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七章 花魁盛事(1 / 1)

太平客棧 莫問江湖 1345 字 25天前

若是按照原定路線,本不用經過石安縣,隻是李玄都臨時起意去了一趟劍秀山,再從劍秀山去往龍門府城,石安縣便成了必經之地。

過了石安縣,便是龍門府城,滿打滿算,就隻剩下一旬左右的路程。

秋日裡黃葉漫天,讓人難免生出幾分惆悵。起先小丫頭還會抓緊時間向李玄都討教一些修行上的疑惑,後來臨近石安縣的縣城,就開始沉默寡言。小丫頭年紀還小,不懂得掩飾情緒,自從太平客棧被李玄都相救之後,她便將李玄都視為最大的依靠,半父半兄長,如今分彆在即,再加上沈霜眉和顏飛卿先後離去,又添幾分離彆之意,小丫頭自是難掩失落不舍之情。

李玄都看在眼裡,隻是他也無話好說,隻能順其自然,讓小丫頭自己慢慢適應想開。

到了石安縣,李玄都發現家家客棧都已經客滿,彆說住宿,就連一個落腳的地兒都沒有。眼看著天色已經黑下來,幾人還在街道上漫無目的地走著,總不能就這麼露宿街頭。

胡良將腰間的“大宗師”摘了下來,橫放於肩膀上,然後雙手又分彆搭在刀柄和刀鞘上,慢慢悠悠地說道:“老李,知道人為什麼這麼多嗎?”

李玄都搖了搖頭。

胡良露出一分男人都懂的笑意,“因為馬上就是競選花魁的日子。”

所謂花魁,便是青樓女子中的魁首,就像江湖中人評選坐次,可不是你說你是天下第一那就是天下第一了,得讓天下都認可才行。青樓女子也是如此,不是哪個樓子行院自己評比一番就行,那最多隻能叫“頭牌”,還不能稱之為花魁,要許多家一等行院聯合起來,將各家的“頭牌”們都聚集到一起,從中選出一位才貌雙全的女子,方能以“花魁”二字稱之。

當然,娼門這行當不能與江湖相比,不可能將全天下的娼門女子都彙聚到一處,多是分地點,或是帝京,或是江南,或是中州,如今胡良所說的競選花魁,便是指中州的花魁。

李玄都也不是剛入江湖的雛兒,且不說應酬不應酬,樓子行院也是去過,自然知道胡良所說的意思,問道:“我記得競選花魁應是五六月份才對,最晚也應是中秋節前後,怎麼拖到了現在?”

胡良說道:“好像是‘天樂桃源’那邊出了點狀況,聽說是四月份的時候起了一場大火,燒死不少人,也毀了好些房子,直到現在才算修整完畢,一來二去,每年一度的評選花魁之事,也就拖到了現在。”

李玄都不是聖人,就算不曾沾染風塵女子,該有的好奇也是有的。當年他初到帝京城的時候,就與張白圭一道去過,還有張白月也女扮男裝一起隨行,來到那座帝京城最大的行院之後,可謂是談笑皆貴胄,往來無布衣,就算有布衣,也是李玄都這等身懷異術之人。女子無論是何等身份,皆是盛裝打扮,如一朵朵盛開到極致的嬌豔花朵,那幾日,整個行院張燈結彩,不知喝去多少美酒,不知吟出多少詩篇,也不知花去多少銀錢,通宵達旦,狂歡的氣氛到達頂峰。

在那幾日,最不高興的恐怕就是已經嫁為人婦的女子了。不僅要丟了自家的男人,還要破財,因為這還涉及到評選花魁之事。

具體如何評選花魁,其實也簡單,花魁嘛,不管名氣如何之大,畢竟還是在於九流之中,也是要賺錢的。自古文無第一,武無第二,江湖人分出高低,打上一架就行,評選花魁卻是不行,所謂各花入各眼,有人喜歡牡丹,有人偏愛秋菊,無法統一,才情也是如此,難分高下,所以評選花魁,便看各路恩客們的手段。你說春波樓的幽碧姑娘最好,那好,你能為幽碧姑娘投上多少太平錢?換成其他珍貴珠寶也行,自有專門請來的師傅估價,這又叫做“纏頭”。

有詩雲:“五陵年少爭纏頭,一曲紅綃不知數。”到最後,哪位姑娘收到的“纏頭”最多,那她便是本屆“花魁”。輸了的人也隻能服輸,畢竟是真金白銀的較量,誰也彆說誰在背後弄鬼。

當然,有些囊中羞澀的寒門士子,或是家中悍妻把持銀錢之輩,又想參與如此盛事,又該怎麼辦呢?也簡單,有才或是有名,兩者有其一即可,有名之人,隻要去與姑娘打個茶圍即可,有文采的,若能寫上一篇詩詞讚譽姑娘,不但不用花錢,而且還能有潤筆費用相贈。如此便是造勢。當然,若是有錢、有才又有名,還有一副好皮囊的,彆說花錢,恐怕是要被女子心甘情願地自薦枕席。

歸根究底,爭奪花魁,看似女子與女子相爭,其實也是男人相爭,看各自背後的相好、金主、恩客,誰能更勝一籌,能讓自己喜歡的女子露臉,自己的臉上也有光。

往年的時候,也不乏有金主們因為意氣之爭動了真火,行置氣之舉,開始以錢壓人,幾萬兩銀子,甚至是十幾萬兩銀子,一夜之間便都送了出去,將自己支持的女子捧上花魁大位,也換得所有賓客的讚佩。

胡良是個愛熱鬨的,這種事情每每都少不了他,雖說他不能像一些權貴子弟那樣一擲千金,但氣氛到了,通常也會扔出些銀錢,多的時候大概能有幾百個太平錢,少的時候也有十幾個,真金白銀出去,換來姑娘們的一聲“謝過胡爺”。

值得嗎?

李玄都覺得不值,胡良卻覺得心滿意足。

這種事情,李玄都去了一次,開過眼界之後便不再參與,胡良常常關注,若有空閒便去參加。

關於“天樂桃源”,李玄都未曾去過,但卻是久聞大名,由此地包攬中州的花魁評選,也在情理之中。

胡良將“大宗師”重回掛回腰間,壓低了聲音,“老李,既然遇上了這等好事,咱們不去湊個熱鬨?”

李玄都回頭看了眼身旁滿臉懵懂的小丫頭,猶豫道:“還有淑寧,恐怕不好吧?”

胡良不以為然道:“有什麼不好,當年張家妹子不是也去了?再者說了,這是評選花魁,不是逛窯子,都是琴棋書畫、詩詞歌賦什麼的,儘是些風雅之事,有什麼不好?”

李玄都還是有些猶豫。

胡良接著蠱惑道:“老李,這世人常說,養兒子要窮養,養女兒當富養。窮養的兒子知道來之不易,便不會敗家。富養的女兒從小就見過世麵,長大之後便不會被男人三言兩語給騙了去。所以說啊,讓淑寧去開開眼界也是好的,見識下這些所謂的文人才子究竟是些個什麼東西,長大之後便不會被那些滿肚子草包的書生給騙了去。”

如此一說,李玄都倒是有些動心。過去四年的時間中,他在閒暇時也曾讀過一些野史筆記,其中有一個故事就是說閨閣小姐與書生私會之事,要說那書生出彩?也不儘然,若真正是人中龍鳳,斷不至於潦倒至此,可偏偏那女子自小就養在閨閣之中,除了父兄,便不曾接觸過幾個男子,平日裡接觸最多的就是身旁丫鬟,那書生先是勾搭上丫鬟,要了丫鬟的身子之後,又借丫鬟偷入閨閣,這才偷上了小姐。

也許在旁人看來,是一出才子佳人的戲碼,可在李玄都看來,卻是小姐懵懂無知和書生用心不良,若是此事鬨大,那小姐便隻有兩個結果,要麼嫁給書生,要麼便是一死了之,無論怎麼看,都是書生占了大便宜。

李玄都是真把小丫頭當成了自家妹子,他可不希望以後小丫頭行走江湖,也被人如此算計,打量著借此攀上玄女宗的高枝,或是來跟他攀上關係,所以讓小丫頭早見些人情世故,也沒什麼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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