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9.猛禽(4/10)(1 / 1)

黃金漁場 全金屬彈殼 1122 字 1個月前

度假村的地理位置很好,背山麵海,而且山是一座小山,正好是一片山坳裡,麵對的大海則廣袤無比。

小山是一條分界線,山的前方到度假村,樹木還是比較稀少且矮小的,山後開始一直往北方,那便是大片的熱帶雨林了。

大堡礁上也有農場,這些農場多種植甘蔗,秦時鷗一行是乘車繞過小山往北行駛的,一路上可以看到大片的甘蔗種植園,青紫色的甘蔗長得很茂盛,放眼望去全是甘蔗園。

h2悍馬開到一條翻騰的大河旁,領隊卡瑞斯揮手讓停下,一行人下車後圍成一圈,卡瑞斯打開詳細地圖介紹說:“我們所在這條河名叫黑魚河,不要嘗試下水,不光隻有亞馬遜才有食人魚。”

“澳大利亞還有食人魚嗎?”一名四十來歲的男子微笑著問道。

卡瑞斯很認真的點頭:“食人魚是個很大的種族,不是所有食人魚都像電視裡演的那樣會吃掉一個人。可是它們擁有尖牙利齒,足夠在你身上搞一些傷害,而它們身上有寄生蟲,我想你們一定不想像《血族》裡的那些家夥那樣,血管裡爬滿蟲子吧?”

小布萊克對秦時鷗咧咧嘴,低聲道:“好惡心!”

《血族》電視劇風靡北美,秦時鷗看不太進去,蟲子太惡心了,還不如索性用喪屍,大家麵對麵開乾。

卡瑞斯警告過一行人之後繼續說道:“我們從這條河出發,然後到另一條河吃午餐,那裡也會是終點,吃完飯我們返回。當天返程,大家沒問題吧?”

“ok!沒問題!明白!”

卡瑞斯臉上露出個僵硬的笑容:“希望大家會度過一段美好的雨林之旅,雖然會很累,不過相信我,你們會有收獲的。因為這裡很美。”

黑魚河上架著一座橋,這座橋連接了文明和原始,他們跨國橋之後,卡瑞斯大聲道:“大家注意,從現在開始,我們就進入無邊的荒野了。既沒有手機信號和電源,也沒有奢侈的溫泉酒店。隻有野草,野獸,大樹,所以。一定小心!”

“我知道你們在各個行業都是翹楚,但如果你們想繼續保持你們的地位,那我建議你們待會一定好好聽我們頭的話。”一名健壯的保鏢微笑道。

秦時鷗對他豎起大拇指道:“我們都是乖孩子。”

保鏢們笑了起來,他們就怕這些大佬一個個故做聰明到時候在雨林裡亂來,那樣最後吃虧的肯定是他們這些當保鏢的。

過了大橋後是一片小草園,秦時鷗在這裡看到了傳說中的袋鼠,大大小小的袋鼠正在蹦蹦跳跳的嬉戲,也有兩隻在吃草。

一行人剛過了橋。它們的耳朵便顫動起來,隨後警惕的盯著一群人,做好了隨時溜之大吉的準備。

秦時鷗第一次看到。這些鬆鼠大概一米多高,小的不足半米,大尾巴撐在地上,看起來很傲嬌的樣子。

“大赤袋鼠,一般在早晨傍晚和夜間活動,白天它們是比較安靜的。沒有攻擊性,大家放心的穿行過去就好。”卡瑞斯解釋道。他吹了個口哨,這些袋鼠聽到響動便蹦蹦跳跳離開了。

小草原隻有幾十畝地的樣子。隨後便是茂密的叢林,秦時鷗挎著準備好的滑輪弓鑽進去,感覺呼吸忽然之間便通暢起來,好像肺完全張開了一般。

當然,這是他的心理作用。

澳大利亞的雨林裡生長的都是高大的喬木,故而雖然看上去很繁茂,但是人行走在裡麵很輕鬆,喬木之間空間寬闊,形成了一條條天然通道。

軍靴踩在厚厚的樹葉上,秦時鷗有種在床上行走的感覺,並不舒服,因為鬆鬆垮垮的讓人很難心安。

走了一會之後,卡瑞斯找到一棵綠色喬木,上麵掛著大大小小的果子,他爬上去用匕首砍了幾個下來,分開遞給眾人道:“這是金星果,味道還不錯,大家補充一下水分和維生素。”

這種水果甜兮兮的,肉很多,秦時鷗吃了兩塊便有了吃飽的感覺,要是能帶回去就好了,熊大就喜歡這種水果做食物。

如此一想,秦時鷗便問卡瑞斯,這種水果在加拿大能不能成活。

卡瑞斯搖頭道:“不行,連邁阿密都夠嗆,金星果樹對溫度要求很高,在加拿大一波寒流來了,那就凍死了。”

秦時鷗道謝,隨即又有一個保安送上來一些水果,卡瑞斯拿起一個說道:“這是可食的,當地人叫它羅林果,在北美也沒有生長,喜歡吃水果的一定嘗嘗。不過,請牢記,沒有經過我們手的水果,一定不能吃!”

眾人坐在這裡吃著水果,保鏢們摘了不少,吃不了的他們便隨便扔掉了。

結果一小會之後,不遠處響起了灌木被擠開的聲音,沉重的腳步聲響起,有什麼東西靠了過來。

保鏢們警戒起來,卡瑞斯握拳讓眾人集合,秦時鷗拉開了弓箭,小心翼翼的看著發聲方向。

幾秒鐘之後,隨著一陣‘咯咯’聲響起,一隻大鳥邁著沉重的步子走了出來。

秦時鷗看到這隻大鳥心裡有些驚歎,他第一次看到這麼大的鳥。

這鳥跟他差不多高了,脖子很長,頭頂有半扇狀的角質盔,裸露在外的皮膚主要是藍色,頸側和頸背為紫紅色,肥壯的身軀上長著厚重濃密的黑色羽毛,嘴巴下海垂著兩個鮮紅色的大肉蛋。

“哦,細特,我們運氣真不錯,這是食火雞。大家小心,它們被認為性格害羞,不被激怒一般不會攻擊人,可是如果它要發起攻擊,那就麻煩了。”卡瑞斯說道。

這隻食火雞是被地上淩亂的水果引來的,它咯咯的叫了幾聲,低下頭吃了起來。

一個保鏢說道:“頭兒,乾掉它?”

布蘭登攤開手道:“彆這樣,夥計們,我們隻是隨便走走,不是來打獵的,為什麼要傷害本地物種?”

那保鏢說道:“如果它要傷害你,那時候可就麻煩了。它們是可怕的鳥,奔跑時速超過五十公裡,腿部力量很強,全力橫掃可以掃死一個成年人!看到它的爪子了嗎?比匕首還鋒利,它們喜歡吃內臟,殺死獵物後會撕開獵物腹腔吃掉內臟。”

比利點頭道:“食火雞挺危險的,我看過一部紀錄片介紹它們,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美軍及澳軍在新幾內亞駐守時,就有大兵不知道這玩意兒的厲害,然後被乾掉了,死狀很慘!”(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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