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那又怎麼樣?”孫金健激動顫抖地反駁道,“我妻子是航海愛好者,她去租船,也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這又能說明什麼?”
“那可真有意思,你是遊艇公司的經理,你妻子想要租船,不上你們公司,偏要跑到彆人家的船廠去租?
“傻子都能看出來,這裡麵大有貓膩!”
“我……我妻子不想沾我的光,再說,當時我們可能鬨著情緒,所以她想租船也不來找我,這完全都在情理之中嘛!”孫金健繼續狡辯。
“等等……”這時,李勤忽然說話了,“遊艇租賃的話,必須安裝嚴格的GPS定位和國家要求的航海信標,事後會形成一份完整的航海記錄報告!
“如果能查到這份航海記錄報告,那麼豈不就可以證明……證明……”
“當然不行了!”趙玉說道,“我沿著你這個思路挖掘過,但是,4年前的航海記錄報告已經被抹除了!
“還有,這兩口子這麼精明,連名字都用了小舅子的,那麼肯定提前做過準備!再說……”趙玉說道,“朱喜城的遊艇被人破壞了航行記錄,所有人又都被迷暈了,誰也無法證明,他的遊艇到過哪裡?
“所以,就算能夠查到孫金健妻子的航行記錄,也沒有辦法證明,她跟此案有關啊!”
“哦……”李勤領悟,當即露出了擔憂的神色。
“那……空口無憑,等於說一千道一萬……”意大利人畢國勝衝趙玉說道,“你還是沒有辦法證明,你說的都是事實了?”
“我哢,你這俗語用的還挺地道啊?”趙玉咧嘴罵道,“你特麼是跟誰一夥兒的?”
趙玉這麼一罵,孫金健反而多了幾分底氣,竟然挺直了腰板。
“警官,你罵人做什麼?”孫金健咬著牙說道,“這位外國人士說得對啊!不管你怎麼說,始終都得拿出證據來!
“如果拿不出來,那麼我可要聯係我的律師,告你惡意誹謗了!我是天勤集團的總經理,你可知道,你的誹謗會對我造成多大的損失嗎?
“從今以後……”
“以後你奶奶個腿!”趙玉猛地罵道,“我早就跟你說過,沒有金剛鑽怎麼敢攬瓷器活,老子要是沒有證據,會把所有人叫到這裡來,然後長篇大論地給你編故事玩兒嗎?”
趙玉一個突然的“奶奶腿”,引得現場好幾位剛剛喝水的人發生了噴水……
“你……你……”孫金健明顯被趙玉的氣勢嚇到,底氣不足地說道,“你有證據,有什麼證據?”
“好吧,這可是你自找的!”
趙玉掏出自己的手機,在手機上一通點擊之後,電視上驀地出現了一段音頻。
“喂……老婆啊,出大事了!”那顯然是一段手機通話錄音,說話之人正是總經理孫金健,“昨天晚上,有人把朱韻笛從遊輪上推下去了!人可能死了……”
“什麼?”錄音中傳來一個女人的聲音,“彆開玩笑了,不會是假消息吧?”
“千真萬確,”孫金健激動說道,“海上搜救隊已經展開了救援,遊輪上的攝像頭也拍下了她墜海的視頻,現在還來了探員,這怎麼能是開玩笑呢?”
“啊?這……這也太邪門了吧?老公,”女人說道,“這不會是有人在模仿咱們吧?你可千萬要小心,彆再查到咱們的頭上來啊……”
“噓……”孫金健噓了一聲,安慰道,“放心吧,這事可是真的跟我沒有關係啊……
“海水那麼冷,人肯定沒救了,朱韻笛一死,群龍無首,對公司未來的走向會造成巨大影響,我看,我們得好好計劃一下了……”
在聽到這段錄音的時候,孫金健本人早已嚇得麵無血色,整個人都仿佛隻剩下了一具軀殼。
而眾人的反應亦是可想而知,尤其是聽到孫金健的妻子說“有人在模仿咱們”的時候,眾人一個個目瞪口呆,震驚的不能自已。
這句話,顯然已經讓他們暴露無遺,說明4年前的遊艇失蹤案,正是他們夫妻合謀做下的。
“沒想到……真是沒想到啊!”突然之間,李勤跪倒在地,仰天長歎,“老天有眼,真是老天有眼啊!
“我李勤被人打上殺人犯的標簽已經4年了,今天終於能夠證明我的清白了啊!嗚嗚……”
激動中,李勤竟然流出了眼淚,足可見,這4年他過得如何艱辛!
“哼!”雷大升衝著孫金健罵道,“我也是想不到啊,朱總對你那麼好,你這個沒有良心的畜生,你竟然敢做出這麼喪儘天良的事情來,你……你……我真想大嘴巴子抽你一頓!”
“船……船上真的藏著一個人啊!”伊琴後怕道,“真是太可怕了,如果當時,他想要把我們全都殺了,那……那……”
“孫金健!”韓傲冰亦是揚眉吐氣般地喝道,“你現在還有什麼話好說?誰能想到,遊艇失蹤案竟然是你為了上位而精心布下的謀殺!
“說,你是不是把朱總……殺害了!?”
“這還用說嗎?”李勤說道,“電話裡說得已經很清楚了,有人在模仿我們,那就說明,他們把朱總也推到海裡麵去了啊!”
“殺人犯!”張猛海罵道,“你這個殺人犯!太可惡了!我真是大意了啊,要是我當時好好檢查一下倉庫,就不會讓他得逞了啊……”
“等……等一下……”麵對激動的人群,本已絕望的孫金健突然想到了什麼,急忙對眾人說道,“我……我老婆隻是說了一句有人在模仿我們,但是……她沒說模仿什麼啊?”
“屁話!還敢狡辯?”雷大升吼道,“你一提到朱韻笛墜海,你媳婦就說有人在模仿你們,你說還能模仿什麼?”
“話不能這麼說,”孫金健咬了咬牙,狠狠說道,“模仿分很多種,隻憑這單純的一句話,並不能證明,我們就是殺人凶手!
“還有,我懂法律的!”孫金健指著趙玉說道,“這個卑鄙的小人竊聽了我的電話,你們知道嗎?身為警務人員,擅自竊聽他人電話是違法的!
“《證據法》上寫得清清楚楚,以武力、竊聽等非常規手段獲得的證據,都是無效證據!
“所以,”孫金健攥緊拳頭,激動吼道,“這段被竊聽的錄音,根本不能成為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