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九十九章 年年殺貪官,啥時候才是頭啊(1 / 1)

山溝皇帝 雨天下雨 1696 字 28天前

再加上彆看如今大唐帝國的個工商業似乎發展的很快速,但是再怎麼樣也隻是處於工業革命的初級階段,各類企業的數量也是有限的,因此工商業對雇工的數量也是有限的,而這些雇工大部分也都是本地人,很少有外地人跑到其他地方去打工的。

僅有的幾個例外,恐怕就是隻有廣州、上海、金陵城、當塗這幾個地方啊,隻有在這幾個城市裡,才會大量的外來人口,而其他城市,外來人口的數量其實是非常有限的,大部分工廠裡的工人都是本地人為主。

這種大環境之下,其實廣大農村地區的農民收入,依舊是非常單一,主要依賴種田為主,想要獲得額外的收入,基本都是需要靠打零工之類的。

而給官府修建水利設施等各種基礎設施,就是一個很好的打零工的方式了。

官府直接雇工修建基礎設施,這種方式帝國在之前也是經常搞,隻不過之前隻局限於在宅區裡搞,其目的是以工代賑。

而現在,卻是在全國範圍內廣泛的開展,而這可就不是以工代賑了,而是取代了以往的徭役製度。

如此也是導致了全國範圍內,在今年罕見的沒有出現哪怕任何一個征召民夫服徭役的例子。

如此也是導致了徭役製度雖然在法律上依舊還存在,但是在實際上卻是已經徹底消失了,這對於廣大民眾而言,自然是極大的利好。

由於采用了大量的雇工,而官方顯然是不可能直接管理這麼多的雇工的,所以雖然說是官府出錢雇工,但實際上官府本身並沒有直接出麵,而是根據內閣的指導方針,官府直接把相關的工程包給各大國有建築企業

這種建築企業都是由地方財政控股,國企部管理的地方國有企業!

官府針對各個工程,和這一類的國有建築企業簽訂合同,然後再由建築企業招募工人進行施工。

不過李軒深知官府工程一個搞不好,容易出現大麵積的腐敗情況,所以強行規定,但凡是官府工程,隻能是交由國有企業進行施工,而且禁製任何形式上的轉包。

同時為了避免各個地方一股腦的成立這一類的建築企業,國企部對相關企業的成立申請的審批是極為嚴格的,原則上隻允許府級地方財政申請,而管理上直接歸屬國企部。

後續國企部為了管理方便,乾脆是把這一類的建築企業進行兼並重組,在全國範圍內以省道為標準,成立了各省道的國有建築公司,並下屬眾多分公司。

同時允許各省道的建築公司出省競標各類工程,不限定業務範圍!

不過,也沒有和國有糧食公司一樣,再各省道糧食公司上頭還搞了一個糧食總公司,而是讓各省道的建築公司自行發展。

其模式,和開創這一類建築公司先河的上海碼頭公司差不多,或者說乾脆就是學習的該公司,上海碼頭公司,是鬆江府財政和上海特設縣財政聯合控股,國企部直屬管理,其主業雖然是碼頭運營,但是下屬的建築分公司實力相當強悍。

不僅僅在上海本地承接了大量的關鍵工程,而且還在其他地區也承接了大量的工程,比如國內的第一條長距離商業鐵路,京鎮鐵路的部分工程,尤其是鐵路橋工程,都是被這家公司給一鍋端了。

如今負責洪澤湖大堤建設工程的,同樣也是國企部直屬管理的建築公司,隻不過不止一家,而是三家。

本來,不管啥年代,地方保護主義都是非常強烈的,洪澤湖大堤工程,按照道理了來說應該是屬於江北道財政控股的江北建築公司的。

但是該公司雖然拿走了大部分工程,然而依舊是被外地的建築公司打開了一個口子,而且還是被搶走了利潤最為豐厚的幾個重點工程。

而這個從江北本地建築公司嘴裡搶食的,就是大名鼎鼎的上海碼頭公司了。

更準確的說,是該公司全資控股的子公司:上海建築公司!

該公司一舉獲得了三大重點工程,都是施工難度最大,但是利潤也是最為豐厚的工程。

這家外來公司能夠獲得這樣的大訂單,自然是和他們強悍的技術能力以及豐富的施工經驗分不開的,人家連吳淞江大橋這種對於當代而言算得上是超級工程的鋼鐵大橋都能夠搞定,區區一個洪澤湖大堤更是不在話下!

但是雖然說為了避免貪腐問題,拋棄了官府直接負責施工,也是拒絕了民營企業競標,也不允許外包,而是隻允許國企部直屬管理的建築公司進行競標然後直接施工。

但是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官方資金的背後就有貪腐!

洪澤湖大堤的建設工程同樣也不例外!

九月份才開始大規模動工,在十月份的時候就已經是被爆出來了大規模的貪腐事件,搞的李軒都是特無奈,千防萬防,但還是防不了貪官們的貪婪啊!

這一次,李軒沒有大發雷霆,他現在的感覺隻是特彆無奈而已!

要發脾氣的話,去年就發過了,抗洪剛結束,因為貪腐事件李軒就是大發雷霆,然後掀起了一番吏治整頓行動,先後抓了幾千名官員!

但是,即便是這樣還是沒能威懾住這些官員們的貪婪之心!

這去年剛過,今年又來,都讓李軒生出了特彆無奈的感覺!

這年年殺貪官,啥時候都是個頭啊!

深深地的歎了口氣後,李軒開始開始反思自己這些年所采取的吏治措施,為什麼要反思?

因為他覺得如今的吏治出問題了,這種問題並不是帝國內的反貪腐裡力度不夠大,實際上督察院的反貪腐力度還是非常大的。

禦史們為了能夠升官,一個個都是很賣力的查貪官,因此每年都能揪出一大批的貪官來!

然而即便是這樣,也還是無法杜絕官員的大規模貪腐問題,這讓李軒覺得這吏治還是有問題,而且是大問題。

官員們大規模貪腐,李軒可不會把責任拋到他們頭上去,然後指責他們的道德問題。

人性本惡,一個人不作惡,其實大部分時候不是因為他們不想,而是因為沒有這個幾乎,或者說是不敢做!

但是一旦有了機會,或者是心存了僥幸心態的時候,那麼很多人的膽子恐怕就會打起來,然後作惡了。

官員也是同樣如此,他們手握權力,這種權力至少稍微利用一二,就能夠為他們帶來大量的財富,因此除了極少數人外,其實大部分的官員一旦有機會並且覺得風險比較小的時候,都會忍不住貪汙,就算是自己一開始不願意這麼乾,也會被旁人拉下水。

官員們想要貪腐的心態,李軒無法掌控,但是讓官員們知道貪腐的風險巨大,李軒卻是可以做到的。

現有製度,對貪官的懲罰雖然大,但這不是重點。

重點是要讓官員們知道,一旦他們貪腐了,那麼大概率就會被查出來,貪腐的風險非常的大。

當風險大了,大部分官員衡量得失後才會打消貪腐的念頭!

不過該怎麼讓官員們知道貪腐的風險過大呢?

這就是值得李軒考慮的問題了,李軒開始把自己所知道的一些反貪腐的措施都拿出來,然後一一和大唐的情況進行針對性的對比,看看有那些是用得上的。

首先被李軒所想起的,就是禁製官員經商,但是這一條,雖然大唐並沒有法律明文禁止,但實際上卻已經是不成文的潛規則了。

如今大唐的官員們,是不經商的,甚至他們的子女絕大部分也是不經商的。

這倒不是法律禁止,而是因為傳統習慣,士農工商這四個字,在大唐王朝裡依舊是有著重大的影響力,彆說是官員了,哪怕是普通士紳都是不屑於經商的。

要是一個有誌於科舉的士子直接經商,那是會被人恥笑的。

這種傳統下,因此官員以及其嫡係子弟,是不會經商的。

但是,這裡頭有個問題,那就是不直接插手經商,不代表他們不涉足商業,相反,官員、士子為主體的士紳階層,對商業的涉足是非常深的。

他們自己不出麵,但是卻通過旁係族人乃至普通的奴仆經商,從而獲得大量的利潤。

而這一點,哪怕是法律明確禁製官員以及其配偶、子女不得經商,也是無法禁製他們的其他族人經商,這樣的話,依舊是無法阻止官員插手商業事務從而獲得龐大的利潤。

至於說直接禁製他們整個家族都不得經商,那麼打擊麵就太大了,根本實行不了。

所以禁製官員經商這一點,在李軒看來效果不會太大。

不過雖然效果不大,但是李軒還得準備實行,禁製官員、官員配偶、官員子女經商,算得上是徹底堵上這個漏洞。

然而這還遠遠不夠!

其次,李軒是想到了官員資產透明這一點,說實話,這個也很難,華夏傳統有財不外露的傳統,而且以現有的金融體係,其實也很難徹底查清楚官員到底有多少資產,此外還有更加重要的就是,官員本身,其實並沒有多少私產,更多的還是家族財富。

但是你要說一個家族的財富就是官員的私產,這點很難判斷!

所以這一點雖然好,但是其實很難施行,至少目前來說實行的難度會非常大,到最後可能就流於表麵,而且到時候還會引起百官反彈。

想來想去,李軒覺得,還得得從監管這一點著手!

現有的監管力度雖然大,但很明顯,還是不夠大,至少是沒有大到讓廣大官員害怕的地步!

所以李軒覺得,已經是有必要對現有的反貪腐監管製度進行深入改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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