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三章 楊二喜和他的同伴們(第四更)(1 / 1)

將夜 貓膩 1213 字 25天前

這場對草原騎兵的伏襲,取得了完勝。打掃戰場時,殺敵三人,傷二人的楊二喜,獲得了在死去敵人身上首先挑選戰利品的資格。

被這些騎兵搜刮的財富,自然要交由朝廷統一處理,所謂戰利品,無外乎是盔甲和武器。

隻是草原騎兵用的皮甲,在這些曾經的正規唐軍眼中,就像是破爛的遮羞布一樣,實在沒有人感興趣,所以目標隻能是那些刀箭。

楊二喜想要換一把刀。

草叉被磨的很鋒利,完全可以殺人,經過很多次戰鬥後,他已經用的很順手,但畢竟是用來鋤草的農具,總還是有些不方便。

大唐軍人在離開軍營前,可以用從軍年限和日常記功,獲得把隨身武器帶回家的榮耀,沒有人會舍得離開自已相伴多年的武器,絕大多數人都會選擇交換,最後便成為了唐軍的一種傳統。

楊二喜在軍中以善射聞名,所以選擇把黃楊硬木弓帶回家鄉,把佩刀留在軍中,如今發現同伴們都拿著從軍營裡帶回家的刀,有些不舒服。

所以他想換一把刀。

最開始被射死打死的那兩名草原騎兵,身旁的佩刀不知遺落到了何處,所以他才會讓同伴把最後那人留給他。

楊二喜對那些善解人意的同伴拱手道謝,從草原騎兵屍體旁揀起那把彎刀,挽了個刀花,雖然還是有些不習慣,但覺得比草叉好多了。

有了鋒利好使的刀,再看草叉便有些粗笨難看,但他想了半天,還是舍不得扔掉,把草叉繼續扛到肩頭。走進林子裡。

片刻後。他從林子裡走了出來,一個黑乎乎的東西在草叉上擺蕩不停,仔細一看。才發現是離家時帶的臘豬腿,被吃的隻剩了個豬蹄。

同伴們看了好些天,終於看不下去了。紛紛取笑道:“我說二喜,你或者把這個可憐的豬蹄燉來吃了,或者扔了,成天掛在草叉上做什麼?”

楊二喜才不會聽他們的,說道:“媳婦兒給的,慢點兒吃,醃的時候,放了不少鹽,薰的時候用的鬆柏枝。不怕壞。”

同伴們大笑起來,絕對沒有人對那根可憐的臘豬蹄有任何興趣。

楊二喜覺得身邊有動靜,轉身望去。隻見一隻小手正在輕輕扯動自已的衣角。正是先前險些被草原騎兵砍死的那個小女童。

看著臟乎乎的小臉,他想起了自已的女兒。安慰說道:“彆怕,咱們明天就把那些壞人全趕走。”

小女童不是來和他說話的,眼睛裡也沒有恐懼的神情,卻泛著一道光澤,唇角淌下一道透亮的口水。

楊二喜順著她的目光望去,才發現她一直盯著草叉上掛著的臘豬蹄。

小女童渴望的眼光隨著臘豬蹄的擺動不停移動著,可愛又可憐。

想了想,他取下臘豬蹄,塞到小女童的懷裡。

小女童高興地笑了起來,擦掉嘴邊的口水,對著他鞠躬行禮表示感謝,然後蹦蹦跳跳向奶奶跑了過去,一邊跑一邊喊著什麼。

一名同伴走到楊二喜身邊,說道:“她全家都被殺了,就祖孫兩個躲在地窖裡活了過來。”

楊二喜看著小女童的背影,沒有說什麼。

他們把身上的口糧留了一半給村裡的難民,然後畫了張簡易的地圖,告訴他們在西南十七裡外,有朝廷的一處臨時衙門,負責收攏難民撤退。

做完這些事情後,他們拉著二十幾匹沒有受傷的馬,離開了村莊。

第二天清晨,這些退役的唐軍,和主力部隊彙合。

“楊二喜,可以啊,這麼快就搞了一把刀。”

一名騎兵看著他說道。

楊二喜得意說道:“這不算什麼,主要是殺那三個蠻子的時候,費了些力氣,說起來如果不是我不愛爭功,被我重傷的那倆也應該算到我的帳上。”

那名騎兵笑了起來,說道:“成成,我不會忘記報告統領給你記功。”

“彆忘了,我可是天啟二年的邊軍,你這什麼態度?”

楊二喜笑罵了一句,扛著草叉,跟著同伴向山林裡走去。

那名騎兵輕夾馬腹,順另外一條道路,來到一處山坡上,來到統領大人座騎旁,低聲稟報剛剛得到的那些軍情。

驍騎營統領劉思,神情肅然點點頭,舉手示意這名遊騎離開,然後望向身邊的中年男人,說道:“隆慶加快了速度,剛好和我們錯過。”

那名中年男人一身青衣,神情寧靜,在充滿著肅殺氣息的驍騎營數百鐵騎中,顯得格外醒目,正是朝小樹。

朝小樹說道:“隆慶顯得太著急了些,州郡的防禦也太無力了些。”

劉思說道:“州郡廂軍用來步戰還可以,對上這些年久經沙場的草原騎兵,確實沒辦法,他們打的很慘,也儘了全力。”

朝小樹說道:“我沒有任何責怪的意思。州郡廂兵,其實還是要數固山郡有些真實戰力,華山嶽這個三州鎮軍總管做的不差,隻是他的兵大部分都抽調到北大營抵禦金帳王庭南下,所以我們也不能指望他。”

劉思有些鬱悶,他隨朝小樹帶著驍騎營八百精騎,出長安來東疆,一路艱辛危險,也與草原騎兵打了好幾場,卻無法從根本上改變局麵。

因為他們的人數太少,甚至於根本不敢和隆慶的主力騎兵相遇。

朝小樹說道:“不要想太多,雖然隻能騷擾追襲,但至少可以讓那些蠻騎不敢太過放肆,東疆的百姓也能少受幾分荼毒。”

說完這句話,他望向正在向山林裡走去,身影漸漸消失不見的那些義兵,敬佩說道:“如果不是有他們,局麵才真的不堪收拾。”

……

……

像楊二喜這樣的人很多。

有很多農夫離開田園,離開自已的家,自已拿著路費,帶著行李和當年從軍中帶回家鄉的刀或弓箭,前往遙遠的東疆。

那時朝廷的征兵令還沒有抵達他們的家鄉,他們便提前動身,按道理這種做法並不理智,因為他們沒有組織,連戰場在哪裡都不知道。

但這場戰爭不同,這是關係到大唐存亡的戰爭。所以外敵入侵的消息便是軍令,便是征兵令,在道路上和山林裡遇見一個人,看到他腰間的舊刀或是老弓,便能確認是同伴,於是便能組織成為強大的力量。

至於戰場在哪裡?敵人在哪裡,哪裡就是戰場。

這就是楊二喜的想法,也是他的那些同伴的想法。

據戰後統計,僅僅大唐中部州郡,便有超過兩萬名退伍的唐軍,在征兵令到達之前,自發加入到東疆抵禦入侵者的戰爭中。

這群大唐最早的、最可愛的反擊者,最後能夠回到家鄉的不到半數。

……

……

(身體累的不行了,腦子還算清醒,這幾章我很滿意,希望大家也能喜歡,今天晚上還有,既然說了拚命,自然就要拚,請繼續投票支持。){感謝各位書友的支持,您的支持就是我們最大的動力}

举报本章错误( 无需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