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三四章抓奸細(1 / 1)

漢鄉 孑與2 1329 字 25天前

第一三四章抓奸細

梅花篆字是何愁有釋放的一種善意的信號,他非常的想要融入這個由霍去病領頭,雲琅主導的小圈子。

在險惡人世間遊蕩了七十幾年的老家夥,一眼就能看出什麼樣的團隊能成事,什麼樣的團隊最會土崩瓦解。

跟騎都尉打交道,是他第一次離開皇宮如此之遙遠,完全自主的一次經曆。

他很想彌補一下自己失落的時間,或者說他很想彌補一下自己完全空白的少年時光。

在他看來,這群少年人辦起事情來依舊是生澀的,處處都是瑕疵。

不過呢,這也正是少年人的模樣,不犯錯的少年人算什麼少年人。

隻要這些錯誤不是毀滅性的,他們就能無數次的在廢墟上重新站起來。

何愁有覺得主父偃有一句話說的很正確,那就是日暮途遠這四個字,至於倒行逆施在他看來是非常沒必要的。

一件事情既然已經走在了正確的道路上,就沒必要抄捷徑,就像現在的騎都尉一般。

霍去病是一個胸中充滿野性的戰將,他對戰爭的渴望是存在於血液中的,並且成為了他身體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而雲琅則不然,這是極其狡猾的家夥,走一步看三步都不能描述他的行為。

最了不起的是,這個少年人不論麵對怎樣的局麵,似乎都有解決的法子,有些法子看起來怪誕不經,但是,用了之後才會發現,這裡麵充滿了大智慧。

如今的受降城,與大漢彆的城池似乎沒有什麼兩樣,商人在做生意,農夫在耕田,農婦在編織,工匠在修繕城池,奴隸們正在乾著苦力。

城頭的晨鐘暮鼓也被完全完善了,受降城裡的人已經漸漸習慣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漢家習慣。

唯一的與內地不同之處就在於,這裡的小家庭,一般都是女子出來跟官方,或者外來的商隊商賈們打交道,男子們則老老實實的躲在家裡,照料孩子。

哪怕是青樓裡的女子,也顯得比內地的女子要大度的多,她們不認為出賣身體是一種賤業,而是把這事當做養家糊口的工作來做。

何愁有知曉受降城之所以會出現這種女尊男卑的狀況完全是雲琅一手操控的。

當女子比男子更加容易賺到錢糧的時候,她在家庭中的地位自然而然的就會占據主導地位,更何況羌人的家庭是鬆散的,在一個安全的環境下,衣食無憂之後,男子就沒有以往那麼重要了。

戴著帽子挺直腰板之後的何愁有自然就有了不怒而威的氣度,這種氣度他根本就不需要故意流露,他本身就是上位者!

走在大街上,身後跟隨著兩個年輕的少年軍卒,看到喜歡的貨物就買一點,看到好吃的食物就吃一點,何愁有發現自己好像很喜歡這樣的日子。

核桃是個好東西,嘎吱一聲之後,一粒核桃就在他的手中碎裂,丟掉外皮,一把將核桃仁丟嘴裡的感覺很好,兩個淳樸的少年沒有這本事,每次喊兩聲老祖宗,何愁有就很願意幫他們把核桃捏碎……這讓他非常的有成就感。

羊毛編織的衣衫,如今很受羌人以及胡人們喜歡,尤其是西邊的很多地方早晨與夜晚依舊寒冷,穿皮衣太熱,穿羊毛編織的衣衫正合適。

何愁有站在一張巨大的羊毛地毯前麵不走了,這是一張色彩斑斕的胡毯,足足有半寸厚,上麵的粗糙的羊毛被胡人用刀子修建的非常平整,如果鋪在臥室,該是一個好東西。

毯子不錯,賣毯子的胡人卻非常的糟糕!

何愁有笑眯眯的問道:“這毯子作價幾何?”

賣毯子的胡人連忙道:“兩個金幣!”

何愁有扒拉一下毯子點點頭道:“用料紮實,做工也好,兩枚金幣不算離譜,可是,我沒有金幣,隻有這個!”

何愁有說著話就從袖子裡摸出好大一塊好銀,放在毯子上努努嘴道:“成不?”

黑瘦的胡人連連點頭道:“銀錠也成!”

何愁有笑道:“那就給我算算,這張毯子一定用不了這麼多好銀。”

黑瘦的胡人連連點頭,卻不動彈,他沒有本事把這一錠銀子分開。

何愁有笑了一下,取過騎都尉親兵的腰刀,閃電般的砍出一刀,沒等彆人看清楚他是怎麼下手的,那錠銀子已經一分為二了。

何愁有意味深長的瞅著目瞪口呆的胡人道:“這一半好銀,應該足夠付賬了。”

胡人一言不發,兩個快活的少年親兵則迅速的幫著老祖宗卷毯子,卷好之後就準備扛著毯子跟老祖宗回去。

何愁有把腰刀插進親兵的刀鞘,瞅著胡人道:“散市之後自己去衙門裡投案吧!”

胡人猛地抬起頭想要說什麼,卻發現何愁有似笑非笑的看著他,又低下頭,兩條腿顫抖的厲害。

回到了屋子,兩個少年人忙碌好一陣子,才把這張巨大的地毯給何愁有鋪好,這東西確實好,赤著腳踩在上麵軟綿綿的,如果不是因為老祖宗看著,他們甚至想要在上麵打滾。

這兩個少年人是何愁有特意跟雲琅要來的,總讓那些繡衣使者跟在身邊伺候,實在是有些大材小用了。

“老祖宗,剛才那個胡人不對勁?”

不知道何愁有有多麼可怕的少年人不知天高地厚的問道。

何愁有出奇的沒有生氣,笑嗬嗬的道:“你們以後出門要多長一個心眼,要多看,多想,多琢磨。

比如,你們覺得這張毯子賣兩個金幣合理麼?”

親兵撫摸一下地毯搖搖頭道:“這樣的一張毯子,在陽陵邑恐怕沒有八兩金子買不來!”

何愁有笑道:“在長安,這樣的一張毯子應該價值一斤黃金,而且不愁售賣。”

“長安遠啊……”

“不是售價的問題,而是這樣的毯子根本就不該出現在受降城這樣的小地方。

也不是他一個流浪駝隊能弄來的貨物。你們也看到了攤子後麵有十匹駱駝,守攤子的卻隻有一個胡人,你們覺得合理嗎?”

“或許彆的胡人去彆的地方賣貨去了。”

何愁有探手在那個親兵的腦門上敲了一下道:“受降城一半的區域是軍營,胡人賣貨隻允許在甕城裡,你在甕城裡看到過彆的胡人麼?”

“奸細進城了!”一個親兵大叫一聲,就要向外跑。

何愁有笑嗬嗬的道:“莫急,莫急,他們應該已經跑了!”

“跑了,哎呀,老祖宗,剛才就該抓住他們。”

何愁有歎息一聲道:“軍司馬好不容易招攬來了一支胡人商隊,如果我們當著所有商賈的麵把胡人捉走,以後就不會再有胡商來受降城了。

所以啊,還是暗地裡下手比較好。“

“可是那些胡人都跑了!”

何愁有笑嗬嗬的站起身道:“跑不了,跑不了,你再去找幾個同伴來,老祖宗帶你們去城外狩獵……”

雲琅聽到何愁有帶著八個少年親兵出城狩獵的事,隻是搖頭笑笑,既然老家夥想要親自訓練這些愛哭鼻子的少年,也沒什麼不好的,至少,雲琅對何愁有的一身本事實在是佩服。

一個七八十歲的老家夥,能在荒原上赤手抓狼,這樣的本事連霍去病都沒有。

至於奸細,雲琅根本就不在乎,這座城池是搶來的,百姓是抓來的,奴隸是買來的,因此,受降城裡的奸細是多的抓不完的,他何愁有就是這座城裡地位最高的一個奸細!

“來人,晚上準備酒宴!”

雲琅呼喊了一聲,就看見劉二一瘸一拐的從外間走了進來。

看來,劉二的傷勢有了起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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