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兩百節 假民贖買(1 / 1)

天子將所有圖錄看完,非常滿意。

這些地圖和相關的水經圖,詳細到讓他根本挑不出毛病。

對於劉進這次的表現,更是滿意到幾乎不能再滿意了。

孫子終於長大了!

一時間,他內心真是百感交集,有些說不出話來。

他求了一輩子的仙,到現在,差不多也是死心了。

在長生無望的情況下,他不得不考慮接班人的問題。

秦始皇死後,二世和趙高李斯就將偌大的秦帝國搞得崩潰,秦國宗廟社稷儘數傾覆的下場,過去可還不過百年。

而這正是他最恐懼的事情。

如今,劉進開始成長,並且開始在小留候輔佐下,學會了怎麼處理政務。

這無疑是一個很好的現象。

他本該很滿足了。

但,人就是這樣,得到了就會想要更多。

“除了水利工程,進兒與張侍中,可還有其他對策?”天子微笑著問道。

“有之……”劉進拜道:“張侍中與孫臣商議過了,新豐的問題,在於小民勢弱,不足以抗衡豪強,所以張侍中提議,在新豐選擇一鄉,恢複先王的官社之製……”

說著,劉進就將張越提出並與眾人商議過後的鄉社製度講了一遍,又將整理出來的有關鄉社製度的奏疏,呈遞給了天子。

天子聽著不時點頭,這鄉社製度,哪怕在他看來,也算是比較成熟了。

各亭裡各選一到六名鄉正彈,以及鄉正彈的限定條件,這樣的設計,幾乎讓他拍案擊節。

如此一來,地方百姓與豪強官府之間就有了緩衝,各自矛盾可以得到緩解。

更妙的是,由於限定了鄉正彈必須從年紀在五十五歲以上的退伍軍人或者致仕官吏之中選擇。

大漢帝國的統治,將因此穩固許多。

特彆是軍方,將因此對漢室更加忠誠。

再看劉進呈遞的奏疏,天子就更歡喜了。

尤其是奏疏上那一句點題的話——使富者不獨逸樂,而貧者不獨勞苦。

簡直就是完美的政治宣言。

讓他看的心裡癢癢的,幾乎想要拿來將之放到自己明歲歲首布告天下的詔書之中去。

合上奏疏,天子壓抑住內心的歡喜,問道:“為何隻選一鄉行此鄉社之製?”

張越聞言,馬上拜道:“陛下……這是臣的愚見……臣愚鈍,不明大義,隻是單純的覺得,這鄉社之製,乾係重大,需得徐徐試之,見其善而從之,見其惡而罷之,待驗證數載,沒有大患,再將之推及全縣……”

“哦……”天子聽著,看了張越一眼。

這個小留候啊,什麼都好,就是膽子太小,魄力太小了。

做事情總喜歡先試試。

在他看來,哪裡需要這麼麻煩?

就聽著張越又道:“況且,鄉社之製,雖是先王舊製,但終究乃是改良之製,從前並無人如此做過,缺乏對比,也缺乏熟悉協調和管理的良吏,故先擇一鄉以試之,既是試錯,也是為將來培養人才,儲備官吏……”

聽到這裡,天子才滿意起來。

這還差不多!

張越卻是接著說道:“臣與長孫殿下及諸大臣,商議過了,皆以為,新豐最大的弊端,在於豪強地主士族蓄奴成風……”

天子聽著,臉色卻忽地古怪起來,有些尷尬。

因為,在事實上來說,天下最大的奴隸頭子和最強的奴隸販子。

正是大漢帝國政府!

漢家蓄奴之多,遠超任何時代。

旁的不說,少府卿、太仆卿還有宗正卿這三個衙門,就擁有和控製至少百萬以上的官奴婢!

此外,各地郡國手裡,也還捏著無法統計數量的官奴婢。

甚至,在國家手裡,還擁有數十萬完全沒有人權,最被歧視和折磨的城旦舂和鬼薪白粲。

以至於,曆代天子臨終遺詔,都得釋放大批相關官奴婢,來給自己積陰德。

而有漢以來,曾三次大規模釋放官奴婢。

第一次是太宗時代,晁錯上《言兵事疏》,太宗皇帝於是下令,將數十萬的官奴婢釋放,命令他們前往邊塞屯墾。

這些官奴婢,在獲得了自由與土地、財產的同時,也就承擔起了抵禦外敵和戍邊守土的職責。

其後曆代皆沿用。

到了他手裡,更是先後在元鼎、元狩和太始年間,大批的將官奴婢和贅婿、後父、罪犯,遷到九原、朔方、居延、輪台等地。

即便如此,國家手裡擁有的奴婢,依然不可計數。

沒辦法,百姓的破產速度太快了。

破產的農民,總是會欠一屁股帳。

不是欠豪強的,就是欠國家的。

欠債必須還,還不起就得賣兒賣女賣妻子最終賣自己。

此外,漢軍多次遠征,帥師伐國,俘虜大量異族。

這些被俘的匈奴人、樓蘭人、車師人、大宛人、丁零人、羌人,在被帶回長城內後,肯定不會說給他們房子、土地和財產。

這些俘虜中的貴族和有技術的牧民,還好,生活條件過得去,漢室對他們還算禮遇。

但其他沒有技術和身份地位的渣渣,就隻能是為奴為婢了。

所以,當他聽到張越義憤填膺的談起了新豐豪強蓄奴時,他自然尷尬無比了。

蓄奴不對!

有傷天和!

這個他清清楚楚,但問題是,誰離得開奴婢呢?

少府龐大的係統,沒有那幾十萬奴婢的勤勉勞作,就會癱瘓。

太仆的七十多個大小牧場沒有了奴婢們的無償勞動,就會GG。

宗廟的祖先們,若是沒有那些城旦舂和鬼薪白粲們日以繼夜的勞作,就會缺乏血食。

所以,廢奴和限奴的話,曆代天子連提都不提。

翻遍整個史記和漢書,你也絕對找不到,漢天子們有關廢奴、限奴的隻言片語。

因為,最大的奴隸主和最大的奴隸販子不是彆人。

就是老劉家自己!

隻是……

看著自己的孫子和小留候那殷殷期盼和滿臉熱忱的眼睛,天子勉勉強強哼哼兩聲,問道:“那張侍中和進兒打算怎麼辦?”

強製廢奴和限奴的事情,肯定是不行的。

彆說天下人不答應了。

他這個天子第一個不答應!

開玩笑!

解放奴婢,等於自斷雙臂。

他才沒有這麼傻呢。

張越自然早就知道實情,他很明白,也很清楚,跟奴隸主談廢奴、限奴,那幾乎就是不可能的事情。

但好在,這個事情並非沒有解決的辦法。

在來之前,他就已經將相關的製度和律法固化在腦海之中,也想到了解決的方法。

隻是,不知道這位陛下會不會同意?

他大著膽子,拜道:“啟奏陛下,臣愚鈍,不明於大義,不通經義,然,臣聞孔子曰:始作俑者,其無後乎?以人為奴,乃天下最大的惡事……”

“且,天下蓄奴之風過盛,也可能危及社稷,使國家財稅有枯竭之危,令大漢軍隊有崩壞之險!”

天子聽著,他自然也知道這些問題。

奴婢太多,對於大漢帝國來說,確實是充滿了危險。

太多的人民淪為奴婢,直接影響的就是帝國的田稅和算賦。

其次,因為人民大量破產,國家軍隊的戰鬥力也受到嚴重影響。

而這些後果現在已經顯現出來了。

特彆是後者,近些年,漢軍的戰鬥力直線下降,自天漢以來,甚至多次出現了出征漢軍覆沒的事情。

而這在過去,是幾乎不可的想象的。

哪怕是先帝時期和太宗時期,漢軍也沒有發生過成建製的被匈奴人殲滅的事情。

然而最近這十餘年,卻已經發生了數次。

衛青霍去病時代,一漢當五胡的盛況,似乎正在遠去。

而這與軍隊缺乏足夠多的合適兵源是息息相關的。

漢軍的精銳,一直也從來都是由自耕農、中小地主的子弟組成。

也隻有這些從小接受軍事訓練,身體健壯,有著足夠強體力的士兵,才能適應高強度的騎兵作戰。

但在最近這十多年,國家在關東地區卻幾乎征不到合適的兵源了。

隻能用募兵製暫時取代。

然而……

知道歸知道,但下決心就是另外一回事情了。

這也是統治者的通病。

明明知道某個事情很可怕,但為了自己享受,也為了其他緣故,所以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不是他們蠢,而是因為,他們做不到。

所以,聽著張越的話,天子悠悠的問道:“那卿打算怎麼辦?”

“臣請陛下許臣,援引漢律《司空律》《倉律》《置後律》及《墾殖律》中相關條文,許民自出錢以贖其親人,而豪強、士族皆不得故意阻攔!”張越深吸一口氣,叩首拜道,這是他能為新豐的那些可憐人想到的一條道路。

這也是他仔細研究了法律和製度後,想出來的辦法。

依照漢《司空律》規定:百姓有母及同產為隸妾,無罪耐嫡者,欲為冗邊五歲,毋償興日,以免一人為庶人,許之。或贖遷,以日入錢,許之。

這條法律的意思是:假如有人有父母或者同產兄弟為奴婢,且沒有犯罪記錄的,此人可以申請為國家無償戍邊五年,那麼國家立刻釋放此人的親屬一人為庶民。若此人出錢雇傭他人去戍邊,隻要交夠了錢,也同樣釋放。

按照官奴婢一人每日八錢的標準,五年就是一萬一千錢左右。

換而言之,假如有人能一次性繳納一萬一千錢給國家,那麼就可以贖回他的一個被貶為奴婢的親人。

同樣,倉律有規定,假如有百姓自願為國家看守官倉,那麼三年就能贖回自己的一個親人。

同時,在《置後律》之中有規定,若有百姓無後,而恰好他有血緣關係比較近的親戚兒子,為他人奴婢,此人在免老之時,可以向官府提出申請,出錢將那個親戚贖回來。

而這些所有的律法與製度,共同構成了漢室民間百姓贖回自己親人的手段。

法律保護和支持他們贖回自己的親人的行為。

一般情況下,這些人的主人,也會在麵對這樣的情況時,高抬貴手,提供方便,給自己賺一個好名聲。

畢竟,能夠贖回,或者說有能力和毅力贖回自己的親人的,隻是很小的一部分。

絕大部分的人,連自己都未必保得住。

若換了當世的任何人,哪怕能若張越這邊得到這麼多資料和信息,也不一定能拿得出辦法。

好在,張越是穿越者。

作為穿越者,思維方式遠比當世之人靈活。

天子聽著,沒有想太多,當即道:“可!”

這在他看來,沒有什麼大不了的,一切都在法律和製度的範疇內。

若真有百姓,能夠湊到贖回其親人的錢,他相信也沒有人敢阻攔。

因為,漢家的廷尉,不是吃素的。

“臣請陛下授便宜行事的權力……”張越卻是繼續拜道。

天子一聽,笑道:“朕早已經給卿在新豐境內,大小事務一切從權的許可!”

“此事也是一樣!”天子擺手道:“若有人膽敢阻攔卿,卿可先斬後奏!”

“臣代新豐萬民,謝過陛下隆恩!”張越立刻打蛇隨棍上,頓首拜道:“陛下嘉天恩,新豐百姓必歲歲為陛下禱謝之!”

“嗯……”天子聞言一楞,他發現,自己似乎好像,被這個小留候給套了?

但……

小留候打算玩什麼花樣?

就這幾條律法,又能玩出什麼花樣?

就聽著張越拜道:“臣打算將來在新豐,假民以貸,任何百姓,隻要自身沒有犯罪記錄,而其又有直係親屬為他人奴婢,即可申請官府假貸……”

“臣會在上任後,命新豐各地平賈,平以奴婢價格,以平賈價格為基準,公布法令,凡有申請贖其親人者,一切人等不得故意阻攔,違者以亂法是處!”

“至於假貸之錢,則百姓可以選擇,分作十年、二十年不等的時間償還,其利息為百七的年息,每歲償還本息……”

這就是他從後世的房貸抄來的人貸。

借錢給百姓,然後讓百姓拿著這個錢去贖他的親人。

這筆錢跟房貸一樣,不會放到百姓手裡,而是直接由官府支付給相應的豪強地主。

而這個選擇貸款的百姓,則需要按年來償還本息。

講道理,這個買賣可比官府自己蓄奴還要賺!

天子聽著,卻是有些腦子亂。

但他還是明白了大體的意思。

就是跟過去的國家假民民田和種子、耕具一樣?國家借錢給百姓去贖回他們的親人?

好像似乎還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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