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四十一章:光耀門楣(1 / 1)

那阮文不甘心,可不甘心也沒辦法。

而今人為刀俎,我為魚肉,隻好乖乖的順從。

他心裡想,我的苦衷,他日自會有人明白,等複國的那一日,我定當……

他不敢遲疑,乖乖告退。

阮文一走,方繼藩便義正言辭道:“陛下,安南既廢除藩國,設布政使司,這交趾,本為我大漢故地,我軍能一月之內,滅亡安南,與這安南之中,不少忠義之士,身在曹營,心中向漢不無關係。就如這安南使者阮文,雖是安南人,卻是漢文造詣極高,更兼他對我大明,忠心耿耿,就是有一群這樣的人,爭先恐後願意臣服,才使我舊交趾故地,得以克服,臣請陛下,好生獎掖如阮文這般的忠臣,使他們的美名傳播宇內,令他們得以光宗耀祖。”

弘治皇帝眯著眼,也不知方繼藩在打什麼主意:“卿家希望賞賜他們什麼。”

方繼藩道:“飛球營夜襲升龍,第一個飛球投下燃燒瓶的,乃是破升龍之首功,不妨就將這飛球,命名為‘忠肝義膽阮文號’,這首功之飛球,今日以安南忠義之士命名,實是天作之合,猶如天上這比翼之鳥,如此,不但阮文得以名垂青史,便連飛球營,能使這般恢複交趾故地的大英雄命名,也是與有榮焉。”

弘治皇帝噗嗤,笑了。

其他人都樂了。

哪怕連蕭敬,都忍不住嘿嘿的笑起來。

說實話,方繼藩隻要不黑自己,黑彆人的時候,其實還是很令人身心愉悅的。

弘治皇帝忍俊不禁:“朕看還不夠,此人,祭祖時,也要添上,張卿家,要告訴祖宗們,這安南,不知有多少心中向漢的大義士,祭文,你要添上。”

張懋傻嗬嗬的樂呢,一聽,又想到祭祀的事,臉又拉下來。

“臣遵旨。”

弘治皇帝道:“朕覺得這還不夠,還要派出使者,到阮文的鄉中去,給他營造石坊,賜其家族忠義節坊才是。朕欲令翰林院,修一部《交趾大義錄》,便是要擇選交趾故地的忠義之士,為其做傳,使其芳名百世,遺澤子孫,這《交趾大義錄》的頭名,便選阮文為第一把,阮文傳,需好生采納他在京師時,為我大明效力的事跡,這一篇傳,朕要親自過目。”

方繼藩感慨道:“這樣的大英雄,理應得到如此待遇。陛下賞罰分明,臣很欽佩啊。”

弘治皇帝微笑:“隻是,今交趾故地雖是收複,如何治理呢?”

這才是問題的關鍵啊。

現在這地是打下來了,如何統治,卻是重中之重。

方繼藩道:“臣聽說,交趾的占城一帶,有魚米之鄉之稱,那裡處處沃野,水稻可以三熟,乃天下,最重要的糧倉,不隻如此,安南許多地方,十分適合建造良港,無論對大明下西洋,或是出海捕撈,都有莫大的好處。安南之中,為我大漢熏陶者,不是少數。對他們而言,誰來統治,又有什麼分彆?即便有狼子野心之輩,臣還聽說,安南也有大量的漢人,陛下儘頭可籠絡,我大明有數百萬軍戶,其中許多軍戶,都失去了作戰的職能,許多人生活,饑寒交迫,主要原因在於,軍田稀少,不足以使其謀生,不如,將這些人移至安南,使其在占城、升龍一帶屯田,再有備倭衛大量捕撈海魚,就足以讓他們自給自足,養活數十萬大軍,都不在話下。”

弘治皇帝頷首:“既如此,暫先如此,命平西侯暫領軍鎮升龍、占城等地,軍政之事,也由他處置,朕到時,再調各地軍戶入交趾。這交趾布政使司,暫為交趾都司吧。”

布政使司和都司是不同的,比如大同,大同就被稱之為大同都司,這是因為,用內地布政使司,讓文臣機構去管理邊鎮,容易衍生問題,邊鎮的問題,主要是以軍事為主,因而,往往遼東、大同等地,都被稱之為都司,這個都司,全稱為都指揮使司,都指揮使乃軍事機構,同時,也兼顧民政。

方景隆就形同於,以平西侯的身份,同時兼任了貴州和交趾的都指揮使之職。

權利很大,當然,職責也十分重大。

此後這安南主要的問題,就在於如何屯田了,大量的移民到了那裡,才是大明統治的基礎,到時再籠絡一批安南人,就大抵占住了腳跟,而這些軍戶和移民,隻有能夠養活自己,才能世世代代的繁衍下去,那麼漁業、占城的肥沃土地,就必須攥取在手,甚至,未來下西洋,這交趾,甚至可成為通衢之地,利用商貿,加固統治。

弘治皇帝自是喜不自勝,卻有些乏了,命方繼藩等人退下。

…………

公主下嫁,已提上了日程,吉日在即,公主府,也已營造,禮部已擇定了佳期,方繼藩的父親不在京,因而,這操辦之事,就必須得有長輩做主。

方繼藩思來想去,找到了張懋。

張懋有經驗。

人家一年祭十幾次祖宗、天地,列祖列宗和天地都能祭祀,還沒有弄出什麼差錯,這說明啥,專業啊,張懋也不是吹牛,這等禮儀方麵的事,問他,算是問對了,張懋操辦的很講究,一絲不苟,讓方繼藩一下子打開了一扇新的大門,原來這裡頭,有這麼多名堂啊。

“好好學著吧。”作為長輩,張懋幾乎代替了方繼藩他爹的功能,所以這一次大禮,比祭祀要開心一些,喜慶啊,他接著對跟在自己後頭,一臉求知若渴的方繼藩道:“往後,你成了駙馬都尉,將來,也要學老夫一般,獨當一麵,為天家祭祖,這大婚的采納問吉之事,其實和祭祖是一樣的,學好了,下輩子有用。”

方繼藩道:“我才不學,我有腦疾的。”

“你這孩子。”張懋想動手打人,突然想到,這是彆人家的孩子,忍住了,突然他開始懷疑人生,是啊,自己為何就沒有腦疾呢。

一切都很順利,過了幾日,宮中便來了人,為首之人,竟是蕭敬,可見這宮中的規格之高。

蕭敬笑嘻嘻的道:“都尉,又是好些日子不見了,咱甚是掛念著你啊。”

方繼藩道:“不知公公來此,所為何事?”

蕭敬笑嘻嘻的道:“當然是大婚的事,咱奉旨,送人來了。”

“送人,送啥人?”方繼藩有點懵。

蕭敬身子一側,後頭,竟有一頂小轎子。

方繼藩眼睛放光。

公主殿下來了。

可簾子掀開,卻是一個陌生的女子。

方繼藩一頭霧水。

這女子,隻是麵色有些姣好罷了,年紀有點大,麵帶羞澀,眼睛有些紅,似乎有些不情願的樣子。

方繼藩錯愕的看著蕭敬,蕭敬耐心的道:“試婚啊。”

“……”

方繼藩懵了。

這個也可以試?

雖然上一世,先上車後補票,蔚然成風。

可是,這個時代,卻有這樣試的?

看著那女子,方繼藩明白了。

其實試婚製,本就是從明朝開始的,有一個說法,是說從萬曆年間開始,說是萬曆皇帝讓太監馮保負責幫永寧公主選駙馬。馮保在收受巨額賄賂之後,選擇了一名得了癆病的富家子弟梁邦瑞當駙馬。婚禮當天,梁邦瑞咳嗽吐血,馮保還圓場說是見紅吉兆,結果公主嫁了不到兩個月,駙馬就死了。

永成公主就守了12年的寡,到死都還是清白之身。自此以後明朝就偷偷開始有了試婚這個規矩。

也有一說,這個規矩,是從太祖高皇帝時便開始。

可現在看來,好像……還真是老朱家的傳統啊。

在成婚的前幾日,先送一個女子來,嗯,試一試駙馬咋樣,省得公主殿下上錯了車,去了幼兒園。

方繼藩倒吸了一口涼氣:“可以不試嗎,我覺得這樣不好,何況,這宮人,若是試了,以後怎麼安排,她也是要名節的。”

方繼藩大義凜然,這等事,他不接受。

蕭敬樂了:“都尉就彆扭捏了,您是什麼人,宇內皆知,何必要如此呢,雜家走了啊,明日,來接人,到時此女接回去,還要查驗的。”

方繼藩心裡咯噔一下,真試?

看著那垂淚的宮人,幾乎可以想象,此等宮娥,入宮之前,定是處子,她十之八九,還指望著自己將來得以遣散出宮,能尋個好人家,這時代的人,將這個看的極重,若是試了,豈不是害人一生?

何況,這宮娥怕是已二十有六七了吧,我還是個孩子呀。

方繼藩扯住蕭敬道:“說了不試便不試,你囉嗦什麼?”

蕭敬這才知道,方繼藩並非是開玩笑,倒是嚴肅起來:“這是宮中的規矩,不試,便不可下嫁,都尉能不能不要這麼墨跡,咱千辛萬苦來,你不試,難道讓咱試,咱若是有本事試,也就試了,可咱不能,也不敢啊,好了,彆鬨,乖。”

方繼藩道:“這是陋習,我不喜歡。”

蕭敬樂了,陋習……方繼藩這家夥……挺有一些意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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