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九十三章:首富的日常(1 / 1)

弘治皇帝感慨。

西山書院,總能給自己帶來新的東西,而這些令人耳目一新的東西,對於弘治皇帝而言,實在太重要了。

看著這清晰的報表,他竟開始深深陷入,無法自拔。

腦海裡,滿是各種各樣的數據。

“此人叫金三言,這個名字,要記住了。”弘治皇帝輕描淡寫的看了一眼。

一旁的蕭敬忙點頭。

“還有。”弘治皇帝道:“讓女醫院送一些治傷的藥去太子那裡吧。”

“奴婢遵旨。”

弘治皇帝將提筆的朱筆擱下,不禁感慨,真是令人操心啊。

…………

這天一大清早,王不仕家來了不速之客。

這個叫鄧健的人,王不仕很討厭他。

可是沒辦法,自己答應了給齊國公送一份禮的。

這份禮,由齊國公決定怎麼送。

或許許多人對於方繼藩的理解,還隻是這個家夥好凶殘之類的膚淺層麵,可越是對經濟活動的觀察,王不仕對於方繼藩,卻深切的感受到了恐怖。

這家夥生生的培養出了一個龐然巨獸,這個巨獸看似無害,可它若是想要殺人誅心,卻是無形的。

自己手頭上,雖已有上千萬兩紋銀的財富,可謂是富可敵國,可是王不仕深信,隻要那齊國公捏捏手指頭,立即就可讓自己的財富化為無語,可謂是殺人於無形。

正因為如此,王不仕才有一個念頭,得罪誰,都不能得罪方繼藩,得罪了天子,最多是打屁股,可得罪了方繼藩,則是要一無所有的。

就這樣,鄧健成了王家的管事,也罷,由他吧。

王不仕照舊去當值,似乎……風平浪靜,什麼事都沒有發生。

回到府裡,鄧健對他點頭哈腰,口裡叫著老爺,一臉敬重,其實……這家夥倒是嘴甜,挺舒服的。

隻是……晚飯的時候,家裡的仆從,端來的不再是他平時最愛吃的豬頭肉抄蔥蒜頭,還有他最愛吃的山東蔥花餅,而是……

一個個丫頭,魚貫而入,端著大大小小的碟碗,九九八十一個大小菜肴,直接端到了他的麵前。

臥槽………

看著一個個令人眼花繚亂的菜式,王不仕的眼睛直了。

此時,鄧健在旁一臉恭敬的道:“聽說老爺愛吃豬頭上的肉,小人便命人張羅,聽人說,這豬頭肉,最好的部位,就是豬頭那天靈蓋上的一片皮兒,因而讓人精挑細選了十頭乳豬,取其最鮮嫩之肉,讓人慢火烹飪了一個時辰,再將裡頭的肉渣子丟了,將這熬成的汁液為底,再取上等豬頭肉,烹之,老爺請嘗嘗看,這叫富貴榮華!”

王不仕眼前一黑。

這到底殺了多少頭豬啊。

再看其他的數十盤菜肴,哪一個都是前所未見。

王不仕感覺臉額有點僵,顫抖著道:“這……這……”

鄧健笑吟吟的看著王不仕,臉上的微笑非常可親:“怎麼,老爺不喜歡吃?不喜歡吃這些沒關係,來人,將這一桌菜倒了喂狗。”

“不。”王不仕打了個顫,他沒再多問了,直接舉起筷子吃起來,邊道:“愛吃,都愛吃。”

既然決心給方繼藩送一份禮,而這禮,就是鄧健,那麼還有啥說的,甩開腮幫子,吃吧。

這一吃,吃的王不仕要吐了,舍不得啊,可依舊還堅持著,唯恐自己吃的少了,糟踐了這麼多美味佳肴。

最後實在吃不動了,他朝鄧健到:“能否送去後院裡吃,女眷還沒進食吧。”

“她們已經進了,老爺,這一桌是老爺獨自的晚宴,若是老爺想和親眷們一齊進食,下次提前知會一聲,這點菜,隻怕不夠老爺與親眷們吃的。”

王不仕頓時不吭聲了。

肚子撐著實在太厲害。

鄧健這時端來了茶水,開口想要解釋:“老爺,這茶水乃是……”

“多少銀子,你說。”王不仕不想聽是什麼茶,報個價格,更直觀。

“很便宜,才三十兩銀子……”

王不仕鬆了口氣。

“三十兩銀子一兩……”

一兩……

王不仕本不想喝茶水,實是肚子撐得厲害,卻還是堅持端起了茶盞,一口喝儘,才呼出了一口氣。

這時候,他心裡難免有無數的疑問,於是他看向鄧健,扯出了點笑容道:“鄧健哪,你當初在方家的時候,也是這般伺候你家少爺的?”

鄧健撥浪鼓似的搖頭,很老實的道:“一般都是少爺要花銀子,小的趕緊勸住他,抱著他的大腿,任他生氣,將氣撒在小人身上,等少爺他打了小人一頓,出完了氣,事情也就過去,這銀子也就算是省下來了。”

王不仕一口老血要噴出來,瞪大了眼睛道:“那何以在方家,你勸你家少爺少花銀子,到了這裡,你卻這般……”

鄧健像看動物園的大猩猩一樣的看王不仕,道:“那是我親少爺呀,可不能讓他將家敗了,家若是敗了,我對不起我親老爺,還有方家的曆代太公,更不必說對不起我爹和爺了,以後到了九泉之下,見了我爹,我爹問我有沒有伺候好少爺,知道我若是讓少爺吃了虧,上了當,非抽死我不可。”

鄧健說的很認真很真誠。

王不仕忍不住開始乾嘔,也不知是想噴出一口老血,還是想將方才的飯菜吐出來。

這……敢情自己是後娘養的。

這狗東西。

這時,鄧健笑嘻嘻的看著王不仕,道:“老爺……晚上可有什麼安排。”

“沒有。”王不仕一揮手,可彆又整出什麼新鮮花樣來。

沒好氣地道:“困了,要去睡覺。”

…………

次日一早,王不仕起床。

今日要去待詔房當值,須比尋常人更早去翰林院點卯,而後入宮待詔。

他一起來,一咳嗽,立即有一群女婢進來,掌燈的掌燈,還有拿了痰盂的,有取了新衣的,不一而足。

王不仕無言以對,也罷,隻能如此了。

於是任他們擺布,穿戴一新,洗漱的時候,用的竟是參茶,他也已經懶得去問價格了,指望著去賬房裡看賬目的時候,可彆嚇死自己就成。

待一切預備完畢,車馬早在中門前等了。

隻是這一次,不再是五輛車,而是二十輛車,上百個護衛,個個都是虎背熊腰,龍精虎猛。

一見到王不仕出來,眾人齊聲道:“老爺。”

這威勢……嚇得王不仕兩腿一哆嗦,差點要尿了。

王不仕也算是服氣了,正要匆匆上車,這時,卻聽身後道:“老爺,老爺……”

卻是鄧健氣喘籲籲的來。

王不仕一看鄧健,就感覺頭疼的厲害。

鄧健氣衝衝的道:“老爺走得急,落了東西。”

說著,帶著一個箱子,先從箱子裡取出一個眼鏡來,這眼鏡,有些不同。

不過一看眼鏡,王不仕不禁道:“老爺我眼睛好的很,不需眼鏡。”

“這叫富貴鏡子。”鄧健認真的道:“是請匠人專門定製的,你看,鏡片是染成了墨的,又叫墨鏡,鏡框乃是專人用金絲打造,老爺你戴上,就有派頭了,這墨鏡可貴著呢,一百五十兩銀子一副,老爺若是不慎掉了,不打緊……家裡還備了兩副,老爺,這墨鏡定要戴在身上,不戴,就說明老爺不喜歡,明兒就將老爺的墨鏡統統都砸了,免得讓老爺看著生氣。”

一副一百五十兩?

老夫這麼像冤大頭?

那近視眼鏡,也才一二兩銀子,你這一染黑,就敢百倍的價格?

可一聽若是不戴,便要全砸了,王不仕畢竟是過過清苦日子的人,對他而言,這世上所有的銀子開銷,都得有理有據,哪怕是拿銀子去做慈善,那也自是有失才有得,可似這般將銀子丟進水裡的事,他卻是做不得的。

於是忙將墨鏡戴著,頓時覺得眼裡的事物開始昏暗暗的,倒也能看清事物,就是……

這時,鄧健又取出一個大金鏈子:“這東西,重三斤,乃是純金打製,這金鏈子,每一根串珠兒,裡頭都是瑞源祥金銀店裡請了能工巧匠,打磨而成,老爺細看,上頭還刻著‘長壽’、‘早生貴子’呢。

王不仕摘下墨鏡,仔細看,臥槽,還真有。

鄧健將大金鏈子戴在王不仕的脖子上,一臉滿意。隻是……

好沉……王不仕臉憋得通紅道:“這東西,對老夫……咳咳……”

“老爺是京裡首屈一指的富人,不戴著一點東西,說的過去嗎?本來小人是打算打製五斤的,就怕老爺吃不消,說實在的,就算是三十斤的金鏈子,隻要老爺脖子撐得住,還不是玩兒一樣?老爺,這鏈子可得帶好了,還有……”

他接著,又取出一個個玉佩和文玩出來,統統往王不仕的身上點綴。

翡翠的胸扣,金燦燦的鏈子,黑漆漆的墨鏡。

統統戴上之後,王不仕走起路來,隻覺得渾身哐當當的響,還有……

很費力!

他不禁一臉怒容,可是這怒容,被碩大的墨鏡擋不住了,沒人能看清他的表情,這一刻,他渾身煥然一新,竟有了幾分我是你二大爺的豪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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