語序有些錯亂,難為它還記得大陸通用語的說法。

唯有詞句間一些古拙的腔調,顯示出它和常人的不同。

這條巨龍沒有找到令自己不快的源頭,又開始在領地中逡巡。

它在大廳裡翻滾、攀爬,要不是這座寶庫本就建的極大,它甚至沒辦法轉身。

它試圖利用它那龐大的身軀將整個寶庫全都碾壓一遍,一次次吞吐著猩紅的舌頭,目露凶光的龍晶也四溢著寒芒,可惜這一切都無法對靜立著的淩歧造成半點影響。

它太大了,碾來碾去卻總是遺漏掉許多細微之處,即便是一個腿腳稍微靈活的人,都能及時躲過它的搜索,隻要不被它看到。

而它並不知道,那凶神惡煞的表情反而破壞了它在沉睡中那股無匹的天然威嚴。

它或許有著遠超同類的體型與力量,但它終究不是真正的巨龍,這條偶然間突破極限獲得堪比始祖力量的火龍,終歸隻是一條本質不過英雄級的凶獸!

它可以強大,但改變不了狡詐凶頑的秉性。

這種在弱小時會給它帶來好處的性格,反而成了強大後的障礙。

窮人的吝嗇是節約,富人的吝嗇就會讓他們丟儘臉麵。

十幾分鐘後,它那龐大的身軀又一次從淩歧麵前掠過。這次不曉得是它身體的哪一部分先落地,大量的金幣淩空濺起,飛到淩歧所在的地方,完全無視了虛無背後的身影,就那麼自然而然撞上牆壁。

史矛革狐疑的停了下來,不再折騰自己的寶藏。

它用龍爪摳住台階,又爬回了原來的地方。

“蟲子!我知道你就在這裡!雖然我看不到你,也聞不到你,但你彆想從偉大的史矛革眼皮子底下偷走哪怕一枚金幣。”

“蟲子,好好藏著吧,我會盯著你的。”

史矛革陰沉的說著,接著卻閉上了眼睛,不一會兒便響起鼾聲。

它背靠著的梯牆上方,忽然落下了大量的金幣,嘩啦啦瀑布似的,將它那足有八*九十米長的身軀一點點掩埋起來。

淩歧從躲藏之處走出來,史矛革忽然睜開了眼睛,它努力瞪著麵前的空氣,可依舊什麼都看不到!

淩歧悄悄從史矛革身邊走遠,他剛才已經仔細觀察過,巨龍身體表麵根本沒有什麼太明顯的創傷,特彆是在傳言中腹部接近頸部的位置。

當然,不能排除它的體型太大,而傷口太小,以致不容易被察覺的原因。

可那卻也沒什麼意義了,就算找到了巨龍身上的傷處,而碰巧那傷還真沒有恢複,想利用這一點重創它,也實在太難。

一連串的巧合可以創造奇跡,在曆史已知命運注定的情況下,奇跡也可以重複。但是身處現實,就不能那麼天真,真以為未來的巧合即是必然。巨龍又不是什麼好了傷疤忘了疼的生物,縱使真有那樣的傷口,它也必定將它保護的如同逆鱗一般周全。

除了提前找到史矛革的弱點,淩歧來這裡還有一個目的,那就是盜取“山之心”、阿肯寶鑽!

但這裡的金幣實在太多,以至於夾雜在金色海洋中的寶物宛若砂礫,這和他想象中貴重物品堆放在一起的場麵完全不同,他必須接著尋找。

巨龍可不會在乎一顆比較大的寶石,在它翻滾的時候會被掃到了哪個角落,所以它未必就在史矛革的身邊。

那終歸隻是矮人們的傳承之寶,對巨龍它不會比一座金山更有吸引力。

也許史矛革也知道阿肯寶鑽的意義,但隻要不是矮人,就沒人會把它時刻放在眼皮子地下,甚至當成信物膜拜。

所以,阿肯寶石會在任何角落出現,淩歧必須在遠離巨龍的地方進行一次全麵的搜索,這樣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失誤,況且他有的是時間。

他相信史矛革的確發現了他,但它抓不到他,那它就不得不熟悉他這位暫時造不成任何危害的訪客!

也許在外麵隻要一口龍息它就能把他逼出來,但在這裡,它敢嗎?

史矛革的目光始終保持著警惕,掃過淩歧所在位置的次數遠比看向其他地方更多,它很有往那裡吹一口氣的衝動,可它知道,那樣不行!

並不是每一件寶物都經受得起火焰的考驗,而每一件寶物都是它史矛革大人的財產,不容有失。至少...在它失去理智之前。

史矛革的理智保持的比淩歧想象的還要久,在他花了整整三個小時將所有能找過的地方都找了一遍之後,史矛革依舊緊緊盯著他離開時的方向。

當他從另一麵的通道中走出來,史矛革的目光瞬間轉移。

“蟲子,你可以保持沉默。但你要找的是它嗎?”

史矛革麵對著淩歧所在的方向低語,聲音依舊宏大。同時它微微撥動著爪子,即便它已經小心翼翼,動靜還是太大,卻也讓幾件看上去就很特殊的寶物暴露在了空氣中。

那些寶物一共有三件,零碎分布著。

它們分彆是一柄紫金的權杖,一頂琉璃製嵌滿鑽石的皇冠,以及一顆拳頭大小、閃閃發光的寶石!

山之心!

“當你見到它的時候,一眼就能認出它來!”

淩歧腦海中浮現起某個矮人醉後的胡語!

這顆寶石足有鵝蛋大小,有著鑽石的燦爛,卻比鑽石更奪目。即便在昏暗的環境中,它依舊能散發著醒目的光輝,因為它本就是顆耀眼的光源!

它的色澤呈現深藍,帶點紫意,仔細看卻像是七彩的。

這顆被矮人們命名為山之心的天然寶石,它和淩歧曾經獲得過的特殊物品山脈之心有著相似的名字,兩者從內到外卻都截然不同。

同是出自自然,山脈之心是一整套,並且時刻散發著濃鬱的聖潔氣息。它從內而外都彰顯著生命奇跡的味道,本身也蘊含了強大的能量。若不將它及時從瀕死的山嶺巨人心中取出,並且加以妥善的保存,它們很快就會變成真正的石頭。它是一種自然造化,純潔之美。

而山之心,它就是一顆寶石,沒有任何特殊的力量。但它很美,純粹的美,美得炫目,美得迷人。

淩歧不知道當這個世界上最美的女人和最美的寶石同時出現在一個人類麵前,這個人究竟會怎麼選擇。但若是矮人,相信一定會毫不猶豫的選擇阿肯寶鑽!

能和這樣的東西並列,那一杖一冠顯然也不是凡物,淩歧卻沒有過多觀察。

他慢慢走了過去,巨龍的目光隨著他的步伐移動。他停在一個極危險也極巧妙的地方,那是一條臨界線!

史矛革不會因為懷疑而在這個距離之外攻擊他,但他相信它一定不會容許一個、哪怕還不能肯定存在的東西,在打擾它一次美夢後,又接近它的身邊。

“喔偶~喔偶~”

“一百尺,小蟲子對自己很有信心嘛。”

“那麼,你究竟想要什麼呢?”

“傳說中蘊藏著非凡魔力的...權杖,還是精靈王的皇冠,或者...阿肯寶鑽!”

淩歧沒聽清那根權杖的名字,又或許它的名字本就不是易學易懂的通用語能概括。

他隻覺得必須做點什麼來停止巨龍的自言自語,否則他不肯定,在對方自以為鎖定他的位置後,會做出什麼事情來。

巨龍都是傲慢而自大的,後者又會令它們提前失去理智。現在史矛革的語氣正在變化,顯然他開始確定某位虛無客人的存在。

若是分身還在,要吸引巨龍的目光非常簡單。

現在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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