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兩百二十四章 真相?(1 / 1)

王牌 蝦寫 1616 字 25天前

貝拉拿出一個紅外望遠鏡觀察一會:“他們正在安裝天花板。”說罷拿出計算機:“梅卡死後,房子由梅卡姐姐繼承,梅卡姐姐五天前離境,前往夏威夷。機票是由卡倫公司預定的,卡倫公司······是個皮包公司。”

“沒錯了,這是用中獎手段將梅卡姐姐調開。”這手段國外竊賊經常用,送你某地幾日遊,然後把你房子搬空了。

中國竊賊一般更喜歡隨機選擇‘空門,。於明道:“看來好消息是梅卡的東西沒有被找到。”

貝拉並不樂觀道:“就他們目前進度看,梅卡的家基本被他們翻遍了。如果他們找不到,我們可能也無能為力。”

藏東西分兩種,一種是希望自己死後,彆人能找到,一種是隻希望自己知道在哪。中國國內一些新聞經常報道這樣的悲劇。老人省吃儉用留下錢,但是來不及告訴孩子就去了,而孩子根本不知道有這錢,經常連錢一起扔掉。還有一新聞,說男人藏私房錢在櫃子中,結果被妻子連櫃子一起賣了。

如果梅卡藏的東西是前者,那已經被對方找到。如果梅卡藏東西的因為後者,那不僅他們找不到,於明和貝拉也未必能找到。

“不管怎麼樣,我們先讓他們收工。”貝拉撥打電話:“我要報警,我的鄰居現在還在裝修,希望你們能夠乾涉。地址是······”

二十分鐘後,一輛巡邏車不快不慢的停在梅卡家門前,兩名警察下車,然後和施工人員進行一些交涉,接著警車走了。施工人員收拾東西,淩晨一點四十分離開了梅卡家。

貝拉拉開小抽屜,拿出一把槍給於明,於明忙道:“不會。”

“英國公民可以持槍,你拿著防身。”貝拉檢查下自己手槍電腦連接行車記錄儀,監視梅卡門前情況。貝拉找出兩個夜視儀道:“巡邏警車一會會回來查看施工人員是否撤離,所以我們不能開燈

於明接過夜視儀戴上,好奇問:“如果無視警告繼續施工呢?”

“那他們將會被被捕。”貝拉下車邊走邊道:“英國警察很死板的,不會聽你的借口。”

快走到路燈處,貝拉讓於明稍等,觀察下地形和停在附近的汽車,沒有發現有適合監視的地點,揮手兩人過馬路,進入梅卡家。

梅卡家裡電器等物已經被運走連大門都被拆卸下來,屋子內空蕩蕩的,幾乎所有的地方都可以一目了然。

貝拉左右檢查道:“這些人很專業連下水管都檢查過。”

於明道:“我倒是奇怪,為什麼這兩年來失主不尋找東西,突然這五天來尋找。”

“是的,而且就失主的財力,完全可以將房子購買下來。”貝拉問於明:“你是不是能想到一個比較牽強的理由?”

“理由就是失主剛發現了有備份證據,不管怎麼說,這些人在尋找東西無疑,那說明很可能有東西。”

“嗬嗬,這可不是一個牽強的理由這是個狡辯的理由。”貝拉道:“你負責一樓,我負責二樓。”

“好。”於明左右看,這一樓還有尋找的必要嗎?客廳廚房……一目了然啊。於明轉了一圈後找了把凳子坐在門口,順便監視巡邏車什麼時候過來。於明用對講機問:“我覺得還是需要一個理由,貝拉你查下是不是梅卡家經過多次的裝修?”

“有什麼發現?”

於明摸地板道:“如果我沒有看錯,這種木地板是去年才出的防火、高硬度環保材料。”

貝拉查詢一會:“沒有找到記錄,但是本地警方接警係統中,有鄰居撥打的報警電話,有錄音,錄音上投訴梅卡家半夜裝修房子。警方第二天聯係到了梅卡的姐姐,梅卡姐姐向鄰居道歉。梅卡姐姐是知道裝修的可是梅卡姐姐收入很低,又是一名酒鬼哪有錢裝修房子?”

“送裝修。”於明想起了一個案例,三名竊賊冒充社區免費滅蟑螂,然後將一家房子洗劫。打的是免費裝修房子的幌子?為什麼這麼偷偷摸摸的呢?於明恍然,自己忘了最重要一個問題,三年前蒙特羅主導過一次約翰案件的調查。心裡有鬼的人,總是比較過敏。

但是東西會在哪呢?地板新裝修過,說明地麵已經被挖開。天花板是這次裝修,說明天花板也沒有問題。於明查看牆壁,也是近年新裝修的,牆壁也被挖開了。廚房的灶台、櫥櫃等等都是梅卡死後重新裝修。

貝拉對講機道:“二樓的東西都是新的,連雜物間的牆麵也被換過。整棟房子似乎在梅卡死後換了一輪。我去後院檢查下土地,你去車庫看看。”

車庫在側麵,裡麵空蕩蕩的,於明左右看道:“車庫也被翻過。”!

貝拉有些喪氣:“這房子有沒有沒被尋找的部分?甚至連後院的草皮和花圃都被換過。”

於明問:“梅卡在名下有什麼其他東西嗎?比如出租房,公寓等等?”

貝拉道:“這些可以查詢到的資料我相信已經有人捷足先登,即使是有人住的房子,他們都翻過幾次。西索不能把事情組織化是對的,否則我們組織調查將再次無功而返。”貝拉話語中很遺憾,約翰是她的推薦人,兩人關係雖然不算很好,但是其中具備了恩義情分和責任。

“警車來了。”於明靠到陰影之中。

警車開到附近,放慢了速度,特彆在經過梅卡家前,更是放慢了速度,想必是觀察是否還有人在裡麵。警車過去,於明道:“貝拉,我發現有個東西是舊的。”

“什麼?”

“郵箱。”這郵箱不是電子郵箱,而是設立在房子附近的實體郵箱。梅卡家的郵箱在車庫前草皮的公路邊上,和一棵路邊的樹挨在一起。

貝拉和於明出來,貝拉打開郵箱的鎖,揭開蓋子,裡麵隻有一封信件,查看發現,是前天投遞的廣告。貝拉搖頭:“沒有。”

於明看了一眼,確實沒有。但是於明不死心觀察一會,發現有點不妥:“這郵箱好像厚了點。”

“恩?”貝拉看看,拿出一把折刀,叉進底部縫隙一撬,一片薄鐵片被撬動。貝拉驚喜,左手拉開鐵皮,右手從郵箱內拿出一個塑料盒子,塑料盒子裡有一張光盤。貝拉把光盤放進口袋道:“我們走。”

“鐵皮放好。”於明解釋:“對方肯定搜查過郵箱,不能打草驚蛇。”

“恩。”貝拉將鐵皮鋪回原處,兩人上車,開車離開。

如果沒有失主將房子來回的拆,於明和貝拉不太可能注意到郵箱,就算注意到郵箱,也不會重點去觀察郵箱是否有秘密。於明這麼做的原因是,郵箱是兩人找到唯一的舊物,也可以說是兩人唯一可能可以尋找到線索的東西。

如果沒有失主搜查梅卡的家,那這份東西還要躺多久才會麵世呢?或者是永遠不會麵世?這是不是因果報應呢?

貝拉精力很旺盛,開車回倫敦,沒有休息,立刻拉了蒙特羅在一家賓館觀看錄像。錄像地點是失主的後院,遠距離拍攝又是夜晚,畫麵不算很清楚,但是仍舊可以認出是失主。

失主從後院地裡挖出一具屍體,將屍體裝進一個袋子,然後把袋子放在汽車後備箱,開車從後院離開。

於明很滿意,但是看貝拉搖頭,貝拉道:“就憑這錄像,根本無法將失主送進監獄。”

“光線效果都太差了。”蒙特羅點頭。無法判斷是不是屍體,是誰的屍體。蒙特羅道:“好消息是我們證實了約翰的清白,我們也應該將約翰的基金還給他。貝拉,你通知副主席,要召開主席會議,如果這份錄像技術上沒有問題,我們將啟動複仇基金。”

不需要什麼客觀證據,主觀證據已經足夠了。說乾就乾,蒙特羅和貝拉向於明告辭,說一句再次歡迎於明來到英國,然後就把於明給扔了。

已經是清晨,於明沒有休息,叫了份客房服務的早餐,邊吃邊想。這份錄像主觀證據是有,但是客觀證據太不充分。那屍體未必是約翰的,而且自己的列舉法存在牽強。最重要是列舉法是建立在約翰是好人的基礎上。反過來想,如果約翰不是好人呢?或許是約翰和梅卡是合夥的呢?也許約翰逮住了梅卡,聯手黑了油畫呢?

於明覺得有些草率,他將困惑發郵件給了猛虎,猛虎是於明的半位導師,教導的知識很少,但是卻教會了於明缺少的責任感。

猛虎回郵件:確實草率,但是這是維護調查人聲譽的最好辦法。另外蒙特羅並非這樣專斷獨行的人,他考慮到貝拉的感受,所以召開主席委員會。另外你知道什麼叫大事第六人否決法嗎?

於明回:不知道。

猛虎:主席一人,副主席五人。假設其中五個人都讚成,那最後一個人無論什麼理由,無論是什麼想法,必須反對。而這個人必須堅持自己的反對,召開主席委員會就代表有一個人是表示反對的,這個反對的人會介入此事,根據流程,複仇基金不會直接殺死目標,而可能是會逼供目標,第六人會堅持尋求真相。如果主席委員會沒有任何人願意做第六人,主席委員會將被解散,重新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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