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二章 接花移木(中)(1 / 1)

寒門梟士 高月 1561 字 28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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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貴頓時大喜,他正要去報官,沒想到蔣知縣自己就來了,簡直來得太及時,但湯廉卻覺得奇怪,昨天晚上才發生的案子,蔣知縣中午就趕來了,應該不是為張鈞保之死而來吧!

李文貴連忙吩咐重開大門,這時,張家眾人也顧不得在李府門前鬨事,紛紛跑去攔路喊冤。

整個鹿山鎮都轟動了,家家戶戶都出門來看熱鬨,將蔣知縣臨時下榻的客棧圍得裡三層外三層,議論紛紛。

湯廉擠進了客棧院子,對剛剛從轎子裡出來的蔣知縣躬身行禮道:“孝和鄉都保正湯廉參見縣君!”

蔣知縣眉頭一皺,“本縣是前來辦案,讓閒雜人員都離去,不得不乾擾辦案。”

一同前來的幕僚莫俊在一旁低聲道:“百姓圍觀辦案是慣例,有利於縣君青天之名形成,卑職覺得還是留下來比較好。”

蔣大道點點頭,這句話他聽得很順耳,便又改口道:“可以旁聽,但不準喧嘩擾亂!”

這時,掌櫃搬來一張寬大的座椅,蔣大道坐下對湯廉道:“本縣這次來孝和鄉,是因為孝和鄉民李延慶狀告鄉紳張鈞保強奪民田,毆打李文村民李延虎致死,人命關天,本縣特來調查此案,請都保正給我召集相關人前來問話,另外,我要派仵作前去驗屍,這兩件事情都保正先去做吧!”

旁邊幕僚莫俊上前,將一份名單遞給了湯廉,湯廉完全愣住了,原來不是為張鈞保被殺而來,而是為了李文村的李延虎被殺一案,這時,湯廉忽然看見李延慶,他就在站在知縣背後。

湯廉看了看名單,連忙躬身道:“啟稟縣君,名單上的被告張鈞保已經死了!”

所有人都愣住了,被告居然死了,這案子還審什麼?蔣大道連忙問道:“張鈞保可是畏罪自殺?”

“應該不是畏罪自殺,而是在昨天晚上被人用箭射殺。”

蔣大道頓時一陣頭大,他原來是礙不過李延慶的麵子,所以才來鹿山鎮查案,沒想到犯罪嫌疑人又被人殺了,變成了案中案,這叫他怎麼調查?

他回頭看了一眼莫俊,莫俊連忙道:“這應該是兩樁案子,李解元上告的案情比較簡單,張鈞保雖然死了,但他兒子在,讓他兒子出來應訴,該抓則抓,該賠則賠,這樁案子就可以先了結。”

蔣大道基本上都是聽幕僚的主意,也覺得莫俊說得有道理,他看了看李延慶,李延慶連忙上前躬身道:“莫夫子建議,小民願意接受!”

蔣大道點點頭,便對湯廉道:“張鈞保死了,但他兒子還在,讓他兒子代替父親來應訴,名單上的人一並找來,另外帶仵作去驗屍!”

這時,消息已經傳開了,知縣來鹿山鎮辦案是解元李延慶告了張家一狀,李文貴正好擠過去,他聽到了傳言,心中頓時一陣慌亂,原來李延慶前天連夜趕回縣城是去告狀了,那這件事和自己有關係嗎?

他轉身剛要悄悄溜走,湯廉卻叫住了他,“文貴彆走,知縣請你過去,辦案名單上有你的名字。”

李文貴嚇得腿一陣發軟,連忙把湯廉拉到一邊低聲問道:“這件事和我沒有關係啊!知縣為什麼要叫我?”

湯廉看了看名單,“好像你隻是證人,並不是被告。”

李文貴長長鬆了口氣,隻是證人就好,他就生怕李延虎之死把自己也牽扯進去。

湯廉又低聲對李文貴道:“正好知縣來了,把張鈞保之事一並解決,也免得張家不放過你。”

李文貴點點頭,這才是讓他頭大之事,張鈞保被殺關自己屁事,十有八九是李文村人所為,讓知縣審他們去。

.........

半個時辰後,二十幾名涉案人員都被找來客棧,站了滿滿一院子,準備接受知縣的詢問,李大印聽說知縣要審自己兒子被打死一案,更是跪在地上泣不成聲。

這時,兩名仵作也驗屍回來,為首之人躬身稟報道:“啟稟縣君,我們奉命驗查李文村村民李延虎的死因,在他身上發現大量棍棒毆打的痕跡,致命傷在頭上,可以確認李延虎被亂棍毆打致死。”

蔣大道點點頭,問張鈞保次子張穆道:“行凶之地是在李氏族人的土地上,經本縣調查,李延虎並沒有侵犯到張家的利益,你父親為什麼要帶人行凶殺人?”

張穆心中窩了一肚子火,自己父親明明被人害死,現在卻成了殺人凶犯,簡直沒有天理,但知縣問話,他又不得不回答,他分辨道:“我父親已經和李文貴達成購買土地契約,那片土地歸我父親所有,但李延虎等人卻無理阻攔,雙方發生械鬥,並非是有意殺人,是在械鬥誤傷,請知縣明鑒!”

“李文貴何在?”

李文貴連忙走出來,躬身施禮,“小人在!”

宋朝審案一般是站跪悉便,沒有規定必須跪下聽審,一般鄉民畏懼官威,往往會跪下伸冤,官員也悉聽尊便,不會刻意阻攔,隻有嫌疑犯在認罪時才必須跪下聽判。

所以見官不跪在宋朝是一種常識,李文貴和張穆這種稍有身份的鄉紳都不會輕易下跪。

蔣大道當然認識李文貴,還在一起喝過幾次酒,但現在不是敘交情之時,他瞥了李文貴,冷冷問道:“剛才張穆說,他父親和你達成了土地買賣契約,可有這回事?”

李文貴取出契約,呈給知縣道:“確實有這回事,這是契約,請縣君過目。”

衙役接過契約,要遞給蔣大道,蔣大道翻了翻,卻遞給了幕僚莫俊,莫俊附耳對蔣大道說了幾句,蔣大道眉頭一皺,“李文貴,小紅林那片土地並不是在你的名下,你有什麼權利賣它?”

這就是這個案子關鍵,買賣是否合法?

李文貴連忙道:“啟稟縣君,那片土地是家族所有,小人目前是李氏家族的族長,有權處置那片土地!”

旁邊莫俊道:“大宋律法中從來沒有土地歸家族所有這種條令,隻掛在具體某人的名下,我看過土地登記,那片土地應該是李文佑所有,和你無關。

當然,鄉村會有某些約定成俗,可就算如你所言,那片土地是家族土地,你作為族長想賣掉他,要麼你先將土地先轉到自己名下,要麼拿出全體族人委托你買賣土地的委托狀,這兩樣東西隻要任意拿出一樣,都可以酌情處理,你可有?”

李文貴心中暗罵,自己逢年過節也給莫俊送禮,怎麼到關鍵時刻卻不幫自己,難道是被.....李延慶那個小王八蛋用重金收買了嗎?

越想越有可能,他縱然想拿出兩倍的好處,現在也不是時候,他隻得目視莫俊,躊躇片刻道:“小人正在辦理,還沒有完成!”

“啪!”蔣大道重重一拍桌子,“既然沒有任何證明你有權處理那片土地,那本縣就可以宣布,你們這份買賣契約無效。”

說到這,蔣大道向張穆一瞪眼,“那麼李延虎之死就是你父親帶人行凶殺人了!”

張穆嚇了一跳,慌忙解釋道:“我父親沒有想殺人,隻是當時發生械鬥,情況很亂,又是在夜間,我父親製止不住,是那些年輕人擅自所為,和我父親無關!”

他這樣一說,旁邊跪著的十幾名張家子弟頓時大叫起來,“明明是你父親花錢讓我們去搶土地,把對方往死裡打也是他下的令,現在你卻把責任推到我們頭上,你還要不要臉?”

“不要吵!”

蔣大道大吼一聲,眾人頓時安靜下來,十幾名張家子弟恨恨地瞪著張穆,張鈞保明明說出人命他來承擔,現在可好,他兒子竟推得乾乾淨淨,令十幾名張家子弟怒不可遏。

這時,莫俊又低聲對蔣大道說了幾句,蔣大道點點頭便道:“既然被告已死,此案就成了無主之案,作為從犯,十五名參與打人的張姓子弟每人杖一百,服苦役一年,另外張鈞保家人需賠償李延虎家人三百貫錢,作為撫恤和喪葬費,此案就此了結,原告李延慶可有異議?”

李延慶上前躬身道:“李延慶沒有異議!”

他給李大印使了個眼色,李大印連忙磕頭道:“小民李大印願接受判決,也沒有異議!”

十幾名張家子弟氣得胸膛都要炸開了,指著張穆跺腳痛罵,張穆卻一聲不吭,等這十幾人被押走,他才上前磕頭道:“我父親並沒有行凶殺人,但縣君既然已經判決,我們願意賠償,但我父親昨晚被人害死,也懇請縣君調查此案,還我父親一個公道!”

蔣大道一陣頭痛,作為知縣,有上千雙眼睛盯著,不管又不行,他隻得勉強問道:“你父親是怎麼死的?”

“我父親昨晚被人用箭射死,現場有衙役可以作證!”

蔣大道一愣,怎麼會有衙役在場,他感覺這裡麵有點問題,便立刻問道:“現在衙役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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