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7章 第三種可能(1 / 1)

狂探 曠海忘湖 1280 字 27天前

趙玉剛一到家,電話就響了。

這一次,電話是李貝妮打過來的。

“師兄,你讓我查的那個高婷,已經查到結果了!”李貝妮說道,“高婷和蘭書平是經人介紹的,並非同學或朋友之類。他倆之所以結婚那麼早,乃是奉子成婚!高婷早早的有了蘭書平的骨肉,迫於家長壓力,這才結了婚。

“我查過具體的日期,劉嬌遇害的時候,高婷和蘭書平還不認識呢!所以她和劉嬌之間沒有可能產生什麼恩怨!”

“好的,那……貝妮啊,”趙玉問到,“如果我想要到雲州審訊馮闊,需要辦理什麼手續,需不需要逐級上報?”

“我剛得到消息,”李貝妮說道,“因為越獄的事情,馮闊已經被打回原籍了!由咱們秦山的司法部門來處理,明天就應該轉到秦南監獄了!以你現在的名氣,應該用不著向上級彙報,等馮闊轉獄完畢之後,預約一下就可以了!我盯著這事,到時候給你預約一下!”

“好的……”

接下來,趙玉又把今天的新發現跟李貝妮講了一下。李貝妮聽完,也覺得這個最新出現的女人有些可疑。因為從劉嬌的死亡現場來看,凶手明顯帶著情緒,情殺的可能性也非常高!

如果這個女人因為喜歡馮闊,必然存在著殺害劉嬌的可能!

所以,當務之急,還是要把這個女人先找出來再說。隻要能夠審問到馮闊,應該很快就能知道她的情況。

放下電話之後,趙玉把高婷的名字,從白板上抹了下去。

起初,當趙玉第一次看見高婷的時候,也對她產生過懷疑。因為劉嬌是10年前遇害的,而蘭書平的孩子已經9歲。所以,趙玉懷疑高婷和劉嬌、馮闊等人也是認識的。

如果高婷喜歡蘭書平,而蘭書平又暗戀劉嬌,那麼這裡麵也有可能存在著殺人動機。

然而,現在李貝妮已經證實了,當時高婷與他們並不認識,自然排除了嫌疑。此外,高婷不可能進入馮闊家栽贓,而“高”字裡麵也沒有兩點水存在。

唉!

真是見了奶奶熊個鬼……

趙玉看著白板上的懷疑對象,從蕭震到蘭書平,再從關軍到高婷,這些人全都被他一一排除了,現在看來,唯有那個和馮闊相好的神秘女人,嫌疑最大!

不過,雖然發現了新的嫌疑人,可是趙玉的心裡依然像以前那樣充滿了矛盾。因為,如果這個女人真的是為了得到馮闊而殺了劉嬌,那她為什麼又要嫁禍給馮闊呢?

這個女人既然和馮闊相好,倒是很有可能進入馮闊的臥室栽贓陷害,可是……如果是為情的話又說不通,難道……她還有彆的理由?

哎呦……

趙玉不免一陣頭疼,眼前這些形形色色的嫌疑人,大有亂花漸欲迷人眼之意,讓他越發猜不透其中真相!

猜到極致的時候,趙玉甚至連劉嬌死於誤殺,或是自殺的可能性都考慮了進去!

不知道,係統是不是擔心趙玉腦袋會爆炸,趕緊傳來了奇遇完結的聲音,打斷了他的那些奇葩想法。

係統告訴趙玉,本次奇遇的完成度為83%,得到了一個隱形定位儀。

不會吧?

忽然得到這樣一個結果,趙玉不免大為失望。按理說,他昨天晚上那一場摩托車大戰,還有今天如此的努力調查,不該是這麼低的一個完成度!

嗯……

不會吧?

思忖之間,趙玉仿佛明白了些什麼,他快速走到白板跟前,又把那些資料仔細瀏覽了一遍。

哦……

他漸漸意識到,今天開出了“艮”卦,可完成度並不算高,難不成……這是意味著自己——查錯了方向!?

其實,在趙玉剛剛調查劉嬌案的時候,他就感覺到過,自己仿佛是疏忽了些什麼。

現在想起來,他似乎有些過於關注去挖掘那些嫌疑人了,由於在嫌疑人的身上分了心,這才使得他忽略了某些東西,而且是——重要的東西!

趙玉雙手搭在白板上沿,彎著腰,弓著身,又開始一遍接一遍地去看那些資料。嫌疑人、證人、屍體、現場、兩點水……

看著看著,他忽然被一張照片給吸引住了!

那張照片上顯示的,乃是當初的殺人凶器,一把鋒利的——匕首!

看到這把匕首之後,趙玉驀地怔住了,在經過一番認真思忖之後,他忽然頓悟的“哦”了一聲。

原來,他忽然發現,這把凶器,很可能就是那個被自己忽略的地方!

對!

卷宗……資料……

想到此,趙玉趕緊跑到辦公桌前,從眾多的卷宗之中,找到了有關證物的詳細資料。

對啊?

趙玉一手端著卷宗,一手拍著腦門,自言自語道,我怎麼早沒想到?怪不得,在調查的時候,心裡總是覺得不靠譜呢!

原來如此!

“凶器為一把雙刃木柄短刀,做工精致,刀刃鋒利,經檢驗,為未使用過的新刀……”趙玉快速地念著卷宗上的記錄,“案發後,該凶器於次日上午發現於馮闊臥室五鬥櫃抽屜內,上有馮闊指紋與被害人血跡……”

對啊!?

趙玉看著這段記錄,這才驚醒地認識到,實際上,在劉嬌案的整個過程之中,最矛盾,最奇特的東西,就是這件重要的證物了!

不光是因為它最後出現在了馮闊的房間,它本身也存在著不合理的地方。

試想一下,如果有人要誣陷馮闊,那怎麼做,才能做到刀上有馮闊的指紋,刀刃上有死者血跡呢?

這個推論看上去不難實現,可細想一下,卻是根本沒有可能。

因為,如果凶手拿著這把刀子去殺人陷害的話,要麼會在刀柄上留下自己的指紋,要麼就是因為戴著手套而沒有指紋,卻根本不可能會出現其他人的指紋。

就算那把刀子是馮闊用過的,上麵已經有了他的指紋,那麼當凶手用力握刀殺人的時候,指紋也會因為用力的緣故被抹去,或是變得極不清晰!

可是,在這件殺人凶器上,馮闊的指紋卻是特彆明顯。所以,洪局長當年才會認定馮闊有罪!

嘖嘖……

現在看來,如果馮闊真是遭人陷害的,那麼這裡麵的技術含量可就高了。

趙玉反複推測了數遍,最後認為,如果有人真的能夠做到這一點,那麼隻有兩種可能:

第一,凶手在殺完人之後,讓馮闊握過刀子,留下了指紋。

第二,凶手乃是握著刀刃——把人殺死的!

可是,這兩種推測顯然都無法成立。首先,馮闊不是傻子,看見帶血的刀子怎麼會主動去摸?再者說,凶手剛殺完人不久,馮闊就來到了現場,在時間上也不合拍。

至於第二點更是沒有可能,刀刃那麼短,拿著刀刃根本捅不死人!況且,劉嬌的驗屍報告上已經證實,凶手乃是使用很大力度進行捅刺的,從傷口的深度上看,刀刃應該是全部捅進了身體!

那麼……

如果兩者都不是,還有沒有其它可能呢?

等等……

忽然間,當趙玉又把照片上的凶器仔細觀察了一遍之後,卻真的想到了第三種可能!

我靠!

趙玉微微一驚,他驚訝地發現,如果這第三種可能真的成立的話,那他豈不就知道,真凶到底是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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